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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驚海內》第2章 家有賢妻夫當喜,隻把此心與君同
  “三郎在家嗎?”宋三吃完了半碗稀粥,正在拿著書卷誦讀,就聽見門外一個女人的聲音傳來,隨之而來的是一陣爽利的笑聲。

  菲兒領著一個五十多歲的村婦走進來,道“三郎,劉二嬸兒來了。”

  這位劉二嬸兒是他們家的老鄰居,之前就是她男人來說了一通不好聽的話,把宋三氣病,宋三自然認得,忙起身行禮道“嬸子。”

  “哎吆……”劉二嬸兒忙笑道“你看看,還是讀書人,知道禮數。快坐下,快坐下。三郎啊,可好點了沒?”

  宋三笑道“已經沒有大礙了。”

  劉二嬸兒上下打量一番,點頭道“這就好,這就好。”又轉頭拉著菲兒念叨著“你二叔這個人呐,就那驢脾氣,你們可別往心裡去,我罵過他了。”

  宋三微微一笑道“嬸子,此事不在二叔,是我的不是。你放心,待到我半月之後中了文生,那錢……”

  “那錢不打緊的。”二嬸兒接話道“你讀書考文生要緊,那錢有的時候再說,不在這一會兒的。”

  其實前天那位二叔也是嗆了火,回家就有些後悔。這不,自己不好意思來,讓自己媳婦兒來打圓場。這本來了,這鄰裡街坊的,肯拿出錢來借你就是有交情了,人家來討債,就說了幾句難聽的話,豈能怨恨人家?

  “嬸子放心。”宋三鄭重道“這次考試,我必能中的。”

  “是,是。我啊,打小兒看三郎就是個念書的材料。呵呵……”劉二嬸兒明顯的敷衍了一句,道“哎呀,這天兒也不早了,也該回了,就不打擾三郎看書了,家裡還等著回去做飯呢。”

  其實兩家距離不遠,她也是剛剛過來,本來還想坐一會兒的,隻是聽到宋三說考文生的事情,有些不好接話。這街坊四鄰其實早有定論,眼前這位宋三,根本就不是讀書的材料。

  宋三忙拱手道“好,那我不送嬸子了。”

  “不用,不用!”劉二嬸兒一邊說,一邊滿臉堆笑的往外走。

  待她走遠了,菲兒才滿臉歡喜的上前,拉著宋三的手笑道“相公,二嬸兒剛剛送來兩個雞蛋呢,我去給你煮一個來吃了,給你長長才氣。”所謂的“長長才氣”是這個世界的說法,就好像“給你吃個核桃補補腦”之類的相似,倒不是真的能補才氣。

  宋三看著菲兒,微笑道“都煮了吧,你也吃一個。”

  菲兒一愣,忙搖頭道“不行不行,菲兒又不用考文生,吃了也是浪費的。還是留給相公……”

  她還沒說完,就被宋三打斷道“夫為妻綱,為夫是一家之主,此事為夫說了算。”

  三綱五常,乃是董仲舒對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說法的注解,董仲舒雖然隻是半聖,但卻仍然在世,仍有一絲機會成為亞聖。再說,就算是半聖,也是聖人,所以這三鋼五常一拿出來,菲兒就不敢再說了,隻好不情願的跑去煮雞蛋。

  說起來,這個世界的文能雖然能改變人的體質,但並不能讓人長生不老,隻能讓人在一定的時間內保持健康。

  在不考慮外力的情況下,文人最少能健康的活到六十歲。這是說,成為文人,你在六十歲前,不會自然得病去世,而實際上,有許多連書童都不是的蒙童,也活到百歲高齡。

  如果成為名士的話,就可以把這個六十歲的保險提升到八十歲,而文豪則是百歲之內,不會因為疾病去世。就算是成為大儒,也不過是把這個數字往前推進到一百二十歲而已。

  而大儒之上,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條是聖道,就是成為半聖,另一條路是成為英魂。英魂是無法參閱聖道的大儒,利用自己在某一領域的突出成就,舍棄肉身,用以魂合道的方式進入文脈。英魂是永存的,和半聖、亞聖、至聖一起居住在文脈之中。

  而大儒一旦選擇成為半聖,那之前其所寫的一切著作、詩文,或者修習的雜藝方面的成就,就會被轉化成等價的壽命,但是這些壽命一旦耗盡,而無法成為亞聖,就會形神俱滅,隻留下文名。半聖死亡,也就是傳說中的聖隕。

  所以,真正阻礙一個人成為聖人的,是時間。一寸光陰,一寸金。

  如果人人都能活到一萬歲,隻怕人人都會成為聖人,這是毋庸置疑的。可人的時間畢竟是有限的,人對各種事物的天賦也是不同的。所以那些大道根基不穩,但又在其他方面有大成就的人,都會選擇成為英魂,英魂又稱類聖,有“與聖人類似”的意思。

  就算英魂,也不是那麽容易成的,歷史上有無數的大儒聖道無望,也無法成為英魂而身歸天地,隻留文名。

  至於“文脈”,這天下人人都知道有這麽個地方,是聖人和英魂居住的地方,至於在哪裡,什麽樣子,連大儒也未必知道。

  而剛剛說到的董仲舒,乃是還活著的最年輕的半聖。也就是從董仲舒後,英魂倒是出了幾個,而走聖道成半聖的,一個都沒有。漢末大儒王允、蔡邕、鄭玄等都有機會進入聖道,可惜身逢亂世,各為其主,把太多的心思用在了外物上,最後都身死道消,連文脈都沒進去過。

  而最近進入文脈的,是以書法入英魂的顏真卿。

  這位顏類聖的兄長,在百蠻之亂時鎮守邊防,力阻強敵,怎奈本身隻是個名士而已。城破之時,他誓死不降,最後一家老小三百余口一律問斬。

  顏真卿悲怒之下,提筆融墨,寫下那篇千古名篇《祭侄稿》,他此時心神已亂,幾乎自費聖道。提筆寫字的狀態,更是如同瘋癲,字跡也是連塗帶改。字成之時化作兩股金光。一股大些的,包裹著顏真卿遁入文脈,另一股小的跨域千裡,瞬間誅殺蠻族包括笛卡爾-王浩在內的十位,實力相當於人族大儒的大蠻王,震懾四方。

  怎奈百蠻等族雖然暫時被嚇破了膽,但中原亂世已現,已經不是死幾個大蠻王能夠結束的了。

  這段歷史和本朝興衰有著重要的內在關系,故而宋三的印象極為深刻,對於顏真卿一族忠烈也佩服萬分。何況《祭侄稿》是他前世最喜歡的書法作品,沒有之一。

  實際上術業有專攻,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宋三的書法其實並不那麽好,隻是勉強能寫能看而已。但他的書法極為博雜,你若是仔細看,甚至能從一篇短文中看出所有書法名家的痕跡。這是和他臨帖甚多,但每一家又不能精通有關系。

  這和他畫畫也有關系,他受到西方藝術和現代藝術影響,堅持在不同的畫卷上,配不同風格的字體,有時偶爾還要為了貼合構圖而有所變化。宋三本身極為重視書法的,但讓他欣賞點評或者頭頭是道,真要是寫的話,他隻能算是普通人水平。

  王羲之文學水平差強人意,李太白幾乎沒有留下墨寶,可誰能說一個不如另外一個呢?宋三的詩詞是極好的,他甚至認為就算是身在盛唐,他的詩詞也非凡品。

  這就是中國數千年來文人立身的根本――尊重,並且自信。

  在他頭腦裡思緒亂飛的時候,菲兒手裡端著碗走了進來。看來並不常常煮雞蛋,那碗裡此時放著兩個蛋黃,蛋清被剝的稀碎,但看起來都從蛋殼上面刮了下來了,一點也沒有浪費。

  菲兒見宋三盯著碗看,臉上不由一紅,委屈道“我真笨,都弄碎了。”

  宋三笑了笑,拿起一塊蛋白放到嘴裡道“沒事的,又不是不能吃,碎了更好,入味兒。”

  菲兒嫣然一笑道“白水煮的,哪裡有味道,相公就會胡說。”她突然覺得自己的相公有些不一樣了,似乎沒有之前那麽呆板,性格豁達了許多。

  宋三倒是不在意別人怎麽看,又拿了一塊大一點的蛋清,直接塞到菲兒嘴裡道“這世間人情滋味卻是最濃,隻是有的苦澀難咽,有的香甜可口。”

  菲兒俏臉一紅,低著頭慢慢咀嚼那塊蛋白,宋三看著她笑道“如何?”

  菲兒仔細想了想,忽而抬起頭露出一個開心的微笑道“相公,果真是甜的呢!”

  宋三看著菲兒的樣子,哭笑不得道“一個雞蛋罷了,待為夫考上文生,咱們家就不會像現在這麽難過了。”

  兩人分著吃完雞蛋,菲兒把碗收拾下去,端過來一杯熱茶放在宋三面前道“相公,喝茶。”茶是野茶,菲兒上山采的,茶杯卻是半截的竹筒,上面刻著蘭花,雖然簡陋,但也有幾分雅致。

  宋三看著眼前的女孩兒,手捧茶盅衝他微笑,夕陽的光從外面照射進來,照在女孩兒的臉上,她的笑容如此明媚,如此爽朗,絲毫看不出生活的窘迫和苦難。宋三突然有些心懷舒暢,他叫道“菲兒,給為夫融墨。”

  “相公要寫字嗎?”菲兒以前也很喜歡看宋三讀書寫字,此時她歡叫一聲,一邊說著,一邊熟練的從書桌旁的小箱子裡拿出一個布包。

  打開布包,裡面是一層油紙,油紙裡麵包著黑色的粉末。菲兒將粉末用小指長長的指甲小心的挑出一些,放在書桌上面的一個小瓷碟裡,然後又小心的包好,放了回去。這才又用小指的指甲從一個被用來當做筆洗破瓷碗中,挑起清水滴入瓷碟之中。

  宋三看著這一切,才想起這墨粉是菲兒每日跑到鄰居家中,把人家油燈上的黑漬用水洗下來,放在太陽底下晾曬後存下來的,心中不由有些感動。

  以前他家雖然窮,但他所用的筆墨都是極好的,他畫畫的紙一張就是幾十塊錢,墨汁更是要日本進口的玄明,一瓶就要上千。這或許也是他後來窮困潦倒的原因。

  可是原來那個宋三,似乎比自己要慘上數倍,一個讀書人居然連墨都買不起了,要知道這個世界,普通的墨和紙還是極為便宜的。

  菲兒見宋三拿著筆不說話,似乎是在想事情,也不敢打擾,就在一旁看著。宋三回過神來,用筆點了點墨汁,抬頭看了眼滿臉期待的菲兒,微笑一下,寫道:

  “玉露金風,萬事相成。

  天光日暖,草木青青。

  語笑頻頻,暖茶素盅。

  人如天樂,動我神靈。

  夏去秋至,否極當興。

  此中真意,可與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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