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後,趙慈部順利攻佔盧陵、豫章、鄱陽、會稽等郡。除布置少量兵力留守外,大部隊現已駐扎會稽郡。
孫堅收到越王士燮的信件之後,也回信一封,信上寫道。
“承蒙越王殿下厚愛,在下區區一郡太守,固守一地實屬不易,更難與整個越國抗衡。殿下兵強馬壯,吾兒孫策身隕亦非偶然。然在下願摒棄前嫌,隻為護得親族安全。若越王殿下不棄,江東兵士可加入越國共謀大業。吾兄孫羌早亡,留有二子,孫賁孫輔,只求殿下能厚待二人,在下才能不愧對先兄之靈。吾兒孫權、孫翊、孫匡三人皆年幼,二子孫權年歲最大,也才只有八歲之齡,如大人體恤,在下願率麾下全體加入越國。頓首。”
士燮看到此信,喜笑顏開,黃忠看到此景,問道。
“主公,何事如此高興?”
士燮隨手便把孫堅的回信給了黃忠,坐在一旁等黃忠看完。
“主公,萬萬不可接納此人啊!此人與我越國有殺子之仇,如今願意投效,必有詭計。”黃忠急忙勸阻士燮。
士燮微微一笑說道:“漢升勿急,孤早已窺破孫文台之心思。他有臥薪嘗膽之計,孤有將計就計,定將其一網打盡,不留後患。”
黃忠自然感到主公英明,太多的事情仿佛未卜先知。且識人方面格外敏銳,像自己這般歲數,還未來得及看到武藝與統帥只能,就被太多人直接拒之門外或是不予重用。就算是荊州牧太史慈將自己收為麾下,若是其他主公也無非棄之一旁,絕無青眼相看之可能。能像越王士燮這般禮賢下士,慧眼識珠,實乃黃忠之幸。
於是士燮調集大軍,直奔丹陽郡會見孫堅。
三日後,士燮來到丹陽郡,孫堅在城牆見到士燮離軍隊距離甚遠,並無敵意,便出城迎接。
二人一路相談甚歡,頗有英雄相惜之態。待二人入府落座,言及核心,孫堅說道。
“越王殿下,我這兩員大將,黃蓋與朱治和兩萬余士兵如何安置可有規劃?”
士燮對曰:“孤認為,士兵可與越軍編為一體,不分彼此,一視同仁。黃蓋將軍與朱治將軍可任荊州副尉,你意如何?”
孫堅回答道:“如此甚好,那在下親族當何去何從?”
士燮對曰:“文台公可放心,閣下親族可在襄陽生活,賜孫權關內侯,黃金千兩,良田五千畝,足夠一族家用。”
孫堅聽聞此言,便直接交出太守印信,三拜士燮,請求加入。
士燮將孫堅輕輕扶起,便收下印信,令黃忠整編軍隊,並去信趙慈全面接手揚州,士燮便帶領著孫堅全族返回襄陽。
路上,士燮遣手下快馬將密信交由太史慈,密信如此寫道。
“子義,此事絕密。江東孫堅全族將前往襄陽,務必在城門內設下周密埋伏,將其無論婦孺,一網打盡。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其手下大將黃蓋與朱治我會交代凌震手下將其擊殺,你這裡務必做到萬無一失,切記切記。另此信閱後即焚,不可流出。”
士燮在路上叫來凌震,並命其部屬護住車駕。
越王私下對凌震耳語道:“凌震,準備好人手,進入襄陽城之後便以鐵炮轟殺孫堅、黃蓋、朱治三人,此事萬不可泄,切記。”
凌震低聲表示絕對做到,保證萬無一失後離開。
一行相安無事,七日後便到達襄陽城外。士燮表示要先行入城,帶領孫堅之親眷家屬參觀府邸,於是離開隊伍直接進城。
進入城門後,士燮打馬直接衝進大街,而太史慈親自率軍切斷孫堅親眷後路,張燕則率一隊騎兵向車隊衝殺過去。
整個車隊只有孫靜、孫賁與孫輔尚有些許武力,剩下的都是老弱婦孺。隨著張燕隊伍一次次的砍殺,一炷香的工夫孫堅親族便只剩下了在城外的孫堅一人。
張燕在擊殺孫權時頗為猶豫,觀此小兒年僅八歲卻紫髯碧眼,目有精光,方頤大口,形貌奇偉異於常人。便上報越王士燮定奪。
士燮當然了解其人是誰,假以時日此子必將成為越國的心腹大患。於是下令擊殺,堅決不留任何活口。
張燕既然得令,便大開殺戒,以致城門內血流一片,腥風彌散。
不久,孫堅一行便進入城內。
孫堅剛一進門,便聞到血腥之氣。不過無法確定這氣息是從何而來,便以為或許是附近人家屠宰牲畜,就沒當回事,繼續前行。
凌震打了個手勢,麾下士兵便點燃並裝填發射包,迅速塞入彈丸。孫堅一看,雖然不明白這是個什麽東西,隱約覺得對自己有所威脅,便撒腿就跑。
還沒跑出五步,鐵炮便發出震耳欲聾的轟鳴。孫堅背後連中三彈,口吐鮮血,趴在地上。
黃蓋和朱治也在同時被一輪齊射擊殺,二人睜大雙眼,不能理解究竟是死於各種武器。
孫堅氣若遊絲,用幾不可聞的聲音艱難說道。
“士燮無信無義,我等已降還要斬草除根,恐怕家人都已命喪黃泉,如此行徑,終將……”
還未說完,江東猛虎孫堅孫文台便斷了氣。
江東兵士看到自己的主將與主公齊齊被殺,還未來得及發難,便被越軍士兵的長槍抵住,於是作罷。
士燮交代手下,在襄陽城外將孫堅及家人與黃蓋,朱治等人好生埋葬。並親自書寫碑文,“漢丹陽太守孫堅文台之墓”。
太史慈同黃忠,張燕一起整編江東兵士。其中確有數起忠義之士暗中串通欲聯合舊部反抗之事,但都被太史慈強力鎮壓,梟首示眾。
士燮回到荊州牧府,從益州與交州調集一批文官前往揚州赴任。並除郭石部鎮守交州南境外,其余交州軍皆同新加入的二萬江東軍改編成由呂岱為主將的揚州軍團第一集團軍和由趙慈為主將的揚州軍團第二集團軍。
現如今,士燮真正做到了坐擁大漢南方,成為了大漢第一大諸侯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