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14749[精華]
每次都是平心靜氣之後,才到先生這兒取經,已成習慣。跟先生門下眾師兄相比,餐霞幸運很多,能夠經常得先生親筆教誨,再次感謝先生的傾囊指點!這段回復,先生旁征博引,用語通俗,餐霞尚能淺顯領會其中內涵,還是書讀得太少的緣故呀。“吾道一以貫之”,萬物相通呀!
作者回復:書應該讀得多些,尤其是經典,是有很大的指導意義的。書本經典可以是引導到實證的途徑,也可以是印證所證境的標杆,但並不能代替實證本身。至於萬物相通是肯定的,不相通才是見鬼了!所有的事物只有一個真理,所有的事物也都是因為這一個根源而來的,所有事物都具有真理屬性——這就是禪宗說的“鬱鬱黃花,悉是般若;青青翠竹,無非法身。”的道理,也就是耶穌在死海卷軸裡面講的“掀起一塊石頭,劈開一塊木頭,你都可以找到祂”的道理。
發表人:劉之豫發表日期:2013-11-0902:01點擊數:6回復數:1
[評論]14767[精華]
昨天晚上就來看過了,被吞沒顯示,一直到今天上午。從先生的隻言片語中,可看出先生對儒道釋以及基督教等都有研究,是否是大道相通,萬流歸宗?我讀的經典多是文學詩詞、史冊古文等,對宗教道義所知太少,看來這裡面的學問大著哩······我的好數字又被樓下哥們搶去了·····先生周末快樂!
作者回復:上次的回復通過審核了。至於對東西方文化思想方面的研究,雜談卷裡面我就說過的,這些都是從我少年時期就開始了。你說的“讀的經典多是文學詩詞、史冊古文等”,其實東西方的文學詩詞、古文等的根源都來自於東西方根源性的東西——先民對宇宙根源的探索;再由探索而形成宗教或學說;文人再由此而生發出所謂的詩詞、舞蹈......等等藝術形式——但丁的《神曲》,若無對神學的認知,則不能寫出;泰戈爾若不是因婆羅門教,也寫不出《吉檀迦利》;曹霑若不是對佛家的了解,也寫不出《石頭記》;吳承恩若不是對佛道的認知,也寫不出《西遊記》;蘇軾若不是對參禪下了不少工夫,更寫不出著名的《題西林壁》,像是“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隻緣身在此山中。”,這是典型的禪宗風格,也是典型的禪詩......等等等等,拿汗牛充棟這四個字來形容也是遠遠不夠的!包括科學在內,西方科學界到今天還是籠罩在天主教或基督教的指導思想下的。至於“大道相通,萬流歸宗?”,答案是肯定的。但,這種相通的“歸元”,是建立在首先找到了那個“元”的基礎上的。最起碼,也要如馬浮等人,隱隱約約摸到點門檻,具有一定的認知才行。並不是說,拿著這麽一句話就可以走天下,那是行不通的,就連床頭都走不出去的。
發表人:劉之豫發表日期:2013-11-1012:37點擊數:2回復數:1
[評論]如何修正佛法[精華]
看到第十品了。講的雖然淺顯,但是越看下去越覺得修行一途著實不易。看到念安那般那,忽然想起小時候乃至現在都有的一個小困惑。如果我完全忘記呼吸這件事情,而是專注在手頭上做的事情,那麽感覺好像是一直都不在呼吸。但如果刻意去感受自己的呼吸,反而會覺得有些氣短。
作者回復:那是注意力轉移了,所以感覺不到自己的呼吸,普通人都是這樣的。有修行的人則不同——周圍一切事物的發生都是全部呈現的——所以奎師那穆提在和人說話的時候,連有幾隻鳥經過窗戶等等——周遭同時發生的所有事情都是清清楚楚的。這就是“現觀”的境界。佛家有部《現觀莊嚴論》,就是講“現觀”的“現量境”。至於“安那般那”法門,心量最重要,把心打開了去“觀”呼吸,而不是在一呼一吸上較勁,是去“觀”整體性的呼吸。在這種整體性呼吸的呈現上,自然知道呼、吸、長、短、粗、細、冷、熱、有、無——所有的這一切,是在“觀”之下全體同步呈現的。“安那般那”的真正入門,是這樣開始的。我講得要比南先生實際多了,呵呵!再補充下:像是——先體會下長短,再體會下有無,再體會下冷熱,然後再體會下粗細,這就錯了。現觀不是逐步來的,是你的呼吸狀態的呈現,把握住那個整體性。否則便是在撿芝麻了。
發表人:冬水主發表日期:2013-11-1110:25點擊數:3回復數:0
[評論]勘誤……[精華]是“修證”而非“修正”……sogou害我啊……
作者回復:想不到回復這麽快就通過審核了。另外,淺顯歸淺顯,那是從我的角度說的。對你而言,並不易懂。因為你沒有根基。南先生那些看似淺顯的文字在理論界有太多的意見紛爭了——這就是“現量境”無法被只有“比量境”的人所能了知的必然結果。《如何修證佛法》一書,全部涉及實修問題。假如只是理論上或邏輯上的“懂”,那和真懂是兩回事的。
發表人:冬水主發表日期:2013-11-1110:26點擊數:3回復數:2
[評論]14893[精華]
帶著大號出來溜達溜達,大號第一次在先生這露面,請個安先,呵呵。話說,手持雜談,相看不厭!讀雜談卷就覺得先生博學···
作者回復:沒有一門深入的基礎,再“博”也是“薄”。這個是基本點。
發表人:餐霞散人1(VIP)發表日期:2013-11-2001:24點擊數:1回復數:1
[評論]14940[精華]
又是趕上了兩杯咖啡的進度,呵呵。佛教徒不一定真心信奉佛法,也不一定有如此修為,所以亦不一定是真正的三寶弟子,先生在世間修行,更多是體味參悟(自我揣測),先生的眼光一般沒錯,前往觀摩去······
作者回復:佛教徒,顧名思義,是喜歡宗教組織形式的人,這和學佛其實是無關的;學佛的人可以表現為佛教徒,但不能反過來說,嗯嗯。三寶弟子有個總則、總綱性的東西在裡面——便是“佛、法、僧”三寶,佛教徒其實對三寶是沒有什麽理解,更談不上什麽了解的。所謂的“體味參悟”,是必須建立在智慧的基礎上,必須要在這個導向上的,否則便是盲修瞎練了。通常所謂的佛教徒,大多數都是在盲修瞎練這個圈子裡面瞎轉,轉來轉去,對於智慧並無興趣,這和佛法的宗旨是背道而馳的,只有在癡迷中愈陷愈深,終究悲劇收場。
發表人:劉之豫發表日期:2013-11-2300:06點擊數:3回復數:1
[評論]15009[精華]
我在想如果色相皆空,那麽殺人者造的是什麽孽?還是說懲罰他無權代替所謂”天道“去決定別人的生死~正如自殺者在聖經中也是有罪,因為人不應決定自己的生死呢。
作者回復:你一共說了四件事:首先,“諸法空相”,說的是“相”,自然與因果定律不相矛盾,自然是殺人者造殺孽了;其次,並沒有存在著主觀上的一個懲罰者,因果定律是因果關系,這個基本定律你顯然沒有懂;再次,自殺則是另外一回事,不光是聖經,佛經上也說自殺者為墮地獄的果報,佛家之所以說自殺者要墮地獄,是因為毀壞自身即是毀壞佛身,故而當墮地獄——在佛家教義裡面,每個人都是忘卻了本來面目的佛陀。這和聖經的說法是不同的,《十誡》裡面沒有這種因果定律的;最後,關於“因為人不應決定自己的生死呢”,你可以有對自己生命的決定權,但要承受自己所作所為而引來的必然果報。
發表人:冬水主發表日期:2013-11-2616:08點擊數:6回復數:2
[評論]可能我沒表達清楚[精華]殺人者在殺人時究竟是在創造新的因還是在結束舊的果,這個也是會進行分別考量的嗎?
作者回復:誰考量?不存在什麽特別的考量者,就如地心引力定律一樣——是你從空中掉落,還是某隻豬從空中掉落,這些對於地心引力來說是沒有區別的。到現在你還是沒懂因果定律。至於是新因舊因,這個是具體人具體事具體分析的——既可以是某人在結束前因而造成的殺;也可以是造就了一個新的殺業。
發表人:冬水主發表日期:2013-11-2617:10點擊數:0回復數:1
[評論]但是自殺之後[精華]
本質的東西仍舊是在輪回之中,破壞的只是應身吧,為什麽會說是破壞的佛身呢?正如殺人,殺完了之後,自己和對方也依舊是在六道之中的。
作者回復:“化(應)”是針對勝義境的形容,應化身是證悟後的產物,那個有可能證悟佛果的身,是“因位”上的佛身,不是“果位”上的。所以就不存在你後面那些狗皮不通的東西了。這都是“唯識法相”的東西,證悟最終的印證是要“善能分別一切法,於第一義而不動”,所以禪宗都是以《楞伽經》來印證悟境,就是這個道理了。最後糾正下,沒有“六”道,只有“五”道。這個我從前講過多次了,就不再展開說了。
發表人:冬水主發表日期:2013-11-2617:17點擊數:0回復數:1
[評論]比如[精華]看一個新聞,說一家父母因為兒子吸毒成天問他們要錢還毒打他們,然後迫不得已把兒子給殺了。假設是他們上輩子欠了他兒子的以至於這輩子他們受了那麽多苦,那麽殺了他們兒子這個行動是因還是果呢?如果殺了兒子之後,因為自責或者難過自殺,這個又算什麽呢?
作者回復:你的假設中,是前者的話,那麽在結清欠債後又殺人,則是造就新的因果,這就是因果相續;是後者的話,以殺人之因——造就自責之果——再以自責為因——造就自殺之果,這依然還是因果相續。
發表人:冬水主發表日期:2013-11-2617:19點擊數:1回復數:1
[評論]5888[推薦][精華]
先搶三個八,繼續把翠鑽數湊成好數字,請先生早安,這個時間點夠早吧?管子說,法者,所以興功懼暴也。個人覺得,死刑的存在,從某種程度上震懾了那些不法之徒,應存在;但這又違背人道主義,存廢之爭,也源於此,我都感到凌亂了······(詳見“轉發”卷《從死刑覆核看中華傳統法律智慧》)
作者回復:文章的作者在多年前和我聊天時,就講過一句名言——法律的出現代表了這個國家的狀態已經不能用道德維系,而必須采取強製措施了。所以,法律的出現是人類道德墮落的象征,越精密完備的法律,就越能證明這個國家的墮落程度越深。
發表人:劉之豫發表日期:2013-11-2701:32點擊數:0回復數:1
[評論]15038[精華]
人之初,性本惡。人從本質上講是自私的,跟動物沒什麽區別,這是動物要遵循自然界生存法則所決定的(自我認為是這樣,很多研究也是這麽認為)。僅僅靠道德來維系社會秩序,這不現實,就好像共產主義不可能在很短時間內實現一樣。我覺的,人本質上就是墮落的,哎呀,可能又說錯了,先生勿笑。
作者回復:明確提出“性善”的是儒家的孟子,明確提出“性惡”則是同樣來自儒家的荀卿,這兩個都是有道理的——孟子說的是先天,相當於佛家講的“佛性”;荀卿說的是後天,相當於佛家所言因無明遮障因之無始以來的“習氣”,它們之間並不矛盾。儒家之徒後世漸漸墮落成為空談心性的腐儒,正因為證悟不足,只是一味地崇拜先賢,根本不懂荀卿所言為何物,最終畫虎不成反類犬。
所謂“自然界”,完全是人為劃分出來的。事實上,並不存在著一個與人對立的“自然界”。佛家講這個世界是“共業所致”,因為有共同的性質,相同的業力所感,所以才“方以類聚”而造成現實世界。雖然如是,但“人道”的確是有特殊性的,人道不僅僅是匯聚所有“五道眾生”的特質——當心灰意冷、悲傷欲絕的時候無異於“地獄”;當饑渴難耐或妒忌憤怒的時候無異於“餓鬼”;當愚癡遲鈍或弱肉強食的時候無異於“畜生”;當知性求索或彬彬有禮的時候無異於“人”;當喜悅充滿或晏然安逸的時候無異於“天人”(“修羅”僅僅是“欲界天”的天人分支,是最低層次的(欲界天)天人裡面的一個組成部分而已)。而且還具有迅速證悟本來面目(成佛)的特征。
“社會”的出現,最初本是同氣相求的純然,沒有眾多的階級劃分,從這點上來說,孔子所謂重返“大同世界”或是德國人向往的共產主義,是正路。但因無明遮障的關系,即便達到了,也依然會再次墮落,這是必定的——依然會在後天的“否極泰來”與“泰極否來”中輪回。“道德”(“道”為體,“德”為“道”之效用),本就是因純然已失而退而求其次的產物,所以老子說——上“德”(先天)不“德”(後天),是以有“德”(先天);下德不失“德”(後天),是以無“德”(先天)。智慧的淪喪——而導致道德的出現——而道德的淪喪才會導致——“法律”的出現。你說“人本質上就是墮落的”,這不能用“對、錯”來劃分,只能用“局部、全面”來劃分,所以,顯然你說的是局部了。
你慢慢看,看懂了我所說的,自然也就沒有問題了。當然,我所說“沒問題”其實還是“有問題”的。因為無明遮障的性質(不可以叫作“本質”),這個問題看似解決了,你依然還會有別的問題,無窮無盡下去,因為性質沒有改變。如果想真正沒有問題,那就必須要有智慧,智慧的明朗,才會徹底解決所有的困惑與迷茫。
發表人:劉之豫發表日期:2013-11-2800:46點擊數:1回復數:1
[評論]看冬美女的愛情······[精華](詳見“轉發卷”《我觀愛情(冬水主)》)
看了冬美女的愛情觀,對其人實在是很欽佩,異地戀近三年,每年僅僅見上幾面,卻還能維持著感情不變質,對女方來說,的確不容易,讚一個!面對婚姻路上的種種困難,堅持真心不變,愛情完整如初,更不易,強讚!
作者回復:“愛”,是無私無我地奉獻,是沒有執著在內的,是自然而然的——這是真正意義的“愛”的本質特性。冬水不會對其他人忽然有什麽“愛”的,她的愛只因為要滿足自我與他人結合而所生出的,是“有我”、“有私”、“執著”的產物,所以說,沒有“愛情”,只有“情”的存在。所以佛陀把眾生叫作“有情眾生”,而非“有愛眾生”,便因於此。當然,其實在“有私”“有我”裡面也有上、中、下的,性質上雖然無異,現象上還是有“愉悅”與“惡心”強烈對比的!所以,我當然取其上了,這就是我轉發冬水這篇文章的緣起。
發表人:劉之豫發表日期:2013-11-2800:52點擊數:7回復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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