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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反攻》一百二十我是罪犯
  我在看守所又呆了兩天。心裡想著,再折騰羅震剛兩回,見好就收。

  誰知局勢來了個反轉。快遞公司的陳經理居然指認我販毒。

  這事就鬧大了!

  我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檢察機關把我公訴到法院,作為N縣重案要案予以批捕,不日進行宣判。

  來了兩個冷漠的警察,把我凶巴巴的從單人間提到多人間,說我是毒販。當時我就來氣了。我說:“這樣做,你們羅局長會饒不了你的!”

  兩個警察向我發出一聲冷笑,答道:“現在羅局長也保不了你了!你就自求多福吧?幸運點,判你個無期,如果倒霉,就跟閻王爺報到吧?”

  兩個冷漠的警察我表明,事情已到了關鍵的時刻。

  我能怎麽辦?

  我什麽也做不了!

  只能老老實實呆在牢房,乞求警方鐵面無私公正辦案,還我一個清白!

  我已經想好了。實在不行,就溜之大吉,反正這牢房困不了我。

  從牢房逃獄折騰太大,那就在半路上脫逃好了。如果我猜的沒錯的話,法院還會對我進行一次審判。我完全可以在押解的途中逃脫。

  反正N縣我已經呆不下去了。無論有罪無罪,N縣都是一個令我傷心欲絕的地方,我得離開這裡。

  如我猜測的那樣,我在看守所的第26天,來了大批的警察,他們對我說,要到法院接受審判。他們給我帶上了腳鐐手銬,把我押上了一輛堅固的囚車,前呼後擁的,往法院方向駛去。

  為了這次審判,司法機關動用了大批的警察,沿途都有警察在警戒,囚車的前後還有四五輛武警牌號的警車。

  從車窗隱隱約約看過去,他們都是一些荷槍實彈的年輕士兵。

  看來,沒法繼續下去了。再這麽呆下去,保不準結果會怎樣?

  說不定會判我一個死刑。

  快遞箱的那包毒品足以判我一個死刑。

  如果這麽稀裡糊塗的死了,死在自己人手中。那是我不能接受的。

  人,總有一死。

  要麽重於泰山,要麽輕如鴻毛。唯獨不能這樣不清不白的死。

  所以,我得衝破囚車,離開這個讓人討厭的鬼地方。

  N縣再也不值得我留念了。

  十幾輛警車浩浩蕩蕩向前行駛,汽車在拐彎的過程中,我突然像暴怒的獅子,一拳打在我身邊的警察頭上。

  那名警察睜圓了眼睛,倒在我的腳下暈迷了。

  旁邊另一名警察見我偷襲,朝我吼:“你想幹什麽?”

  他的話剛剛落音,我就騰空而起,兩隻腳同時蹬在他的小腹部,他像一顆炮彈一樣撞向後車門。把車門都撞癟了。

  我從兩名警察的身上摸出腳鐐手銬的鑰匙,像一陣風一樣刮出了囚車。在倉皇而逃的過程中,搶走了路人的一輛摩托車。然後駕駛摩托車風馳電掣般向郊區衝去。

  我脫逃的速度可以用爭分奪秒來形容。從襲擊警察到騎上摩托車離開現場,整個過程不到三分鍾,這速度太快了!那些押送我的警察還沒反應過來。

  等他們反應過來,我已經消失的無影無蹤了。

  我駕著摩托車衝向棚戶區。那裡地情複雜,小巷甬道縱橫交錯,多如牛毛。一般情況下,外人來這裡分不清東南西北。但我不一樣,在送快遞的那段時間,我早已經把這些路記得滾瓜爛熟。

  警方動用了武警部隊,動用了一切能動用的力量,

把N縣城區圍得像鐵桶一樣密不透風。  我躲在一間廢棄的棚子內,把自己弄的髒兮兮的,穿著破爛不堪的衣服,心裡發出一陣陣嘲笑。

  我認為,N縣司法機關太愚蠢了,他們根本不懂什麽叫特種兵。

  越是這樣,越有利於特種兵的隱蔽。

  那些疲憊不堪的警察,幾次從我的棚子旁邊路過,都沒有發現我躺在腳下。

  警方折騰了三天三夜,最終選擇放棄。

  也不能怪警方沒有耐心,這麽多人員與車輛,毫無目的的搜索,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與精力,他們只能選擇針對性的調查與搜索。

  再這樣下去,恐怕會引起眾怒。因為老百姓認為他們太擾民了,耽誤了大家的正常工作與生活。

  最後我裝成神叨叨的流浪漢,從容離開了城區。

  在離開城區的時候,有個慈祥的老奶奶見我可憐,還往我的手中塞了兩個白饃饃,另一個憨厚的老爺爺,則往我的口袋裡塞上了20元錢。

  憑著兩個白饃饃和20元錢,我逃出了N縣城,向南疾走了200裡。最後來到一個龍虎山的地方休息。

  龍虎山是中原地區最高的山,這裡地形險要,山勢複雜。群山之間有一條絲帶般的公路,從群山中間蜿蜒曲折飄過。

  我站在路邊,望著呼嘯而過的汽車,陷入了迷茫之中。

  這就是我想要的一切嗎?

  從此之後,我要浪跡天涯,居無定所,風餐露宿,注定沒有安穩的日子。

  怎麽會這樣?

  我居然把日子過成這樣了。

  自從跟藍雪假結婚,我的日子就沒一天順心過。隨波逐流成為別人的假老公,莫名其妙成為殺人犯,九死一生在T國跟犯罪分子激戰,幾進看守所,跟王小美相依為命互相同情,屈從殘酷的現實,不得不從事多種工作,現在居然成為了毒販,成為警方通緝的要犯,老天爺給我開了一個巨大的玩笑。

  我懷著悲楚的心情,順著長長的公路在山林之間奔走著,兩邊看不見村莊。

  沒有路人,沒有房屋,看不見人煙,我饑腸轆轆的往前,疲於奔命。我知道,如果在某個地方停留過久,我一定成為眾人關注的目標。

  我得活著。

  自由自在的活著,只能選擇人跡罕至的地方,偷偷摸摸過日子。

  逃亡的生活是艱辛的。為了弄點吃的,經常要走很遠的路。

  比如,為了能在山林中采集一點野果,我經常要爬十幾裡的山路。陡峭的山啊!幾乎爬得我精疲力竭。幾乎耗盡我全身的力量。

  為了能喝一口乾淨的水,經常要順著長長的公路,漫無目的的往前走。直到發現一條清澈的小河,我奮不顧身的衝了過去,跳進河水中,喝一個暢快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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