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鴻銘同樣打量著妮可,漂亮如瀑的金發,用一條皮筋隨意簡單地束在腦後,而她眼眉鼻唇耳,五官無一不是極漂亮的,且臉容雖未張開猶有稚嫩,但隱約已可見輪廓。最難得氣質神色不同與尋常孩子蠢笨嬌憨,有如影隨形的桀驁不馴,看來早熟又未完全抹消天真爛漫的痕跡。 薛鴻銘第一眼見她便覺得她與眾不同,微微頷首,對神父說道:“我想和她聊一會。”
神父會意,點頭道:“當然可以。”
他離開房間時,順手還帶上了門,扔下妮可獨自一人面對薛鴻銘。然而妮可並不像一般小孩驚慌膽怯,面上表情沒有變化,鎮定自若,只是自顧坐在薛鴻銘邊上的沙發,安靜地看薛鴻銘。
薛鴻銘暗暗點頭,心想真是個聰明又讓人疼的孩子。
“聽說你父母被黑幫殺了。”他開門見山,單刀直入地說。
妮可有片刻的失神,然而薛鴻銘仔細觀察她的臉,並沒有見她難過怨恨之類的表情,更像是……僅僅是驚愕於薛鴻銘一開口竟會是問她這個問題。
她定了定神,幼女獨有的輕嫩聲線很動聽,並且很平靜:“嗯,是的。”
薛鴻銘默然片刻,又問道:“那麽,你想報仇嗎?”
“不想。”
“為什麽?”
妮可認真想了想,歪著腦袋,蹙眉說道:“我報不了仇,而且……太累人。”
“如果,我能讓你報仇呢?”
“呵,那得看你如何使我報仇,若我不用付出代價,不用承擔任何後果,並且你能把事情變得很簡單,像吃一頓飯那麽簡單,那我自然願意。可是,除此之外,我不會想。”
薛鴻銘微微皺眉,說道:“有人說過你太薄情嗎?”
妮可啞然失笑:“薄誰的情?我父母嗎?他們已經死了……並且總想著報仇的人才是薄情的,因為他們只不過想要平息自身對過去回憶的恐懼,但我卻知道,我的父母願我留在世上,絕不是為了讓我報仇。”
薛鴻銘於是無言以對,心中泛起苦澀,心想原來一個孩子對於憎恨這種事,竟然看得比他還透徹。
只不過世間之事,看透是一回事,做到又是一回事。
他做不到如此瀟灑坦然地應對憎恨,十七年的時光太漫長,他已養成習慣,無藥可救。
妮可仰著頭望著薛鴻銘,見他半響不做聲,又留心觀察到此前他的確皺起了眉,於是輕聲問:“那麽,你還要領養我嗎?”
說這話時,她表情平靜,聲音平常,連大大的眼睛也太過寧定,似乎無論薛鴻銘給她的答案是要還是不要,她都能夠坦然接受,並且不以此為遺憾或者慶幸。
小小年紀,居然已經老成到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
薛鴻銘回過神來,見她臉容這麽從容,莫名感到幾分慚愧,不答反問道:“那麽,你願意和我走嗎?”
“去哪?東方嗎?中國還是日本?”
“嗯,去中國。”
妮可展顏一笑,笑時純澈生動,使人不免想起北地冰雪中寧靜到絢麗的湖泊:“我不喜歡韓國,不喜歡他們的電視劇和歌舞,如果是中國,我可以和你走。”
就連答應都不肯可憐兮兮地說“我願意”,簡直太驕傲。
薛鴻銘看著她,說道:“那麽,你得答應我一個條件。”
“什麽?”
“憎恨或許並不是那麽容易忘記,但是我只要你永遠不復仇。”
妮可眨眨眼,
伸出細嫩小手放在薛鴻銘眼前,說道:“我答應你。” 然後她看見這個年輕的男人笑了,笑時分外溫情欣慰,此前他如影隨形的冷峻也在一瞬間融化,所以這時才覺有淺淺陽光落在他身上,柔光映著他的臉,光影界限模糊,如在夢境。
手心被溫暖緩緩包裹,原來他的手長滿了繭,寬厚粗糙卻有搏動的力量。而他看著她,鄭重其事地介紹道:“我叫薛鴻銘,今天我們就去中國。所以你得有個中國人的名字,就叫……”
他想了想,便說道:“就叫薛冬妮吧。”
怎麽看,都像是隨便起的名字。
“為什麽要叫這個名字?”
薛冬妮任他拉著走向外走去,頗為不滿他這麽隨意的態度。
“不知道,隨便起的。”他居然還這麽坦然地承認了,又道:“或者,你自己想個名字?”
薛冬妮回答得更爽快:“不要,就這個吧,再想太麻煩。”
頓一頓,她又問道:“那我該叫你爸爸還是哥哥?”
“當然是爸爸,有問題?”
“呵,你太年輕。”
“如果我願意,16歲的時候我就可以做爸爸。”
“可這和你太年輕沒有任何關系,你還是年輕。”
“……,閉嘴。”
薛冬妮在孤兒院生活本來生活得極簡單,並不留戀,沒有什麽東西要帶走。孤兒院既頭疼她又心疼她,如今見她找到了好人家,自然凡事從簡,很快就將手續辦好。等到兩人走出孤兒院門口時,正是春末的早晨最明媚的時候。
薛鴻銘此行來歐洲,所駕駛車子都是由教廷提供,既然要回中國,車子自然是要還給教廷的。然而他不喜教廷,索性告之院長將那輛保時捷捐贈給孤兒院,讓院長大為驚喜,讚美薛鴻銘是世上少有的善人,滿口主會保佑薛鴻銘。
殊不知薛鴻銘在想,想來教廷不會那麽小氣,為了一輛車和孤兒院作對,更不會千裡迢迢來中國和他翻臉。
果然他還是很機智的,他這般想著。
他拉著薛冬妮穿過街道,距離所住的旅館還是有一段距離的,要是步行的話,至少要一個半的鍾頭。不過薛鴻銘沒心沒肺,薛冬妮倒也鐵骨錚錚,七八歲的年紀被薛鴻銘拉著走了大半個小時,愣是一聲苦不叫,甚至默默緊跟薛鴻銘快速的步伐。
期間路過一家中餐港式茶廳,聽聞有人在唱熟悉旋律,聲線純澈清亮,像說盡故事又欲言又止,使人心生柔軟。
儼然是王菲唱得匆匆那年。
薛鴻銘在異國他鄉聽聞故鄉人在唱故鄉歌,不免下意識地好奇瞥一眼店裡,然後忽然停下腳步。
薛冬妮低著頭跟著他在趕路,不想薛鴻銘竟然停步,超過薛鴻銘身前又被拉了回來,抬頭詫異看薛鴻銘,見他面色定定,呈現著一種恍惚的表情。
兩年的時間有多漫長?又有多短暫?它長到可以使人變為沉默冷酷,也短到讓人走出彷徨。
時隔兩年,薛鴻銘再一次見到夏詩涵。
時隔兩年,夏詩涵仍然沒有等到薛鴻銘。
透過窗,夏詩涵坐在最裡處,穿素白連衣裙,已換了一個波浪卷發,仍然天真爛漫,卻已然多了一分女人的風情。對面坐一位極英俊的南歐男子,面容清俊,眼眉有歐洲人特有的深邃柔情,且輪廓線條皆是分明,即便遠望,仍叫人感到奪目。
舉手投足間,風度優雅,唇上迷人笑容,想來言語很幽默。夏詩涵聚精會神聽他說話,不時輕笑,眼波顧盼,風情簡直太動人,談笑風生得好不快樂。
薛鴻銘於是想起那日他望著夏詩涵的背景,發一條短信對她許下承諾,說有一天他會像個英雄一般金光閃閃地出現在她面前。
所以他現在不想進去,不打算去打擾快樂的他們。
他現在連英雄都不是,恰恰相反,狼狽如狗熊,何況身邊還多了一個拖油瓶,已然走到了無可奈何的地步。他是妖,妖生下的孩子都還會是妖,妖人殊途,況且他仍然和兩年前一樣,執念依舊根深蒂固。
拿什麽去愛一個人?
人一生要面對許多事,每個人有每個人的事,也許交錯過,但總有最後各自行事的軌跡,最後各自過各自的生活,如天生死敵,根本……就沒有在融合在一起。
所以聖人才苦口婆心地勸人放棄,既然不可得,何必在追求?
只在日後某個夜深人靜時,或許可以懷念,做個傷感姿態便罷手。
薛冬妮看看薛鴻銘,又順著他的目光看看店裡,若有所思, 拉了拉薛鴻銘的手,仰首問道:“你認識那個姑娘?”
薛鴻銘回過神來,衝她微微一笑,說道:“走吧。”
薛冬妮眨眨眼,指著店門,說道:“我餓了。”
薛鴻銘沉默了片刻,輕聲地道:“再忍忍,我們很快就到了。”
然後他不容分說,邁開步伐,拖著緊皺眉頭的薛冬妮強行帶走。然而薛冬妮不知是什麽妖孽,小小年紀,居然已能做到洞若觀火,說得薛鴻銘頗為狼狽。
“你怕見到她?因為她在你生命中留下過痕跡?”她老氣橫秋地歎息一聲:“年輕人,真不懂珍惜。”
薛鴻銘惱火地說:“我並不認識她!”
“哦,是我自作多情……對了,你眼睛都紅了。”
“……,意大利的風沙比北京還大,進我眼睛了。”
“你為什麽要解釋呢?”
“……,那你為什麽要說這個呢!我是你爸爸,我說進風沙了就是進風沙了,我想要解釋就解釋,你難道有意見。”
“沒有意見,關我什麽事。”
然後兩人彼此沉默地又走了幾步,薛冬妮又開始叫喚。
“喂,爸爸。”
“幹嘛!我眼睛還在紅怎麽了?老盯著它看幹什麽?”
“我只是覺得,它都快要炸出來了。”
“……,閉嘴!”
他們走到了街道盡頭,往左邊拐,沒有人注意到他們將要離開這個浪漫又傷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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