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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箭如梭》母親
  “芙蕖學子”項目的事就帶過了,檢討讓自覺的汪去寫了,公款吃相不提也罷。生活或許就那麽平淡,不像小說或劇情那麽想象力豐富,也沒那麽驚心動魄,更多的是白開水。對於那四年發生在我身旁的事,沒有什麽聯系緊密、有著因果導向的,所以也不會有什麽清楚的脈絡,我只能揀著那些印象深刻的來說。

  比如,國慶或寒暑假去拜訪一些老同學,初中高中的好朋友們,一起出去玩,吹牛打屁也順便蹭個飯。我在家能出門的時候不多,主要原因跟母親有關。母親跟我還是有著矛盾的,我也不願讓她擔心、生氣。

  母親是一個完美主義者,責全求備,控制欲強,恨不得把我都綁在她的眼皮底下,所以我在家裡面會感覺到有點壓抑,常常羨慕同齡別人家的孩子,有著自己該有的自由,我出個門還得跟母親三請四求,還得請父親幫我打掩護。我基本改變不了母親傳統家族的家長式思想,說一不二,我稍有違逆的舉動母親就要動怒,我要同她理辨,她就說我強詞奪理然後不會絲毫改變結果,繼續她那一套。

  具體表現就是這樣:我洗個碗都要來監督我,說我又慢又洗不好(我就感覺是沒事乾一樣);我玩會手機她說我整天玩手機,我玩會電腦她說我整天玩電腦;我跟弟弟下幾把象棋,就說我玩物喪志,把棋盤攪亂;我打個乒乓球晚幾分鍾回來吃飯,就要丟掉我的球拍…

  母親脾氣不好,又是一個急性子,愛埋怨,常常弄得家裡面氣氛很差。;母親管得特寬,堅信著“笤帚棍子出人才”,小時候不聽就要打我,長大後不聽就埋怨說上半天,盯著我不放,總怕我誤入各種“歧途”,也不管我自己也是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了。

  我在這裡想談談我們之間的矛盾,其實就是想說一下家庭對我觀念的影響。有些矛盾避而不談不代表就可以消弭,有人說時間會治愈一切,忍著忍著不就過去了嗎?但是母子關系能一概而論嗎?要跟母親不到黃泉不相見嗎?忍著忍著我估計只會矛盾越來越激烈。

  且不說我小時候常常被打罵,受到一些無人權、不公平的待遇,也不提她偏心弟弟的傷心事了(寬容和嚴厲,真是兩個極端),母親的私心有時候讓我對她愛不起來。除去心智不成熟的那段時期,我對母親是又恨又怕又愛的。其他的時候,我是對她是一種帶有敬仰的特殊感情。母親既有傳統勞動婦女的一面,又有現代資本商人的一面。

  她教我的大多是那些功利性的東西,過分講究實用和效率,忽略了個人心理的需求。我從母親那學到的都是一則則寓言,教人用相對應的方式或手段獲取我需要的東西,比如她常常說男生要學會說話,察言觀色才能討人喜歡;好話不要利息,所以不要吝惜,你誇人別人也會高興,才能與人為善;要會打扮自己展現自己,注意自己的形象,才能吸引到女孩子的注意等等。

  雖然母親的說教很多時候都是有道理的,但是我就是不愛聽,聽了也沒放在心上。母親太“右”了,過於推崇人在社會必須需要扮演不同角色去討人喜歡,就不怕入戲太深回不到原來的自己嗎?這麽多戲就不累嗎?母親和我矛盾的根源其實就是:她想按她的意願“改造”我,而我不願意。這也是我認為母親自私的原因,她把我當做任打任怨的附屬品,大肆灌輸給我她認為對的觀念價值,不管兒子我是否樂意接受,或者按照她的要求來兒子是否會感到快樂。

我對母親算是有個清晰的認識,我尊重她,盡量不違逆她,讓她少生氣。但是母親卻常常忽視我的感受,把兒子簡單當做她生命的延續,理想抱負一並寄托在兒子的身上,牽引著木偶般的兒子去填補年少的遺憾,可是兒子不願做木偶啊,兒子有自己的想法,隻想做自己,兒子難道不可以為自己做主嗎?  我承認母愛是偉大的(生我養我教我),但是為了歌頌它冠以“無私”二字還是欠妥當的,“毫不利己,專門利人”我在現實社會中還真沒見到過,倒是見多了打著“我為你好”的名頭一昧地強迫子女做著不情願的事的,使我偶然會覺得“母親”是個沉重的字眼,母愛或是一種枷鎖。即使有些事從長遠角度來看是對的(長輩的經驗大多是靠譜的),作為父母也不應該完全剝奪子女作為獨立個體存在的權利。

  有人說,父母生你養你不是讓你去氣他們的,不孝順的子女還不如不生,是啊,多麽殘酷呀,為何當初不生個百依百順的機器人?其實她是有機會成功“改造”我的,而不是像現在的我,總是在暗地裡叛逆一把,比如我偷偷改掉她為我填的第一志願,結果我去了外地上大學,她為這事抱怨到現在。

  我那幾年的留守兒童可不是白留守了的,十歲定終身,我隨性、玩世不恭、溫順的性格大體已經成型,在我那段時間裡,我多是與朋友之間度過的。我隨性、玩世不恭想的是以真心待人,別人也會以真心待我。溫順想得是不生事端免得爺爺奶奶最後為我擦屁股,在那段母愛總是缺席的日子裡,我也未曾覺得有什麽缺憾,我總是不歸屋在同學家玩,覺得有幾個知心同道的朋友足矣。直到然後有個與我性格幾乎相反的,我在年頭年尾稱之為“媽媽”的家長來管教我,告訴我,我不能跟同學交心,因為你不知道對面怎麽想的?老實人要上當吃虧的,我必須要學會察言觀色,要常奉承別人,要常注意自己的形象無論任何場合。

  我是需要友誼,我也渴望有份美好的愛情,但是絕對不是想以這種方式得到,因為它們並非我想要的,他們很假且經不起考驗。我想吃糖就絕不會想著去吃味精,而母親往往,就是那個給我使勁給我喂味精的人,粗暴地撬開的我的嘴巴,逼著我咽下。我想聽童話,我想看到母親傳達哪怕一絲對待外人的善良,可惜真沒有,母親很現實,教我的只是寓言,為人處世、利益交換的經驗之論。而這時候,我的溫順就沒有起到作用了,反而被當做任打任怨的表現。

  母親總說我死性不改,一直長不大,不懂社會現實的真實。其實我哪不懂?當母親把祖母頭打掉血的時候,當她惡待、咒罵我一生中愧疚之至的祖父時,當她當我面說姑姑們的壞話時(都曾經寄養過留守兒童的我),當她與父親動不動吵架時…我就堅信了一個道理,心中默默提醒自己:

  不能做像母親那樣的人,讓自己不開心,也讓別人不愛。我也不會與母親這種人做朋友,不是我嫌棄母親這種人,只是我不必自找無趣,人生有一個大爺有一個母親已然足夠了。無論是完美主義者,喜歡斤斤計較眼睛裡容不下沙子的,還是不能將心比心顧及他人感受的自私鬼,抑或嚴於對人寬於對己的雙重標準者,哪怕再優秀,在我眼裡他們都有著母親的影子,我最多的高到尊重敬仰,最少地那就低到鄙視厭惡。

  因為母親,我看待男女感情也從以前追求浪漫、不在乎天長地久而變得慎重起來,我看待女孩子也從膚淺的顏值認定走了出來,“溫柔善良最好,相貌次之;孝順友愛最好,相貌次之;善解人意最好,相貌次之。”這話就是後來我對汪思芝說的,我當時還笑著說帶著這樣的女朋友回家也有利於闔家歡樂、社會和諧。

  人對我以善,我便以真心待之,人對我以偽,我也是一笑帶過。那些曾經傷過我的人或者現實,你們給的負能量只會讓我抗爭,讓我在黑暗中緊緊抓住你們,橫眉冷對,清醒的認識你們,然後再次告訴自己,堅定自己的內心,我不會、也不要成為這個世界負能量的製造者。如果黑夜裡真的不再有光,願我成為自己的太陽。

  我不會原諒那些傷我、背叛我的人,我要記下他們給我的每一個細節,記住它們是怎麽讓我淚流滿面,怎麽讓我痛不欲生,怎麽讓我夜不能寐,又怎麽讓我想要仰天長嘯把心都生掏出來。那些給我負能量的物事請放心,我不會把你們犯的過錯來懲罰自己,我只會更加審視自己的內心,擇不善而改之,然後做一個更有愛,更善良,更真誠,更強大的人。我的真心,我的溫順,從此隻給那些懂我的朋友留著,也隻給那些“對”的人留著。晴雨難測,將自然看通透。如果愛,依然深深愛,這就是我對你們最大的報復。

  然而這同時是我對母親的最大的違逆,也是最大的報答(孝順)。擇不善而改之,我至少大方向是聽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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