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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反攻》三十:你的事沒完
  刑警隊的越野車將我送到桃源社區進行參觀。

  參觀我那套被炸彈摧毀的商品房,也就是藍雪的家。

  整個30樓兩套商品房全部被炸彈摧毀了。室內黑黜黜的,家具電器等生活設施早燒成了一層黑乎乎的灰塵。倒是框架結構的承重牆與柱子沒有受到傷害,所以,房子還能住。

  不過從現場的情況看,爆炸當時釋放的氣流很猛烈。警方懷疑,敵人安裝的炸彈是軍用炸彈。

  但有一點十分讓人困惑,既然是軍用炸彈,那麽為什麽承重牆完好無損。

  我走進室內的時候,心臟在噠噠噠的跳動。我站在書房門口,望著裡面黑乎乎的房間,心裡直感歎。完了完了!我的電腦全完了,稿子沒了。幾十萬的字數算是白寫了。

  李歡見我臉色不好,問:“你怎麽了?身體不舒服?”

  我搖搖頭,長歎一口氣。說:“我的稿子沒了,吃飯的家夥什沒了!”

  李歡氣得直跺腳,用嚴厲的語氣數落我,說:“都到什麽時候了,你還記著你的稿子。你難道不問問,敵人這麽乾為什麽?”

  我笑道:“不就是想殺我嗎?”

  李歡白了我一眼,爆了句粗口:“真是窩囊廢,人家都要殺你了,你還在這裡說說笑笑,你難道不窩火嗎?我真的很懷疑,你是不是一名退伍老兵?你的血性呢?你的尊嚴呢?”

  我揪住他的衣服,將他推開,罵道:“滾蛋!少訓我幾句,成嗎?你算什麽東西?有資格訓我嗎?如果我是你,早把這群壞蛋乾沒了!還輪得到他們逍遙法外?”

  “是嗎?你有什麽能耐讓我瞧瞧,別忘記了,你的事還沒完,你手裡有一條人命,還有,你為什麽出現在梅花山莊,跟犯罪分子在一起?這一切你還沒有告訴過我?”李歡也被我的話激怒了。砰砰砰,說出的話像機關槍一樣,向我猛掃一通。

  說實在話,我倒是挺佩服李歡的,案子這麽複雜,敵人的手段如此殘忍,他倒現在還沉得住氣。不得不說,他是個好警察。

  我憋住一口氣,在30層兩套住房內走了兩圈,向在場的警察透露了一個驚人的秘密。

  我指著黑乎乎的房子說道:“敵人使用了低烈度炸藥!其目的只是想殺人,而不是摧毀這套房!很有可能,他們設置的炸彈,定時有限,歹徒是從樓梯間撤走的,他們還沒下到地面,上面的樓房便爆炸了。這樣對他們來說,是安全的,也是保險的!”

  我的一席話,讓在場的警察炸開了鍋。

  有個年輕的小刑警跑到我面前,用崇拜的眼睛望著我,問:“這炸藥,還分這麽多種類?他們的目的不都是想殺人嗎?”

  我跑到牆邊,用手摸摸牆上的沉渣,放到鼻尖聞了兩下,繼續賣弄我的軍事知識。“別以為低烈度的炸藥就破壞力減少。不是這樣的。比如這30樓,歹徒放置的炸藥比普通的軍用TNT還要厲害,他們在炸藥中放了適量的白磷,知道白磷是什麽嗎?一沾上,渾身便點燃了火,想撲滅就沒那麽容易了!這也是隔壁的房子為什麽被燒毀的重要原因。他們的目的還是想殺人,並不想引起多大的輿論關注。”

  我的話一說口,現場沸騰了。

  有個30多歲的老刑警發出這樣的疑問,“這麽說來,肖大寶之死,就是這夥人乾的!真TM歹毒,要不是吳之凡普及這個常識,我們則永遠找不到答案!”

  肖大寶是誰呢?

  也是警方的一名臥底。

  半年前,化妝成送石料的卡車司機,去蘭德公司承建的鳳凰山度假區送貨,結果莫名其妙在卡車上爆炸起火。人,給燒沒了。警方在現場提取了白磷之類的物質,卻搞不懂這是什麽用途。

  警方後來把這起事件定義成機動車自焚。但所有人知道,這只是犯罪集團阻止警方調查的又一起命案罷了。

  我在30層侃侃而談,李歡皺著眉頭,朝我吼道:“夠了,夠了,這麽賣弄,顯示出你很能,是嗎?”

  我的演講嘎然而止。去公安局的時候,他還在朝我發脾氣,“吳之凡,什麽話該說,什麽話不該說,難道你不知道嗎?”

  我問:“怎麽了?”

  李歡鼓起眼睛吼道:“你的話語只能成為指認你是殺人疑犯的重要證據!別忘記了,你現在是殺人凶手,我們警方還在對你進行調查。還有,你跟楚顏高在一起,也能指控你是他們一夥的。 我就不明白了!你都這麽大個人了,什麽話對自己有利,什麽話對自己沒有利,你難道不清楚嗎?”

  李歡把我吼得一楞一楞的。我這次幡然大悟,我TM還是警方重點監控的嫌疑人,我這麽逞能,是為什麽啊?

  不過,不管怎麽誤會我,有些話我還是要說的。我TM又不是真正的壞人。是那個該死的湯姆遜拿槍指我,我才被迫反戈一擊。誰叫他那麽倒霉呢?遇上了我。

  去了公安局,按照程序,警方又對我進行了新一輪的審查。

  審訊我的依然是李歡,旁邊多了個助手,叫雷鳴。

  雷鳴是個白白淨淨的,從他稚氣的面容可以看出,他剛剛出警校,現在還是個實習生。

  李歡把審訊的重點放在梅花山莊,問我為什麽會跟敵人在一起。

  我故作輕松地答:“這只是巧合!我也不知道他們是警方監控的犯罪分子!”

  李歡氣得滿臉通紅,吼道:“難道他們手中有武器,你沒有看出來?”

  “看出來咯!”

  “看出來了,那他們不是好人,你為什麽還要跟他們在一起?”

  “泡妞咯!”

  李歡氣得站起身,拿起文件夾重重摔在桌面上,咆哮道:“都到什麽時候了,你還有心思調侃。”

  我老老實實回答:“真是泡妞,我覺得那個楚如煙還不錯”

  “得得得,等等,那個楚如煙,是不是S市金茂大廈的那個,她是重要的目擊證人,你為什麽不帶她回來,難道,你對你的冤屈不怎麽關注,糊塗,糊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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