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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生傳》第二百九十五章 唐教諭要平權
  沒勁,原來沒有私通,連偷情都算不上,畢竟現在男人納妾,呃,不違法。

  不然四海的大少四個婆娘,怕是要將牢底坐穿!

  “少帥!妾身前來高雄任教,雖是夫家不允,但一應調令俱全,乃是官府核準,妾身有何過錯?院判以此為據實是不公,請少帥為妾身主持公道!”唐霜玉秀眉微蹙,輕輕萬福言道。

  “呃,唐教諭,那徐朗已然認錯,且有所懲戒,而他亦聲稱對你有情,你二人孕有一子,本該和睦居家才是,不可胡鬧。”宋之衡皺眉言道。

  暗道這婆娘好不曉事,少帥日理萬機,哪裡有時間處理你家中的狗屁倒灶之事?

  “宋市長,敢問律法對女子私通如何定罪?”

  見宋之衡愕然,唐霜玉輕哼道“女子私通者,掌二十,淨身出戶。可為何沒有明定男子私通之罪?”

  ……我的天啊,明生手中的茶杯差點落地,這婆娘在要同權!哥支持你,但話說是不是太早了一點?

  本少已經廢除了七出三不去的禮法,規定了夫妻雙方的權利責任,但很多事情可不是能一步到位的,諸如納妾這一條,若是明生敢禁止納妾,怕不是要被天下的男人噴死。

  何況他自己都管不住自家的褲襠,哪裡有臉說這玩意。

  既然可納妾,那去什麽勾欄瓦弄也是合法,男子何來私通之罪?

  明生可是商人,那勾欄瓦弄是暴利行業,稅收不要太多。

  四海法條規定明人不可為娼妓,否則以販賣人口論處,重罪!但商人聞弦知意,進口了諸多夷女,李朝,日本,甚至是南洋,這行業超乎明生想象般興隆。

  當然,成婚之男女勾通又是另一碼事,那是其他罪名,與唐霜玉所說無關。

  ……一眾官員被懟的無話可說,想用理學之三綱五常七出責備也不可能,因為被明生大少給廢除了,隻好幽怨的看向明生。

  大少,說話吧,都是你的鍋!

  “咳~咳~唐教諭,此事某已經知曉,可否等來日再議?某還有些瑣事需要處理。”明生無奈言道。

  “少帥今日不能為妾身做主,妾身便日夜相隨!宋市長已經不止一次敷衍妾身,卻是同少帥的話語略同。”

  噗~趙立勳一口茶水噴出。

  這糙漢聽到日夜相隨,便忍不住浮想聯翩,一眾人也都面色古怪的看向明生,難道你們有一腿?

  這都哪跟哪啊,這婆娘也是個狠人,這是粘上本少了,別人可以推,他卻是沒人再推脫,難道要自家的老子出面?

  狠狠瞪了宋之衡一眼,都是你這廝拖遝,害的本少吃癟。

  “唐教諭且寬心,此事某知曉了,一定會給你個說法,然則律法乃一國一地之根本,法之所以為法,自是人人得以遵守,亦包括我在內!

  由此,某亦不能一言而斷法,一言而改法,需多方查訪商議之後方可行事,你且耐心等待!

  不過至於和離之事,此本是你家事,不過你既然詢問於某,某便相問於你。

  是否情斷?

  你對財產分配有何要求?

  你有一子,由誰撫養?

  假若你來撫養,那徐朗是否得見?是否有提供撫養費用之責?

  據某所知,依律子女當判罰給徐朗,你可舍得?”

  子嗣隨夫姓,任四海再離經叛道,暫時還不敢觸眾怒,不要說男人,便是女人都做如此想法,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不是短短十幾年就能更改的觀念,

所以和離之後,律法判定子嗣歸男,除非那男人無力供養,或者有殘暴之舉。  唐霜玉一時不能言。

  舉個例子,如果說後世法律精確到小數點之後兩位數,那麽現在的律法最多精確到個位數。大道理不偏,但是很多具體判罰都是依照院判的經驗而定。

  可明生不一樣啊,畢竟從後世而來,法條裡邊的貓膩多了去了,錢財,房產,子嗣等等問題不要太多,本少強權壓製之下或可以促成和離,但後邊的麻煩事你待怎的處理?

  “妾身,妾身不求財,但我兒一直由我撫養,願乞……”

  “先不要著急回答,某只是一問,你且仔細思量一番!由你所言,那院判依律而行,並無過錯之處!你若不服,可去信元老院請願,提議再審!”

  明生轉頭看向宋之衡,問道“可知大員一地有多少訟師?”

  宋之衡略略思量之後,言道“少帥,訟師也是最近兩年剛剛出現,並無專司之人,精熟律法,為鄉民認可者皆可為業,數量委實難以統計。

  便如高雄一地有名的訟師隻十余人,但曾替人訴訟者不下百人。”

  ……律師這高難度的職業也可以兼職?

  明生無語,話說律法一科在大學已然開設,只是學有所成者都入了官身,在各地任職,哪裡會出去拉皮條,做訟師。

  街面上的訟師都自學成才,野草自生,也是牛贔。

  看來隨著四海人口日益增多,不只律法要量化具體,分門別類,這從業之人也要規范一番才好,回轉牛頭城之後的事情又多了一件。

  唐霜玉似有慍色,男人果然沒一個好東西!都是沆瀣一氣的貨色,

  可白嫩的小手擰不過大腿,隻好委屈的起身,萬福言道“既如此,妾身期盼少帥為天下萬千苦命女子做主!告退!”

  言罷,竟是拂袖而去!

  ……明生很頭疼,這女人很剛烈,有知識,有收入,有思想,傲嬌的像一頭小母獅!這樣的女子日漸增多,能任由男人擺布才怪。

  本少是不是將四海的路帶歪了?

  別是資本萌芽沒搞出來,女*倒是先一步而行之,也不知是個什麽結果。

  幾日考察,唯一一個找自己做主的還不能給人家做主,這特娘的都是什麽事,看來當老大也不是什麽問題都能解決的。

  不過也確實發現不少問題,除律法需細化之外,尚有很多其他問題。

  其一便是勞工問題,明民大多務農經商,或進入手工作坊為工。

  很多既勞累又無技術含量的工種少有人問津,諸如碼頭上的苦力,城市的清掃者,築房修路的力工,辛苦而且工錢有限,而四海除種植園外又不許蓄奴,很奇葩的出現了勞動力短缺。

  於是乎便神般奇的產生了外勞!

  多以倭人居多,琉球,李朝亦有之,甚至還有從南洋而來的土著。

  顯而易見,這些人不能自己前來,就沒那個本事。那麽問題來了,背後的東家是誰?究竟是自願而來,還是強迫而來?

  我大明嗷嗷待哺的百姓無數,還不曾富裕到需要外勞的地步吧?

  就特娘的不能從大陸多運點人過來?

  內中原因也是簡單,外勞便宜啊,雇傭明人可就不是一個價錢了,有著手中的土地價值做衡量,若是工錢過低,哪個會去?

  農閑時節或可去賺幾個閑錢,但哪個商賈也受不得這等苦力,老子還賺不賺錢了?

  再說明生的大南洋策略也導致沒有多余的明人可用。

  前來大員的移民,本地安置一部分,大部分都會發往南洋,就這樣死命的運輸,南洋幾地的戳鳥還叫嚷著不夠用。

  如此種種,你讓大員如何獲得低廉的勞動力?

  想要魚與熊掌兼得,難!

  至於外勞的幕後主使不言而喻,都是各路的商賈所為,甚至形成了一條灰色產業鏈。

  其二便是治安問題,這也是外勞的附帶效應。

  沒人看著別人吃肉不會饞,更何況這四海治下都是花花世界,天南海北的貨物齊全,大街上也滿是大姑娘小媳婦。

  總有壞人要作惡!治安案件累有發生。

  當地的治安官可不會客氣,也不需經過什麽法院,都不是四海之民,要啥法院,軍法就夠了,抓住便是重判,重者直接典刑。由此,外勞同明民相處的算不上有多愉快。

  市政廳乾脆劃出一片區域供外勞居住,規定大多街道區域不許外勞涉足,形成了事實上的貧民窟,法外之地。

  貧民窟中混亂不堪,治安官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只要傷的不是四海百姓,由得你去鬧。

  這就是禍根啊,日後的動亂之源,四海之人不清楚,可明生卻是尤為警惕。

  要多元文化,還是單一民族文化?

  這與科學無關,後世兩者都有成功的例子,端看哪個更加適合自己!這也是沒有正解的難題。

  民生之後便是軍政。

  主要是新編的兩支叢林作戰營,其使命不言而喻,隻待整訓完畢之後,隨明生出征南洋,劍指呂宋島,徹底搬倒四海下南洋的最後一塊絆腳石。

  現如今四海南下船隻多走高雄,金蘭,也就是靠近大陸的一線航路,而高雄,馬尼拉的東線航路則是因為西夷威脅,少有走動,使四海在貿易環路中缺失了一大塊,解決此問題已然迫在眉睫。

  加之大員已經完全為四海所掌控,不只農業,手工業,種植園業蓬勃,軍工亦是發展迅速。

  江浙廣的鐵錠,倭國的銅錠源源不斷流入大員,大員本地亦盛產硫磺,硝石,木材,鹿皮等,其打造武器,生產軍備的成本尤低過濟州。

  又有著充足的移民為根基,足以供應明生的南下戰略。

  古有雲“國雖大,好戰必亡!”

  但那要看怎麽說!老祖宗出門打仗大多都是賠錢的買賣,諸如漢朝遠征漠北,大唐西進中亞,沿途所得不足以收回成本,都是國內的百姓掏腰包支撐著,當然不能長久!

  可海權時代來臨,不好戰的國度都或亡,或苟延殘喘了,反倒窮兵黷武之輩越戰越強。

  為毛?戰損遠遠小於收益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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