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完了擴軍,接下來,李維軒宣布了李國強的第三項命令:組建巡捕房和內衛部隊。
剛才在縣衙大堂開大會的時候,李國強明確的說明了要‘立法’,要用律法來保障大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這僅僅只是‘有法可依’而已,只是告訴了百姓,什麽事是可以做,什麽事是違法的。
但‘法’畢竟是字面上的,如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又是一個大問題,李國強手裡現在嚴重的缺乏這方面的人才,自己培養的學生,短時間內,根本就指望不上,好在現在地盤還小,也就一個縣,還可以將就著先把架子立起來,以後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但人才再怎麽缺乏,執法的隊伍卻不能沒有,如果沒有執法隊,李國強的‘立法’就是空想。
正好,自鄉勇隊組建以來,在歷次作戰中,除開陣亡人員,還有相當一部分的傷殘軍士,這部分人員,再作為一線的戰鬥人員是不可能了,但怎麽安排這部份人,李國強以前也想不出什麽好辦法,隻好讓他們在輜重夥裡混著,或是去指導民兵訓練。
現在要成立巡捕房,正好是這部分人員的好去處。以後如果士兵年紀大了要退伍,或是在戰鬥中又有了傷殘軍士,都可以讓他們來巡捕房,這應該是一個一舉兩得的好安排。
李國強把這個方案提出來後,有人提出了反對意見,這些傷殘軍士,多多少少都有殘疾,在執法時,如果碰上了凶殘的地痞**,如何鎮壓得住?
李國強哈哈大笑道:“這些傷殘軍士,如果是行動不便的,就做內務好了,如果傷殘不影響行動,我給他們一人配一把37式燧發槍,什麽樣的地痞**見了,也只有逃跑的份,而且,巡捕房隻負責緝拿盜匪和維持治安,真要是連巡捕房都抗不住了,我還有內衛部隊呢。”
內衛部隊的組成,是李國強參照後世做法,準備以原來鄉勇隊的憲兵為骨乾來組建。
內衛部隊分為兩級:最低一級由民兵組成,這部分人員,平時都有正當職業,只是每年按要求集中若乾次進行訓練,不會影響正常的工作,跟李國強在福新公司組建的民兵,性質是一樣的,只是新增加了一條要求,各級民兵的正職軍官,必須由虎賁軍的退伍軍人擔任,李國強還每年給予這些民兵軍官一定的錢糧補貼。
這次民兵經過重新定義後,還新增加了一部分人員構成,這部分人員,則由是各種保安隊組成。
重新定義後的保安隊,都是由各個公司或工廠的老板自己組建,訓練也是由這些公司或工廠自己組織,李國強只派人進行考核和評定,平時該幹嘛還是幹嘛,只是訓練的次數要比民兵多一些,強度和軍事素質,也要比民兵高。
不過要取得組建保安隊的資格,可不是什麽公司都可以,李國強已經準備了一套嚴格的審核程序,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新組建保安隊,保安隊的人員構成中,必須有三分之一的人是虎賁軍的退伍軍人,而且保安隊的正負隊長中,必須有一人是由虎賁軍的退伍軍人擔任。只有通過了這些審核,才會發給組建保安隊的執照。
以上兩種人員在每年的例行訓練時,李國強提供軍事指導、錢糧補貼、和槍支彈藥。
內衛部隊的最後一級,是內衛部隊唯一常設部隊,由職業軍人組成,內衛部隊與虎賁軍的最大區別是,虎賁軍是對外作戰,而內衛部隊是對內作戰,內衛部隊的基本職能和任務跟後世的武警差不多。
雖然現在李國強才佔了一縣之地,但麻雀雖小五髒俱全,一張白紙是最好畫畫的,如果現在不把一些關鍵的構架建立好,等到以後攤子鋪大了後再改,就會牽扯到各方面的利益糾葛,要麻煩得多。
原福新公司保安隊隊長王慶山(王大),很榮幸的被李國強任命為:第一任內衛部隊的最高領導‘中隊長’,第一項任務為:嚴厲打擊嘉昌縣的地痞**、城狐社鼠!簡稱:嚴打!
說完了組建巡捕房和內衛部隊,李維軒宣布了李國強的第四項命令:清理這次做戰的俘虜。由虎賁軍新任翼監趙令德宣讀俘虜情況。
趙令德拿起昨天連夜突擊審問出來的情況報告,向李國強匯報:這次突發事件,一共俘虜和抓捕了大概1000多人,這些人組成很複雜,大致可分為三部分,1.俘虜的官軍;2.俘虜的流寇和暴民;3.參與策劃刺殺李國強和搶劫李家莊的土豪劣紳。
官軍和流寇的俘虜要相對簡單寫,基本上跟以前歷次俘虜的土匪和流寇差不多,處理這部分人,早就有經驗,首惡該殺頭的就殺頭,該服苦役的就服苦役,其他手上沒沾多少血腥的俘虜,按老辦法,要麽放掉,要麽吸收進福新公司或分給土地,自謀生路去。
麻煩的是第三種人,這部分人員,情況相當複雜,不僅有陳灝的家人,也有像薛正生、萬世顯這樣的首惡,就連縣尊大人孔至發,也被李國強抓住了,趙令德現在對這部分人怎麽處置,還沒有頭緒,隻好派兵將這些人的府邸圍了起來,然後來請示李國強處置辦法。
昨天李國強在聽趙令德匯報俘虜情況的時候,從流寇俘虜名單中,聽見了一個熟悉的名字:郝搖旗!
郝搖旗這個人,李國強從歷史書中,也只是知道一鱗半爪,並不全面,但郝搖旗在李自成死後,聯明抗清,改名為郝永忠,受封為南明的南安侯,在湖南、廣西屢次擊敗清軍。後因受軍中歧視,退回湖北,康熙二年,郝搖旗帶兵攻打巫山時,與清軍大戰於天池寨,不敵被俘,滿清想招降郝搖旗,被郝搖旗拒絕了,郝搖旗後被清廷殺害。
就憑郝搖旗抗清一直堅持到康熙二年,然後兵敗被殺,沒有投降滿清這一點,李國強就覺得,這是條好漢子,比那些投降滿清的軟骨頭漢奸強得太多了,現在歷史已經改變,郝搖旗現在成了李國強的俘虜,那麽郝搖旗就應該有一個更好的結局。
至於薛正生、萬世顯,以及陳灝的家人這些人,李國強可不會輕易就放過他們,薛正生、萬世顯肯定是殺頭,三家的家產,全部沒收,家屬不論男女,全部審訊,有罪的,按罪處罰,沒罪的,一律賞給有功將士為奴。
可惜,林旭豐這小子太狡猾,讓他跑了,不能不說是很遺憾,不過,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以後還有的是機會。
縣令孔至發嘛,縣令是肯定當不成了,他對李國強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用處,性命暫時保住了,收刮的民脂民膏,則一律沒收。
處理完了俘虜事宜,會議進行到了最後一項,李維軒宣布了李國強第五項命令:清鄉!
中國古代兩千年來的社會, 實際上是一個相對穩定、相對封閉的傳統小農經濟社會,歷代王朝為了維系所謂的‘太平盛世’,不僅僅需要強大的皇權和龐大的官僚機構,更需要一個穩定的社會結構來支撐。這種穩定的支撐,靠的就是社會結構中很關鍵的一環--士紳階層。
在中國古代,歷代朝廷的官員設置,最低隻設置到縣一級,縣下的村、鎮等地,縣令是管不了的,村、鎮等地的實際掌控者,是由士紳階層在把持,這就是俗話說的‘皇權不下鄉’。
但是,縣級衙門作為一個王朝的政治基礎與經濟基礎,又處在社會管理的最底層和最前沿,承擔著支撐整個王朝大廈頑強屹立的重任,因而縣衙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既然縣衙的設置非常重要,而一個縣的實際控制權又是由士紳階層在控制,連最體現皇權的刑律,也基本上是由士紳階層把持的宗族來決斷,縣令想管也管不了,乾脆就不管了,這就是俗話說的‘民不告、官不究’。
但縣衙畢竟是代表皇權統治的,那麽縣令要乾些什麽呢?古代縣令實際上隻乾兩件事:收稅和教化百姓。
所以,每一任縣令,不管是想做事,還是混日子,哪怕是想貪腐,新官到任,都必須和這些士紳階層搞好關系,不然的話,這縣官多半是當不下去。
所以說,在中國封建社會統治的歷史中,士紳階層才是皇權政治牢固統治的社會基礎,士紳階層的認同,才是一個王朝穩定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