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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在貧窮的日子裡》第11章:青蔥歲月(上)
  我當時條件反射,頓時蹲了下去,磚頭沒有砸到我頭上,而是砸到了牆上,但是破碎的小磚塊濺了我一身,估計是另外兩個混混被他的這個動作嚇清醒了,畢竟當時只要沒人認識他們三個,赤手空拳打了我一頓之後又跑掉,我只要沒受什麽另外的傷,他們是不會有什麽事情,畢竟那時候縣城裡還沒有攝像頭,根本無從查起,但是要是磚頭真的砸到了我頭上,鬧出個什麽好歹,估計三個人進去吃牢飯都有可能。

  當時我大姐已經大學畢業了,找到了男朋友也就是我姐夫,是一個A照律師。家裡在縣城的人脈也寬廣了起來,出了這種事情母親肯定不會善罷甘休的。

  到了高中開學之前,她告訴我她要去我們這邊最好的高中,也就是達甜讀初中的那所中學,達甜高中也沒換學校,她們兩個人在一個學校,只是不是一個班級,我也想和她一起去讀並且將這個想法告訴了母親,母親托了人找到校長,但是我是0分,校長堅決不收我,好說歹說都不同意,校長表示哪怕我只有1分,他也收下我了,母親沒辦法,就將我送進了和二姐一起的一所公立高中讀書,當時還交了六千塊錢的擇校費。

  開學後,我軟磨硬泡要母親給我買了一輛摩托車,我就開始了每天去她們學校接她放學,誰知道第二天去她們學校接她放學,在路上就被警察給攔了下來。在接她的時間裡,偶爾也能看見達甜。這不是見異思遷或者喜新厭舊,就好像人結婚之後,還是會對自己的初戀保持著一種超出普通朋友的關注,僅此而已。

  而我在學校,根本就沒有去上課,到了學校偶爾上一兩節課就逃課,逃課多了之後,連學校領導都知道了,後來發展成為不管什麽時候,都可以光明正大的從校門口進出,保安看到是我,也不會多加阻攔,甚至偶爾我還會給保安一人派上一支煙,保安抽的煙當時都還沒有我的貴。

  逃課之後就是跑去初一的時候玩的好的那個朋友鄧龍那裡玩,因為鄧龍當時已經沒有讀書了,在縣城裡的一個網吧當網管,主要就是負責收錢開機一類的。當時的網吧系統還是非常落後的,網管有自主權限調整每個人上機的費率,普通的是一塊五一個小時,充十塊錢之後系統自動調整為一塊錢一個小時,但是最低的是三毛錢一個小時,只要我去上網的時候,他就會給我的調整成為三毛錢,一直到我下機走人的時候,我那時候母親一天會給我十快,偶爾我也會多要一點,逃課之後就是在鄧龍的網吧裡玩,買上一包十塊錢的煙,然後我和鄧龍中午一人叫門口一個面店的阿姨給我們一碗面條,都是記帳在鄧龍頭上,玩到她快放學的時候才離開。

  基本上當時我也成為了半個混跡網吧的小混混,開始學著在縣城裡跟大哥,抄家夥打架,當時我那一幫人的家夥就是放在鄧龍網吧裡保管著。

  我在很多學校門口都打過架,還和我們這邊很出名的一群混混也打過一次,他們那一群人最出名的時候因為所謂的報仇事件,打死了我們縣城另外一個混混頭子,後來每個人都被判了十來年。

  我在高一的時候打架基本上沒出過什麽事故,唯一的一次就是在她學校門口,不過當時還沒打起來,對方報了警,我仗著還沒動手,就沒有跑,誰知道還是被警察給抓住了,在派出所了呆了大半個小時就出來了。

  高一的日子,就是在這種軌跡中渡過,直到高二開學的時候。

  她轉學來了我們學校,

但是我們沒有在一個班。她來了之後知道我基本上是逃課的狀態,兩個人鬧了矛盾,屬於是真正的吵架了,我有半個月的時間沒理她,她也沒來找過我。  在我有一次逃課出來上網的一天,學校裡和她一個班的,是我在第三中學的同班同學元斌,放學後跑到網吧告訴我,說她和班上另外一個男同學開始有了超出普通同學的跡象時,我整個人就憤怒了。

  我在第二天早上,八點半早讀的時候,直接衝到他們班講台上面,當時他們全班同學都在教室拿著書本大聲朗誦的,看見我衝進去的時候全班啞然無聲了,我用手指著那個男同學說我放學後在校門口等他,他們班上要是有不服氣或者想幫忙的,可以一起上。

  下午放學的時候,沒在校門口堵住那個男同學,但是她卻主動找了我,和我說了很大的一堆話,讓我本來就憤怒的心情更加暴躁了。

  在第三天第一節課下課的時候,我一個又衝到他們班上,直接把那男同學從教室裡拉了出來,在樓梯間的時候一腳把他從樓梯上踢了下去,他們班的同學在我拉他出來的時候就都跟著過來了,不知道是出於什麽原因,沒有一個人出來替他出頭或者調解。

  她在中午午休的時候聯系我到操場,說了一通話,可能是看我如此憤怒不想鬧出什麽事情,還是說覺得我依然在乎她,我們兩的矛盾就此煙消雲散。

  當時母親已經知道我在學校或者說是社會的所作所為,母親讓小舅舅每天都要接送我放學,我的高二學生生活才平靜了下來。

  大姐和大姐夫兩個人也結婚了,和我們一起住在了酒店,大姐夫不是我們縣城的人,而是衡山市下面一個縣的,家庭條件不怎麽好,但是大姐夫這個人還是很爭氣。

  大姐經過了十月懷胎,在我們縣城人民醫院生下了我外甥女,因為是親弟弟,還不是成年人,就在姐姐生了外甥女的第一天就進了姐姐的產房,看到了剛出生的小丫頭,第一感覺就是好醜的樣子。

  到了高三上學期的時候,自認為已經長大了,家裡酒店的生意也是比較紅火,在當時還是縣政府指定的定點接待酒店,就又開始飄飄然起來,也受夠了舅舅每天接送的日子。在和母親經過無數次激烈的爭吵後,擺脫了舅舅接送的日子。

  而我再次混蛋了起來,有事沒事就在酒店前台問小姐姐拿點小錢,母親私底下囑咐過前台小姐姐,要是我要錢的話,一天給我二三十塊錢就行,因為這些錢就當做是給我的早餐和中餐費用,超出五十塊,就必須要她同意。我當時還要每天拿一包十塊錢的煙。我拿著這些錢,攢上個把星期,就去超市掃蕩一番,給她買個百來塊錢的各種零食。她班上的同學都非常羨慕她,找到了一個我這樣對她的男朋友。

  在某一天裡,她還有兩個女同學和另外一個班的女同學鬧了矛盾,把另外的一個女同學打了一頓,第一天下午放學之後在校門口我出面做了調解,但是第二天的時候又鬧了起來,我和兩個男的下午在學校門口等她們,挨打了的那個女同學在經過第一天的調解之後又不肯罷休, 看見我們到了之後,跑到邊上公共電話亭打了一個電話。

  因為是女孩子打架鬧矛盾,做為男的,也沒臉去朝女同學動手,也只能嘴巴上說說,誰知道過了十來分鍾,來了幾輛摩托車,有七八個,就是之前提到的那一群打死了另外個混混頭子的那群人,在外套下面還藏著家夥,將車停在那挨打的女同學邊上,說了兩句話,那挨打了的女同學往我們三個一指,他們停下摩托掏出家夥二話不說直接朝我們衝了過來。

  當時我們就三個男的,也沒得任何家夥,只有撒腿就跑,我轉身往學校裡面跑去,跑的飛快,就是因為後面有人拿刀在追我。

  我比追我的那兩三個人提前一步跑進了學校,門口保安因為職責問題,將他們攔了下來,我逃過了那一劫。

  因為事情已經鬧到學校裡面了,學校領導將此事告訴了我母親。

  母親就連讓我出門都不準了,連書都不讓我去讀了。打算讓我去從軍,因為當時我已經年滿17周歲,並且是高中的應屆畢業生。母親考慮了兩個方面的問題,在軍隊裡不至於會學壞,也可以磨煉我的性子,第二個退役之後因為政策原因,還能夠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漫長人生路上面就有了一份基本的保障。

  當時母親為了不讓我出門,甚至都可以讓她到酒店來找我玩,只要我不出門,什麽條件都能答應我。

  其實對於從軍我是抗拒的,我腦子裡當時一心想著要報仇,在母親連哄帶騙之下,我還是在冬季踏上了前往軍隊的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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