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登入嗎?
(-3-)是不是要下跪求你們?
趕快為了可愛的管理員登入喔。
登入可以得到收藏功能列表
還能夠讓我們知道你們有在支持狂人喔(*´∀`)~♥
《玉蘭花開杜鵑後》(二百六十七)諶玉清向章天請教
  (267)

  諶玉清和諶玉正一早就去了地方法院。找了幾個推事詢問張魁安的案子歸誰管,是否會判罪的問題,都說這事只有院長知道。同時,又有人告訴他,新來的院長章天是什麽大夏大學畢業的,說話、做事的作派都和一般人不同,古板得很,不能通融。你這樣去問是問不到什麽的,應該抱著探討問題的態度去問他。

  諶玉清讓檢察官李靜帶自己去見章天,他們稍作準備便敲開了章天的獨立辦公室。

  “章院長,這位是諶玉清,龍潭司的。他有事請教。”“哦!讓我想想。哪個陳,宋齊梁陳的陳?”諶玉清答道:“不是這個陳,是言字旁加一個‘甚為不滿’的甚。”“是的,這幾天我看了一些案卷,看到這裡有這個姓,人還不少。你叫諶玉清,說不定我看到過你偵辦的案子,你是不是你們鄉公所負責查案的?”“主要負責治安,有時候也查案。什麽事都逃不過您的法眼。”

  “哈!哈!你坐,你也坐。”章天等諶玉清、李靜在長凳上坐下,繼續說道,“這種做法從法理上講是不對的,我是說像你這樣即管理一方事務,又查辦案子在法理上講不通。行政權和司法是兩個不同內涵、不同邏輯原理、不同做法的事情,不能混淆,不能由一撥人來做,要絕對分開。我們有些時候稱推事為法官,這怎麽是‘官’呢?這能稱為‘官’嗎?這是舊製的遺存。宋朝的時候就有人這麽稱呼了,有根深蒂固的文化的原因,改變它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呀!也不說這個了,越說越遠。話說回來。現實情況是:如果每個案子都要地方法院的推事出面,也不行,我們就這麽幾個推事,加上候補的、見習的不到二十人。沒有你們,我們會被小案子拖累,反而沒有精力辦大案子了。不過,我認為也要有個度。那些拘役、罰款、保安處分的案子你們處理了,也就處理了,給我們備案就行。那些兩個月到一年的有期徒刑的案子,也可以交給你們辦,送給我們審查。”諶玉清說道:“我們不想辦案子,也沒學過,辦不好。之前,好多小案子都要拖一年多,這樣,我們下面才開始辦案子。”

  “你是龍潭司的?”“嗯。”“龍潭司是個好地方,設置過巡檢司,是吧!”“章院長,知道的真多。”“好像你們龍潭司還有一個法庭的章子吧!你今天帶來沒有?”“有。不過我也沒見過,只見過蓋了這章的《判決書》。”“不在你的手裡,那在誰手裡?”“原來是司法處的王推事保管,現在落到了一個叫段承?的人手裡。”“這段承?是什麽人?他懂法嗎?”“他是什麽人,我也說不清楚,也不便說,不過可以肯定地說他不懂法。他講得最多的話是‘我是段推事’、‘段推事我’。他有個雅號,叫……不說了,你可以……”

  “他怎麽可以這樣標榜自己呢。又回到了先前說過的問題,行政權的行使很大程度上依靠威信來解決,因為行政權的行使更多地采用政治手腕,什麽是政治手腕,那就是不講是非隻講敵我,不論對錯隻論站隊。而司法與政治格格不入,它講的是非,講的是理性、講的是邏輯。唉!又說遠了。我不關心別人,不關心這個姓什麽的人。我問你,你在鄉公所的職位是什麽?”“鄉公所管治安的乾事,兼抗日縱隊四支隊隊長。”“明白了。”“你的文化程度是?”“沒讀幾年書,初中畢業,高中半年都沒讀完。”“為什麽?我們那裡鬧過白巾軍,好些人都嚇跑了。把白巾軍趕跑後,

許多事情需要恢復,而這時鄉公所沒幾個人了,所以父親讓我回去幫忙,結果就留下了。”“初中畢業,這也不錯了,我們這有幾個推事還是高小生呢。難怪你的案子處理得又快又好,我是說比其他人的好。所以我有印象。”“你過講了,我不懂法。”“是的,要能培訓一下就好了。我設想給你們辦個短訓班,你看如何?”“好。不過現在不行,日本人還沒走。章院長!說起日本人我想起一個剛剛發生在龍潭司的案子來。我想請教你。你看——”“好!你說。”  諶玉清把張魁安的案子如實陳述了一遍。章天認真聽著,聽完後說道:“你要讓我評判這個案子,那我還有幾個問題。你說的這個乾事已經向你們主管物資的乾事交過帳沒有?”“交過了。”“小黃沙離戰場有多遠,對戰局發展有影響嗎?”“就在主戰場的山腳。”

  “你們打算給他定什麽罪?”“還沒想好?盜竊罪、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也就是這幾個罪名了。不過都構成不了。你們應該趕緊把人放了。”章天看著諶玉清吃驚的眼神,繼續說道,“你這樣看著我,是還有懷疑吧!我們首先來看盜竊罪,案中的兩個人,誰想把那糧食據為己有?沒有,那乾事沒有這個想法,那保長也只是借用,計劃等領到批條的糧食就歸還。沒有佔有財物的意思,兩個人都構不成盜竊罪。再看玩忽職守罪,這只能針對那位乾事,構成玩忽職守罪須造成重大損失,案中糧食並沒有損失,雖然糧食的佔有權發生了變化,但是糧店和保長之間的債務關系還在,不能認為糧食損失了。這和糧食滅失了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我們假設那保長想將糧食據為己有,並拒絕償還債務,也不能給這位乾事定玩忽職守罪,因為,損失是經過了他人的犯罪行為而發生的,我們不能讓這位乾事因為別人的犯罪行為而獲罪,這違背法理。濫用職權罪也構成不了,理由和前面一樣。”

  “那他們總還是有錯的吧!”“有錯就構成犯罪嗎?有錯不一定構成犯罪,這是很淺顯的道理。可這裡有一個很難發覺卻經常出現的錯誤。我們現在在推廣無罪推定的理念,也就是說證據的證明方向是從無罪到有罪,不是從有罪到無罪,無罪是不需要證明的,不能證明有罪就是無罪。但是證明一個人有罪是困難的,所以許多推事一旦發現未決犯‘有錯’,就會放棄無罪推定,而要求辯方證明無罪。殊不知,無罪是無法證明的。例如:抓住一個人,說他是殺人犯,而這人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不在殺人現場,但他無法證明自己不是雇凶殺人,即便這人家裡很窮,出不起‘雇凶’的錢也沒用,他不能證明不是指使朋友殺人,而這是無法證明的。如果一個時辰可以結交一個朋友的話,一生中可能結交多少朋友呀。一個人也不可能記得數年中的每一個時辰他和誰在一起,在做什麽。理論上,無罪是無法證明的,這些推事的做法使得‘有錯’變成了‘有罪’。

  “我以前在其他地方發現,有些推事評判的目的不是在力圖通過證據證明什麽,而主要目的是去推翻辯方意見,可想而知,由於目的不純,他們往往是牽強附會地胡謅一氣,這是摑法律的臉,摑公平、正義的臉,摑社會良知的臉,比婊子還可惡。更為可笑的是他們還不試圖推翻辯方所有的意見,隻斷章取義的駁倒一兩處,就沾沾自喜,肆意裁判。要知道對於無罪辯護的所有出罪理由是需要全部駁倒的。是全部,絕不是其中的幾個!他們的這種做法就是西漢人汲黯所說的以勝為功,極為可惡。

  “你們說的這個案子是一個有罪無罪的案子,你們千萬不能這樣做。不要以為這是小案子,就可以馬虎。馬虎不得,對於正義來說,沒有沉降,只有塌陷。”

  章天饒有興趣地說道:“如果可能我想看看這個案子的卷宗,你們看呢?”李靜站起來說道:“院長!請放心,我會關注這個案子的。”說完,示意諶玉清離開。章天沒想到他們這麽快就要走,有些不知所措,隻得將他們送出了辦公室。

  諶玉清還想聽章天說下去,李靜認為他們已經打探到了張魁孟的案子還沒到章天這裡,就沒有必要再耽誤時間,所以催諶玉清離開了。

  從章天辦公室出來,諶玉清這才發現外面下著好大的雨,好像是在努力洗涮盡天地之間的所有汙垢似的。他相信張魁孟、張魁安都是無罪的,於是讓諶玉正去定酒席,自己等著推事、檢察官們下班。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