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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黑洞》第14章 凡人
  在呂岩擔心楊浩月是否會怯場的時候,這個從海外飛來的男孩果然在化妝間裡緊張著,他的手,他的腳,他的身子都在搖擺,他感覺身體不屬於自己,他控制不住它們了。

  楊浩月的身子一軟好像要隨時倒下。

  在一邊練習吉他的李維斯坐在了楊浩月的身邊,“你好,我是李維斯,本地人,我是新月二中的一名高三學生,你呢?”

  “你好,我叫楊浩月,盧洲的,現在在美利堅麻省上大學,是麻省理工學院的數學系學生。”楊浩月一邊說著,一邊搓著手,他的手粘濕濕的。

  李維斯遞給他一杯溫暖的白開水,“潤潤嗓子,我在學校裡唱歌之前都喜歡喝一點。但是千萬不要喝多,有一次我差點在台上尿褲子。當時難受的直不起腰。”他爆料起自己的糗事毫無羞愧。

  “你太厲害了,麻省理工可是美利堅最好的學校。而且數學系是最權威的院系,聽說他們一年隻招收50人。”李維斯驚訝並且讚歎的說道,快要高考的他最近在學校和家庭裡被灌輸了許多大學的資料。

  “謝謝。”楊浩月接過來,抿了一口。

  “Oh,我媽媽想讓我高中以後考到麻省,她曾經帶我到麻省玩過。我最喜歡麻省的圖書館,它太漂亮了。”李維斯誇讚道。

  “是的,麻省還有最熱鬧的昆西市場,我最喜歡吃那裡的龍蝦卷。它旁邊還有一個漂亮的教堂,紅色的磚牆,圓門大廳,白白的塔尖。每一次吃著龍蝦卷,在藍天之下,坐在草地上,見到公園旁邊的教堂,我立刻都會有一個好心情,總覺得那天就是星期日-在忙碌的日子裡,那一天比星期日更令人愉快!”楊浩月想起了他上學的地方,他的語氣開始變得輕松,整個人也慢慢松弛下來,不再是緊繃的感覺。

  “你們學校裡聽呂岩歌的人多嗎?”

  “我媽媽告訴我美利堅的人看不起華語音樂,認為他們不接地氣,輕飄飄的。”李維斯好奇的問道,訴說著自己從小道消息聽來的八卦。其實他從來沒有去過美利堅,剛才講到麻省的圖書館只是從高中課本上的一篇文章裡看到過。

  不過,對麻省,對美利堅的好奇是真的。李維斯有個夢想,那就是流浪。世界這麽大,他要去看一看,做個無憂無慮的人到心裡想去的地方去看看。

  “嗯,還好。我們學校有不少來自大明的學生和老師,還有一部分雖然住在美利堅很多年但是仍然保持著大明傳統的大明人。”

  “在美利堅,如果一個大明人丟棄了祖國的文化改變了自己的信仰,他會被明人團體排斥的,更會被美利堅人從心底看不起。”楊浩月給李維斯舉了兩個了解的例子,告訴他大明人在美利堅文化中的特殊地位。

  “其實美利堅對大明的情感很複雜。”楊浩月說的很慢,他在組織腦海中的詞語,把他在美利堅這一兩年生活裡得到的感受說出來。

  “美利堅人一方面為他們國家的繁榮的經濟實力感到自豪,他們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另一方面有些美利堅人面對大明人他們的內心又會有自卑等情緒出現。他們的歷史文化你懂得,在大明面前那就是個侏儒。所以呈現在外面給人看,就是美利堅人特張揚,特自信。”

  “而且因為大明國幫助美利堅從歐羅巴手裡獨立的原因。一些美利堅人對大明人還是有好感的。這一點在二百多年前特別明顯,聽我的老師說,他來自一個在兩百年前就移民美利堅的家族。

他說,那時候大明人在美利堅擁有許多特權,也很受美利堅白人的歡迎。”  “只是這情況在一百多年前的那場戰爭之後就有些改變了。你也知道落後就要挨打,這是一位偉人說的。在那之後,大明人在美利堅的一些權益受到侵害,有些大明人因為各自不同的原因就返回了大明。當然現在美利堅的大明人又多了······”

  說到自己熟悉的東西,楊浩月格外起勁,與此同時他身上的緊張勁已經看不到多少。

  他開始變得自信,變得從容。

  “謝謝你,這是我第一次要在這麽大的舞台上表演。這也是我第一次追星。”楊浩月笑道。

  “應該是我謝你才對,告訴我這麽多外面有趣的事。”李維斯開心的說道。

  “有時間到大明和美利堅玩,我請客。”楊浩月是個聰明人,話還沒說完,他就意識到了身邊這個叫做李維斯的人剛才在幫助自己。

  “哈哈,不緊張就好。加油,該你了。”李維斯打氣道。

  ······

  “加油,你是最棒的,楊浩月!”在後場,一個大男孩握緊拳頭在一些人的期盼之下快步小跑上了舞台。

  “大家好,我是楊浩月,因為幸運我得以在此唱歌,因為幸運我得以見到我的偶像。”

  “一首《英雄淚》送給大家,願人人是英雄,願英雄永遠不流淚。”楊浩月快速的說出自己的表演節目之後,直接開始唱歌。他還是怕自己在台上呆的時間越久,出現錯誤的機會越多。

  “雲裡去,風裡來,帶著一身的塵埃。”,乾淨的聲音從麥克風裡傳出來。

  “心也傷,情也冷,淚也乾。”,在歌聲裡,楊浩月感受到了一股從心底泵發的力量。歌聲讓他投入全部的感情,他已經沒有多余的精力瞎想。緊張慢慢離他遠去。

  “悲也好,喜也好,命運有誰能知道~”

  “夢一場是非恩怨隨風飄~”

  在這一刻,不知道有多少人眼前一亮。

  尚炎閉上了雙眼,他的耳朵好像要豎起來似的,他在努力的聽這個歌迷的歌聲。

  “他可以出唱片了。這是一個聲音在水準線上的歌手。”

  在這裡,尚炎的評價說的不是楊浩月的歌唱技巧,這一點他還很稚嫩。

  他的演唱技巧在刻意的模仿呂岩,表現的並不好。和呂岩比較之後就是在關公面前耍大刀。

  真正讓尚炎上心的是他從這首歌裡聽到了一些不同的地方。

  如果說呂岩的聲音讓人聽過之後千轉百回,帶有滄桑悲涼。那麽這個人的歌聲中有股積極陽光的力量。雖然很小,只是一顆種子,但是這代表著台上這人的未來擁有了可能。

  如果有人對他培養,他中途又沒有發生其他的意外的話,這個年輕人在歌壇會有一席之地。

  “這是一個老天爺賞飯吃的人。”

  “可能他自己都沒有意識到,呂岩這首歌被他唱出了一點不一樣的味道。”

  ······“熱血在心中沸騰”

  “卻把歲月刻下傷痕”

  “回首天已黃昏有誰在乎我”

  “山是山水是水往事恍然如雲煙”

  “流浪心已憔悴誰在乎英雄淚”

  “英雄淚”

  歌,悲涼,但是楊浩月的內心充滿火熱。

  他的聲音越發高昂。

  這首歌他越唱越有力量。

  因為楊浩月不僅想唱給自己的偶像聽,也是唱給自己。

  在這個千載難逢,甚至是一輩子只有一次機會的舞台上,楊浩月真是有太多的感想想要抒發,有太多的話想要說。

  現在他要把所有要說的話,所有要表達的意思通過歌聲唱出來。

  他一直是個好孩子,爸爸從他出生那天起就給他定下了一個目標。“我們家的大學生誕生了。”這是楊爸爸把他從產婆手裡接過來之後說的第一句話。

  家裡人文化不高,一直是楊爸爸心中的一根刺。因為文化水平,楊爸爸吃了許多苦。因此楊爸爸把希望寄托在兒子身上。

  之後在他的這二十多年的歲月裡,楊浩月一直是個好孩子,是爸爸、媽媽、老師、鄰居、同學眼中的好孩子。

  “兒子,你真棒,又得了雙百分。”爸爸的稱讚在面前出現。

  “楊浩月你太厲害了。還是第一啊。”同桌的崇拜在他耳邊響起。

  “哎,我家這臭小子,要是能有楊浩月一半省心就好了。愁死我了。”楊浩月不知道多少次成為了別人家的好孩子。

  “看看人家楊浩月,再看看你,你就不能給我省點心嗎?你就不能像他學習嗎?人家來學校是一天,你也是來學校一天。但是人家是來學習,你是來睡覺。想睡覺,回家睡啊,別在這睡。身為一個學生不好好學習,這和工人不上班,戰士不打仗,農民不種地有什麽區別。”老師又一次批評班上的調皮搗蛋的學生,又一次拿楊浩月做榜樣。

  可是楊浩月感覺不到開心。他很累。

  “其實,我不想這樣。”

  “我也想下課時開心的玩,我也想在家裡可以開心的看電視,我也想可以開心的吃零食。”楊浩月曾經在日記本裡寫過這段話,後來被他偷偷的撕掉。他害怕爸爸看到後生氣。

  他不想做老師、家長、同學眼中的好孩子,乖孩子。

  他喜歡唱歌,但是家裡從不支持,認為這對他的學習毫無幫助。楊浩月明白家裡的困難,他只是把這件事放在心裡。

  半個月前,楊浩月受到一份邀請函。大意是他寄給呂岩的錄音磁帶他們收到了,並且聽過他的歌之後想要邀請他參加一個節目。

  楊浩月徘徊在參加和不參加的中間。

  一邊是父母老師對新歌的厭惡,新歌是低俗、不健康的音樂。

  另一邊是他真的喜歡,是這些音樂帶給他的快樂和美好。

  今天,他楊浩月瞞著家人偷偷的坐飛機來到這萬裡之外,他要唱出自己的心聲。

  “不一定每一個人都要成為英雄。平凡的人生一樣可以偉大、快樂。”

  “凡人和英雄之間並沒有價值的不同。”

  “而且英雄不在於你做的事情有多偉大,有多艱難,有多曲折。”

  “每一個在人生戰場上不屈不撓,無怨無悔,敢於追求內心的人,都是值得喝采的英雄。”

  “英雄不是一種,每一個人都可以做英雄。”

  “我要做自己的英雄,我不要當好孩子。”楊浩月的心在大聲的呐喊。

  在歌聲中,楊浩月想起英雄淚這首歌背後的一段小話。

  “風霜雨雪,回首來時路,”

  “每一個用力踩出的平凡腳印,”

  “都是英雄的足跡。”

  “把眼淚流在心底,”

  “把痛苦留給自己,”

  “把深情唱在歌裡。”

  “呂岩努力地走著,你我又何嘗不是”

  “僅以此曲,”

  “獻給每一位努力走來的朋友。”

  PS:原先想把此章一分兩半, 在加一點字數湊成兩章。

  但是我發現自己現在是越來越偷懶了。

  雖然章節多了,可以偷懶一天,但是我的文章不行了,文章裡的感覺缺失了。

  人,還是要逼一逼自己。

  另外,有關讀者在書評區提的文章不爽,節奏不好,文青味太重的意見,我從寫書之初也發現了。書評區的第一個帖子,賴魏書友就說的這個事。

  中間也有過一點有意識的改變,但是最後又下意識的走回了原路。

  我是這麽想的;我是一個新人,對於創作的技巧都在摸索中。這本書是第一本書,我也是第一次寫這麽長的文章。

  對於寫小說我只是看的多而已,我的文筆,構思真的不算多好。

  所以我想寫我最舒服的文字,最熟悉地文字。我不想刻意給自己一畫一個圈,要求自己“我必須這樣寫,必須那樣寫”。

  因為我怕自己會在沒有前路的情況下寫不下去。(本書已經可以確定沒有前路了。現在就是在慣性的前進著。)

  我怕,一旦我改變了自己最舒服的寫作方式,我不知道怎麽寫了,我不會寫了。

  而且,一本書要有一個風格,有一個一以貫之的特點。

  如果前面是古龍,中間是金庸,最後是黃易,那麽不僅讀者變扭,作者也變扭。

  這本書我會慢慢的調整,但是感覺改變目前的這種節奏不好,文青味太重的希望不大。

  這本書就讓我放肆一下吧。

  “哎,我這又說了什麽,顛三倒四、稀裡糊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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