笠笙拿著一把長刀,雖是長刀,他也不會使用。笠笙小時候經常聽父親說城郊野獸出沒頻繁,好在笠笙父親是做武器生意,也懂得些武術之道。足以自保。但那些米商鹽商卻沒有這麽幸運,經常有被野獸攻擊死亡的消息。因此那些米商鹽商外出,總要帶上是尋常兩三倍數量的保鏢。
如若笠笙遇到猛獸,雖然有把刀,但也難以與之抗衡。最多也就威懾一兩隻小動物罷了。若不是背著的食物不會散發出什麽氣味引來其他野獸的圍攻,笠笙一路上也不會這麽輕松。
父親外出經商,去過東西北邊,唯獨沒有去過南邊。因為東西北邊都連接著其他城市,而向南走,卻只有一片森林。即使過了那片森林,也只有一片大海,大海之南,便是南遊大陸。前人為了方便後人通過森林,特地在這森林中開辟道路,鋪設石磚。可由於森林的另一頭人跡罕至,沒有經濟意義,除了探險家,很少有人會走這條道路。然而探險家也多是為了南遊大陸而來的,基本都沒有回來過,人們也就不知道這片森林到底有多少危險。
笠笙看這路途,估摸著還有兩天。越往南走,天氣也越來越暖和。也少了白色的雪花。這路上逐漸就有了生機。天黑之時,如何度過又成了一大難題。黃昏之時,四周便有了狼嚎,嚎得笠笙心慌。但理智告訴他,現在應該先生火。
新月升起,四周的樹木逐漸變黑。笠笙現在在一片森林之中,唯一能夠指引笠笙前進的便是那前人開辟的小道。然而小道多年無人行走,早已青苔密布。若不是鋪上了石磚,也許劉笠笙在這片大森林中無論如何也找不到正確的方向。
劉笠笙一手拿著火把,另一手拿著那把長刀。緩步前行。小路四周的草叢,總發出沙沙的響聲。而一路上,笠笙見著了許多白骨,想必是前人跨越森林時遭遇猛獸的圍攻而致。
“已經走了一天了,該睡覺了。”笠笙心想。好在笠笙帶了足夠多的衣服,勉強可以當個被子。將就一兩晚上也行。可這森林之中,倒頭就睡,豈不是白白送死?於是,笠笙憑借著兒時鍛煉的爬樹技能,爬到了一棵離道路有一定距離的大樹的樹枝上。這樹枝雖然粗壯,但要當做床鋪總還是有點小且磕背的。笠笙躺在那樹枝上,望著比昨日更加圓潤的明月,難免會想起自己的父母。曾經那年八月十五,笠笙才六歲,萬家燈火,明月當空。而姑父姑母苦於貧寒,只能住草房。笠笙父親便請他們來,一同團圓,共享天倫之樂。此後,還出錢鼓勵他們造新房,做小本生意。十多年後,同樣是月圓之日,賞月的情景卻多了幾分諷刺意味。笠笙久久不能入睡,父母的呼喊仿佛在耳邊不斷響起。
可笠笙不能沉溺於懷念,如今重要的是養精蓄銳。“只可惜不能為父母報仇!”笠笙咬牙道。
昨日在那房間裡,父親還對他說過:“倘若父親母親有不測,你永遠不要想著為我們復仇,記住,永遠要讓理智作為你行動的領導者。這麽多年,你也看到了,凡以情緒為主導的商人,終將敗於自己的情緒。其他方面,也是一樣。”
以笠笙現在的處境,想要報仇,是不可能的。理智告訴他,仇恨必將讓它陷入萬劫不複之地。離開這片大陸,早日到南遊大陸去,過無憂無慮的生活,不但是自己的夢想,也是父母對他的未來的期盼。
沉思間,笠笙睡著了。期間做的夢,竟全是關於父母的回憶。
翌日,
劉笠笙從樹上醒來,剛想到樹下,卻見到樹下有隻虎,嘴前叼著一隻小鹿。 “在這深冬之中,竟然有猛虎出沒。沒想到它還能捕捉到食物。”劉笠笙心想。他不敢發出一點聲音,生怕打擾了這隻老虎的美餐。
“一山不容二虎,那也許就這一隻?”笠笙仔細掂量了一下這老虎,很是壯實,若是直接拿刀從背後刺入,不能直接讓它死。
而笠笙隻頂多算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想要用刀刺入猛虎身體深處,恐怕加上整個人的重量都還是不夠。
不過看樣子,這老虎還沒有發現自己。而笠笙連刀都不敢拔。刀劍出鞘必會驚動猛虎。
“當下之計,只有靜等猛虎飽餐之後,再離開這是非之地。”
然而,猛虎吃飯的速度,比人類還慢。一隻鹿,一塊區域,它細嚼慢咽,反覆品嘗。似乎它並不是為了飽腹而吃這頓飯,像是飯後點心。笠笙為此有些許迫不及待。
讓笠笙更加頭疼的是,另一隻老虎緩緩走上前來,身邊跟著一隻小的老虎,嘴裡叼著一隻死猴子。果然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加上這兩隻老虎,笠笙更沒有機會殺他們。即時殺了它們,引來豺狼,便更加難處理這個境況。
就這樣僵持了許久。最後那三隻老虎家庭美餐結束。準備離開。正是這是,來了一群狼。原來那群狼和笠笙一樣,早就盯著這一家虎。
“有好戲看了”笠笙默念
幼虎首當其衝,被幾隻成年狼圍住,兩隻大虎被圍得動彈不得。幼虎雖然有力,但若是要與一隻成年狼鬥爭還是勉強,何況被圍住?
於是很快幼虎倒下,隨後另外兩隻成年虎相繼倒地。這一切全被劉笠笙看在眼裡。
狼群又飽餐一頓後,便離開了。而太陽也到了正上空。笠笙確定四周沒有其他野獸之後,才肯到樹下。
向著南方走了不久以後,笠笙便感覺這四周越發陰森。最讓他擔心的是沿著小路走,遠遠看不到盡頭,陽光也越來越弱。而白骨也多了起來。笠笙不知道,森林更深處會是什麽在等著自己。
走到一定地方,石磚沒有了,但是道路卻沒有因此而斷開。到此停住。這又是怎麽回事?石磚之後,卻又有人的光腳腳印,可人又為什麽不穿鞋,否則如何留下光腳腳印?
“食人族!”
笠笙心裡告訴自己。理智告訴笠笙現在不能慌張。
“那些白骨,也許就是那些探險家的遺骸吧。”
隨後他拿起長刀,時刻警惕著。
不巧天色開始暗了。笠笙跋涉了半日,又要用上火把。但這時候,舉起火把就有危險。
“不妨停下,觀察哪裡有火光,有野人的地方,野獸必定不敢靠近,興許這可以助我脫身。”
又是昨日笠笙仰望過的月,它升了起來。雖然,密布著的樹枝與樹葉擋住了它部分的光輝,但還是不妨礙它照亮笠笙面前的路。
讓笠笙更加確信附近有野人出沒的原因是,這裡幾乎聽不到狼嚎。而且這附近的野人,一定是有足夠的智慧與能力,才能讓附近的野獸不敢靠近。
這讓笠笙害怕了。
但害怕還是逐漸被壓了下去,笠笙摸索著一步一步前進,在前方看見了火焰的亮光。笠笙借著草叢,首先看見一個削尖了的竹子圍成的圍牆,裡面是一個木頭房屋。總的來說,這片房屋很大,差不多是自己家院子的五六倍,這足夠四五百個人居住了,屋外坐著幾個人,他們卻不是野蠻人。看不清臉,但知道他們穿著粗布但是得體的衣裳,頭髮不比自己的長。看著像是現代人。
但笠笙斷然不敢因為這是同胞而去與他們抱在一起痛哭。 現在笠笙除了自己,誰都不信任。
笠笙的選擇是對的,因為那坐著的人,便是華生。
華生聽聞笠笙沒有和他父母死在一起,很是震驚。恰好上司指派華生去修繕這片森林前人未曾鋪完的石磚,華生便帶著一幫手下去修路,順便了結自己的侄子。本來他們騎馬會更快,但他們夜色趕路,笠笙正在離路較遠的樹上睡覺。因此華生才認為笠笙並沒有在這片森林,或是已經被野獸咬死。
至於那幾個光腳腳印,其實,這裡原來是真的有土著野人的。只是華生帶著手下,有先進的裝備,把他們趕走了。
笠笙繞過這片房屋,向南繼續走。
但就在前方,有座山,洞口有光。笠笙也是在草叢裡偷偷地看見,那才是真的野人。洞口之外,有幾個站崗放哨的。他們穿著藤條造的衣服,沒穿鞋,頭髮很長。手上拿著一把長矛,笠笙看長矛就大概知道,那長矛殺傷力足以一次性殺死一隻猛獸,至少強於手上的長刀。
就在笠笙仔細掂量那長矛的時候,他聽到一旁有人進了草叢,他便準備好攻擊的樣子,準備突擊。
很顯然,那就是發現了他的野人,但死的也很快。聽見刀劍插入人體和那野人的慘叫聲,洞內洞外的野人也急忙跟過來。可是笠笙早已逃之夭夭。
笠笙繼續向南行走,出了那座山,竟然沒了樹木遮擋。讓笠笙驚訝的是,他已經出了這片森林。
本以為森林有三日路程,他只花了一半時間。而森林的另一邊的景象,也出乎他的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