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白小白,下面是關於我的故事。
有人說21天可以養成一個習慣,可是我花了21天,卻無法把葉菁,這個我曾經深愛的女孩,從記憶中抹除,我試圖像電腦一樣,清除腦海裡關於葉菁的數據。卻最終以失敗而告終,以至於為此事耿耿於懷好一段時間,可幸運的是,在後來的某個時間、某個地點,我們以不期而遇、相視一笑的方式而釋懷這一段青春。
晚上的1912比白天更熱鬧,當然,也更孤獨。情緒似乎喜歡在晚上滋長,我的憂鬱飄蕩在這條喧鬧的酒吧街,坐在“sos”靠近吧台的地方,透過大大的落地窗,看著外面飄落的雪花,我感覺不到任何關於初冬的詩意。
“我們分手吧!”葉菁的這句話依然回蕩在我的腦海裡,久久不息。此時我已經喝的爛醉如泥,半醉半醒間嗅到一股熟悉的鬱金花香味,便不省人事了······
翌日,由於昨晚喝得爛醉,我十點多才醒。當然,是被渴醒的。
朦朦朧朧的睜開眼,我才發現我處在一個陌生的環境中。
“小白,床邊有涼白開!”
不用轉頭我也知道自己在哪裡了,因為這種熟悉的對白已經持續大半個月了,嗅著空氣中的鬱金花香,聽著熟悉的聲音,我知道,我又一次被白潔收留。
雖然不知道她是怎麽把我弄回家的,但我知道,一個不到一百斤重的女孩,把一個一百五十多斤的男生背回家是多麽的艱難!
我並沒有向白潔道謝,或者任一句客套的話,因為我知道我們是好哥們,那些都是多余。當然,當時的我是這麽看待我們之間的關系的。
彼時的我,並不知道一個女孩對一個男孩做到這種程度,並非出自兄弟情義,因為男女之間從來就不存在所謂的純友誼,也許只有我這種戀愛中的白癡,才會把這份情義歸結於兄弟情。
當然,我的這種認識,也並不是沒有根據的,我和白潔是發小,說是青梅竹馬也不為過,我們是在同一所福利院長大,一起吃飯、一起上學,一直到高中畢業後,我在本市上大學,而白潔,沒有考上大學,去1912這條酒吧街做了駐唱……
搖了搖昏昏沉沉的頭,端起白潔放在床頭櫃的那杯水,我一飲而盡。
拉開窗簾,迎著照進來的陽光,望著窗外的街景,我問白潔:“白潔,你說外面來來往往的人究竟是為了什麽?”
“可能是無奈吧!”沒等白潔回答,我隨即自顧自答道。
是啊,有人為了生活忙碌、有人為了家人忙碌、有人為了事業忙碌······
既然現在愛情沒了,作為孤兒,我身邊只有一起長大的白潔,那只有一個方向了,對!我還有事業,可是想到這裡,感覺一陣諷刺,我的事業也隨著愛情滑鐵盧,翹班宿醉而結束。
“去找份工作吧”,白潔適時地說道。
她還像小時候那樣懂我,一直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