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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在貧窮的日子裡》第1章:夜半3更的爭吵(上)
  “你還是個人嗎?”

  “如果不是我女兒非要嫁你,你算個什麽東西?”

  在凌晨的三點的小橋邊,居然還傳來了一陣爭吵聲,雖然聲音不是很大,但是爭吵的內容卻引人遐想。

  近前了解一下,原來是三個人在吵架,一個60歲左右的老人家,還有兩個成年人,一男一女,剛才在說話的是那老人家。

  那男的說道:“對,我不是個人,隨你認為我是個什麽,那是你的事,我管不著!”

  那老人家說:“那你還在這裡吵什麽?有什麽資格來這裡吵吵鬧鬧?”

  那男的接話道:“我沒啊,我只是叫她起床而已,是你自己下來來說這些話的,對,我是沒資格來這裡吵鬧,但是起碼我還是個華夏公民,對華夏政府的每個公職人員都監督權和對違紀違規行為的舉報權!”

  “你監督什麽?你舉報什麽?她現在離異狀態,你有什麽舉報的?”那老人家瞪眼如鈴喝道。

  男子立馬接話道:“是啊,她是離異狀態啊,和誰好是她的事情啊,不違法,不違紀,不違規呢!但是那男的是有婦之夫就不行了。只是不知道是您女兒勾引的那男的,還是那男的勾引的您女兒!”

  那老人家氣急道:“你這個白眼狼,拿了我們家幾十萬,一分錢的利息都不給,還想著舉報的事情,你真的是禽獸不如!”

  老人家把手一伸說道:“你把我們的錢還給我們,隨你去做什麽,沒還清,你就少做白眼狼的事情!”

  那男子咬牙道:“行呢!放心,我會用最快的時間把錢還給你們的,包括這兩年所產生利息,一分都不會少!”

  說完,那男子轉身離開。

  “雷武,你等一下”終於聽到那女的說話了。

  那叫雷武的男子轉身回來,那女的追近跟前說道:“雷武,這輩子,下輩子,我們都不要再在一起了,我們也不可能在一起了。”說完,轉身離去。

  是的,那叫雷武的男子就是我,這件事情就是這麽狗血。

  和我吵架的是我的前泰山大人,一個正科實職,副處待遇退休的老人,剛退休一年半,吵架的原因也就是因為我的前妻唐鈺前些天的事情在昨天徹底惹怒了我。

  在上個月的時候我剛回家的第二天,我就發現了這個事情,雖然沒有抓到現場。

  當天她約她兩個女性朋友在外面吃晚飯,我約了幾個朋友在外面打遊戲,她那邊又約了幾個同學一起聚一聚,散場後又到吃宵夜,就叫來了那男的,就叫他夏吧,隔天大家都和我說夏醉的不省人事,我也不知道真假,在中間她們轉場的時候還打過我電話,但是我怕我去了大家會有點約束,我也就沒有去。

  到了晚上12點了,我們打遊戲也散場了,我打她電話時候,說是和她一個女性朋友劉芸在一起,在開車送她回家的路上,我當時是開了她的車在回家的路上,想看看她們在哪裡,要不要我中間去接一下,誰知道電話就掛斷了,再打過去,就是正忙,打了兩分鍾左右,突然接到劉芸的電話,說她們兩個剛剛分開,她就在路上打了個摩的,馬上到家了的,劉芸卻已經到家了,我感覺事情就不對勁了,因為劉芸回家只要在中間轉個彎,多走不到500米的距離,就能送她到家門口,怎麽可能會讓她另外再坐個摩的?

  我當時敷衍了劉芸,趕緊打電話過去給她,誰知道,一直不接,十分鍾過去了,她接了,告訴我她喝醉了,

讓我先回家,她馬上就到家了,我和她說我發個視頻給她,讓她接,直到第三個視頻才接了,在酒店床上,別問我怎麽知道是酒店的,潔白的床單,只有酒店才會用,我之看到了她的上半身,側臥在床上,雖然視頻中看到上衣是整齊的,但是我的心涼了,她那個酒店和我玩遊戲的網咖就一個紅綠燈的距離,並且是我們縣城最繁華的地段,兩個紅綠燈之間最多也就是500米的距離,她一個電話不到三分鍾的時間我就到了,需要去酒店休息麽?哪怕是她喝了酒,喝的記憶斷片,她和劉芸15年的閨蜜了難道會不送她回家?肯定是她自己有不回去的理由。  接上她以後,在路上我偷偷打開錄音,問她和誰,她借著酒勁說了實話,我也問的非常詳細,像是她和他只是有點好感,是不是不該發生的所有事情都發生了,是不是不止這一次,越問到後面我越心涼,就好像這個冬天一樣,格外的冷,冷的骨子裡都有寒氣往外噴湧。

  我覺得吧,不管我和她是不是結婚或者離異狀態,只要兩個人對外和對內還是兩口子狀態,就是扇她兩耳光,絕對不算過份的,但是我沒打她,沒罵她,沒有鬧,就問問她以後想怎麽過,她告訴我要和我一起生活下去,當天我就攙扶著她就回家了,回的是她家,因為我是居住在她家。

  過了兩天,我將這個事情告訴了她父親,並且把錄音也播放了給她父親聽,她父親沒說話,但是我說道這個事情就這樣吧,過去了就過去了,以後還很長遠,不要再來糾結這些事情了,也不要和她還有她母親說了。

  直到前天晚上(按24小時跨度,在橋邊爭吵已經是第三天的凌晨了),快要睡覺了的時候,我和她說道:“我想看一下你手機,就看看你的遊戲。”因為她和夏雖然是同事,但是兩個人玩熟悉的過程確是因為企鵝公司的一個5V5的手機遊戲。

  我當時想看她手機的初衷確實是想看看她們兩個時隔20來天是不是還有聯系,雖然我沒有她手機的解鎖密碼,也只有在發現了當天晚上趁著她醉酒的狀態偷看過她那一次手機,但是我知道她的習慣,只要不是工作上的事情,或者說稍微有一點點隱私的聊天記錄一類的,都會在聊完天后立刻刪除,所以想找到線索,唯一的辦法就是遊戲,因為遊戲記錄刪除不了。

  昨天晚飯後,帶著兒子吊了水,上了車,誰知道回家的路上遇見貨車在裝貨,把路堵死了,繞路都不行,只能原地等待著,我又問她看看她手機遊戲。

  我發誓,我不是非要看不可,她告訴我也行,如果她們還在一起玩遊戲,我會安靜的和她說,別玩一起玩遊戲了,盡量少聯系。我不覺著這個事情對於她來說是個多麽離譜的事情,但是她卻發脾氣了。

  她是獨生女,雙公務員家庭,父親在縣城還是一個正科實職幹部,給大家科普一下縣城政治體系,排名按先大後小的順序,第一梯隊:書記,縣長,人大主任,高官(正處級),第二梯隊:縣委其余常委(副處級),第三梯隊:副市長,調研員一類(副處級),第四梯隊,就是她父親這個級別,局長,或者鄉鎮黨高官,鄉鎮長,這樣大家就都方便理解了。

  她吼了我,請原諒我的沒忍住,雙方吵起來了,我生氣走了,回到她家,準備整理我的東西,她母親問我怎麽回事,我也沒說啥事,只是隱約提了一句:“如果換個男的,打死她都有這個可能。”她母親卻表示了她父親告訴她這個事情了,還說這個事情是絕對不可能的,打死都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在我的認知中, 她母親應該要好言勸慰一下我,誰知道呢,沒有,一句話都沒有除了說她女兒不可能以外,什麽都沒說。

  我越想越生氣,打包帶上自己的行李,從她家出來了,放下行李後又聯系她一個親戚,和我們差不多大,讓他趕緊過來,當時我腦子裡除了她沒有為了她做錯的事情而內疚,反而還能朝我發泄怒火的事情。

  我就想著要報復,我當時的怒火無法形容,我提了三個條件:

  第一、我要知道那個夏他老婆的電話,因為他老婆懷孕了,在外地養胎,這個事情我要告訴他老婆;第二、要唐鈺或者夏兩個人當中又一個去最偏遠的鄉鎮去上班,不準調動,你們既然要爽一時,我就讓你當中一個人難受一輩子,呆在離城50多公裡的鄉鎮去工作;第三、要唐鈺在她父母面前親口承認,這個事情是真的,不是我故意捏造的,並且隔天酒醒後她還親口承認了。

  誰知道她不同意,一個都不同意,我的怒火如同火山爆發一樣,我就想著要如何將這個事情鬧的最大,要鬧到滿城風雲,人盡皆知,讓她以後找不著對象,名聲掃地。

  我想到了,明天就去她單位,把這個事情告知她單位所有同事,把他們兩個人的事跡全部都講出來,然後去紀委實名舉報,並且這個事情就必須這樣做,我直接告訴唐鈺我下一步的打算,她說她會勇敢面對的,是的,她說這話的語氣非常硬氣,理直氣壯到讓我抓狂,如果要是唐鈺或者她父母能夠勸慰我一下,我也安靜下來了的,也就不會發生開頭的那一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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