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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大帝》第2章 還鄉
第二章 還鄉

 還會有什麽問題?

 當然會有問題,而且問題大了!

 封建采邑制度下,每一個領主在自己的領地內都幾乎相當於國王,而真正的國王對王國的控制力自然也就削弱了。 黃觀並不知道後世會出現國王基本上隻存在象征意義而不掌握實權的君主立憲制度,但他是個聰明人。 一旦成立了擁有立法權和司法權的議會,那麽王權自然會更受製約。

 黃觀之所以提出成立議會的建議,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自保。 相較於成立呂宋都指揮使司,成立議會後,自己的命運就會更多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上。 此外,黃觀也相信這麽做是符合朱棣心意的——要不然,《移民紀要》為什麽會特意提到“議會”這種組織?

 至於說建遺孤是否能夠掌握呂宋王國的實權,這便不是黃觀所關心的了。 正如當時他所說的那樣,如果所有的“左逆臣”們都能夠自始至終地無條件服從建遺孤的意志,那麽建遺孤自然也就能夠牢牢地掌握整個呂宋王國。 但是這可能嗎?

 想到這裡時,黃觀略帶譏諷地搖了搖頭,不再考慮這個問題,然後將思路放在了此行的目的上。

 左逆臣們的秘密會議結束後,黃觀沒過幾天便帶著長踏上了返回帝國本土的行程。

 當時左逆臣們被流放時皇上允諾,只要升為男爵。 左逆臣的罪孽就算徹底贖清了,然後便可以自由往返殖民地與帝國本土。 這一年多來呂宋地有邑貴族們實力增加得很迅速,黃觀升為男爵已經很有一段日了。 之前他總是對皇上有種說不出恐懼,因此下意識地沒有在升為男爵後立即返鄉。 但是那天看到無憂無慮卻又絲毫不象讀書人弟的長時,黃觀突然意識到必須回家鄉一趟了——若是不將黃昌偉送回家鄉就讀,那麽這個孩很可能就毀了!

 國人有一種優良傳統,那便是無論移民哪裡。 只要條件許可就一定會想方設法地培養孩讀書。 然而在呂宋,卻實在沒有這種條件。 倒不是說找不出讀書人來教孩。 而是說周圍的環境實在不利於讀書。

 剛剛抵達呂宋時,為了盡快獲得返回大明本土的合法資格,所有的左逆臣們都努力地發展著自己的采邑。 創業之初條件是最為艱難的,大人們固然忙得是焦頭爛額,就連十多歲地孩們也不得不盡量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孩們地適應能力是最強的,沒用多長時間,他們便習慣了挽起小弓參與打獵或者監督管理土著奴隸們。

 如今條件已經好轉。 孩們不必繼續參加勞動以及監視管理奴隸勞作了。 而且領主們還辦了私塾讓孩們讀書,條件較好的家庭甚至還給孩配上了已經馴服的土著仆人。 但大人們卻悲哀地發現,那些半大孩們的心已經野了,已經不怎麽讀得進去書了。

 黃觀身為狀元,自然不能接受。 所以,他決定將黃昌偉帶回大明本土,將兒托付給人友人教育。

 如今大明本土與呂宋之間來往的船隻已經很多了。 從本土往呂宋去的船隻主要是載人,偶爾也有專門販賣水牛地。 從呂宋往本土去的船隻則裝載著呂宋的特產以及水稻——呂宋的氣候實在很適宜種植水稻,多雨不說,平均氣溫也高,能夠輕輕松松一年兩熟。

 俗話說近鄉情怯,可黃觀抵達本土後朝著家鄉行進時,卻根本沒有近鄉情怯的感覺。 因為他的腦海裡已經被別的事所裝滿了。

 受地理氣候的影響。 呂宋地有邑貴族們大多都種植水稻。 所以,呂宋的有邑貴族們對水稻的價格也比較敏感。 第一次豐收時,所有人都高興得不得了。 可是當本土而來的商人們進行收購時,他們的興奮之情卻不約而同地消失了,因為,收購價不僅僅是比他們想象得要低,而且是低得太多!

 盡管收購價極低,但有邑貴族們卻只能被迫接受。 他們移民呂宋的時間還短,在生存壓力之下,盡管呂宋島地林區出產優質硬木。 但他們卻根本沒有發展造船業念頭。 也就是說。 如果不將水稻賣給本土而來的商人,憑呂宋的有邑貴族本身卻也沒辦法將貨物運到本土去賣。 同樣的原因。 盡管呂宋島上的鐵礦並不缺乏,但呂宋島上的采礦業和冶煉業還根本無從談起,因此呂宋島上的移民所急需的農業工具以及兵器等,全都依靠從本土進口——既然不能自力更生,那自然也就需要進行商品交換了。 若是不賣掉水稻,哪來得錢購買耕牛、農具以及戰鬥需要的兵器盔甲?更何況之前為了購買急需的物品,幾乎所有地有邑貴族都借過高利貸——即便不再購買任何東西,但債務總得償還吧?

 有邑貴族們最終被迫接受了那低得令人欲哭無淚地收購價格,心卻是無不芥蒂的。 商人們低買高賣,運用一切辦法追求最高利潤地作法自古以來就深受人們的痛恨,因此心思不深的有邑貴族便愈加痛恨商人了。 而心思複雜的有邑貴族則懷疑這其有著皇上的詭計。

 在抵達本土之前,黃觀自然也曾經懷疑過水稻價格過低會不會是皇上在其動過手腳。 然而一路走來,黃觀對於皇上的懷疑卻越來越淡了。

 大道的兩旁,大牲口隨處可見,在黃觀的記憶,大牲口的數量明顯增加了。 經過詢問才知道,原來本土實施了所謂的“無牛稅”。 為了避稅,但凡有需要而且有能力的家庭便都添置了耕牛。 一牛之力抵得上七八個人,當全國各地都想方設法地逃避“無牛稅”之後。 其結果便是大牲口得到了更廣泛的應運。 而大牲口地增加,便直接導致了地主們對人力資源需求的減少。 更何況大明如今實行了新的稅法,無田的佃農、長工需要額外繳納人頭稅附稅,因此導致人工成本也相應增加了。 於是最終所導致的結果便是,本土的人均土地佔有量竟然呈現出了緩慢上升的趨勢——黃觀自然不可能獲得官方地資料,但他卻憑著自己的智力以及收集地相關信息作出了同樣的推測。

 又由於皇上召開了那個什麽所謂的“獻寶大會”,因此應用科學得到了飛速的發展。 能工巧匠們發明了各種各樣的“奇伎yin巧”之物。 黃觀新眼所見,兩頭耕牛拖著一新型農具。 可將開溝、播種、施肥、覆土、鎮壓等作業一次完成。 黃觀盡管在被流放後已經算是“深入群眾”了,但對於具體的耕種了解得仍然不深。 看了那種新型農具的表演後,黃觀實在估測不出這兩頭牛再配上一套新型農具能夠抵得上多少勞動力,但他卻早已下定了決心:返回呂宋時,一定要買上幾套這種農具帶回去。

 這時,即便黃觀不去糧店打聽也能夠知道糧價肯定比往年更低。 但為了獲得更準確地答案以便安心,黃觀便仍舊去了糧店以及詢問了路邊的農民。 得出的結論是:去呂宋收購糧食的商人並不算特別心黑……

 不過黃觀到底還是犯了一個錯誤。 他所觀察以及詢問的地點所在是江南地區。 產糧區的糧價本來就低,而生產力獲得了明顯的進步後價格更低自是題應有之義。 但實際上,去呂宋收購糧食的商人並非將糧食運往江南銷售,而是被開鹽法所吸引,將之運往邊塞之地。 永樂元年地上半年,商人以及平江伯陳瑄總是將糧食運往遼東地區。 然而“遼東肥沃之地,一年耕有收,足數年之用。 數年有收。 海運可省”,永樂元年的下半年之後,遼東地區便並不缺糧了,於是海運的終點變成了天津等地。 待運至北方的港口後,再以陸運方式運往西北。 如果黃觀去西北邊塞地區進行調查,那便會發現兩者之間的差價極大。

 回鄉的沿途路上。 黃觀感受最深地便是那些懵懵懂懂的底層人民如今臉上多了一些滿足的笑容。 通過慢慢的了解,黃觀對於那些底層百姓的幸福感不免哧之以鼻。 原來,大明本土的底層百姓之所以會對今後的生活充滿了信心,居然是因為百姓們一旦遇上了不平之事便可以進行訴訟。

 國人有“厭訴”或“恥訟”的傳統價值觀。 對於官員來說,在他管轄的境內若是不出訟案,其政績將會被上官認可。 因此,一些為了追求政績的官員便會厭惡有事沒事來打官司地百姓。 而對於百姓而言,“八字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不是遇上迫不得已地情況,普通百姓寧願用“吃虧是福”來安慰自己也不願去受那種有理卻輸官司的罪。

 然而永樂皇帝登基後。 卻通過一系列地改革使得百姓們發現:一旦自己的利益受損。 只要勇於去衙門告狀,那麽多半能夠獲得公正的判決——若是出現明顯不公正的判決。 那也不要緊。 如今一字並肩王一系的“巡回法庭”四處巡回,只要將這種判決不公的案遞上去,絕對是有殺錯沒放過的。

 當然,如今百姓們打官司仍然需要繳納所謂的“訴訟費”,這筆費用不僅包括了以往打官司時所繳納的官司錢、遞狀費、審案費、雜費等,其還不包含起訴者需支付的“鞋腳錢”、“酒食錢”、“寬限錢”、“買放錢”等額外費用。 這筆費用並不低,但原告卻樂意支付。 因為,只要官司能夠打贏,那麽敗訴方的賠償金額自然也就包含了這筆費用。 一貧如洗的原告會不會因為這不菲的“訴訟費”而卻步呢?答案是不會。 因為只要某個官司勝訴十拿穩,那麽自然就會有人願意將“訴訟費”借貸給原告,供原告去打這個官司。

 談到這種借貸,那就不得不提及訴師。

 在國古代,打官司首先要向官衙呈遞訴狀。 陳述案情。 由於普通百姓大多不識字,無法用字來表述案情,於是就隻好請那些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了解訴訟地基本程序及其堂奧的人來幫助。 對於那些“足未嘗一履守令之庭,目未嘗一識胥吏之面,口不能辯,手不能書”的鄉野村夫和市井百姓來說。 沒有訟師的幫助,想要讓案件獲得受理無異於登天之難。

 在以前。 由於以刑去刑、追求無訟是我國傳統訴訟化的基本精神屬性之一,訟師的活動恰恰與統治者的息事寧人、追求禮讓地無訟觀念相違背,所以國古代歷代統治者都嚴禁訟師的代理活動,把訟師蔑稱為“訟棍”,認為他們是“挑詞架訟、搬弄是非”之徒,因此訟師地社會地位以及社會評價相當低。 然而現在那些訟師們卻抖了起來,因為新修改的《大明律》不僅承認了訟師的合法地位。 而且規定凡打官司者,除了代寫訴狀的基本費用之外,勝訴方在獲得敗訴方的賠償金額後,還需從劃出十分之一作為訟師的酬勞——一名訟師只要一個月能夠打贏一件標的為一百貫地官司,那麽他的收入便至少有十貫。 而一年一百二十貫的收入,已經足以令一家五口過上小康生活了。

 在這種利益的驅動下,遇上沒錢打官司的原告,只要勝訴的把握大。 那麽訟師們便哭著喊著也要為原告墊付“訴訟費”。

 在普通百姓的眼,如今遇上了受欺壓、受屈辱之事很方便保護自己的利益,自然心情會變得愉快。 而黃觀卻對這種訴訟成風地風氣不以為然——在黃觀的領地裡,他就是法官。 他可不願意普通百姓有事沒事就打官司。 除了不喜歡麻煩外,作為孔孟弟的他更推崇孔對待訴訟的觀點:“聽訟,吾猶人也。 必也使無訟乎!”因此,黃觀更希望通過長期的道德lun理教化和統治階級的以身作則,使爭訟者恥於爭訟來達到“閭裡不訟於巷,老幼不訟於庭”地和諧恬靜的理想境界。

 只可惜黃觀已經離開了權力心。 對於這種不滿,黃觀如今卻只能深深地埋到心裡。

 ……

 回到安徽的老家後,黃觀頗為低調。

 在他看來,如果是衣錦還鄉,那麽高調一下也沒什麽。 可是在建年間黃觀便是二品官了,如今卻沒了任何官職——雖然如今是有邑一等男爵,也算是步入了貴族行列。 但是在黃觀看來。 男爵的爵位畢竟太低,遠遠比不上當初的二品官。

 然而將黃觀將黃昌偉帶到友人家進行托付時。 卻驚訝地發現,有邑一等男爵在家鄉竟然那麽吃香。 當黃觀提出將黃昌偉留在家鄉的縣學裡學習時,友人毫不猶豫地答應照顧之後,卻提出讓黃觀將他的十八歲的二兒以及十歲的三兒帶到呂宋去發展。

 一開始黃觀還以為這是一種易而教的表現。 雖然覺得呂宋地讀書氛圍和本土沒法相提並論,但如果直接說出來,又怕友人多疑以為自己不願意照顧他地二兒和三兒,因此黃觀雖說答應了,但臉上仍然不免多少帶了點躊躇。

 每個人所交的朋友總歸不會與自己相差太大,黃觀地朋友自然也是聰明人。 看出黃觀的躊躇,友人卻笑著解釋說:拜托黃觀將二三帶到呂宋去發展,並非出於易而教的目的,而是希望二和三能夠在呂宋尋找自己的出路。

 因為《長繼承法》的緣故,友人那本來就不算多的家產便只能交給長繼承。 而二、三則需要自謀生路。 偏偏這兄弟倆至今連個秀才都沒考上,估計在仕途上發展沒什麽希望。 如今黃觀既然已經是有邑一等男爵了,在友人看來,讓兄弟倆隨著叔父前往呂宋闖蕩一番自然也不失一個選擇。

 聽友人這麽一解釋,黃觀便安安心心地做出了一定會照顧好兩位侄的承諾。

 黃觀原本以為事情到此就會結束。 誰料到第二天去其他親戚朋友家拜訪時,幾乎每一家都做出了類似的請求——也有幾個家幼年紀小的沒有立即請求黃觀將他們的幼帶去呂宋發展,而是隱晦地暗示將來幼長大後,若是前往呂宋投靠,那麽黃觀這個做叔伯的可一定要多加照顧雲雲。

 如果只是一個兩個這樣尋求幫助的,黃觀自然會因為自己得到了家鄉人的重視而感到高興。 黃觀轄下五十余個基本采邑領,雖說已有將近四十個已經冊封給陪著黃觀一同被流放的族親戚了,但畢竟還剩著十余個直屬的基本采邑領。 若只是一兩個後輩需要照顧,那麽只要這兩人有著人之資,那麽過段日將他們冊封為有邑恩騎尉也不是多大個事。 可那麽多家同時拜托他幫忙,黃觀卻覺得此事不太好辦了。 如果提攜這家後輩卻不提攜那家的侄,豈不是平白與人結怨嗎?

 精疲力盡的黃觀晚上一肚心思回到所借宿的友人家,還沒到門口,卻發現友人門前一片燈火通明,二十幾個衣著簡樸的百姓待在友人門口不知在幹什麽。 走近了,卻見門房指著黃觀說道:“那位便是黃老爺。 ”

 結果門前那群人便一窩蜂地擁過來,亂哄哄地和黃觀套近乎。

 “黃爺,小人是從前您府上管家二表弟的鄰居,從前還來過您府上……”

 “黃老爺,小人以前佃過您家的地……還記得不?”

 “黃老爺,大家都是鄉裡鄉親的,發善心帶攜我們一把……”

 好不容易才回到家鄉,也沒道理衝著鄉親父老們發火。 所以黃觀隻得硬著頭皮向眾人詢問到底有什麽事。 原來,這些都是佃農或是小自耕農的非長,都是沒有土地而必須額外繳納人頭稅附加稅的人。 雖說目前沒受什麽大災,也還勉強生活得下去,可第一批移民有喜歡炫耀的寫信回家訴說移民後多麽好,甚至還有發了財的衣錦還鄉,便惹得家鄉一些無地之人紛紛動了心思。 性格果絕而又無牽無掛的便移民了,性格猶豫的,今天聽說了有邑一等男爵黃觀返鄉,根據國人在外地都會盡量照顧家鄉人的傳統,這些人便又一次動了心思。

 土地對大明各個階層的人都具有迷人的魅力。 做著出將入相美夢的年青人希望能夠去殖民地大顯身手;土地投機者企圖從獲取暴利;廣大農民、手工業者則把殖民地作為擺脫壓迫、尋求新生活的希望。

 結果,黃觀返鄉後便遇到了這樣一副情景。

 看著眼前這番情景,黃觀不知該喜還是該憂。 良久,他終於說道:“都是鄉裡鄉親的,我黃某人自然會照顧一二。 你們也別吵了,都登記……我返回呂宋時就把你們都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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