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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妄之證》第2章 詭異數字
  我越聽越覺得玄,剛要細問,老頭卻已經打起了呼嚕。

  這一夜,我幾乎沒能入眠。剛開始犯迷糊,就被開門聲吵醒。

  “誰是三七?”

  我一個激靈坐起身,下意識看向對面,那怪老頭還在睡。

  “老先生,您貴姓大名?”

  回應我的是一陣震天的呼嚕聲。

  我被帶到了辦公室,昨天那個板寸頭警察,遞給我一張紙和一支筆,說我簽完字就能走了。

  我趕緊簽下名字,然後才問:“查清楚了?”

  對方點頭:“早上我們按照你給的電話,聯系到了那家飯館老板,證明你說的是事實。巧得是,我的另外兩個同事,昨個晚上出警,處理一件……一件風化案的時候,找到了你所說的那兩男一女。當時我的同事覺得他們可疑,直接帶去醫院檢查,證實三人都吸食了大量的違禁藥物。”

  他似笑非笑的看著我,繼續說道:“更巧的是,昨天和你打架那兩個,一個是其中一男的助理,另一個是司機。”

  我恍然大悟,“這是故意報復我呢?”

  對方不置可否,臉上的表情卻變得有點古怪,“昨天夜裡我送進去的那老頭,你認識?”

  我點點頭,又趕緊搖了搖頭,乾脆就把昨天和老頭碰面的事說了一遍。

  對方的表情更加莫名怪異,“這麽說,他很有可能是為了報一飯之恩才幫你的?”

  “什麽意思?”我一頭霧水。

  警察說:“昨天夜裡我們接到電話,說某娛樂場所門口有人耍流`氓。一個破衣囉嗦的糟老頭子,手裡拿著不到三分之一瓶、五塊錢一瓶的三糧液,摸了一個女人的屁`股。本來這事那地方的保安就能處理,可那老頭直接用酒瓶給其中一個戴耳釘的男的……開了瓢。所以,我們才接到報警電話。”

  “五塊錢的三糧液……”

  我終於明白他的表情為什麽這樣奇怪了。

  大腦好一陣混亂過後,我想起問警察:

  “我能再見見那老爺子嗎?他……他這算不算是檢舉有功,是不是該把他給放了?”

  警察撓了撓板寸頭,搖頭說:“一碼歸一碼。聽你這麽一說,我都覺得這事挺邪乎的。可他摸人家女的是真的,還把人腦袋給砸開瓢了呢!就是對方不刻意追究,他起碼也得關個幾天。這麽著,我記了你手機號了,等他的事有了結果,我給你個電話。”

  看得出,他對這件事多少也有點感興趣。

  不過是一個一葷一素的盒飯,外加五塊錢。

  我被人報復陷害關進了局子,這麽巧,一個叫花子老頭,用五塊錢買了一瓶劣質酒,喝多了去摸女人屁`股,還膽大包天的把人腦袋給開了。

  然後警方人員憑著敏銳的直覺,順藤摸瓜抓住了陷害我的人,替我洗清了不白之冤……

  這件事任誰聽了,大概都會覺得像是天方夜譚吧。

  最後我問‘板寸頭’,能不能告訴我那老頭叫什麽名字。

  他丟給我三個字——楊武刀。

  ……

  之後的幾天,我時不時都在想這件事。

  警察沒有給我打電話,隨著時間的推移,工作的辛勞,也就逐漸開始淡忘了。

  這天下午,我照常到飯館上班。

  老板娘找到我說:你今天下午別在店裡待了,去一趟火車站,幫我把火車票退了。

  原來老板夫婦本來是打算明天去外地的,臨時有事改了行程。

票是售票點出的,要退票只能去火車站。  我看看時間,忙不迭的出了門。

  火車站退票窗口排成長龍,等退了票,已經下午五點多了。

  我尋思著先上趟廁所,然後還回店裡。把退票的錢給老板娘,完事還不耽誤晚上的飯點。

  溜溜排了兩個多小時的隊,可把我憋得不輕。

  等從廁所出來,剛走出售票大廳,就有開電瓶車的警察把我給截住了。

  警察沒說話,就朝我身上指了指。

  我莫名其妙低頭一看,腦袋瓜子頓時就猛地一木。

  手從牛仔褲的褲兜插進去,手指頭從下頭伸了出來,我澀聲對警察說:我錢包讓人偷了。

  “跟我們來吧。”

  跟著到了警務室,填了兩張表,報備了失物。

  然後,警察拿出個密封袋裝著的錢包交給我,用很有些同情的口吻說:

  “錢包是清潔人員在廁所垃圾桶撿到的,錢……沒了。好在身份證和銀行卡還在。”

  走出火車站,我欲哭無淚。

  找了台提款機,連插兩張卡,最後還是到櫃台上,把能取的錢全取了出來。

  總共三百五十二。

  我是真快掉眼淚了,前天才發工資,剛給爺寄了錢。這個月的生活費,連同退票的錢,全都被偷了。

  老板娘的錢可以下個月扣,這三百來塊,夠我撐一個月嘛?

  我想罵街,想詛咒偷我錢的王八蛋全家死絕,可最終能做的,只能是打開錢包,小心翼翼的把取出來的錢放進去。

  我苦笑著合上錢包,走出銀行,冷不丁旁邊伸過來一個破塑料碗,“好人有好報,施舍兩個吧……”

  我見這乞丐面色比我還紅潤,左右看看,隨手從旁邊垃圾桶上拿了個‘開封菜’的可樂杯,揭開蓋扔了,把一次性杯子舉到對方眼巴前晃啊晃:

  “行行好,給點吧,一毛兩毛不嫌少,三萬五萬不嫌多,就快沒飯轍啦!”

  乞丐鄙視了我一眼,隨手從自己的碗裡捏出倆鋼鏰,丟在我杯子裡的同時,罵了一句特難聽的話。

  我連跟人打架的心勁都沒了,見他‘傲然’轉身離去,我撇著嘴,低眼往杯子裡一看。

  呵,好大的手筆啊,不光有‘銀’還有‘金’呢。

  按說我就是再沒臉沒皮,也不會吃嗟來之食,可爺曾經跟我說過,地上就算有一分錢,該撿也得撿,不然財神爺以為你不差錢,以後就不眷顧你了。

  我本著這個原則把鋼鏰掏出來,甩了甩沾的可樂,剛要往兜裡揣。猛不丁看到那個又去向別人要錢的乞丐背影,心裡猛地打了個激靈。

  兩個鋼鏰,一個五毛,一個一毛。

  加上我剛取出來的三百五十二,不正好就是三百五十二塊六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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