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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話》第112章 坑的就是你(再續)
  吃飽喝足了,還得繼續商量著怎辦!

  陳觀剛才提的辦法,是讓王運來、林生、張有成、王勇四個老板把前面投資失敗的損失自己承擔了,每人再拿出點錢來把民工工資付了。

  這四個人中,王運來並沒有往礦口投資錢,穆成欠他的帳就是打礦的費用。這裡面最大的一部分就是民工工資。只要把民工工資解決了,王運來的損失也就彌補了一大部分,他自然是百分之百願意的。

  林生、張有成、王勇三個人都不乾,理由很簡單,他們的本金都沒有了,哪裡還能拿出錢來給民工發工資?

  說起來這三個人也很虧,便宜沒沾上,惹了個血本無歸。要知道,他們賠的可不光是穆成欠他們的那些借款,合同簽訂後,他們回到羊山礦口又繼續開礦,王運來是沒錢的,隻負責組織施工,所需的炸藥等物品,都是這三個人掏錢。他們多了個繼續投資的損失!

  會議室裡又吵開了。不過,這次不是王運來梗著脖子和張磊、孫玉成吵,而是四個人吵的不亦樂乎!

  趁著幾個人吵的不可開交的機會,張磊讓李通和陳觀、趙留財在這裡守著,領著其他領導出了會議室,去孫玉成的辦公室研究對策去了。

  陳觀看王運來四個人吵的不可開交,就和李通、趙留財在一起抽煙、說閑話,坐等王運來他們吵出結果來!

  王運來他們一時半會兒是吵不出結果的!

  陳觀就對李通說:“李所長,你是不是去給張書記匯報一下,讓王運來他們先去找個旅社住下,明天白天再接著談。這事兒,一時半會兒說不到底!”

  李通小聲說:“兵貴神速,就讓他們在這裡吵,咱陪著就是了!就算吵到天明,只要能吵出結果就是勝利!”

  陳觀心想,能吵出個屁結果,那是需要拿錢的,比割肉還疼呢!

  果然,四個人一直吵到了晚上11點,除了嗓子都吵啞了以外,什麽結果都沒有!

  太晚了,明天還有工作呢!不用李通去向張磊匯報,張磊領著那些頭頭腦腦們就回到了會議室,讓王運來幾個別吵了,先找個地方住下,明天接著說事兒。

  王運來說他和他的民工都沒錢,就睡這會議室裡的桌子椅子上!

  派出所不同於別的單位,晚上都有協警值班,有事還得出警,哪能讓王運來他們睡在這裡?

  張磊想了想沒辦法,就答應鎮政府招待所免費讓王運來他們住一晚,下不為例!

  副書記就是替書記、鎮長看家的。書記、鎮長不在,張磊有這個表態權。

  王運來這才領著跟來的民工代表們去鎮政府招待所住宿了。至於林生、張有成、王勇三個人,不用管,他們都是做生意的老板,有錢,該住哪裡住哪裡!

  張磊離走的時候,誇獎陳觀出的主意好,一下子就轉移了矛盾,還分化了四個人。確實是好主意!

  第二天上班後,陳觀又去發動三輪摩托,準備再下鄉轉轉。他已經看明白了,片警們沒有誰象他那樣傻不拉幾的老老實實下鄉,連吃住都在村裡,而是只要出了派出所,隨便找個地方轉悠一圈,回來就說下鄉了。村裡有事兒,一般都是電話聯系。

  陳觀剛跨上摩托車,王運來領著他那一二是個民工代表就走進了派出所院子,

又開始來說事兒了!  陳觀沒有理會王運來等人,騎上摩托車走了。

  下午回到派出所的時候,院子裡等候的民工們更多了。陳觀直納悶,這都快一天了,事情怎麽還沒有解決啊?

  剛把摩托車停住,李毅就從內勤室跑了出來,招手示意陳觀過去!

  陳觀不知道李毅找他什麽事情,但還是走了過去。

  李毅小聲告訴陳觀,他上午剛走,孫所長就滿院子喊他,找他參加和王運來等人的談判。

  李毅的意思是提醒陳觀小心點,別讓所長再批評!

  陳觀現在根本就不在乎孫玉成是不是批評他了,他心裡都已經把孫玉成、張海鵬、張成義這三個人劃到一塊了,那都是對手,必須踩到腳下的,說什麽所長不所長呢!

  陳觀剛回到辦公室,正想給五龍峪打個電話、問問白愛月把材料送到龍灣鎮的尤書記手裡沒有呢,雷治民就過來喊他去會議室,說是張書記、孫所長喊他呢!

  陳觀就奇怪了,莫非孫玉成專門站在窗戶邊盯著他呢?怎麽剛回來就被他發現了呢?

  陳觀哪裡知道,孫玉成在桐花鎮派出所幹了兩、三年了,又是司機出身,不用站在窗戶前盯,一聽摩托車聲音就知道是陳觀騎出去的那輛三輪摩托。

  有張磊在,陳觀隻好硬著頭皮又進了會議室。

  會議室裡早就炒成一鍋粥了!

  讓陳觀想不到的是,和昨天晚上不同了,王運來又和林生、張有成、王勇三個人扭到一起了,正和張磊、秦淮生吵呢!

  陳觀坐下聽了一會兒,才明白王運來他們為什麽矛頭對著張磊、秦淮生大吵了。

  原來,王運來四人吵來吵去吵不出結果,最後竟然又槍口一致對外了,團結起來和派出所談,竟然提出了個極端過分的要求,那就是把他們那黑窟窿礦口賣給派出所!理由是由於派出所調解他們和穆成的債務糾紛時明顯偏袒穆成,導致他們損失過大。別的損失就不說了,他們認倒霉就是了,但民工的工資得給,不給民工就要鬧事兒。但是他們沒有錢,一毛錢都沒有,只能賣礦口抵償民工工資。

  這幾個人算的倒也公平,說是這段時間開礦的民工工資由他們負擔,但是穆成欠的民工工資他們絕不負擔,應該由派出所或鎮政府負擔。

  穆成欠王運來40萬,拔去管理費、稅收之類的,實際欠民工工資20萬。

  王運來他們梗著脖子吵,就是想問派出所或鎮政府要20萬元,好讓民工們能夠解散回家!

  張磊他們堅持說這是無理要求,派出所和鎮政府哪裡有錢?就算有錢,也不能給,沒道理麽?這純粹是訛人!

  偏偏王運來四個人已經把道理想的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了,不訛派出所的話,這筆錢他們就得出!誰讓他們動了貪念、接管了穆成的礦口呢?這事兒,就是走到法院都打不贏官司的!

  因此,王運來四人就咬住孫玉成主持調解的事兒,非說孫玉成偏袒穆成,導致他們白白損失那麽多錢。又吵又罵的,非讓派出所拿20萬元不可!

  陳觀聽的好笑,這四個人,原先是穆成欠他們140萬,吵到現在,總算是覺悟了一點、務實了一點,不再說那140萬的事兒了,要把礦口抵20萬元了!可惜,那是黑窟窿,一毛錢都不值!

  說來說去,還是穆成精明,早早的脫身了!

  想到這裡的時候,陳觀突然想到,穆成之所以能順利脫身,與孫玉成絕對有關系。要不,為啥穆成走的時候孫玉成還請他吃飯呢?

  是不是可以這樣說,孫玉成眼見穆成的礦打住了黑窟窿,欠了一屁股債,為了不讓穆成亂咬,這才親自主持調解,把礦口給了這四個人,把穆成的140萬巨額債務給免了。

  這事兒完全有可能!穆成開礦對炸藥的需求量很大,批炸藥是孫玉成的權利,他從中一定沒少得穆成的好處,怕穆成亂咬,這才幫穆成脫身的!

  想明白了這一節,陳觀就明白了王運來四人為什麽敢來派出所鬧了,為什麽孫玉成嘴上光說拘留他們、實際上卻連給縣局打個電話報告一聲都沒有了,原因無它,這四個人長期和穆成在一起開礦,知道的事情多,孫玉成忌憚他們!

  陳觀正在琢磨的時候,事情就發生了戲劇性變化, 王運來竟然說如果派出所不給他20萬元的話,他就吊死在派出所門口。哪怕是借給他20萬都行!

  果然,孫玉成開始給張磊咬耳朵了。

  沒想到,孫玉成話沒說完,張磊就惱了,厲聲斥責孫玉成到:“還有沒有原則了?派出所憑啥給他們20萬元?”

  孫玉成說是借給他們20萬,幫他們度過難關。等他們有錢了,再讓他們還上就是了。

  張磊不同意,說是借也不行!公家的錢不能隨便借給他們,他們要是還不上,上面追究下來誰來承擔這個責任?

  事情又僵住了,張磊不同意,孫玉成自己也沒膽量敢把派出所的20萬元借給王運來他們。

  陳觀心裡暗道:果然是了!如果張書記同意,孫玉成可能馬上就會借錢給王運來他們了!花錢消災麽!

  想到這裡的時候,陳觀就咂舌,桐花鎮派出所太有錢了,看孫玉成的架勢,拿這20萬元似乎毫不費力一樣!礦區派出所和別的派出所就是不一樣啊!

  見張磊不同意,王運來又提出一個辦法,那就是讓派出所擔保,他們去銀行貸款。貸20萬,把民工的工資付了!

  給20萬也好,借20萬也好,擔保貸款20萬也罷,總而言之一句話,王運來他們是非要從桐花鎮派出所弄走20萬不可!

  陳觀實在看不下去了,覺得搞不好這事兒又是孫玉成唱的一出戲,想白白的讓派出所替這四個人拿20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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