做官需要的學問,靈猾、鑽營、巴結、拍馬只是小技,最重要的還是“業務能力”
在和李翱“交心傾談”後,第二日,丁晉便開始了自己的“觀政生涯”,進入縣署各部門,熟悉業務流程
雖然各縣情況不同,主簿的權利也有大有小,但主簿這個職務,設置之初的本意是充當政府各部門和把手溝通的間環節:各部的公案牘要匯集到主簿廳通過他審核,再交由縣令批準;而縣令下達的指令、任命及縣政府會議的各項政策、精神也需由主簿廳簽審轉發各處;所以身為主簿,對政府的各項事務都必須有所了解,這也是李翱讓其觀政的目的之一
俗話說,做一個官人不容易,做一個合格的官人不容易,做一個業務全面、能力然的官人不容易,很快,丁晉便認識到為什麽人們說一個做實事的好官太不容易了
因為,那不僅難在戒除煩躁、腳踏實地,而且還得乾出讓人們所認可的實事,其需要的是真正的“本事”、“能力”好心未必能乾好事,多少官員一心為民卻最後落了個身負罵名,狼狽不堪
只有實地接觸,你才能清楚那些平日看起來“很平庸”的胥吏們卻個個是治事老手,你根本想像不到他們每天要處理多少繁多的政務,要解決多少複雜棘手地公事如果不精通業務,不用說是乾好事情,只怕連最起碼的任務量都無法完成
丁晉認為自己最重要的品質就是善於學習,並且不恥於向任何人學習,知道自己的不足沒有絲毫氣餒茫然而是產生了加強大的學習,你擅長地我便虛心求教,並且還要熟悉它、過你
丁晉地“觀政”時間是這樣安排的:每逢三、八、五、十日期隨縣令李翱上衙門參加衙參,出席政府例會;每月旬抽三天去往縣學“對本閱卷”,即參加地方國立學校官學的考試閱卷事務;下旬十天“每夜自提燈籠步行街道”參加本縣官員的分段夜巡,遇到治安問題,便請教下面小吏學習各種不同情況下的解決方案;除這些特定日程安排外,丁晉分一半時間在主簿廳學習公處理審核簽字,人事管理;此外,還要被鄭元伯叫去“刑房”,相幫訊問刑案或處理民事詞訟斷案;在觀政地後期,又趕上汾州奉朝廷大赦之詔,責令各縣撫慰積年牢犯,於是丁晉又被委派去清厘監獄冤屈,按律令減免刑期、釋放罪人
在這觀政地一段時期裡,可謂理民、斷案、學務、獄政樣樣歷練,連官方書上面面俱到地“花樣章”和取悅上司的各種“竅門”也得融會貫通換了一般懶惰之人,絕對是敷衍了事、得過且過,而丁晉卻如饑似渴地向眾人瘋狂吸取著各種經驗知識,他的業務能力由此打下了堅實地基礎,無怪後來有“能員”之稱
丁晉的“正職”公是在一個月後下達地,此時正是他“觀政”瘋狂的時候,為了不錯過難得的“學習”機會,和縣令李翱協商後,丁晉決定暫時不負責具體工作掌了具體權責,如果再過問其他部門的事務,不免和同僚起了爭端,先就任主簿職位,等到對各部門政務熟悉後,再行主簿事
“正職”,除了代表你正式成為“國家公務員”外,還代表從此可以“掌權行印”行印指得就是拿“印把”,看好了,這個印把乃是“主簿大印”,而不是那枚在古陶驛做公務時用的驛丞小印,連向縣署支取些錢物還需要李實的簽字蓋章
接受正職、交接印章的過程又是番非常講究非常麻煩的事情,這裡暫且不表,隻簡單提一下官員的印章知識
按照講究尊卑等級的當世慣例,不同的鑄印材料與“印綬”顏色表示權力大小和官階高低印就是印章,而同時配發給你,讓你穿在印鈕上的絲帶,叫做“綬”,以便須臾不離地可以把印章佩帶在身上,這是方便官員“出差”時隨身攜帶印信的人性化辦法
周令規定,州縣級幹部之印一律用銅鑄,印體為正方形官印由監察部門整理於l“禦史台”統一製作授予,領取時,如果此職位是朝廷頒布的,以前沒有此職,那便由吏部親自發給官員;如果為接替前任,那便由官員帶著“任命書”去任所和前任官員交接印信比如平遙縣,數年沒有授職主簿,所以上一屆主簿離任後,官印一直保存在縣署,丁晉正職後便馬上可以取得印章
除了官員身份證“告身”外,印章是官員最重要的身份證明,在一些邊疆偏遠地區,信息閉塞,朝廷政令不能通達,印信是權利的象征,甚至出現了憑印綬當官、認印不認人的規矩
比如前朝時,窮得連老婆也養活不起的小官吏朱買臣忽然被任命為沙洲刺史,當其回到下榻的沙洲駐京辦事處稱“沙洲進奏院”時,辦事員們仍把他當窮漢小吏看待,不予理睬,及至發現他懷裡揣著刺史印綬,“坐驚駭”,馬上排好隊,一起跪拜這種觀念的沿襲,便是“掌大印”、“拿印把”成為當官掌權的代名詞
因此,接受主簿印後,丁晉這個科進士,才算是真正擁有了“官人”的威嚴和尊貴此時,即便是“縣令”李翱對待丁晉,也不能像從前那樣隨便,因為他現在的身份是朝廷承認的正式官員,通俗點說是這個縣地“三把手領導”相當於現在的副縣長之類雖輔助縣令辦公,添為下屬,但按照規定,所有朝廷命官,都是由央直接任命指派的上級領導對其只有參劾保舉,監督,評估等權利,而不能直接任命或罷免和現在的省委任命地方幹部又自不同
掌了大印,甚為歡喜但也有憂愁煩惱這便是既然成為正式官員相應的“自由度”肯定小了很多,將受到多約束,一些先前可守可不守地制度規定都得一一遵守,比如準時“上下班”和“點名”
古代地上班下班時間和現代相似,也是“晨聚昏散”,但具體時辰上又比現代一般機關之朝晚五的通例要提前,與農業社會大多數人的作息習慣相適應例如上班,《詩經齊風雞鳴》,妻催丈夫起床:“公雞已經叫了,上朝的都已經到了;東方已經亮了,上朝的已經忙碌了”(雞既鳴矣,朝既盈矣;東方明矣,朝既昌矣)
所以,古代公務員在這方面要較為辛苦些,一大早,便得急急起床,前往縣署報到上班具體時間落實為春冬二季是卯正一刻,約合現在早上時;夏秋季是卯初一刻,約合現在五時半左右丁晉性雖然勤奮,但早先習慣了睡懶覺,這時便很是叫苦,如果可能,他情願被罰些俸祿換取片刻貪睡,可惜政府對官吏遲到地懲罰可不只是簡單地罰款了事
《職官令》,有明確地法令規定:內外官員應上班而遲到者,遲延一次處十小笞板,就是用竹板、荊條抽打你十下
古代官箴以“清、慎、勤”為基本原則,“勤”的起碼要求,便是按時上班下班,遲到既然要受處罰,無故缺勤或擅離職守懲罰當然重按照制度,政府機關派有專責人員,每天進行“點檢”規定:“若點不到者,一點笞十”,即一次點檢不到者,受十下答刑,兩次二十下,三次就能打得你半月下不了床,倘每次“點名”不到,完全不來上班,就計算天數,按“無故不上班”的罪名議處,懲罰嚴酷
早上上班,點名完,然後書吏分別領取各個科室地印章(簽押),衙役分別進入各自班次的崗位,秘書、侍從開啟公堂之門,最後是“領導們”各回其部門,一般是先開個部門小會,總結分配下今天要完成地任務,然後各司其職,開始處理公務一直要忙到午時分,“鳴鼓”響過,這便是通知吃飯時間到了,有個“午休時段”,大概有一個半時辰,讓大家吃飯休息
縣署設有機關食堂,但大部分人不會在這裡吃飯,而是回家閑地吃口老婆燒的菜,只有如丁晉這等家眷不在身邊或者光棍漢才會無奈光臨這裡,說實在話,大食堂的飯菜確實一點油水都沒有,要是能做得如同招待貴客的“小食堂”一半水平,相信很多人都會留戀不舍
吃完飯,還有一段比較長的休息時間,除了那些午間必睡的“神仙翁”外,眾官吏或練字讀卷,或閑聊吹牛,或還有些老實厚道之輩,抓緊時間處理公務每當這個時候,丁晉便會尋那些積年老吏攀談請教,從他們口驗證一些自己在處理公務時遇到的疑難問題
古代官府下班的時間很早,這大概是唯一能稱道的地方規定是春分後於申正(約四時)散班,秋分後於申初(約三時)散班報時的“鳴鼓”響過,待得“點檢”人員點名後,大家就可以陸續下班回家,當然如果當日工作沒有完成或是遇到緊急公務,便會“加班”,不過沒有加班費
這便是丁晉一天的工作時間安排,在平遙縣署的時候,他以為全天下的機關都是這樣嚴謹的上班、點名、下班程序,直至以後到了其他地方,才發現“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前緊後松”這些話是如何演繹而來的除了這些上下班的規章外,對於官員的約束和處罰條例,還有許多許多可能在外界人看來,官人是多麽的風光清閑,其實根本不是那麽回事,只要你身入其境,就知道當官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當一個基層小官吏
除了上面說過的考勤方面的嚴厲懲罰外,加在官員頭上的處罰條例,還包括你工作所犯過錯的責罰
比如你在辦公寫時要注意:一般公用白紙,重要公用加工處理過後可防蟲蛀的黃紙,如果搞亂,輕則這封公重擬過,重則便要接受打板的懲罰,攤上急用的案,處罰尤重;還有戶籍管理上的嚴格規定,戶口冊上必須有“印籍縫”,就是在兩紙連接的地方蓋印,以防有人作弊抽換或散落,如果有一處漏過,負責人除了罰款外,還要“仗其脊背”,這是大周的“五刑之一”,是比較嚴厲的懲罰了
犯錯既然要處罰, 那處理公務的時候就細心點、慢點不就行了?其實大不然,細心點雖好,但交辦公的度不免慢了,而經辦公事任務”卻也有著嚴格的時限
《周令》規定,官書“不得滯延”,在政府機構停留的時間:“小事三日程,事五日程,大事二十日程”,即是小事最遲三天辦完,事五天,繁重的大事最晚不過二十天如果經辦過了時限,“其書修撰、審核、執行者一律查辦,按延誤時日計算責罰,規定:一日各十,三日加一等,罪止杖八十”,這也是要仗脊背的,非常要命
綜其所述,大家可以看到當官不是一件輕松的事件,除了那些“特別關系戶”,庸人、懶人、癡人都不適合從事這份工作,勉強為之,徒耗心力,還不免招禍但是這世界上的事便是這樣,其越艱苦,風險越大,其回報也可能越豐厚
當朝那些身處高位的“大佬”們,很多也是經歷了一番痛苦的磨練,以其堅韌不拔的毅力,永不放棄的自信,最終在同僚脫穎而出,成為強者的強者
如要想要以後的榮華富貴,現在免不了是要付出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