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艾式軍事規格”的房子比普通房子費事。首先就不能用一般的方磚,要做專用模具,然後要現場蓋爐座,還要用到煉金廠熔金的爐子。不要小看了爐子,這可是個稀罕物,它們都是從阿拉德大陸千裡迢迢運來的。
爐子通身暗黑色,長寬各為2米,深1米,是用阿拉德大陸上的黑岩礦粉製成的。方爐導熱與保溫效果特別好,即結實又耐高溫。唯一不足的是黑岩礦很稀有,且主要掌握在佩魯斯帝國手中。所以,島上數量有限的爐子極為珍貴,被各個領地列為重要的戰略物資。試想,金廠開礦要是]熔金的爐子,挖的再多都沒有意義。因為黃金聯合工會為了防止途中發生失竊與節流,早已在黃金運輸條例中規定:公會運輸船禁止碎金裝船,隻收規格內的金塊。
熔金水不比做飯,一把劈柴就夠用了。金子變成液體需要1064度的穩定環境,沒有高熱量的火源持續燃燒是絕對不行的。然而,普通的火很難達到如此高溫度,尤其在資源貧乏的黃金島更是難上加難。在島上,燃料的問題注定是一個技術活。各國最終能在島上把金子熔成水,都得益於度尼斯。
這是隻有度尼斯才知道的秘密。幾年前,他在黃金島眾多的火山裡發現了一種特殊的土礦,赤紅發黑,質地堅硬。度尼斯叫它“紅土礦”。他秘密研究了一種加工方法:把土礦敲碎放在海水池內泡上一天,直到產生大量泡沫的時候取出來用模具壓製成塊。等晾乾後並排放在爐底,上面再點一堆柴火。這樣用不了多長時間,底層的土礦就會噴出白色刺目的火焰,呼呼作響地燃燒起來。一把火就可以持續燒好幾天。
度尼斯把加工好的紅土礦賣給其它領地,等他們用完後,又以一成的折扣按重量回收。
回收燒完的土礦自然有用,但其中的門道隻有他本人知道。度尼斯把燒完的紅土礦收回來,重新放到海水裡泡一天,完後就又可以用了。這樣反覆十幾次,直到燒的什麽都不剩了為止。他還在海水裡加了色素,泡出來的紅土礦都成了黑紫色。一來是混淆視聽,二來是黑紫色的礦石很少,染色後各國領地的貴族們都很喜歡,自然能賣個更好的價錢。
用度尼斯研製的礦石燒爐子,不出10分鍾就能熔掉整爐的金塊。由於紅土礦燃出的火焰溫度極高,建造時需要在爐座內外都抹上一尺厚的泥土。蓋爐座時,先從地面挖一個大小合適的坑,然後側面掘出一條與座坑等高的氣道。弄好後,再從地面壘爐座,最後用泥封好。一定要用島上的黑泥封住。不然的話,還沒等金子熔化整個爐座就燒沒了。新的爐座用紅土礦燒一次後,封的泥土就變得比石頭還硬了。
因為燒別的東西玩不轉,所以度尼斯的礦石在島上十分暢銷,各國領地爭相購買。
爐子弄好以後,每塊磚都要用特製的模具澆鑄――50厘米長,15厘米高,20厘米寬,上下兩面分別有一個貫通兩端的凹凸面,底面的凸脊上有9個缺口,把凸脊平均分成10段。正面的凹槽,在靠近兩個槽邊的特定位置分布有四個雞蛋大小的洞。
建造時,首把大塊地板澆築連接在基槽上,然後磚塊凹面向上、凸口向下放好。接下來,有專人在凹面的孔洞澆入熔化的金水。金水進入下層後,通過凸脊分段的缺口流動並注滿凹槽,把上下兩層磚塊凝固在一起。
用這種方法建成的牆,比整體澆鑄精致很多的同時又堅不可摧。無論多少年都能屹立不倒,永遠存在下去。主堡的糧庫無疑是個出色的傑作,和度尼斯的完美主義一樣完美。
度尼斯對這座固若金湯的糧庫很滿意。每次想到它能在黃金島上永遠存在時,就有種妙不可言的感覺。腦中自然而然會看到一代又一代的人們在瞻仰著它,誇讚它。這種關於未來的景象會翻來覆去地出現。直到度尼斯意識到,自己不可能同這座完美的建築一起永遠活著為止。
活著的東西終究都會死,要麽老死,要麽被搞死。作為人,大多是老死的。作為神則屬於後者。神總是逃脫不了被搞死的命運,要麽被別人搞死,要麽被自己搞死。度尼斯不是神,他隻是個聰明而又懷著完美主義的普通人。他想,人總有一天會消失在這個世界中。有的突然一下便支離破碎變成了花,有的架在火上成了烤肉,還有的泡在水裡鼓得像個羊皮筏,任自己隨波逐流緩慢分解……而這些在戰場上,都是常見的景象。
雖然征戰沙場無數年的度尼斯早已習慣了戰爭,但他卻一直不喜歡這種殘酷。他覺得,戰爭不但能搞死人,還可以搞死很多活著的東西。任何活著的東西一旦陷入戰爭就無法脫身,最終隻有被搞死一條路可走。這裡唯一能得以期待的是――在自己被搞死前,戰爭結束了。度尼斯認為戰爭就是對所有“活著的”詛咒。沒有人是被別人逼著去死的,戰爭中死去縱然有一百種方法,但想活下來其實也有一百種方法。陷入詛咒的人們隻是迷失了,在“想死想活”的問題上一時沒搞清楚,忘了自己是活著的。這些人直到咽氣的前一刻,才會第一次正視自己必須要死的現實。
由此可見,戰前動員士兵的過程,就是讓他們迷失的過程,也是他們忘了自己是“活著的”過程。在正義時要說正義必勝;在侵略時,要說歷史會被王者改寫。但無論怎樣,說白了就是動員“活著的”去死。度尼斯最不願意做這個事兒,他更喜歡防守動員。每當城堡被重兵圍困,他就舉著十字長劍站在主堡的城樓上,瞪著眼睛對下面無數士兵們慷慨激昂、一字一句地大聲喊,修我戈矛,與子同仇!視死如歸,奮勇殺敵!外面的禽獸要衝進來,把這裡的人一個不剩,全都殺死!他們會毫不留情地搞死你們,不想死的人,就拿起武器去搞死他們吧!
經這麽一說,下面的士兵就緊握長矛振臂高呼:“視死如歸,奮勇殺敵!視死如歸,奮勇殺敵……”每個人都跟打了雞血一樣恨不得馬上衝出去搞死外面那幫傻逼。度尼斯面對這個場面時總會暗自感歎,心裡不由自主地想起戰爭就是所有“活著的”詛咒。
佩魯斯帝國的國王也會對度尼斯說類似動員的話。
大戰在即前國王就對他來一番慷慨陳詞,說:“為了皇族的榮耀去奮勇戰鬥吧,神靈護佑著你!”每次聽到國王這麽說,跪在下面的度尼斯就感覺很奇怪,覺得國王說話跟個巫師一樣,一點都不著調。
國王當然不是巫師,他隻是說習慣了。晚上對后宮的女人們也是這樣,他會說,神護佑著我們,讓神聖的洗禮救贖萬物,為了偉大的皇族,你們都撅好了別動……
度尼斯聽他說話從來不往心裡去。他覺得說得再好有什麽用,還不是讓別人為你去死。伺候你的女人數量比我一城的衛隊都多,操你媽的皇族,我千辛萬苦地保衛你,你他媽老琢磨自己搞死自己。你有那麽多勁兒沒處使,不禦駕親征都可惜了!要是守城時讓這些女人站滿城樓和箭塔,等到戰鬥打響時一聲令下全體脫光,然後放出國王在上面胡搞。如此這般,下面那些攻城的傻逼們都不用打,直接就撅過去噴血而亡了,城內歡呼萬歲,城下血流成河。
“活著的”東西們,很少知道自己什麽時候會死。這句話還可以反過來說,知道自己什麽時候會死的,一般來說就離死不遠了。主堡的糧庫也無法擁有永恆的完美,它隻有作為完整的組合體時才是完美的。
“完”是消亡,“美”是存在。所謂“完美”,就是指某個東西處於不消不死的永恆巔峰。一個“活著的”東西不會衰落,也不會死亡。比如,神在被別人搞死或搞死自己之前是完美的。而作為人如何達到完美的確是個難題。除了不消不亡,還要不吃不喝,不男不女,不歡不愛、不孕不育,不喜不悲……總之,要把自己存在的條件與世界萬物都脫離開,才能達到完美。
如果做不到上面這些,表現再好也不是完美。因為一旦死了身體就不再屬於自己,無一例外地變成了別的東西,成為其它什麽物質的一部分,不再是人了。“活著的”人死了, 變成死人。死人隻是像個人,其實並不是人。一個死人,任憑你怎麽聯想,看起來也一點都不美。
人死了以後會隨機變成各種各樣另外的東西,這個道理隻有那些快死的人才會明白透徹。在死亡的瞬間,身體拋棄了意志,想擺個好看的姿勢都難。死亡的過程是神奇的,你將永遠都不再是自己,你會被世界隨機分解。這麽看來,“活著的”東西相對於“死了的”東西,本身就是一件十分有意義的事。某個東西以“活著的”狀態存在時,他的世界就是活著的,活著的世界有無限可能,並不只是拖延死亡到來的過程。當“活著的”東西死了以後,他的世界就死了。雖然失去某個“活著的”東西以後的世界,依然有無限可能,但這種可能就與那個“死了的”東西無關了。世界隻屬於“活著的”東西,因為這個世界也是“活著的”。那些“死了的”東西裡,不分正義、邪惡與身份地位之區別,都會被“活著的”世界回收分解掉。
簡單來說,不管“活著的”是什麽東西,死了都一個樣;無論戰爭是什麽結局,唯一值得慶幸的就是自己沒有被它搞死。
在關於死了會變成什麽的問題中,度尼斯認為自己會變成各種完美的房子,變成精裝本的書。這問題他每次想起來,結局都如落花滿地一般的美。度尼斯就是個徹頭徹尾的完美主義者,他不願讓任何東西玷汙自己世界中的一切。這樣的人永遠不會妥協,絕不甘心自己在一堆黑暗的瓦礫中被分解,倒掛著死在一個雞巴樣的建築物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