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綁架?”葛敏才不解問。
樂琳側過頭來,看回葛敏才,目光如電:“就是像你們這樣,用聖人的標準要求常人,用美德來要求義務,借機脅迫、攻擊別人,以此左右其行為的,就叫做道德綁架!把不合你標準的人,都用道德的名義捆綁與你的船上。”
眾人發出嗡嗡、嘖嘖之聲,或讚同她所言,或不以為然。
葛敏才臉色一沉,微眯了眯雙眼,目光銳利地看著“樂琅”,不氣惱,更不似被說服。
略略沉吟片刻,他道:“此一事,彼一事。安國侯,收費與否我們暫且放下不表,單單說那‘筆名’一事,筆者本人不能任意使用自己的筆名,這是不是過分了些、苛刻了些?”
“本侯再說一次,這份契約並不違反《大宋律》,更不是強迫簽來的,就算再過分十倍,再苛刻百倍,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效力?”
“受到《大宋律》的保護。”
葛敏才似笑非笑地看著她,悠悠開口道:“律法是律法,難道人情常理就不顧了?”
他又看向文彥博、司馬光與王安石:“倘若貴刊的所有編輯一同附議,上告到開封府尹那處,告安國侯一個歪曲常理……”
“好!”文彥博大聲叫好:“你說得好!這契約欺人太甚,就該告他一個歪曲常理、有悖人情!咱立刻就走,去,到府尹那兒去!”
說著,他轉身便要走,卻是被劉沆一把拉住。文彥博回頭一看,卻發現只有他一個付諸行動了,始作俑者葛敏才紋絲不動,司馬光、王安石也是默不作聲。
劉沆皺著眉頭低聲對文彥博道:“精明人出口,蠢鈍人出手。”
“你說誰蠢鈍人?”
“誰應的便是誰。”
文彥博停下腳步,慍道:“怎的你們都不附議!”
劉沆伸出食指放於唇間,做了個噤聲的手勢:“看熱鬧吧。”
……
“歪曲常理、有悖人情……?”
與文彥博想象的不同,樂琳絲毫不曾害怕驚惶,隻感到心中憤然不已:“人情難道就比法律更重要?人情難道能凌駕在法律之上?”
“並非凌駕其上,只是,律法不外乎人情。”葛敏才回道。
“‘人情’,指的應該是追求公平與正義的人情,是給予慈悲或寬恕的人情,而不是這般用道德、倫常來綁架法律的人情!”
她又對眾人問道:“諸位,什麽是契約?”
未待眾人回答,樂琳又自答道:“契約,是約定,是承諾!但凡經過口頭的或書面的約定的事項,只要是符合法律的,締約雙方就必須履行義務。只有交易的雙方遵守契約,切實履行合同,才能確保交易安全,合作才會長做長有。相反,要是簽了契約還可以隨意反悔的,那以後誰還敢和別人合作?
“更可怕的是,要是朝廷、官府或者哪個官員覺得某份的契約違背了所謂的社會道德,甚至是犧牲了他們自身的利益,他們便有權撤消該契約的話,受損害的不僅僅是契約者,而是全體的百姓,是整個社會,是朝廷的信用!”
“誇誇其詞!”
文彥博不屑道。
“我所說的絲毫沒有誇張!合法的契約你們不從律法的角度去解決,而是訴諸人情、倫理、道德,這樣得來的是什麽後果?法律是黑紙白紙寫明白了的,而道德、人情這種毫無標準的東西,你用什麽去衡量?最後,還不是訴諸權力?可想而知,到最後一定是誰的官大、誰的權大,府尹便聽誰的啊!”
葛敏才無言以對,他原本打的便正是這個主意。
樂琳偏偏不讓他有思考反駁的機會:“諸位可有想過,當契約、律法、規則都失效的時候,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會變得怎樣?人與人之間毫無尊重,沒有平等、沒有合作,只剩下利用與被利用、統治與被統治,只有你死我活的博弈——反正契約最後一定會被撕毀的,那先背叛的便先奪得先機!而所謂搶先,便只能是惡性競爭,只能是背叛社會規則。
“法律不該是冷冰冰的法律,但更重要的,人情也不該是和稀泥一樣的人情!”
……
正午過後,天色忽而變得陰沉了。
滿天都是厚厚的、低低的、灰黃色的濁雲。
圓而高的雲塊,像飄浮在天上的島嶼,散布在無邊地泛濫的河流中。
劉沆細味著剛剛“樂琅”的話:“人情不該是醬缸般的人情……”
他低聲對柴玨道:“殿下慧眼識英啊。”
“閣老,”
柴玨一直目不轉睛地凝望著樂琳,聽了這話,側過頭來看向他,眼神裡的寒意看得劉沆心頭一顫:“不要打他的主意。”
“什麽?”劉沆明知故問。
柴玨道:“他不會入仕的。”
“老臣還以為殿下是想他入仕的……”
“本殿改變主意了,”柴玨打斷他,道:“他和你們不一樣。”
“什麽不一樣?”
“生猛、鮮活!”
柴玨再轉頭看向不遠處的樂琳,目光霎時變得癡醉溫柔,他喃喃道:“狂妄又彪悍,只有他是這樣的……我不要你們的死氣沉沉沾汙了他。”
“老臣倒覺得,興許,安國侯能改變朝堂那一潭死水的局面呢……”
“那麽,閣老是要與本殿為敵了?”
劉沆淡淡然笑道:“殿下糊塗了,老臣如何是與你為敵?識才而不舉賢,非君子所為,於社稷更是有害無益。”
柴玨看向他,冷冷道:“這江山,並不是我的江山,但那個卻是我唯一的摯友。”
“殿下……”劉沆微微一怔。
“閣老若要一意孤行,本殿也不會客氣。”
……
樂琳無畏地直視眾人各樣的目光,表情愈發冷靜,莫名散發出著自信的光采。
“對於契約精神,我們自古已經無視得夠多,是時候該要撥亂反正了!”
“契約精神?”
龐籍沉吟地重複這個詞,緊皺眉頭,似乎有了心事。
樂琳繼續道:“對!自古以來,我們崇尚的是就‘高明’,而不是‘守信’。我們最善於出奇製勝,把繞過規則視為手段——比如田忌賽馬,比如劉備借荊州,比如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為了目的,不講手段、不講誠信,讓對手把握不住規則和規律而得來的成功,後人傳頌、效仿。反倒是遵守契約的人,默默承擔了違約的社會成本,還要被人當做傻子一樣嘲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