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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喉之殃》正文四十二、過把癮
  信報箱裡接連收到投訴信,反映某老板在南山縣紅山湖投資400多萬建度假村,建成投入運營兩年之後,縣水利局發出“選址不當,罰款三千元”處罰。繳納罰款後,處罰升級為“度假村位置影響泄洪,必須無條件拆除”。投資者李某不服水利局處罰,向南山縣政府行政複議,被同意擇日受理。此事並不陌生,“西部都市報”刊登過“紅山湖度假村影響泄洪,威脅水庫安全”的新聞。

  工人報是否介入,該站在誰的立場上?還是客觀中立?林站長、我、劉主任等商定先到南山縣分別拜訪對立的雙方,哪一方對態度好,有可能提供讚助廣告,就選擇支持哪一方。不肯派車,我帶上俞小惠坐公交前往。

  水利局人員說“工人報”很陌生,勉強將我倆帶到局長喬宏發的辦公室。喬局長說明天舉行答辯會,已請“西部都市報”、“漢水日報”做報道,毫無印象的媒體不必介入,並很快下逐客令。

  度假村實際投資者李某是南山縣人事局幹部,近五十歲,很精乾,對我們來訪很熱情,還邀來夫人、在縣司法局上班的胡女士。他(她)們說紅山湖度假村是在縣上組織的招商引資大會上隆重簽約的,總投資450萬元。簽約後縣上各部門很配合,一路綠燈,包括水利局也簽字蓋章。度假村施工陸陸續續進行一年多時間,也很順利。竣工後麻煩就光臨,水利局先說佔用庫區土地,屬非法,要求整改和罰款,認罰。今年過完春節,水利局變本加厲說度假村選址水庫大壩邊,影響水庫泄洪,必須選址重建。四百多萬投進去,選址不當,當初為什麽不指出?頗具規模生意不錯時,問題百出!不單是我們,另有兩家規模小一些的投資者,也接到水利局限期拆除旅遊設施的通知。

  看過度假村相關手續,土管、城建、規劃、工商、衛生、水利局等多個部門都簽字蓋章核發有證書,單從手續上看不出缺少什麽。胡女士氣憤地說:“南山縣招商引資時很客氣,資金到位後就過河拆橋,縣上有一個著名景區‘千佛洞’,從四川招商,投資人投入巨額資金後,當地的村、鎮、佛教等紛紛出來阻撓施工,投資人才發現千佛洞的經營權早在兩年前已經賣給漢水當地老板,而且一賣就是30年!投資人大呼上當,將縣政府告上法院,一審判決南山縣賠償投資者損失600萬元,官司已打到中院。‘千佛洞’也因各方因素交織在一起被封堵。”

  李某駕駛麵包車帶我倆來到度假村。上次參加聯合采訪活動來過紅山湖,對度假村有一點印象。現在仔細觀賞紅山湖度假村,仿古建築古色古香,別具一格,依山勢次地而上修建,更顯氣勢恢宏,發展潛力巨大。度假村延伸在水裡的部分,稍稍往大壩靠了一點,不仔細看不出來。所謂的特殊情況下影響泄洪指發生特大洪水,來水超出庫容,泄洪口泄洪能力不夠或者出現堵塞等緊急情況時,為避免水庫整體坍塌,屆時會將度假村旁邊的大壩炸塌以泄洪,真的到如此地步,度假村可能有一些影響。不是專家不能妄下結論。

  走訪另外兩家小投資者,葛某和周某。葛某經營一條遊船,幾間茶室,水利局要求將茶樓拆除,理由是影響修建排沙洞。周某經營的是“紅山湖餐廳”,水利局要求拆除的理由是影響修建環湖路。葛某比較熱情,我還沒坐過船,偌大的湖區和對面鬱鬱蔥蔥的風景,也想去看看。葛某開船帶著我倆到湖區遊玩。這是條柴油動力的遊船,長約20米,可以坐二三十多人。葛某自我介紹說原是縣旅遊局工程師,開發紅山湖時停薪留職,茶室與遊船總共花去百來萬。“紅山湖餐廳”老板周某原是縣上某廠領導,廠子破產後來紅山湖投資,也花去一百多萬。閑聊中葛某說堂弟在紅山湖水庫管理局上班。由於管理混亂,水費收取措施不力,加上違規大量招工,已經五年沒有發夠工資。該方面報道工人報具有優勢,我很感興趣,叫葛某和堂弟聯系,準備好投訴材料,屆時我們前往采訪。

  行政複議會準時召開,我不請自來。水利局果然請來“西部都市報”、“漢水日報”。同行都認識。辯論雙方都請有律師。水利局律師誤以為我也是該局請來的,居然將有關材料讓我看,直到喬局長看見,製止。雙方理由都很充分,水利局強調水庫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的安危,度假村則強調辦理修建手續是完全合法的,水利局也簽字認可的,現在被認定影響水庫安全,那麽,損失應該有人承擔。雙方舉證答辯完畢,沒有結果,散會。

  回到站上醞釀稿件,林站長要求與南山縣的投資環境掛上鉤,這樣報道就有高度、力度。他一再問度假村能不能提供讚助,我搖頭。最終達成“五一”臨近,要組織站上人員旅遊,屆時度假村做接待,葛某提供遊船,皆大歡喜。定稿的標題是“政府文件與水利局文件打架,紅山湖投資方面臨巨額損失”。稿件按常規給水利局發過傳真。喬宏發局長到記者站來過一趟,他對稿件的看法是寫的實在,無可厚非,強調水利局是按照“水利法”依法行政,投資方的損失不關水利局的事。

  次日我們報紙二版頭條上刊發出報道,一千多字,署我和俞小惠的名字,該文“西部工人報漢水記者站”建站以來發的最長的純新聞報道,在站上成熱門。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也打電話來詢問。南山縣對報道很不滿意,縣委宣傳部出面,邀請座談。拉關系的事,林站長豈肯放過。南山縣政府一小型會議室,水利局、紅山湖投資者、宣傳部、政府等開座談會。會議核心是多方協調,既要保障水庫安全,也要兼顧投資者利益。我回來寫出跟蹤報道。

  葛某堂弟到記者站反映紅山湖水庫管理局的事,我和俞小惠接待。從反映材料上看,該局成立初期只有三十多人,足夠維持基本運轉。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國家對用工制度逐漸進行調整,很多人事權、用工權收歸到省上,地方上要想取得個鐵飯碗變得困難起來。南山縣是農業大縣,行政事業單位不能提供更多崗位,而該局是準事業單位,卻人事權、招工權在地方,因此很多人千方百計往裡面鑽,取得個正式身份後,再調走。盡管工資發放毫無保障,還是有人花上幾萬元找關系往裡鑽。該局在編職工總數達到三百多人,實際在崗的人員不到一百人。

  林站長說不間斷報道南山縣負面新聞不妥,盡可能轉化一下,弄點廣告或讚助。該局比較遠,在新地鎮上。局長姓塗,書記姓馬,都很年輕,馬書記是部隊轉業幹部。談到工資發放,兩位領導說人員超編是事實,可也沒辦法,上級領導的安排總得聽從,縣裡每年都有複轉退伍軍人需要安置,其他單位提供不了崗位,就給局裡下指標。在編的三百多人中,複轉退伍軍人多達百人。馬書記開玩笑說:“我在部隊是個正連級,在此當個書記,依然有近一個連的退伍軍人指揮,算是轉業轉對地方。”

  兩位局領導說工資發放困難,主要是灌區農民繳費意識差,加上氣候反常,不是旱就是澇,政府往往要求減免水費。局裡職工則是承包相應灌區,收取的水費按照一定比例發放工資。而能收取到的水費非常有限,導致自收自支的水庫管理局五年沒有足額發放過工資。職工有意見,經常到縣上反映。縣領導召集灌區內鄉鎮幹部開過多次協調會,可收效甚微。

  有什麽計劃扭轉乾坤嗎?我問。塗局長說只能加大水費的收繳力度,動用法律程序起訴拒交水費的農民。 我起身告辭。兩位領導一定要留吃飯。水庫辦公區離鎮上飯店還有一段距離,一塊步行。馬書記說:“偌大一個局,地裡位置又偏遠,連部車都配不起!而水利局則小車多達七部,局長一人霸佔一部三菱吉普、一部新買的三十多萬的豪華紅旗轎車。”

  回到站上寫新聞稿,標題“洪管局水費難收取,違規進人多”。誰知報社編輯給改成“紅管局隻上班不發工資”!樣報拿到手上後我很驚訝,不管怎麽說也吃過紅管局的飯,弄出如此報道心中有愧。塗局長電話找我,語氣很不客氣,揚言要告我!我能說什麽呢,把責任往報社推總不成!還是南山縣宣傳部出面邀請雙方座談,把酒言歡,握手言和。還是沒搞到錢,林站長吹胡子瞪眼。

  周六,又是例會。站上勢頭不錯:楊副站長部門四人完成三萬元業績,大部分是讚助。新聞部成績盡管不理想,也有一萬多廣告。維/權部有兩萬元讚助。林站長個人業績保密,小道消息說有一萬元讚助。業績怎麽來的?哪些單位掏的錢?

  例會中,總結聯系勞模的經驗教訓,為來年同樣機會提出不少建議。林站長決定明天全站人員到南山縣旅遊。楊副站長負責“千佛洞”景區的交涉,想辦法減免每人十元門票。紅山湖景區我全權負責。站上人員不多,兩輛自備車擠擠湊合。(快捷鍵←) [上一章][回目錄] [下一章] (快捷鍵→)書簽收藏 投推薦票 打開書架 返回書目 返回書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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