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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在貧窮的日子裡》第10章:豆蔻年華(下)
  在桂林呆了一個星期的時間,花光了身上剩下的五十塊錢,沒東西吃,沒地方睡,終於,到桂林車站派出所求助,聯系上了家裡,派出所將我送上了回縣城的大巴車。

  回家之後,母親非常非常心疼,我因為逃課一周的問題,當時也不想在原來的學校讀書,母親托人找關系,將我送進了第三中學寄讀。

  到了第三中學之後,我就再也沒有心思學習了,雖然母親又將我放在學校寄宿,但是我那時候經常晚上放學的時候跟著下晚自習回家的學生一起,混在同學堆裡跑出去,要不就是翻圍牆出去上網。

  母親在存了一點積蓄的時候,在廣場旁邊的一個職工宿舍樓買了一套頂樓的房子,面積不大,70平米,用了三萬塊錢。改造了一下,我們三姐弟終於有了各自的房間。

  我在學校寄宿了半個學期,就堅持不肯住校,母親沒辦法,隻好讓我跑通學,天天又可以回家,回家之後只會玩電腦,學業什麽的,一點都不顧,不過在周末的時候,我還是會下樓打兩個小時的乒乓球,活動活動一下身體。

  我們班上的同學都相處的比較融洽,大家都有著相同的愛好,就是當年風靡全國的熱血傳奇,不過我是屬於天天能上網的那一類人,自然在班上也更受同學的歡迎。

  那時候的社會治安並不像現在這樣和諧,還是會有所謂的大哥,混混一類的,我們縣城這邊就有很多,其中有一個比較出名的“大哥”的兒子在我們學校讀書,比我們低一個年級,因為爭搶籃球場的事情,那“大哥”的兒子叫了幾個同學到我們班上打了我班上的同學,我為挨打了的同學出了頭,當時擺平了他們,同學們就更加認為我這個人仗義,並且有魄力,大家都願意和我一起玩。

  我就在學校裡面多多少少就有了點名聲,很多其他班的都認識我。後來因為名聲的事情,還在學校外面打過架,那時候的膽子也是特別大,十四五歲的小屁孩,什麽都不懂,居然也學著影視作品裡的那樣,到處惹是生非。

  在有一次去另外一個學校打架的時候,遇見了我初戀。

  還記得那天我是跑去她們學校為“兄弟”報仇的,他們學校的一個男生叫了四五個人打了我的兄弟,我叫上了二十來個人,在他們放學的時候準備在他們學校門口堵他們。

  不知道怎麽回事,剛好放學的時候我肚子疼,又是大家走出校門的高峰期,我自己往她們學校裡面衝,想著趕緊進去上廁所。

  本來自己就跑的快,然後放學的時候出校門的車輛又特別多,我在車流中左閃右避,一個不留神,腳下一閃,就一屁股坐在了她自行車前面。

  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秋天,那不刺眼的陽光透過稀疏的樹葉從她身後照射在我身上,她尖叫一聲,趕緊刹住單車,然後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呼出一口氣,伸出手問道:“同學,你沒事吧?我拉你。”

  我透過陽光,看見她微笑的嘴角,笑起來如月牙一般的眼睛(詳情請參考白娘子娘年輕時劇照的笑眼),我呆呆的伸出了手,也沒回答她的話,她在將我拉起來以後,騎上車,如同童話裡的小精靈一樣,和周圍的同學吵吵鬧鬧的騎車回家去。

  那時候的我,感覺心裡砰砰的直跳,好像心裡關了一隻凶猛的老虎,在一下一下的撞著牢籠,那感覺,不是小鹿亂撞能形容的,就是有我形容的這麽誇張,真正的一見鍾情是這樣的。

  因為兩個人的學校距離比較遠,

後來也沒怎麽遇見過她,只知道她的名字叫達甜,住在哪裡,而她的父親,當時是唐鈺單位的副局長。  我後來在學校裡交往了我人生當中的第一個女朋友,當時屬於是早戀,但是我們的戀情持續了七年,一直到21歲的時候才結束。

  那時候對她是屬於死去活來的那種,第一段戀情,又是情竇初開的年紀,兩個人很多個晚上都欺騙自己雙方的父母,然後在學校裡面一呆就是要到晚自習結束,然後雙方又各回各家,當時我們兩家的距離也不遠從我家到她家直線距離一百米,到唐鈺家裡也只有三百米。

  我們每天早上都會一起去學校,下午或者晚上又一起回家,後來被雙方父母發現了,還被學校領導叫了,做我們的思想工作,我當時卻是個執拗的少年,還和學校領導頂了嘴,估計我就是屬於無藥可救的那一類型的學生吧。

  後來她家裡對她的看管得比較勞了,我晚上十來點鍾的時候就偷偷的跑到她家後面,因為她家就是在一樓,一個站在窗戶裡面,一個貓在窗戶外面,兩個人就互相聊天,訴說每天的事情。

  一眨眼,到了初三,我們換了新的班主任,並且是即將畢業的年級,班主任也不怎麽管我們這種不良學生,只要我們干擾課堂紀律,老師們也不怎麽管我們這一批自甘墮落的學生。用心教好那一批有希望能夠考上高中的同學。

  在當時縣裡有組織了全市初中的乒乓球賽,因為我當時人在三中,以為能夠代表三中出賽,誰知道因為學籍的問題,不能去參加比賽。

  我一思考,跑回了原來的學校,和班主任說明情況之後,就想要代表學校出賽,班主任同意將我的意願告知學校,然後學校又通知了我們初一的時候比賽的前四名,要淘汰一個進行選拔,在穿著棉衣的情況下,大比分的將另外三個全部都按在球桌上就是一頓摩擦。

  學校看著我的水平,同意了我的要求,就是因為學校的這個決定,讓我當時所讀的第三中學就輸了和我所在的學校的那一場比賽。因為是排分製,我們第一名,第三中學第二名。

  比賽結果出來後,還被學校裡好多的人一頓說,但是我覺得不是我個人的問題,是學校不讓我代表他們比賽。

  當時我們縣城裡面只有四個酒店,其中有一個酒店因為兩位老板鬧矛盾,導致雙方散夥,其中一個老板將整個酒店轉租給了母親,酒店和她家的院子也就是一牆之隔。

  當時生活就有了極大的改觀,搖身一變變成了縣城裡比較有身份地位的那一批。

  我們一家人就搬到了酒店裡面居住,日常生活都有人照料了,吃飯的時候甚至不想出門給餐廳打個電話,說一下想吃什麽菜,都有服務員直接端到房間裡面。

  就這樣,我漸漸養成了一個不做事的習慣,母親的經營我也沒有參與,每天就是上上學,玩玩電腦,談談“戀愛”。

  在剛讀下學期的時候,我和她經歷了第一次所謂的“分手”,我在極力挽留都沒用的情況下,又回到了原來的學校。

  班主任唐老師也沒有多說什麽,我被安排在一個靠窗的位置,每天上課的情況不是睡覺就是看小說。

  過了一段時間,兩個人又“和好”了,我又開始了每天跑她家後面的事情,估計有鄰居知道,但是沒有被她父母抓過現場。

  我這個時候讀書的成績已經特別不好了, 就算是再聰明的腦子,但是有些不知道或者沒背下的知識,是掌握不了的,考試成績基本上就是400分左右的樣子。

  我們縣裡當時只有三個公立的高中,一個新開的私立高中和三五個小的私立高中,因為成績問題,我是一個學校都考不上的,所以在中考的時候,乾脆也就放棄了,都沒進過一次考場,七門成績合計0分,全縣倒數第一名!

  母親看著我的樣子,特別的生氣,但是那時候的我已經是最叛逆的時候,又怕我學壞,以後變成社會的渣滓,也沒有怎麽過多的責備我,只是和我說書沒讀出來沒關系,但是要控制好自己不要學壞,保持住視力。母親那時候已經對我估計已經有了安排。不過還得過一陣子才能實施。

  那年暑假,我和她偷嘗了亞當夏娃的禁果。

  因為是放假,等待一個全新的學習階段,暑假也沒參加什麽補習班,經常三五個人一起出來玩,有時候還會去隔壁的縣城,徹夜不歸,不過是提前和父母說明情況了的。

  有一次的晚上,我們五個人在路上走著,三男兩女,準備去網吧上一下網,然後就各自回家的,誰知道路上過來了兩輛摩托車,三個喝了酒的青年混混看見有兩個女孩子,將車輛停了下來,調戲她們,我當時就是衝上去拉開她們。

  這個舉動惹怒了這三個混混,頓時對我就是一頓拳打腳踢。我抱著頭,被他們打到了一個角落裡側站著。

  突然,我眼睛的余光瞟到其中一個混混手上拿著紅磚,準備朝我的頭砸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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