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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反攻》三十一:我必須出手
  我被李歡的一番好心給感動了。

  是啊!我怎麽不把楚如煙帶到公安局來呢?那樣我的殺人罪名豈不是洗清了?

  不過我想想當時的情節,條件不允許啊!那個楚如煙身邊藏有那麽多保鏢,如果用暴力的手段挾持她,恐怕到時候又是一番衝突。

  再說,朗朗乾坤,挾持一名女孩,路人也會站出來打抱不平啊!

  我把這些理由完完整整的說給李歡聽,李歡嗤之以鼻,他說:“你可以給我打電話啊!你沒有權力限制她,那我總可以吧?你這麽放任自流,我懷疑你的腦袋是不是進了水?”

  他的話讓我無地自容。

  是啊!我的腦袋是不是進了水?

  我怎麽不著急呢?

  我低下頭,仔細回想剛才的事情。最終找到了當時的理由。

  我說:“她付給我十萬塊錢,我只是按照契約精神,陪她走一趟。”

  “就這麽簡單?”李歡目瞪口呆。

  “就這麽簡單!”我攤開手,無辜地說道。

  “你呀你!讓我說你什麽好?你怎麽那麽財迷呢?什麽人的錢你都敢收,也不看看人家是誰?她是楚顏高的女兒,楚顏高是誰?是本案最重要的嫌疑人。我們查他不是一天兩天了!一直沒有找到確鑿的證據,一直對他采取觀望的態度,我們做了很多計劃,都被他提前掌握,也不知道我們出了什麽紕漏,采取的措施他總有應對的辦法。我懷疑,他是不是派他閨女過來刺探情報,比如藍雪的身份,就是他們最感興趣的內容!”

  “哎,不說了,吳之凡,你真是成事不足敗事有余!就算楚如煙沒有接觸你,你那本書也把藍雪的身份捅出來了。你這個窩囊廢,真不知道你在部隊怎麽混的?”

  李歡的話讓我愈發難受,我嗖地站起來,對他說道:“我犯的錯,我去彌補!不就是救人嗎?這樣吧?我把藍雪救回來,功過兩抵,總可以吧?”

  哈哈哈哈!

  我的話逗得李歡哈哈大笑。他吼道:“吳之凡,你以為你是什麽人?”

  我冷冷的回應道:“我TM是個老兵,我很清楚我是什麽身份!”

  “你還有意思說你是老兵,看看你做的一切,有哪點像個老兵的樣子?先不說你寫的書,就拿你對藍雪的態度,吊兒郎當,敲詐勒索,有哪點像老兵的樣子?明明就是乘人之危吧?還有,殺了人,一點心理負擔也沒有,你說你是正當防衛,證據呢?你的重要人證呢?現在人證出現了,你居然有心思賺人家的錢,還有還有,你居然跟楚顏高的女兒談戀愛,你是不是瘋了?”

  啪!我猛地捶桌子,吼道:“我在幹什麽我十分清楚,先不談假結婚那事好嗎?我是無辜的,誰叫你們欺騙我?至於楚如煙,我是覺得她漂亮,她有一個很讓人懷疑的爹,我就是接觸接觸他們,看看他們到底是什麽人?難道我做這些,還有錯嗎?”

  “調查楚顏高,是我們刑警隊的事,你一個平頭老百姓,誰給的權力讓你這麽做?現在知道厲害了吧?人家想炸死你,想打死你,要不是我們及時趕到,你在梅花山莊就沒了!你還好意思說調查別人?”

  “這簡直是笑話!我的命是你們給救的?如果你們不出手,我早把那兩個小子給活捉了,你們抓了人,查出案情了嗎?依你的態度,我看什麽也沒得到!像你們這樣查案子,什麽時候是個頭!”

  “你給我閉嘴!要不是看到藍雪的份上,我早把你丟進看守所了!你還能這樣逍遙法外嗎?藍雪在的時候,

一再囑咐我們,你是無辜的!要我們好好待你,結果你把人家害慘了。讓犯罪分子懷疑她的身份!你知道蘭德集團是什麽公司嗎?是一個改頭換面的武裝販毒集團,殺起人來不眨眼!這兩年我們一直在秘密偵查,折在蘭德集團的偵查員有多少,你知道嗎?12人!犧牲了12人!藍雪是我們的第十三個偵查員,我們不知道有多擔心她。你還有臉在這裡狡辯,你對得起人家嗎?”  李歡的話像一雙手在我臉上劈劈啪啪打。是啊!我可能把事情看的太簡單了!

  我根本不知道蘭德集團還有這樣的內幕。

  最讓人震驚的是,警方12名偵查員的性命居然丟在蘭德集團的手中,而警方遲遲沒用動手,可見案子有多嚴重,事情的走向有多複雜。

  我不說話了,腦海裡一直閃現著藍雪的影子,我把心中的想法一再向李歡闡明。

  我說:“請你放心,我一定把藍雪給帶回來,無論她在哪裡,只要我知道確切的位置,我一定會把她安安全全的帶回來!”

  李歡指著我吼道:“瘋了瘋了!吳之凡,你讓我說你什麽好呢?你以為你是超人啊!”

  “我TM的就是超人!不信你瞧瞧!”

  我站起身,變戲法的將戴在手腕上的手銬撬開。然後一腳踢向沉甸甸的審訊椅,一腳將椅子踢得老高。

  那審訊椅像一顆炮彈貼著李歡的腦袋飛過,徑直砸向後面的窗戶。只聽見“嘩啦”一聲巨響,審訊室的窗戶被重重的鐵椅砸了個大窟窿。

  審訊椅穿窗而過,摔在外面的水泥地上發出巨大的響聲。

  聽到動靜,過來兩個配槍的小夥子。他們衝進審訊室,掏出手槍對準我,警告道:“蹲下蹲下,你到底想幹什麽?”

  李歡也驚呆了,向我吼道:“吳之凡,你是不想活了?敢在這裡撒野,你也不看看這裡是什麽地方?這裡是公安局啊!”

  我抱頭蹲下,默不出聲。

  兩個持槍的警察把我提溜起來,準備送往看守所關一陣子。

  我趁著他們推開我之際,像蛇一樣鑽出他們的包圍,並用鐵腕之手段奪掉他們的手槍。

  手槍像變戲法一樣,出現在我手中。

  李歡和三個小警察目瞪口呆的看著我。

  “你想幹什麽?吳之凡,你瘋了!”

  我笑嘻嘻的答道:“你說我不是超人,我偏偏讓你們看看,我到底是不是超人!”

  說罷,我嘩啦嘩啦,用閃電般的速度拆開兩支手槍。把手槍的零件像雨點一樣扔在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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