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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梟雄錄》第四十七章 火羊陣
  將近拂曉的時候,鳳陽城外,一隻小小的隊伍正走在路上。

  隊伍裡共五個人,十隻羊。

  “咩——”

  一路響著羊叫聲。

  白文選穿著一件破舊油膩的老羊皮襖,揮著鞭子,驅趕山羊的動作非常熟練。他對身後的譚天保說:“不瞞你說,我在造反之前,在陝北當了十年的放羊娃,跟羊比跟人熟絡得多。”

  譚天保帶著三梆子和另外兩個“火器營”士兵,也身穿破羊皮袍,拿著羊鞭子,幫著白文選趕羊。

  三梆子身後還背著一個大酒葫蘆,一走起來裡面的白酒“嘩啦啦”響。這是放羊人的標準裝備,野外天寒風大,喝口燒酒可以驅寒。

  人羊混雜的小隊伍,迎著寒風走向鳳陽城。

  他們奉了張獻忠的命令,要悄悄潛入鳳陽城。任務是——在大部隊攻城的時候,為外面的隊伍做內應。

  相當於“潛伏特務”。

  ……

  他們走到城門了。

  清晨,城門剛剛開啟,守城的士兵在檢查過往行人。

  因為最近義軍鬧騰得太厲害,所以檢查也比較嚴格,除了搜身,還要仔細查驗“路引牙牌”,也就是古代的身份證。

  那時候也有身份證?

  當然有,而且比現代的身份證還詳細,雖然不帶照片,但是“路引”上卻寫得清楚,比如說:張三,鳳陽城太平鄉小王莊十二裡人,長相細瘦,尖下頰,下巴上有一顆黑痣,高六盡五寸,生於天啟三年卯月,曾經因為偷鄰居的黑山羊被罰過二鬥高粱……下面蓋著裡正的防偽朱砂印章。

  怎麽樣,一目了然吧?

  士兵們查驗了白文選等人的路引牙牌,疑惑地上下打量這幾個人。

  “你們不是本地人?”

  “回軍爺,我們是黃河邊上來的,放羊人麽,四海為家。”白文選笑嘻嘻地朝士兵們點頭哈腰。

  一個士兵從譚天保肩上背的黑粗布褡褳裡掏出個一尺來長的,木頭柄,鐵管的物件,翻來覆去看了一陣,沒看明白,問:“這是什麽?”

  “回軍爺,這是趕羊用的鐵拐子,生小羊的時候也用得著。”

  實際上這是手銃。

  另一個士兵在黑褡鏈裡抓起一把黑色的粉末狀物,也是疑惑不解,譚天保解釋道:“這是油豆飼料,專門喂小羊羔用的。”

  其實這是黑火藥。

  守城門的士兵似懂非懂,可能在他的印象裡,這些東西實在不能算是武器,因此不太感興趣,又扔回到譚天保的褡褳裡。

  人羊混雜的隊伍,順利進入城內。

  ……

  白文選迅速帶著譚天保等人察看了鳳陽城內的地形。

  鳳陽本是一座小城,但卻因為是皇帝的老家而蜚聲海內,被稱為“中都”,歷經幾代明朝皇帝修繕,光城牆就有三道,防衛頗嚴密,城內有兩萬士兵把守,主將名叫朱國正。

  白文選對於偷襲、放火之類的勾當,比放羊還要熟練,他勘察一番之後,很快就制定了戰鬥計劃,選定了距離知府府衙不遠的街道,作為戰鬥發起點。

  譚天保吃了一驚,“白將軍,你沒搞錯吧,這是府衙,戒備森嚴呀。”

  “嘿嘿,打仗這事兒,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府衙又怎麽樣?說不定還能把知府給逮著。”

  譚天保感到不可理解,這個人——膽子只怕比倭瓜大。

  “可是……白將軍,咱們只有五個人呀。”

  “呵呵,

不是還有十隻羊嗎?”  “……”

  無語。

  ……

  次日拂曉。

  鳳陽城內城外,起霧了,

  濃霧把天地間遮得一片昏暗,十步以外就看不見身影。這給義軍攻城創造了極大的便利。

  張獻忠手下的士兵,一隊隊抬著雲梯,拿著盾牌,重重包圍了鳳陽城,令他們興奮的是——好幾萬大軍的行動,竟然絲毫沒有被鳳陽城的守軍發覺。

  大霧,掩蓋了一切。

  當攻城部隊象厲鬼一樣從白霧中鑽出來,悄無聲息地衝到城下時,這才引起一陣慌亂,城牆上的守軍,大驚失色,倉促迎戰。

  “咚咚咚咚——”

  戰鼓聲緊急響起來,城頭上一片混亂,士兵們在奔跑,在呼叫,在調整部署……戰鬥一開始就陷入被動。

  負責守城的指揮官甚至還沒睡醒,拽著棉襖從哨堡裡跑出來,聲嘶力竭地大叫:“快……報告朱將軍,有賊攻城……全體上城,趕緊搬運弓弩——”

  一片慌亂。

  義軍一隊隊衝到城下,跨過結冰的護城河,把雲梯架在城牆上,開始舉著盾牌向上攀登。

  “嗖嗖嗖——”羽前在空中飛舞。

  喊殺聲在城牆各處響起來,打破了清晨的寧靜。

  ……

  城裡,幾個潛伏的“特務”——白文選等人,已經開始行動了。

  大霧,給他們的活動也帶來極大幫助。

  十隻山羊身上,都綁上了柴捆,然後把柴禾點燃,山羊自然驚叫著亂跑,滿街筒子亂竄。

  煙火在山羊身上冒起來,和白霧混在一起,愈發顯得奇怪,街上的“火羊”成為一道怪異的風景,有的山羊撞到老百姓的柴垛之類易燃物,立刻引起火災。

  這時候,城裡正接到城牆上的報警,士兵們在朱國正的指揮下,紛紛朝各個方向增援,山羊帶來的混亂,把他們給搞蒙了。

  怎麽回事?

  街上都是著火的山羊?

  有的士兵去追趕山羊,但是羊這東西非常靈活,著了火受了驚嚇,跑得更快,你想抓住它,非常不容易,反而越追越遠。

  “火羊陣”把城裡攪得一片混亂。

  譚天保和三梆子等人,也沒閑著,他們在四處點火。

  街頭有的是現成的柴堆,冬天,天高物燥,點燃起來,須臾間就能燃起熊熊大火。

  更熱鬧的是——三梆子等人把澆酒潑在柴垛上,或是灑上一把黑火藥,那火勢就更加猛烈,往往幾秒鍾內就能使火光衝天。

  煙火四起。

  火勢一起,城裡更亂。

  此時,在一個煙霧籠罩的牆角裡——有一頭大蟲要發威了。

  白文選!

  他那副平時笑嘻嘻的面容收了起來。

  象一隻雄獅,露出了巨齒獠牙的真面目。

  他伸手拿過酒葫蘆,嘴對嘴,“咕嘟嘟……”喝了一通,那眼珠子就有些發紅了,抹了一把嘴把子,高聲叫道:“天保,”

  “在,”

  “咱們去捉知府。”

  “……好,”

  譚天保硬著頭皮答應著,心裡頭覺得——這個命令荒唐而怪異,捉知府……現在自己手裡連把刀子都沒有,白文選拎著一根從柴堆上抽出來的木棒子,就這樣去捉知府?

  知府裡的守衛,都是死人嗎?

  白文選這家夥……大概真是喝醉了,已經不能用膽大包天來形容他了,簡直就跟個瘋子差不多。

  不過,現在街上一片大亂,到處都是提著武器亂跑的士兵,更加危險,你也沒什麽更好的選擇。

  不假思索,譚天保跟著白文選一溜煙地衝向知府的府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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