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孟珍去拿筷子,卻半晌都沒聽到動靜,我喊了幾聲,都沒得到回應。
隨著閆馮偉的動作,面前花瓶的碎片都堆成小山了。
為了不被碎片濺到,我只能護住頭臉,盡量往裡縮。
當閆馮偉再一次拿起花瓶,轉過身的時候,我開始覺得不對勁。
透過縫隙,我看到他露在大褲衩外頭的小腿,已經被飛濺的碎片劃破好幾處傷口。
有一處上面還插著碎片,看上去傷得十分嚴重。
就算是夢遊,身體的感覺也還在,他傷得這麽厲害,怎麽就醒不過來呢?
我透過手指縫隙,眯起眼睛,想要看清楚他的臉。
我發現他頭頂的黑氣,居然不在了。
他的眼睛是睜著的,但沒有絲毫的靈動,表情僵硬,看上去就像是一具行屍走肉。
花瓶砸落,我趕緊向後縮。
就在這一瞬間,我眼前突然一黑!
我以為眼睛受了傷,趕忙閉上眼,卻感覺不到眼睛裡有異物,也不覺得疼痛。
緩慢的腳步聲再度響起。
我心想再這麽等下去不是辦法,我還是先抽空逃出去,再想法子弄醒閆馮偉。
我睜開眼,仍然看不到東西。
打定主意,我也沒猶豫,憑借印象,從桌子的一側鑽出,摸索到樓梯,手腳並用的爬了上去。
等到了上面,我錯愕的發現,我並沒有失明。之所以在下面看不到東西,多半是燈滅了,而此時,透過廚房的窗戶,就見外面天居然黑了!
我來的時候還不到中午,在地下室這段時間,最多也不會超過半個鍾頭,天怎麽就黑了呢?
雨還在下,那就不可能是烏雲遮蔽天日。
我想掏出手機看時間,翻遍全身,空無一物,不光手機不見了,錢包也沒了!
掉在下面了?
不對!
怎麽從我上來以後,下邊就沒動靜了?
我疑惑的轉過身,單是借著窗外透入的微弱天光,根本無法看清地下室的情形。
我對這宅子不熟,孟珍不在,我不知道哪裡能找到手電之類的照明工具。唯一的辦法,就是把廚房的燈打開,再不濟,打開煤氣,隨便引燃點什麽,好歹先脫離黑暗再說。
我走到廚房門口,正想摸索尋找開關,忽然發現,外面竟似有著些許光亮。
發出亮光的位置,應該是客廳,但為什麽是綠色的光,而且顯得搖曳不定?
找到電燈開關,按了兩下,沒反應。
眼見外面光影恍惚,我隻覺得奇怪,暫時放棄了點煤氣的念頭,躡手躡腳的走了出去。
沒走出幾步,我就透過起隔斷作用的櫥櫃空隙,看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
客廳靠牆的位置,不知什麽時候多了一張八仙桌。
桌上的兩個燭台,蠟燭燃燒,發出的光竟然是慘綠色的!
桌子上方的牆上,貼了一個大大的紅色雙喜。
而桌子前頭,並排站著兩個人。
看背影,是一男一女。
男的穿著長袍馬褂,頭上戴著寬邊禮帽,斜挎著一條紅綢帶。
女的竟然穿了一身古代新嫁娘的紅色衣裙,頭上還蒙著紅蓋頭!
看到這一幕,我既覺得詭異,又有種時空錯亂的怪異感。
這分明是新郎新娘拜天地的架勢!
穿著喜服的男女之間,牽著一條紅綢帶。
兩人背對著這邊,就在綠色的燭光閃耀間,
朝著八仙桌鞠躬。 當兩人躬下身的時候,我看到,兩個銅製的燭台中間,還擺著一樣東西。
那是個大約一尺高的花瓶,因為距離遠,看不出是什麽材質,就覺得瓶身很纖細,線條十分的優雅,給人一種像是古代淑女的感覺。
只不過,在綠色燭光的映照下,花瓶的顏色顯得有些古怪。
二鞠躬後,男女雙雙轉過身面對。
看到男人的側臉,我心裡疑惑到了極致。
剛才我就覺得這背影眼熟,這時看的分明,這新郎官,不就是閆馮偉嗎?
他明明還在廚房的地下室裡,什麽時候上來了,還在這裡跟人拜堂?
沒等我細琢磨,兩人已經互相朝對方鞠了一躬。
然後,就見閆馮偉一手牽著綢帶,一手拿起了桌上的一個燭台。
那看不到樣貌的新娘子,則拿起桌上的花瓶抱在懷裡。
閆馮偉對著新娘一笑,轉過身,牽引著紅綢帶,朝著樓梯走去。
我再沒有思考的余地,隻想弄清是怎麽回事,於是等兩人上到樓梯拐角,立刻就跟了上去。
我縮在拐角處,見兩人沒再向上,而是沿著走廊朝一個方向走去,更覺得莫名詭異。
等我摒著氣跟上去的時候,正好看見兩人進了一個房間。
之前我由閆馮偉和孟珍帶著,已經把整棟房子看了一遍,知道二樓的這個房間,是兩口子的臥室。
我急於想一看究竟, 兩人前腳進房間,我就掂著腳尖快步到了門口。
我承認,我不是做賊的材料,更不是什麽私家偵探。
我還是太心急了,以至於,才一走到門口,就和門內的一個人打了個照面!
閆馮偉正好轉過身,看樣子是想回身關門。
雖然已經很熟悉他這張臉,可看到他這身怪異的打扮,以及眉梢嘴角的微笑,我還是不自禁的一哆嗦。
奇怪的是,我和他之間並沒有任何阻隔,他卻像是看不見我一樣,表情沒有任何變化。
想到地下室裡的情形,我不禁懷疑,面前的閆馮偉和那新娘子,根本就不是真人,而是匿藏在這宅子裡的幽靈!
揣測並沒有讓我退縮。
我來這裡,不就是想弄清楚,這屋子裡究竟有什麽古怪嗎?
閆馮偉既然看不見我……
心念電轉間,我搶先一個箭步,邁進了門內。
這時,我忽然看到一個細節,瞬間不由的呆了呆。
這臥房我白天也看過,必須再次說明,閆馮偉兩口子,真就是爆發戶,品味絕上不了台面。
臥室是由兩間屋子打通的,足有五十幾個平方,家具多是歐式的,卻又在中間,用中式的屏風隔成兩個活動空間。
一進門,正對屏風的牆上,掛著個十分顯眼的電子鍾。
我發呆,就是因為看見了這電子鍾。
上面顯示的時間,竟是19點15分。
而顯示的日期,居然是11月16號!
可我記得清清楚楚,今天明明是13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