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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想當奸臣啊》第98章 分家
要是將這件事情放在明面上來講,將全國各地的土地全部丈量起來,登記在冊。

並根據官階和爵位分配土地,這樣子有效抑製土地兼並。

並且,這官階是可以降的,要是被貶官或者是罷官,那自然所擁有的土地也會重新收尾國有。

這樣子一來,就增加了土地的流動性。

更何況,朝廷的官員的數量是有限的。

高官,寥寥無幾。

據吏部所整理的資料,整個大夏的官員共有一萬四千人,是立朝之初的兩倍多。

兩倍多啊,這是什麽概念,就是代表支出給官員的俸祿多了一半。

有一些官員就是掛個名的,然後啥屁事也沒乾,就可以領俸祿了。

看來得裁員了。

謝紀暗想道,這官員都**的不成樣子,真不知道原身怎麽忍下去的。

這都是吸血啊,吸的是朝廷的血啊!

然後這些官員在百姓面前作威作福的,動不動就搶奪民財,更有甚者將百姓的生命當成他們的樂子。

對人命明碼標價,要是不小心死了人頂多就賠點錢息事寧人,更有的連錢都不賠。

官官相護,這是常有的事情。

這亂象得整治了,不然要是繼續下去,肯定是會出亂子的。

再說這奴隸,這個朝代雖說的封建社會,但是還是有類似於奴隸的存在。

這個奴隸就是你們所認為的那種任打任殺的奴隸。

不是後世所說的丫鬟,家丁等人,他們是沒有任何人權的,整個人都是主人的附屬品,像商品一樣,可以隨意買賣。

主人打死奴隸是理所應當的,奴隸背叛主人,那後果最輕的得打個半死。

當然,這種亂象在前朝就有所整治,就比如有限奴令出台,還在法律上規定了奴隸不能隨便打死,不然是要被判刑的。

當然,法律是這麽規定的,但是實際操作上,那些官員卻是無視了這種法律。

不小心打死了下人怎麽辦,很簡單啊,直接說他是暴病身亡的,不是被自己打死的,更何況,下人犯了錯,難道還不能打?

那些負責這種事的官員也自然會息事寧人,畢竟,大家都是同一個階級,今天我給你一個面子,明天你也給我一個面子。

大家都是朋友嘛,朋友,互幫互助很正常的啊!

更何況,那下人的命,本來就不直幾個錢。

本朝也是從開國之初,除了皇室之外,其他的官員家裡服飾的下人都不能以奴隸相稱,只能說是雇傭關系。

下人乾活,是有例錢的,但是,這在官員面前,啥都不是事。

下人,難道還敢違抗主人家的命令?

以下犯上懂不懂,敢有一點做錯被打死官府都不會理你的。

要是敢背叛,絕對死的很慘,雖然歷代皇帝都想整頓這種風氣,但是效果不佳。

該幹啥還是幹啥,最後那些皇帝死心了。

這些下人,名義上說得好聽一點是在官員府裡打工,實際上就是個奴隸。

對外的稱呼也是,侍女,仆人等等,不都是奴隸。

因此,這只是換個稱謂的奴隸。

但是,起碼比之前好多了不是,最起碼法律有明文規定,打死下人需要仗二十的。

雖然,這個規定許多人都是無視的,但是起碼規定了。

這些下人是怎麽來的,那些無家可歸的農民來的,有的農民還因此為榮。

因為在達官貴人家裡辦事不僅不用擔心衣食問題,也有可能有飛上枝頭變鳳凰的機會。

有的被主人家看重,可能可以成為管家,雖然還是奴隸,但是確實高級一點的奴隸。

當然,有的奴隸可能會被主人家恩賜,擺脫奴籍的身份。

女子有可能會被納為小妾,從此錦衣玉食,男子則可能會成為管家,這都是一個改變自身的一個機會。

當然,這種可能微乎其微。

更多的奴隸還是沒有人權的,這些奴隸很大一部分就是被父母賣的,因為家裡沒有土地,賣子換一些錢財,而一兩銀子就能買到一個人,這還是正常價。

有的,就只要幾文錢就行,可見命如草芥。

因此整頓土地兼並迫在眉睫。

至於謝紀府裡的下人,都是從農民中挑好的來,優中擇優。

但是謝紀此人極為自負,那些下人都沒有簽賣身契,這樣子的話他們還是自由身。

跑的話按理來說是可以,但是他們絕對不敢。

謝紀想想這件事,他對原身的性格有了幾點看法。

極為自負,大方,睚眥必報,言出必踐……

大概就是這幾點,額,他怎麽說原身呢?

謝紀繼續往下看,這本名為《限地令》的書上面不僅寫到對土地的劃分問題,還將土地進行劃分為上地,中地,下地等等。

比如一畝上地等於兩畝中地等於三畝下地這樣子劃分的。

這樣子將他量化了之後有一個好處,便是方便統計田地數額。

比如一普通家庭的一人可以擁有一百畝田,那田可以是上田,要是中田的話可以換成兩百畝中田或者是三百畝下田,就是這樣子進行統計。

當然,這是上限,正常的農民是達不到這個上限的,一般一家有十畝田地就已經翻上了天了。

這是按人頭計算的,要是一家有一口人,上限是一百畝,兩口人,那就是兩百畝,那要是那些人為了多得到土地而拚命的生孩子呢?

不過普通人是做不到的,自然是那些大富大貴之人,為了多拿點土地而拚命生子。

要是人口越多,拿的土地也多,那土地兼並還不是沒有解決。

不行,得想想怎麽解決這個,要知道古代人可是是很能生的,要是他一家給生個一萬八萬的,他家又有錢,越做越大,那豈不是土地都是他家的了。

雖然說一萬八萬太誇張了點,最起碼現在做不到,但是難保以後呢。

算一下,古人二十年就可以繁衍一代了,當然這還是保守一點的。

一百年則可以繁衍五代,一代生十個孩子,可以湊合五對,第二代就有五十個孩子,第三代就有二百五十個孩子,第四代就有一千二百五十個孩子,第五代就有六千二百五十個孩子,那第六代,第七代呢?

這樣一想,還真是恐怖至極,雖然這是理想狀態,現實不一定,但也夠恐怖了吧。

等等,還忘了那些奴隸的,要是一個農民依附於貴族,那樣一百畝土地豈不是那些貴族的了,要是這樣的人一多,那豈不是根本就沒有解決問題。

不行,得想想辦法抑製這種情況。

對了,分家,這不是秦朝曾經為了維護統治所下的一道命令嗎?

將成年子女與父母分開住,家產進行分割,這樣子就很好的解決掉這種問題。

更何況這樣子可以削弱封建家長制度。

促進社會的發展和經濟的繁榮。

不過,感覺這樣子做感覺會很困難,這個時代的主流的百善孝為先,要是讓父母與子女進行分家別居,可能真的會千夫所指。

千夫所指又何妨,他本來就是奸臣,自從他確定他只能做奸臣之後,他心態就有點變了,奸臣就奸臣,反正又不能拿自己怎樣?

更何況,這可是抑製土地兼並的一個好方法。

要是有人會問了,要是他們明面上分家,暗地裡還走的很親近不就沒有半點法子了嗎。

親兄弟還明算帳呢,那兄弟的情誼又能維護到幾時,他們三代以後,後代的親戚都有可能形同陌路了。

不過是熟悉的陌生人罷了,要知道在現代,親戚這種的可是很受人厭惡,有的親戚可是巴不得你過得不好。

一代自然阻隔不了他們的親情,但是你放在三代之後再看,沒有大家族勢力,沒有族長這德高望重的人物,沒有大家族,都是一個有一個小家,那親情的作用可是被削弱了。

不過分家一事,他是不怕罵名,也不怕會有什麽後果, 不過他要是這樣乾的話,可能壓力不止朝堂上的,更有可能是家裡的。

要知道原身能當上丞相,家裡人也是出了不少力氣的,這樣子好像有點忘恩負義。

要是原身知道他這種想法,不知道會不會跳起來拍死他。

原身還是有家族觀念的,畢竟當這個丞相除了實現自己的抱負,還有點庇護鄉裡的志願。

家族,也是謝紀的實力。

但是他要將這個家族給剪除了,那原身還不得跳出來打他。

謝紀想想原身已經死的不能再死了,不對,原身應該是和他互換身體了,他能跑到這裡來。

那原身也能跑到他那個宅男的身體去。

憑原身的實力,想必他能活的生龍活虎的,可能又會有一段不同尋常的故事發生。

想到這裡,原身可是一家之主,不過只是個掛名的。

謝紀想到,要是他將分家的命令給執行下去,首先不是朝堂得其他人,給他壓力的正是謝家的人。

畢竟,要是沒有了家族的撐腰,那他以後就只有皇帝一人的依靠了,這樣子不就是孤立無援,那他往後不就是舉步維艱。

屁的,合著有家族支持就能對抗皇權了?

異想天開的是吧,雖然謝家有著富可敵國的財富,但是皇帝要拿,能不拿?

而且原身就是靠著皇帝當上的,要是沒有皇帝支持,任你什麽破家族,也每個屁用。

只有皇帝才是最可靠的,其他的家主,只要沒兵權,就啥都不是。

要是皇帝狠下心來,那你們這些家族都得玩玩。

就是後面要收拾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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