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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驚海內》第24章 天下孫琦思維廣,世上宋3歡樂多
  裡面說這個孩子,出生的時候,老虎一直吼,鳳凰一直叫,天上又是紅光,又是打雷閃電。而且這個孩子一只出生就倒背《論語》,能走能跳,一手指天,一手……嗯,兩歲考中文生,六歲成了大儒,九歲被皇帝親自登門,請去做宰相。結果……他還拒絕了!憑借自己本事,一路考成了狀元,結果被皇帝的二十九個女兒給看上了。皇帝無奈,就把二十九個女兒都嫁給了他。

  你以為二十九個就能滿足孫大才子了?不,外族後來得到了他的畫像,認為他是蓋世奇才,也紛紛吵著要把女兒嫁給他……這時候,按照劇本,他才十歲。

  雖然這些很歡樂,可別忘了,這位十歲的天才兒童,還背負著國仇家恨呢!

  雖然劇本裡這個時候很明顯都寫忘了這個了,但硬是又被他給扭轉回來。在這個孩子就要去百蠻迎娶百蠻的公主時,他的母親——也就是老太太——一臉悲憤的告訴了他,關於他父親的事情。於是,這個孩子借著娶親為名,在大婚當晚,以及其殘暴的手段,虐殺了百蠻公主全家。

  注意,是“殘暴”和“虐殺”。

  手段固然殘暴,但是最殘暴的卻是加下來的描寫“蠻族公主看著眼前的男人,這個男人正用刀切下他父親的鼻子。一邊切,一邊衝著自己瘋狂的笑,他突然冷聲道‘恨我吧,哈哈……你爹要死了。’公主大叫道‘不,我不恨你,讓他去死吧,我愛你。’但是這個男人說‘對不起,我不能愛你,因為,我要成聖人了。’”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都成聖人了還有什麽然後?

  宋三看到這裡的時候,差點就一聲“去你大爺的”喊出來,直被雷的渾身哆嗦。他現在確定,李如意肯定也沒看過。

  “要不……這樣?”宋三看著一臉“寧死一字不易”的孫琦,用商量的語氣道“你看,你這後面太長了,而且實在太……精彩了。排演起來,怕趕不上老娘生日,不如……咱們先排演前面的,後面的……日後單獨排演如何?”

  孫琦想了想,一臉無奈道“嗯,也是。那就依大哥好了。”

  “二弟。”宋三卻突然問道“你知道南派三叔麽?”

  “啥?”孫琦沒反應過來,疑惑道“啥三叔?南派是什麽派?”

  “哈哈……”宋三大笑道“沒事兒,為兄隨便一問。”他剛才還真以為是哪個寫網絡小說的穿越了。

  就這故事,哪是這個年代人的腦洞能寫出來的?這作為大綱,都夠簽約標準了。

  他們這裡正商議著老太太的生日,金蓮卻端著個托盤進來,裡面的盤子上,放著一個包子。這是先包了蒸出來的,拿過來讓宋三嘗嘗味道。

  孫琦看著金蓮進來,笑道“吆,金蓮,又給你家老爺送藥來了?”

  金蓮本來進來時暗自叮囑自己要淡定,進門的時候還是大大方方的,被孫琦一說,臉頓時紅了。低著頭看都不敢看他,端著托盤,快步走到宋三跟前,用極小的聲音道“老……老爺,嘗嘗。”

  宋三早就習慣了孫琦那張“天生該走名家路線”的嘴,順手拿起包子,對金蓮道“別理他。”

  “嗯……”金蓮低著頭,也不知想什麽,隨口應了一句。

  宋三捏著那巴掌大小的包子,順手掰開,遞了一半給孫琦,自己吃了一口,笑道“這下可不是藥,是酒。”

  孫琦幾口就把那還燙嘴的包子塞進去,疑惑的看著宋三道“為啥是酒?”

  宋三看了看手裡的半個包子,

笑道“因為一半兒啊。”他本來是欺負孫琦不知道典故,開一個玩笑。  可他話一說完,金蓮本來有些羞澀的臉,一下子紅透了,站在那裡捏著托盤,走也不是,呆著也不是。

  她以為宋三故意調戲她,畢竟前些天,宋三才給她講的這個故事,她對那句“叔叔若是有意,便飲了奴家這杯殘酒”印象可是深刻的很。

  宋三看她樣子,不由也覺得有些不妥,忙解釋道“我不是衝你,我就是……我說這包子呢。”

  “嗯……”金蓮低著頭向蚊子一樣哼了一句。

  宋三無奈的搖了搖頭,擺手道“你先去忙吧。”金蓮如蒙大赦,低著頭趕忙往門口跑。宋三看她匆忙,笑道“慢些點兒,別摔著了。”

  金蓮微微停下腳步,回頭看了宋三一眼,又趕忙轉過頭,用更快的速度跑出去。

  宋三這才一頭冷汗,他剛剛見金蓮回頭那個眼神裡顯示出來的,竟是萬種柔情。可這次,他真不是故意的。

  孫琦自然也看到了,愣了半天,一臉嚴肅的看著宋三,拱手道“大哥,其實我那個劇本中,有一段是以大哥為原型創作的。”

  宋三一愣,疑惑道“哦?可是文廟留詩,讓三位至聖顯靈那段兒?”

  “不是,那是寫我自己的。”孫琦這句話說的很堅定,隨即又擺了擺手,道“我說的,是娶二十九個公主那段兒。”

  “……”宋三看了看孫琦道“二弟,為兄覺得包子搭配糖醋鯉魚可能不錯,不如……”

  孫琦笑道“行了大哥,這鬼天氣,黃河都他娘的快凍上了,上哪兒給你找黃河鯉魚去?”

  他剛說完,門外司馬書卻雙手文能凝聚,中間拖著一個大水球走進來,一臉焦急道“老師老師,快讓人找個水缸來。”

  孫琦和宋三順勢往他手裡的水球一看,面露古怪神色。裡面……卻是兩條鯉魚。

  宋三忙讓人找來一個水缸,司馬書雙手一推,那水球穩穩的落在水缸之中,竟是一滴水花也沒濺起來。這種手段,比高義那日的戰技,簡直高上了千百倍,看的宋三和孫琦一臉羨慕。

  本來這個世界文風鼎盛,也就代表了中原人內部,其實很少發生爭鬥。即便是吵起來,也很少動手。除非是靠著邊疆,這些讀書人很少動用文能,宋三來了這麽久了,也就見過幾次。

  但要麽是呂西星那種,隨手一揮,你都不知道他幹了什麽就完事兒了。要麽就是戰技一類,很少看到這麽精準的生活應用,一時間竟然看的呆了。

  “額……同文,這魚是什麽回事兒?”宋三半天才問司馬書道。

  司馬書笑道“回老師,是學生今日閑逛,看到有人賣魚。我想這大冷天的,能有魚卻是不易,就想買來給師娘,咱們晚上做來吃了。誰知我一看,魚攤上就這麽兩條魚,身上都帶著冰,卻竟然還在喘氣,你說妙不妙?我當時覺得這生命神奇,就買了下來,帶回來養著也是個玩物。”

  宋三笑道“正因為天冷,這兩條魚才能活到現在。同文真君子也,竟動此惻隱。”

  司馬書忙拱手道“哪裡,學生是想到了老師教誨,‘萬物有靈,得其緣而救之’一句,才救下這兩條生命。”

  宋三這句話的重點,是“得其緣”。

  “萬物有靈”宋三認同,但是他對於盲目的“放生”,絕不支持。他認為這不應該是刻意的,而應是在某種環境下,緣分成就,心中惻隱牽動,所做的事情。

  當然了,一個涉及儒家,一個涉及佛教,有些地方是不能比的。

  但是,無論如何,那種為了一條狗,去辱罵甚至毆打一個人的善良,絕不是善良。那是醜惡、是自私、是無知。

  惻隱之心的前提,是“見其生、聞其聲”。但是孔子當年並沒有指責別人殺掉那隻羊。他只是救下來它,他從來不去因為這些事情指責別人。他從來隻講道理。

  一個君子,就應該像孔子一樣。即便你是愛狗人士,也應該默默的救助,有禮貌的勸誡,不給別人添麻煩,更不能指責侮辱那些吃狗肉的人。

  所謂高貴,就是不給別人添麻煩而已。

  宋三能想到的故事裡,最高貴的事情,莫過於傅雷夫婦深夜在家中上吊自殺, 卻給腳下的凳子下,墊了一層棉被。他們怕凳子倒下去,吵到樓下鄰居睡覺。

  這就是從骨子裡透出來的貴族氣息。來源於內心的良知!和身份、金錢無關。

  “司馬知我,司馬知我,哈哈……”宋三突然大笑起來,雙臂上下揮動,腳下轉了個圈子,竟是歡喜至極。

  孫琦一旁看著,心中突然想道“孔聖當日,見弟子行仁義之事時,是否也笑的這麽開心?”隨即又苦笑道“哎呀,怎麽倒是變得越來越像大哥了?”

  宋三卻對兩條魚來了興趣,爬在缸邊看了半天,又朝司馬書朝手,連帶著比劃道“同文同文,水太少,你再變點水出來。”

  司馬書苦笑道“老師,學生方才的水,是河邊取來的,學生……變不出水來。”

  “啊?原來這都變不出來?”宋三一臉失望的看著司馬書。

  司馬書無奈拱手道“老師……這……這怎麽可能憑空變出東西來呀?”

  宋三想想也對,看了眼魚缸,“嘿嘿”一樂,轉頭跑了出去,弄的孫琦和司馬書一臉不解。

  過了一會兒,宋三才回來,手裡拎著一個木桶,搖搖晃晃的進了書房,木桶裡只有半桶水。至於另外半桶,正在宋知縣身上呢。宋三這個人,四體不勤,掃個地什麽的還行,哪裡乾過這個?

  “老師。”司馬書苦笑道“老師為何不用納囊?”他看著宋三費勁的把水倒進缸裡,以為宋三忘記了納囊,提醒了一句。

  宋三卻一臉理所當然道“這是樂趣。”說著又“嘿嘿”笑著跑去打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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