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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續》路癡
  回到座位後,張馨已經醒了,正坐直身子,小口的抿著一杯熱水。見我靠近,她問:吸煙了?身上好大的味兒。順便拍拍我原來的座位,示意我坐下。

  難受得怎麽樣了?我坐得與她隔開些距離,手撥了撥她光潔的額頭上、被之前的汗珠打濕的幾綹秀發。她把臉貼在我肩上:好很多了。

  良久沒有說話,我倆一起看著漆黑的車窗,窗外匆匆掠過的斑點燈光,像一道道流星,劃破鏡像裡我與她的衣服、臉頰,然後砸向某個未知的地點。她眼神晶瑩的朝窗子上的我說:我以前很討厭煙味兒的,但你身上的味道,雜進這煙味兒裡,竟然讓我覺得很好聞。要不你以後適當的吸兩支煙吧!書生氣質加點社會的痞氣,會很招女孩子喜歡。額……但是千萬別吸上癮,變成老煙槍我就不喜歡了。

  你喜歡我?這麽傻的問題,如果是跟任何一個別的女孩兒,我都不會允許自己問出來。但我與她相識這麽久,除插科打諢的胡鬧外、除心照不宣的幫助外、除蜚短流長的輿論外,還真沒法辨別她對我是一種什麽樣的心態——包括我對她的心態,我自己也不是特別了解。我知道的是,我確實是喜歡著她的,不論是性格、學識、言談、長相,我沒辦法判斷的是,讓我一直沒能把這喜歡脫口而出的那一點點空白。

  我曾以為我們只會是止步於愛情的友情了,那種天涯海角只要蒙受苦難,腦子裡立馬就會渴求有她的陪伴的友情,被恰好的一個時機與氣氛輕輕一腳,就踹過了界。

  喜歡啊!她雙臂緊摟著我的一條胳膊:你也喜歡我的,對不對?我敢這麽說,是因為我也相信這世上、男女之間是沒有純粹的友情的。我以前的一個男同學,不知從什麽時候起,跟我的一個閨蜜處得特別好,好到我都有點為他搶走了她而生悶氣的地步。結果他們好到最無法深入的程度了,他也因為她的緣故跟我很熟了,他才說,他與她的交好只是為了接近我的手段。被我拒絕後,他馬上跟我的閨蜜斷絕往來……

  那也不能以點概面啊!用一個渣男的標準去衡量全部的男性,你這樣是不是有點武斷——當然,我並不是說咱倆的“友情”有多純粹。

  對!是不能以點概面,但你想想看,在你的人生經歷裡,在與你真正交好的那些女孩子當中,有幾個就是單純的與你有著友情呢?或許你能舉出來幾個,但你舉出來的這些,也僅僅是能排除你對人家有意思的那一面,但她們對你有興趣的另一面,你敢輕易排除嗎?要我說,這幾個女孩子都是喜歡你的,喜歡你的整體、或者喜歡你的細微末節,但是你表現出了對她們無感的態度,她們才沒有把這份展露出來,所以僅僅是與你相靠近,與你保持一種“類友誼”的關系……

  男女之間能互相親近,必然有互相吸引的地方,不然會很快疏遠淡泊;互相吸引了一段時間,看明白了吸引的程度和重點、丈量出實際的距離和隔閡,然後再決定下一步的進退。可即使是退了一步,保持一種相安無事的狀態,但一陣兒邪風吹到骨縫處,兩人保不齊就又抱團取暖了。

  你的意思是,咱們就是這一種形態?

  我覺得是。

  那,當初咱們為什麽會退那一步呢?或者說,咱倆之間有什麽界限、有什麽隔閡?

  我不知道,但是咱們確實是不約而同的退了一步——你在明面上、我在潛意識裡。你知道那是什麽隔閡嗎?

  我也不知道,

我想了想,說:管它呢!就連劉思文那小破孩兒都經常勸我說:不要試圖把感情問題想得太明白,不然感情就什麽也不剩了。現在呢,我隻想你的痛楚能早點消失,希望我的煙味兒不散去、讓你多聞聞這個味道;我也因為你,喜歡上了我以前從不動筷子的香菜,我更願意嘗試著去喜歡、你喜歡的任何東西。咱們這樣就很好,所以什麽隔閡不隔閡的?哼哼!等你完全好了,我一定要想一些論據,把你的這些小歪理全推倒……再把你推倒。  她被我唬得縮了縮身子,隨後又孱軟地靠過來:怎麽這麽不珍惜奴家呢?

  哎呦我這個……

  我倆這麽依靠著,正當彼此有些睡意的時候,手機“嘀嘀”地響了一聲。她沒動,我取出一看,是童童媽媽發來的轉帳通知。金額,是超出我堪以接納范疇的一個數字,通知後面還有她的一句話:童童就拜托您了!這是孩子和我的一點心意,請您一定收下。PS:您女朋友很漂亮。

  我看看懷裡的她,是很漂亮。猶豫一下,然後把推辭的言語全部刪掉,回復:盡力不做得受之有愧,還有,謝謝!

  回到工作的城市,經過一天的修整,張馨狀態好了很多,我懸著的心也終於放了下來。我這邊呢,僅有的一點點教學事務也都被方哥打點好,做好了明日趕赴醫院的準備。前些天因為身在外地,三言兩語的簡短交談總是不能盡興,現在回到常規狀態,母親又恢復了她準八點的視頻通話習慣。

  這次玩得怎麽樣啊?那邊的她邊擦拭著自己標志性的短發、邊問。

  看著她熱情洋溢的笑,我也燃起一種闊別重逢般的愉悅:這次倒不錯,我拍的那些照片您不也都看到了嗎?我挺喜歡那種景物搭配出來的環境。說起來,您走過那麽多城市,那裡您之前應該也是去過的吧?

  去是去過,可那時候荒涼涼一片的,也沒幾個人,哪兒比得上現在修得好?其實吧,媽也沒走過多少個地方,只是小時候你看著的,是最簡單的地圖;你能念得出名字的那些個城市,我剛好跑過幾遭,所以你自然而然地認為我就是你的地圖了。你將來肯定要比媽走得遠、見得多,媽可做不了你一輩子的向導。

  我是個路癡癌晚期患者,哪怕走過好多遍的街道,隔十天半個月再走一遍,還是會覺得很新奇。所以出門後一旦有找不到路、看不到住處、問不到飯店之類的,我都會下意識地問問母親。我當然知道她就算再怎麽過目不忘,也不可能為我解開所有的迷障。我向她索求的可能僅僅是一種指導、甚至是一種鼓勵……有了這些,我總是能很快破開荊棘。

  我笑而不語時,她又說:你小時候,我還真一直以為你對認路這方面有障礙,還真為你擔心將來怎麽出門,是不是真得給你塞一把小米讓你沿路撒,你才能找到回家的路。誰知道你高中畢業去北京那次(陪他去考察學校),他有事提前回來了把你丟下,你一個人愣是逛遍了長安大街,還拍了一堆照片來跟我顯擺。我才知道,你根本不是記不住路線,你是裝糊塗,騙了我們十幾年。

  哪有騙你們啊!我笑道:我都解釋好多遍了,當時那家夥不是跟我惱了嘛!他賭氣要回去,我負氣就留下,一個人待外地,可不得長點心?我想著既然就一個人了,乾脆就自己轉轉,小時候您帶我去的記憶根本派不上用,只能慢慢摸索、投石問路。反正就那一條直道,還能走歪了不成?幾個小分叉口,走到頭返回去不也行?最後逛差不多了,就找地鐵坐到車站直奔回家,算什麽了不得的成就?

  天底下的哪條路、哪條街不都是這樣,是你要麽沒有去設想,要麽就是把它們想複雜了。現在好了,以後你也可以自己逛,別問我。母親笑道。

  我順著她的話笑道:我也想自己逛的,您非要在旁邊瞎指揮,我可不就迷糊了嘛!

  嘿……那邊的她滿臉假嗔。

  隔了一會兒,我說:您這身睡衣穿多少年了,都開始褪色了。我給您從那兒帶回來一套——不是景點附近的地攤,是專門的絲織品店裡買的,明天給您郵回去?還是等暑假結束,我給您帶回去?我翻開這次的行囊,將那身睡衣抖摟出來給她看。

  可別給我買,有那心,不如學著給自己買兩件衣裳。媽眼光老了,每次給你買到手的,你都不喜歡,可不喜歡吧,你又不讓媽去退掉。你靜婷阿姨一看到我給你買衣服,就取笑我:這麽大的孩子了,褲頭兒都是為娘的給張羅嗎?你羞不羞?改天自己去商店逛逛,帶上小馨,聽聽小姑娘們的意見,買兩件自己能滿意的——別小氣啊!給小馨也買兩件,那姑娘會打扮,可就是太素,年輕人鮮亮點也好。你們現在不是流行什麽破洞褲、情侶裝的嗎?你倆也可以……

  媽媽媽!我忙苦笑道:您兒子是小氣的人嗎?該仗義的時候我可沒含糊,但您別多想,我跟她沒那回事。我把衣服疊進櫃子裡,想了想,又塞到最下層,然後說:今天就這樣吧!您早點睡,我還有點材料沒看呢!

  哎!別看太晚,明天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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