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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天高》第33章 鴻羽血鍛鋼
  白浩這次來,給方覺帶來了寫給他座師的薦書,

  還很罕見的挎著一把劍。

  三尺紫鯊皮的劍鞘,嵌著兩顆大拇指頭大小的火油鑽,掛在白浩腰上,漂亮瀟灑的狠。

  “賢弟,瞧瞧這把劍怎麽樣。”白浩得意洋洋拍了拍腰,把劍解下來遞給方覺。

  “沛然兄,你這人什麽都好,就是喜歡炫耀。不怕我再弄壞了?”方覺笑著去接。

  白浩笑呵呵的說:“這次真不怕,你若是能弄壞這把劍,我白字倒過來寫。”

  “有這麽神奇?恩?咦?”

  長劍入手,方覺便是一愣!

  這劍長有三尺出頭,卻輕飄飄的,撐死了也就一斤多點,

  就算是木頭的,都不止這個分量,何況劍柄、吞口,明顯都是金屬。

  心中納悶,一手握柄,微微用力。

  ‘鏘’的一聲,劍身彈出,

  劍身含光內斂,絲毫不見反光,連綿不絕的雲紋,遍布劍身。

  沒有了劍鞘,分量更輕,拿在手裡的直觀感受完全可以用‘輕如鴻毛’來形容。

  隔著半尺,都能察覺到一股寒意。

  “且試一試!”白浩道。

  方覺微微沉吟片刻,左右看了看,然後對著桌角輕輕一揮,

  毫無阻礙,一寸多厚的實木桌角竟然輕松被削了下來,

  桌子是公家的東西,砍壞了,不心疼。

  又對著桌上的一隻空瓷杯,輕輕一砍。

  同樣是公家的東西,砍壞了,不心疼。

  嗤得一聲輕響,茶杯從中刨成對稱的兩半,各自朝後倒下,斷口平滑光整。

  “嘶……”

  方覺倒吸一口涼氣,好鋒利的劍!

  見那兩側劍脊,隱隱有一絲兒殷虹,像是血絲,方覺忽然想到了什麽,眉頭一挑,訝然問道:“莫非,這是鴻羽血鍛鋼?”

  “哈哈,賢弟好眼力!”

  白浩得意道:“正是鴻羽血鍛鋼所製,鋒利無比,偏偏又十分輕盈,最最適合讀書人佩戴防身!賢弟,你下個月要去趕考,這把劍你帶著防身。”

  鴻羽血鍛鋼,顧名思義,鴻羽是指原材料,這種鋼材輕如鴻毛,再采用血鍛之法,鍛造出的兵刃,重量極輕,卻又銳利異常,幾乎不需要特別的打磨,便能切金斷玉。

  由於血鍛法需要精壯男子熱血,因此鍛造出的兵器,還有一定的辟邪功效。

  無論是鴻羽鋼,還是血鍛秘法,都是平南府大世族王家獨有,連朝廷都無從染指,

  據說好幾次向王家施壓,王家都頂著不給,最後只能與王家合作,每年王家向朝廷進貢一批,數量不多,大多被皇室收藏,或者賞賜重臣,民間罕見。

  只是,這玩意太輕,單打獨鬥、武林廝殺固然有優勢,卻不適合戰場所用,打造又極為艱難,受到鍛造秘法和材料的限制,不可能量產,

  否則,估計朝廷即便撕破臉,都要強搶打造秘法,為大昊軍隊配成製式兵器,

  書生和武士的穿著不同,武士系的是緊扎皮腰帶,又寬又緊又硬,掛一對流星錘都沒問題,而書生是束帶,大多是布,或者絲綢,不會太硬,也不會扎得太緊身。

  同樣是三四斤的劍,武士掛得住,書生嘛,步伐動作一大,搞不好要把褲腰帶給墜下去,這就尷尬了。

  這其實也是暗暗的要求,讀書人行為舉止,要穩重。

  “這我不能要!”

  方覺毫不猶豫的把劍推了回去。

  之前送的宣紙、白狼毫,雖然昂貴,但畢竟有錢就能買得到,也不是貴的離譜,

  至於熬鷹圖,那是意外……

  但鴻羽血鍛鋼的兵器,在市面上,根本買不到,有價無市。

  君子不奪人所好。

  都是讀書人,都有配劍之禮,這把劍真的太適合讀書人,即風雅又能彰顯身份還特別實用,哪怕絲毫不通武藝之人,有了它對付兩三個壯漢都不成問題,絕對是讀書人的心頭好,

  作為朋友,平白無故拿走別人心愛之物,卻給不出對應的回報,這不是長久相處之道。

  白浩卻是哈哈一笑:“你這次可是客氣錯了,這本就是你的東西嘛!你忘了,上次找你要背影圖,說給你換好東西,換的就是這把劍!”

  “那圖如此值錢?”方覺意外問。

  “圖嘛,倒未必多值錢,只是有錢難買我喜歡,加上其中多少有些你嫂子的人情。”

  “這卻又怎麽說?”方覺奇怪問。

  白浩娓娓道來。

  清源薛家,和擁有鴻羽鋼、血鍛秘法的平南王家,是好幾代的姻親關系,她那個小時候畫出過半步極品圖的堂哥,乃是薛家的嫡系,娶得就是平南府王家的小姐,而王小姐的嫁妝裡,就包括鴻羽血鍛鋼鍛造的幾把兵刃。

  可惜這位堂哥,生性不喜刀兵,偏喜歡收藏各種圖,尤其對這種‘半步圖’最感興趣。

  論功效、價值,半步上品,自然不如上品,更不如極品,而一副普通的極品畫卷,也未必能換一把鴻羽鋼劍。

  但是,半步畫卷是可遇不可求的東西,即便是能隨手畫出上品、極品的大家,也不敢保證就一定能畫出半步上品,

  這玩意純靠運氣,

  就像錯版幣一樣,小面額的錯版幣,幣值肯定不是大面額的正常幣值錢,但是落在喜歡的人手裡,收藏價值不菲。

  白浩當初留下方覺的畫,就是存了用畫向內兄換物的心思,這次出差,順路去了趟清源,他內兄見到這幅畫十分的喜愛,竟然用劍來換。

  “托你福,我這一路把玩,過足了癮,此時正該物歸原主。 ”白浩說。

  方覺心想,以畫換劍,佔了極大的便宜,這固然因為對方有這個嗜好,但細想,也未必不是對白浩這位新嶄露頭角的薛家女婿,變相的‘投資拉攏’。

  如今皇權極盛,能活到今天的世家,果然都有一套,舍得下本錢。

  言歸正傳,既然如此,就不必客氣了,踏踏實實的把劍朝腰上一掛。

  還真是好東西,掛在腰上,輕重十分合適,拿在手裡也不需用什麽力氣。

  “我就說嘛,你身材頎長,比我適合這把劍。”

  白浩鼓掌一讚,又道:“這劍還無名,你給起個名字吧。”

  方覺隨口說:“就叫鴻羽劍吧,簡簡單單清清楚楚。”

  “好。”白浩點點頭,又問:“秋闈就在月底,你準備何時啟程啊?”

  從郭東縣去府城江陵城,一路山川河流阻隔,六百余裡,不疾不徐的趕去,要十日多才能到,縣裡還要給方覺提前準備盤纏、馬匹,辦理路引、身份文牒等等手續。

  “恩,大後天吧,時間算的寬點,免得路上趕。”方覺說。

  “行,哦對了,你嫂子還說了,臨走前來家吃飯,給你送行。”白浩說。

  “好好,呵呵。”方覺笑得有點莫名其妙。

  又聊了一會,白浩告辭離開。

  方覺拔出鴻羽劍把玩,看看這個也想砍,看看那個也想剁。

  床肚下一陣動靜,白錦兒抱著一本和它身形差不多大小的誠心正行錄鑽了出來。

  “老恩師?你要離開嗎?”她期期艾艾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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