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向桌子上摸去,這一次什麽也沒有摸到。 “沒了?”悵然若失。多久沒讀過這麽爽的小說了。短短的十幾萬字,李想足足看了半個小時。他站了半個小時,也讓旁邊的姑娘站了半個小時。
李想沒有看到姑娘臉上漸漸不爽的表情,或者說爽文當前,美色也隻能靠邊站。猶如酒鬼嗅到了美酒的香氣,道:“你那還有嗎?快拿給我看看。”
“這才是真正的武俠小說,這才是我想象中的江湖。
沒有非黑即白的設定,沒有仁義道德的說教。隻有快意恩仇,隻有江湖情。
這本小說和現在的武俠小說太不一樣了。不僅僅是語句抒寫方式的不同。更多的是立意不同。
江湖事江湖了。讓江湖更純粹,更簡單。江湖不在和廟堂糾葛。
大俠不在是大俠的兒子,魔頭隻是魔頭的弟子。
大俠也可以比魔頭更邪惡。魔頭心底也會有兒女情長。
正義不會永遠不敗,邪惡也會更加多彩。”李想看著手中的書稿,有些饑渴。
哀怨一聲,”這些不夠啊。“
小雯看著面前自言自語,臉部表情猙獰的人,心想他是不是發病了,要不要叫醫生。
“來人啊,快叫醫生。”安靜的辦公室傳出一聲霹靂。
編輯部所有人的目光看向小雯和李想,又不約而同、齊刷刷地轉向站在門口的劉主編。除了不知道的怎麽回事的李想和有些懵逼的小雯。
第三杯茶了,服務員已經為呂岩添了三杯茶。
“小姐,請問還要等多長時間?”呂岩走到前台,看著胸牌上寫著“李麗”的年輕女孩。
“不好意思,真的很抱歉。因為某些特殊原因,讓您等了這麽長時間。”從耳機裡知道了原因的李麗隻能在心裡對小雯吐槽,“這個月的獎金要拿不全了。”
幸好,此時耳機裡傳出解救的天籟之聲。
小雯長舒了一口氣,道:“先生你好,主編對您的小說很感興趣。請您到辦公室一談。”
在早上出發時,呂岩想過書中的情景;自己拿著優秀的作品可以出入編輯的辦公室,王霸之氣一震得到最高的待遇。事實證明這在小說裡也是白日夢。
在一位工作人員的帶領下,穿過兩個走廊,爬了三樓,來到一間辦公室前。
“您好,呂岩先生。我是主編劉正風。沒想到您是這麽的年輕。”和呂岩握手的劉主編看著年前的年輕人有些出乎意料。
編輯部的小李全情投入小說之中,忘記了周圍的存在。這引起了劉正風的一絲好奇。
對於這些已經閱書上萬,作為一名工作激情不再開始麻木的“看稿員”,剛才小李的表現真是有點超出常規。
因為這一絲好奇,讓劉正風發現了這本別具一格的小說。
如今作者當面,更是讓劉正風對自己的決定感到無比正確。
“呂岩先生,我們馨學講究雙贏。共同贏利,你好我好,生意才好。”
“明人面前不說暗話,您的這本書我很看好。不僅是對於您這部書本身,也是對於您這個人。”劉正風對呂岩繼續說著。這也是劉主編不顧身份和工作流程,沒有讓這本書經過漫長的審核期,直接和呂岩面談的原因。
好書,太少。人才更難得。
“哦?”呂岩有些疑惑反問道。雖然呂岩本身對自己,對大旗有信心,但是也想了解別人對他的看法。更何況這是業界的一位標杆人物。
能在馨學做到主編這個職位的又豈是無能之輩。 “呂岩先生,請問,什麽樣的小說才能確保可觀的銷售量?。”不等呂岩回答,劉主編繼續說:“有的出版社認為名家作品是保障。有的出版社認為大宣傳,大投入能帶來高的回報。可是鄙人有些不一樣的想法。”
“看書,特別是看通俗小說。讀者為了什麽?
隻為娛樂。希望能夠看到一個讓讀者自身或悲或喜的好故事。僅此而已。
真正能決定作品銷量的隻有作品本身。
您的這本書讓我看到了大賣的希望。它是一個好的、有所創新的故事。一個相比市場、風格更加獨特的故事。”
劉主編從抽屜裡拿出一份合同,很有信心的對呂岩道:“看看吧。我們對於人才總是很有誠意。”
好的小說作品不一定會暢銷。但是在劉正風看來有創新、有爭議的小說會帶來一些意想不到的結果。特別是這本小說的質量還很高。
相比於市場上漸如死水,千篇一律的武俠作品。既然都拿不準,摸不清市場的規律,為什麽不回歸作品質量上呢?
難道一個好的故事,會有人不喜歡嗎?
馨學付出的也隻是一個機會,能夠得到的回報卻不可限量。而且每年馨學各編輯社都會有一些扶持新人條款。這也是馨學能夠做大的原因之一。
一百個人隻要有一個上了暢銷榜的作家。那麽馨學書社都是穩賺不賠的。
厚厚的文件,詳細繁瑣的內容。前世今生都沒有接觸過這些東西的呂岩,沒有看懂。當然呂岩也不用擔心陷入合同陷阱。這隻是一份意向書。
大明的合約有兩點精神,一是傾向於保護弱勢群體。
二是,對於付出所得和風險不成正比的合約是不予承認的。
假如你的合約中規定,索性不在浪費時間,隻是重點的關注了以下幾條。
1,該作品所有權歸乙方(呂岩)所有。甲方(馨學出版社)擁有發行權。甲方擁有同等條件優先簽約權。
2,價格,千字300元大明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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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岩沒有急著回復,但是呂岩的內心還是感到滿意的。爽快的簽下自己的大名。當然這隻是意向書,不是正式合約。相當於出版社對呂岩進行預約,在此期間隻是不能和其他出版社進行本書的商談。所有的文化合同都要有文化局的工作人員進行公正。
所以,呂岩是不用擔心因為不懂法律條文陷入合約陷阱的。
為了保護文化產業的發展,知識版權法中規定,創作者的付出和所得不成比例的合約是沒有法律效益的。
最簡單的例子:一名歌手和某公司簽約10年。合約規定他每天都要商演,跑通告,工作大量時間為公司賺取大量的金錢。公司在他身上的投入更是微乎其微,他隻能領到每月1000元的工資。然而他如果要跳槽,卻需要佩服1000萬的違約金。
這樣的合約就是文化工作者的付出和所得嚴重不成正比的例子。
這種條約是不被法律認可的。形同廢紙一般。
而且,每一個文化合約在簽約時,都要在文化局進行備份。法律公益顧問也會免費幫你審查合約內容。
來之前,呂岩了解到。小說暢銷名家(即登上風雲排行榜首頁)的價格是千字800元和部分提成。
作為一個新人,沒有任何成績能夠證明自己的新人。
千字300的價格遠遠的高於新人作品價格。
這個劉主編真的很大膽,也很看好自己和自己的這本書。
呂岩是知足,充滿感恩之心的。
對於八卦界傳播的小道消息說,某某新人不滿意出版社的價格。對自己非常有信心,他要和出版社簽署對賭協議。作品銷量多少萬以下分文不取,銷量多少以上要佔多少分成。還沒有上限。
呂岩隻能說,小說看多了吧。
第一,憑什麽?地位對等嗎?付出成正比嗎?
一個新人和一個強勢的上遊渠道進行談判。有資格嗎?你首先就進不到人家辦公室的大門。
其次,出版社不是慈善堂,成立之初,法羯暇投ㄒ辶耍饈且雜康模郵攣幕檔墓盡
一本書,撲街了。出版社和你簽對賭協議,不簽對賭協議都不會賺錢,都會虧本。風險在出版社。
一本書大賣,簽了對賭協議。出版社的利潤相比以前大幅減少,還會成為行內笑柄。不要想會有人誇你的伯樂之名。
“對賭協議”對於出版社而言,自己承擔前期投資風險,獲利後隻能取得比以前更少的利潤。
沒有一家出版社會這麽做。
第二,每個行業都有他的規則。這些規則不會十全十美。但是絕對是經過時間和市場考驗的。
買斷和分成能成為出版行業的運行規則,自有它的道理。
破壞了行業規則,不按遊戲規則玩遊戲的人。最後隻能造成一個結果,沒人帶你玩。
在什麽位置上做什麽事,有多大的肚吃多大的飯。
重生者,並不能成為你肆意破壞規則的依仗。畢竟你一個人不能包辦所有的事。這個世界還是集體社會。
”對賭協議“,對出版社而言無論怎麽看都是輸。對於作家而言更是空手套白狼。能夠開公司的人有人是傻瓜嗎?
呂岩和劉主編進行了一些交流之後,走出了出版社大門。
夕陽最後的光芒被站在馬路兩側撐起遮陽傘的白楊先生無情阻擋。微風走過,巴掌大的葉子歡快的跳著舞蹈,金色的陽光調皮的從他們之間穿過。照耀在呂岩俊逸的臉上。
光芒,白楊和呂岩在路邊的鏡頭下宛如一張美麗的風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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