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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妖》第220章 你我都是無聊人
  那日鍾茶薇在庭院看書,冬日陽光尤為溫暖,比春日更為明媚,驅逐了本該有的寒冷,使人覺得愜意。鍾茶薇實則覺得所看的書很可笑,太多淒淒慘慘戚戚的男歡女愛,心想人和人之間,何曾會愛得如此熱烈又奮不顧身。  然而大許她一生都太過無聊,看盡世間一切事,所以剩余的生命隻好以無聊做消遣。

  有輕微足音踏著落葉而來,鍾茶薇合上書,歎息一聲,心想所幸無聊的日子總算到頭了,今後日子恐怕激懷壯烈,恐怕讓她從此無法平靜。

  林宗的影子遮蔽了她頭頂的陽光,低頭望著鍾茶薇,說道:“你就是鍾茶薇?”

  聲線是極漂亮的清亮,又有天生輕視他人的漠然驕傲。

  鍾茶薇抬眼打量這個男人,穿一件垂感極好的白襯衫,就連褲子也是孤冷高潔的素白,眼眉皆是極鋒利淡漠的,像刀,身軀修長挺立,絲毫不肯妥協彎曲,在寒冷冬日下,比冬日更俊逸莊嚴。

  於是鍾茶薇笑一笑,道:“你終於來了。”

  林宗同樣打量著她,臉容又小又白,俏而豔麗,偏又穿淡青色長衣,長發任寒風吹亂,獨獨竟不顯得亂,只因她太淡靜從容,似乎風霜滄桑都應該與她無關,早被看成一場鬧劇。

  林宗沉默片刻,說道:“看來傳聞是真的,那麽我問你,我妹妹在哪裡?”

  鍾茶薇眨眨眼,面帶微笑:“你妹妹在哪裡,我怎麽知道?”

  “我看《五代史·馮暉傳》有言,‘吾聞王氏劍,天下利器也’,之所以為天下利器,只因王氏劍能預知過往未來,看透他人宿命。”林宗說道:“你既然是王氏劍的主人,一定知曉阿紫在哪。”

  鍾茶薇哦了一聲,啞然失笑道:“你堂堂一個妖怪,怎麽會看人類的書?是那個人告訴你的吧?我自然知道你妹妹在哪,我還知道你來為何要來人間找你妹妹。妖怪不重父母,卻重兄弟姐妹朋友伴侶,因父母長輩不能陪你渡過一生,比你們早死,而兄弟姐妹朋友伴侶卻是可以。”

  “可惜千年之前,你家族在妖界受世仇追殺,你母親不得已以妖狐秘法使她肚子中的你妹妹投胎人間世,千年之後,你成為威震妖界一方的六尾大妖怪,而算算時間,你妹妹阿紫在這時會在人間重生。”

  她黑白分明的眼睛轉了轉,又促狹地道:“可是,現在還不是告訴你的時候。”

  林宗說道:“你不說,我就會殺死你。”

  鍾茶薇微笑著道:“你殺了我,就更加不會知道。”

  林宗沉默了片刻,說道:“那你什麽時候說?”

  “我心情好的時候。”

  “什麽時候心情好?”

  鍾茶薇想了想,說道:“我不知道,我似乎向來沒有心情好壞的時候,只是覺得無聊,不如你就在我這住下?”

  林宗再次沉默,然後說:“可以。”

  “那麽,現在送我回屋裡吧。”

  林宗看著她的雙腳,赤著雪白的足,卻軟綿綿地倚在輪椅上,又看了一眼輪椅,微微蹙眉,回答簡潔有力:“不送。”

  鍾茶薇似笑非笑地望著林宗,面上閃過一抹玩味,道:“那我心情就更不好了。”

  “……”

  不管如何,林宗在鍾茶薇的家中長住了下來。鍾茶薇的家在深山老林中,景色秀麗空靈,林宗本是妖怪,反而更習慣這樣的環境。只是比較不習慣的是……要如何才能讓鍾茶薇心情變好。

  譬如次日,鍾茶薇便告訴林宗她就快要餓死了。

  林宗微微挑眉,這個動作使他眉心那一簇豔紅印記便如同在動,問道:“那麽,你是怎麽活到今天的?”

  鍾茶薇道:“以前有個傭人照顧我,但我既然知道你要來,你們妖怪向來輕視人命,怕哪一天讓你砍死了,於是我讓他回家了。”

  林宗心想既然生而全知的生命,果然很無聊,把所有事都看透,又安排得妥妥當當。卻無意見鍾茶薇紅唇微揚,毫不掩飾地在無聲譏笑,並且林宗一下子看清了她這笑容的意味。

  你看,林宗,其實你不也是一樣?我看透所有人與事,而你則看輕所有人與事,我尚且還要耗費心神去安排,而你隨波逐流,瀟灑又可憐。

  實則我們兩人都是無聊的人,根本不知道生來為何。

  一百年和幾千年的光陰,對你我來說,又有什麽區別?人說時光浩瀚偉大不可抗拒,然如此漫長時光,竟根本容不下我們兩人。

  林宗心頭有一種怪異感覺,定睛認真看了一眼微笑的鍾茶薇,默不作聲地離開了。

  五分鍾後,他再次走了進來,拂袖一甩,野雞飛鳥野豬堆積成小山,均都死透,偏他衣裳片塵不染。然後他看著鍾茶薇,不想鍾茶薇竟以一種極可憐的目光也在看他。

  “哼,都是葷菜。”她認真嚴肅地說道:“這樣不健康。”

  林宗不回答,又離開,五分鍾後,野菜也成山。

  鍾茶薇皺著眉頭說道:“這些菜不好吃。”

  林宗有些惱火地道:“那哪些菜好吃?”

  “山下有家菜市場,哪裡的蔬菜才好吃。”鍾茶薇對於他的惱怒沒有一點敬畏之意,淡淡說道:“不如你下山去買?我把錢給你。”

  “不用。”林宗冷哼一聲,第三次離開。鍾茶薇錯愕地想,沒有錢這隻笨狐狸要怎麽買東西?

  她才開始想,林宗又一次回到屋裡,這一次的蔬菜堆得比野肉野菜都要高,沉聲道:“若你再不滿意,我就殺了你,然後繼續找阿紫。”

  鍾茶薇對於他的威脅依然無動於衷,只是眨眨眼,說話根本不在重點:“喂,你該不會……不給錢吧?”

  “錢是你們人類發明最沒有用的東西。”林宗一點都沒覺得自己錯,道:“天下萬物,哪個不是靠搶的?”

  “……”

  鍾茶薇目瞪口呆,忽然噗哧一笑,笑起來分外嬌俏可人,林宗漠然看著她,似乎覺得受到了侵犯,冷聲道:“你笑什麽?”

  “林宗……”鍾茶薇眼眸明亮地望著他俊逸的臉,咯咯笑著:“你好可愛!”

  “……”林宗雖通人類所有語言,但仍然不明白鍾茶薇所說的可愛究竟是褒是貶,面容微沉,懶得理這古怪女子,伸手抓起一隻山雞,張口就咬。

  鍾茶薇驚叫一聲:“你幹什麽?不準你這樣吃!”

  林宗果然停下,淡靜望著鍾茶薇,眼神鍾茶薇輕易看得懂,分明是在說我怎麽吃關你屁事?

  鍾茶薇卻不惱,笑盈盈地道:“放開那隻雞,讓我來!”

  “……”

  那是林宗第一次吃人類烹飪的雞,鍾茶薇的手藝尤為出眾,雖然坐在輪椅上,然而無論刀法還是所用調料之精準,竟連林宗都頗為驚歎,暗想若她不是身患殘疾,恐怕也是位極優秀的名劍師。然而他又細看著鍾茶薇香汗密布的小臉,不由又搖了搖頭。

  禦氣最多不過二品三階,實實在在是個弱雞。

  林宗劍眉微皺,對於自己判斷失誤感到古怪,又隱約覺得,這抹古怪或許並不只是因為自己的判斷失誤而已。

  然而他在鍾茶薇家中住的時日漸長,居然漸漸習慣,某日忽然驚覺自己已悄然變化。他學會了很多無用之事,比如下山買菜終於給錢,比如被鍾茶薇半引誘半強迫得學會了燒雞,從此之後,鍾茶薇犯懶之時,下頓餐變由他代勞。

  鍾茶薇甚至有日喚他泡腳,他實在不明白一個妖怪為什麽需要泡腳,然而望見鍾茶薇雪白秀氣的腳趾在熱水中像條魚兒一般動啊動,心中竟起漣漪,面容上明明帶著驕傲冷漠,腳卻伸進熱水中,與鍾茶薇細膩光滑的玉足擠在小小木桶上。

  鍾茶薇不如其他人類女子那樣介意肌膚之親,反而時有揶揄,取笑他:“喂,你腳上的毛真多,挺暖和。”

  林宗冷哼一聲,別過去臉,不與這個古怪蠢女人一般計較。

  可是你看,堂堂林宗大人,竟連為了小事發脾氣都學會了。

  深秋到了最蕭瑟的時候,滿庭院都是落葉,有時狂風而來,便旋動飛舞,洋洋灑灑飄進走廊、屋內、天空。林宗望著這金戈鐵馬殺氣騰騰的落葉,卻在想,他竟變得耐心了。

  那時他還並不知曉,其實他依然沒有耐心,遇到不喜歡之事還是更願意選擇直接毀滅,而這份錯覺下的耐心,只是因為……他並不討厭。

  不討厭鍾茶薇,不討厭這樣的生活。

  有時竟連尋找妹妹的初衷都險些忘了。

  這讓林宗很警惕,又感覺很古怪,自從見到鍾茶薇之後,就不斷古怪。

  這年秋天過得很快,轉眼便入冬。林宗生命裡已經過了一千三百多年,一個季節,本來就應該覺得不過轉瞬。

  然而他仍然覺得很快。

  山間大雪飄搖,鍾茶薇懼冷,常常在屋內燃一團炭火取暖,即便如此,還是忍不住瑟瑟發抖。偏生她生來本該無聊安靜,然而靈魂深處其實多動得不肯按捺半分,見那一團炭火灼灼再燒,終忍不住嘴饞,又喚林宗為她燒雞。

  不過一個季度,林宗的燒雞已經做得比她還要好,這讓鍾茶薇更厭倦自己動手。

  吃到一半,鍾茶薇忽然說:“我想喝酒。”

  語氣像刁蠻少女癡纏著**撒嬌胡鬧一般。

  林宗以沉默回答她,在鍾茶薇剛一眨眼後便消失不見,不到片刻又如鬼一般得站在鍾茶薇身後,認真凝重地問:“什麽是酒?”

  鍾茶薇為之愕然,然後捧腹大笑,笑得花枝亂顫,有驚人的美,身上幽幽暗香也似乎被這種美灼燒,以致林宗錯覺她肌膚有微熱氣息撲面而來。

  鍾茶薇寫下三個字,遞給林宗,說道:“去超市找這樣的瓶子,上面有這三個字的便是,記得付錢。”

  林宗仔細端詳紙上的字,看了半響,平靜地問:“這是什麽字?”

  “二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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