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出走這件事情結束後,從姑家離開回家後,他也在鎮子上找了個工作燒鍋爐。一開始的時候,他乾的還不錯經常被老板表揚加工資,也是那個時候認識了看門大爺,別人都叫他“老部長”我每次問他叫啥名字,他都回我以後叫我老部長就行。不有一次我們就在廠門口戴著一隻刺蝟,老部長那個樹枝在刺蝟身上弄了好多下順勢就戴了起來,晚上就把他給炒了趁我爸喝酒睡著時,叫我過去吃肉。那次他告訴我這刺蝟肉對腸胃好還能長高。這是我第一次吃肉,不得不說一個字“好”;兩個字“特好”;三個字“太好吃”...後來我還想吃,只是那個養刺蝟的發現沒了一個後,就全部帶走了。
因為他的工資買酒買煙草,再加上有一天喝醉酒後把酒瓶子和煤炭連帶著鐵鏟子一起丟進火爐裡了,結果直接炸了。就因為這件事被罰款了,再加上買煙和酒後,錢都花沒了。然後我就被他找來了了一個陌生人。這件事是我一生都無法接受的一件事,我被四男三女按進了麻袋裡,這讓我想起了那天晚上我離家出走被裝進麻袋差點被賣的經歷,我拚命的反抗。那時候廠裡他的同事除了老部長以外都在哪裡指指點點,最後我還是被賣了150塊錢。我就被帶走了,也許是他們的良心發現故意給我留了個門,在桌子上留下了50塊錢,於是我就趁他們不注意逃跑了。只是我遇到了一件特別讓人惡習的一件事。
我要特別說明一下,我爸是我大姑帶大的,我姑有兩個女兒,我呢當時還小,所以我被家裡當成女孩養穿著大姐二姐遺留下來的衣服,再加上家裡沒錢,就算有錢也被拿去抽煙喝酒了。所以到七歲前我都是被當女孩養的,那個時候頭髮也特別長都到腰部了,再加上年紀小長的也俊(哈,有點自戀,不過是真的好看)。
就在路上遇到了一個變態,但是他發現我是男的後本來還打算繼續來的,結果我拚命反抗一個順手就把他那個給砸傷了,他只是短暫的半躺,就猛的起來狂揍一頓,看見我被打的都動不起來後又親又咬的結果給我弄得全身都是口水、泥土和莊稼殘枝。頭髮弄得亂哄哄就練兩邊扎的小辮子也已經開了,那個樣子要多狼狽就有多狼狽。
後來我連夜回去了廠裡,在路上甚至有幾次想離開這裡,只是膽子太小,最後回到了廠裡。本來我是想把這個事告訴他的,結果還沒來得及說,就被吊起來打又是皮帶又是酒瓶的,本來身上就很疼,結果更疼了。
當時廠裡都已經睡覺了,結果弄了這麽一出,都沒有睡意了。全體來勸架,有的隻說話,有的直接手腳阻止,還有的直接拉著他走。後來不知道誰報的警,警察來了經過一晚上的勸說終於停下了。也是這個時候,我成了全廠裡的“跑路機”,男人要買的襪子、煙和酒,女人要買的襪子、洗頭膏,甚至是那個內衣內褲都直接寫在紙張上交給我。每次都這樣,而且都在物品價錢上加上2,3塊錢當做我的跑腿費,只是還沒捂熱乎就被拿去了。
後來當我去了鎮上就發現和我同歲的人,都不喜歡和我一起玩,還指著說:我就是一個災難,誰靠近誰倒霉,所以才老媽不管,老爸只打。從這一刻開始我暴怒了,我當時一個人單挑了他們九個人,打的他們差點老他媽都不認識了。但從哪天開始我已經不想相信所謂的友情,我就一個人老老實實的待在院子裡靜靜地看著那口打水喝的井。
當時我那個姐就想法逗我開心,她就告訴我,你知道你兩條眉毛為什麽不一樣嗎?當時我們還在國企棉花廠上班時,因為你太皮結果就不小心磕到台階上結果縫了三針,所以才不一樣的。可是我根本沒有想到和她同拍,我就想如果我一直不記事會不會就不痛苦,可是如果我告訴他們我的想法他們會不會幫幫我。我扭頭甩過自己快要到腰部的長發看著大門外面那幫玩的開心的人。
因為我知道姑姑會照顧她的親弟弟,而這兩個姐姐會聽她們的好舅舅話。
我不敢保證,回去後會不會再次挨打,因為我是真的怕了。
也許就是從這兒開始我學會了“忍”,這個“忍”,就讓我整整忍了十六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