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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大帝》第3章 準備工作
第三章 準備工作

 流放於呂宋的左逆臣一共已經有七名升為男爵以上的爵位,不過,回到帝國本土的卻只有黃觀和鐵鉉兩人。 黃觀比較老實,只是回家鄉住了一段時間後便又回呂宋去了。

 不知道是不是廣澤王朱允熥、懷恩王朱允熞相繼病死,敷惠王朱允熙“病死”的緣故,鐵鉉回到帝國本土後與方孝孺、王鈍、王度等人進行了秘密接觸,然後才鬼鬼祟祟地回到封地去。 然而朱棣看到東廠的報告後,卻並沒有對此進行干涉。 因為他根本就不擔心呂宋的“左逆臣”會對自己造成什麽麻煩。

 首先,廣澤王、懷恩王、敷惠王的王府護衛首領都經過嚴格考核,而且那些軍戶的家屬還留在大明本土,一般情況下想來是不可能被左逆臣收買的。

 其次,隨著移民潮的逐漸興起,呂宋的有邑貴族越來越多,因此左逆臣所佔的比例也就相應地越來越小。 即便左逆臣們扯旗造反,那些並非左逆臣的呂宋有邑貴族也未必會響應他們。

 再次,即便呂宋的有邑貴族全反了朱棣也有信心輕松將之鎮壓。 呂宋的有邑貴族采取的擴張方式是:“修建堡壘,威懾堡壘附近區域,穩定統治”這三步曲。 這種擴張方式與英格蘭征服蘇格蘭的方式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即堡壘並非純粹作為防禦手段,而是作為進攻手段。 當然,這種堡壘群對於使用冷兵器的敵人也有著很大地防禦力:哪怕只是一個非常簡陋的。 隻駐守五十名守衛者的土堡,也可以防禦五百名非職業士兵的攻擊。 然而相對而言,叢林遊擊戰才是正規軍所討厭的戰鬥方式,對於那一個個目標明顯的堡壘,已經在進行換裝的大明軍隊完全可以輕松搞定——土木結構地堡壘,別說使用**包了,說不定多用迫擊炮轟幾下都可能炸塌一大塊。

 其實朱棣不對方孝孺、王鈍、王度、鐵鉉這些人動手包含著一個很險惡的用心:放長線釣大魚。 如果建余孽扯旗造反。 那麽朱棣便可以名正言順地將朱圭處理掉,一了百了。 如果方孝孺等人地耐心很好。 那也無所謂。 朱棣打算待朱圭啟蒙時就請一位悲天憫的人高僧專門負責他的教育工作。 等朱圭形成了“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人生觀後,便對方孝孺等人進行公審。 相信花了這麽長的時間總能夠收集到足夠充分的證據。 這時,便可以等著朱圭因為內疚而主動提出“放棄一字並肩王王位並出家為僧”的建議——如果朱圭一時想不到這個主意,朱棣甚至可以派人去提醒他。

 朝鮮挺有意思。 當初朱棣提出要求朝鮮並入有邑貴族體系,朝鮮李氏並未答應。 可是到了年底,朝鮮卻仍然恭恭敬敬地派遣使者入貢。 除朝鮮外。 還有琉球山、山北、山南,暹羅,佔城,爪哇西王,日本,剌泥,安南也在去年年底派遣使者入貢。

 永樂二年地四月,琉球再次派遣了使者來到南京。 這一次是為了冊封汪應祖為琉球國國王一事。

 歷史上汪應祖其實只是被冊封為琉球國山南王——區區一個琉球居然還分為山、山北、山南三個部分,實在太搞笑了。 說起來朱棣離合格的政治家還真是有段距離。 按朱棣的想法,琉球那麽一點小地方設置一個王位都嫌多了,然而山、山北、山南都派遣使者入貢時,朱棣卻礙於伸手不打送禮人,實在拉不下臉。 結果三份貢品都收下了。

 幸好天無絕人之路,琉球國山南汪應祖似乎有著統一琉球的理想,因此派來使者捎話說希望能夠得到大明的冊封。 這還有什麽好說的,瞌睡遇到了枕頭!於是朱棣便乘機提出:如果汪應祖自願加入大明有邑貴族的體系,那麽明朝皇帝便將之冊封為琉球國王。 否則,大明也不是不可以冊封山或山北為琉球國王。

 在大明的有邑貴族體系,國王是一種特殊地存在,不受麾下臣民多寡的限制。 按山南的實際人口計算,汪應祖如果不是被冊封為琉球國王,那麽他的爵位甚至連伯爵都不可能達到。 如今汪應祖被冊封為國王。 其年俸按照郡王這一等級計算。 即一年兩千貫。 汪應祖是個聰明人,聞弦而知雅意。 立即答應了加入大明有邑貴族體系以及在琉球建一個大明直轄軍港的要求。 於是四月份,朱棣便正式將汪應祖冊封為琉球國國王了。 至於說汪應祖獲得這樣的冊封後會不會攻擊琉球山及琉球山北,這卻不是朱棣所關心地事情。

 大明即將在琉球建設軍港,軍港建成後還會駐軍。 若是山和山北的統治者聰明,趁著駐軍抵達之前趕緊請求加入大明有邑貴族體系才是正理。 雖說遲了一步,琉球國的國王王位是不用指望了,但至少能夠保全首級以及大部分實力。

 朱棣之所以沒有就“琉球國王還是琉球伯爵”的問題上與汪應祖扯皮,是因為他太想在琉球設立一個軍事基地了。 琉球離日本不遠,作為一個跳板是再好不過了。

 日本國土面積雖說不大,但擁有海洋作為天險,因此基本上沒有受到過異族侵略。 大約是因為這個緣故吧,日本的人口並不算少。 有一種估計是這個時代的日本人口有一千萬。 這個人口基數雖說比不上大明,但考慮到防守本土的各種各樣的優勢,大明想要佔領日本還是頗為吃力的——至少比收復安南以及佔領南洋、亞諸國要吃力。

 而朱棣明知這些情況仍然想對日本動手,卻是受了石見銀礦的誘惑。 其實朱棣目前並沒有打算佔領日本全境,因為征服一個可能擁有一千萬人口地國家本身就有難度。 更何況這種戰爭還要從海上運輸軍隊以及糧草,對後勤地壓力實在太大。 在朱棣看來,無論是強佔、誘騙甚至只是租借,總之只要能夠佔領石見銀山附近一塊小小的地方(至少需要包括離石見銀礦十公裡左右地衝泊港)暫時也就夠了——至於說是否需要迫使日本加入大明的有邑貴族體系甚至是直接佔領日本全境,那是以後的事情,反正走一步看一步吧。

 石見銀礦是一個罕見的露天礦,方便開采。 除了這個優勢之外。 它還有另外一個更大地優勢:在16世紀,全世界所流通的銀之。 有三分之一地銀是來自於石見銀山,可見其產量之多。

 在穿越之前,朱棣曾經過波斯灣的石油、澳大利亞和巴西的鐵礦都在國境內——有過類似念頭的國人恐怕並不在少數。 相比於石油和優質鐵礦,石見銀礦則有著另外一種特殊意義:開采冶煉出來的產品直接就可以充當貨幣!

 除石見銀礦本身的優點外,還有一個令朱棣對之產生覬覦的理由:石見銀山地正式投入開采的時間是1526年。 也就是說,此時日本人還沒有真正發現石見銀山的價值——如果強搶別人的傳家寶,那自然會受到更為強烈的抵抗。 但如果以強大的軍事力量作為威懾。 卻只是搶奪不怎麽值錢的東西,對方的反抗力度自然不會那麽激烈。

 大明寶鈔如今還采取著信用本位製——這固然是二十世紀之後最為正確地選擇,但對於生活在十五世紀的朱棣而言,卻總是擺脫不了那種走鋼絲的危險感覺。 只要大力發展航海業,那麽美洲的白銀遲早會屬於大明。 但朱棣實在是擔心在能夠利用美洲的貴金屬之前大明就會遇上貨幣危機,因此急於尋找一個解決辦法——既然石見銀礦就在附近,道德感並不強烈的朱棣自然也就盯上了它。

 國人幹什麽都喜歡師出有名,不過這個理由朱棣卻早都想好了。 此時國沿海一帶已經出現較多倭寇。 他們經常四處打家劫舍,殺人放火。

 另一個歷史時空地1405年(永樂三年)日本國派遣使臣向明朝朝貢,永樂皇帝為此向日本使臣大發雷霆,責令日本處理好這件事。 說起來日本還真是幸運,永樂皇帝是國歷史上少有的積極擴張領土的皇帝,如果日本發神經惹急了永樂皇帝。 那麽永樂皇帝老羞成怒之下說不定也會學習蒙古那樣大軍渡海東征日本。 可偏偏當時的日本表現得很恭順。 聽說永樂皇帝為此發了脾氣,日本幕府將軍趕緊發兵剿滅了那些海盜,並且將其帶頭的二十人押送到國讓永樂皇帝處置。 永樂皇帝的面被滿足了,於是他也給足了日本幕府將軍的面,讓日本人將那些人帶回去自行發落。

 應當說,另一個歷史時空裡永樂皇帝的做法還是很給國人漲面的。 但朱棣卻還覺得不夠——以此為由向日本提出領土要求,借口說要在日本駐兵用以監視其海盜行為,難道不是更好嗎?至於說為什麽偏偏向日本索要石見銀山那一塊區域……嗯,巧合,純粹巧合而已。 反正提出要求時。 那石見銀山還根本沒有顯示它的真正價值呢。

 話說朱棣還是很謹慎地。 盡管早已決定一開始並不發動日本征服戰。 但朱棣還是做好了最壞地打算。 正因為這個緣故,朱棣才迫不急待地冊封琉球汪應祖為琉球國王。 只是為了趕緊在琉球建立一個軍事基地。

 除琉球外,朱棣還打算在北海道也建立一個軍事基地。 這個時代北海道根本就不是日本的領土——即便是明治維新時北海道已經算是日本地領土了,但當地的土著蝦夷人仍然不被看作大和人。 只不過,北海道的生存環境確實比較惡劣。 即便沒有其他的選擇,向那裡移民都比較困難,有了其他的選擇後,誰會願意向犯傻?在沒有足夠居民的前提下,建立軍事基地實在有些困難。 不過,朱棣還是打算嘗試一下,將來盡量把北方犯了流徒罪的罪犯都遷移到北海道去,然後在北海道的最南邊建一個小小的堡壘,象征性地駐上幾百個軍人也就行了。

 處理完了將琉球國王吸納進大明有邑貴族體系的事之後,五月壬寅,朱棣任命豐城侯李彬鎮廣東,清遠伯王友充總兵官,然後派遣他們率舟師巡海——雖說沒有確鑿的證據時同樣可以指責倭寇侵犯大明,因為這種犯罪事實是雙方都心知肚明,但如果能夠有確鑿的證據豈不是更好?

 月丁亥,汰冗官。 這次所謂的汰冗官並非是開除官員讓他們回家為民,而是將暫時沒事做的官員都集到***去學習。

 眼見帝國即將快速擴張,相應的配套措施自然也應該跟上去。 新擴張的領土盡管是采取封建采邑制度,但同時仍然保留了舊有的官製,算是一種雙重領導。 雙重領導共有三種形式。

 第一種是在少數民族人口較少、居住分散的地區,比如說北部、西北部的遊牧民族,納入軍事編制的衛、所。 第二種是社會經濟水平發展較高、接近於漢族地區者,則實行與漢民族地區行政體制類似的機構設置,主要有土府、軍民府、土州、土縣、土巡檢司等不同形式的機構,其長官設土知府、土同知、土通判、土知州、土知縣、土巡檢等。 第三種是經濟發展落後且遠離漢人聚集的地區,設宣慰使司、宣撫司、安撫司、招討司、長官司。

 衛、所就不去說了。 在朱棣看來對遊牧民族實施央集權製管理實在太困難,所以朱棣也就懶得多操心。 但後兩種卻是可以將朝廷的正式官員派過去的。 比如說土知府這個官職由當地少數民族首領世襲,但可以將土同知、土通判改為由朝廷派遣官員擔任。 而宣慰使司、宣撫司、安撫司、招討司、長官司之下,又有經歷司經歷、知事、照磨等等官職,這些官職完全可以由朝廷派遣的官員擔任嘛。 反正在有邑貴族制度下,原先地位高的少數民族首領仍然有著很高的地位,應該不會對於一些副職被朝廷所派的官員佔據產生反感。 更何況,少數民族考上了功名後還可以優先擔任這些公職,已經很照顧了。

 除了這些職位外,在每個爵以上的有邑貴族采邑內都會設置一個很重要的職位:教諭。

 如此一來,朝廷所淘汰的冗余官員便能夠得到安置,同時還增加了朝廷對邊疆地區的影響力,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

 秋七月壬戌,鄱陽民進書毀先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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