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我總感覺我身上有一股怪味。”道格瓊斯鼻尖不停的嗅動。
“沒有,那是錯覺。”李德淡淡的說道,心裡一滴冷汗滑落。
“是嗎?”道格瓊斯有些狐疑。
“沒錯,你過來,把這個包背上。”帶著道格瓊斯把登山包挖了出來後,讓他背著。
“哦,好。”
道格瓊斯抓了抓頭髮,還是有些濕漉漉,接過李德遞給他的登山包,入手一沉,有點分量啊。
李德怎麽一隻手就提起來了,而且還很輕松,明明看上去不是很強壯的一個人,竟然有這麽大的力氣,道格瓊斯有些羨慕的看了李德一眼,以為這是東方古國神龍國的功夫才讓他變得這麽強壯的。
“噢,老大,有點沉。”背上登山包,道格瓊斯跳了跳。
李德歎了口氣,把登山包裡面的東西拿了一些掛在身上。
鉤爪,連同特種繩索長十二米,確實很重,在加上其他雜物,超過五十斤的重量,一個普通人背在身上確實有些吃力。
李德從登山包裡拿出了一個本子,那是他用來記錄自己探險生涯用的。
在叢林裡漫無目的地遊蕩是不行的,每天把獲得的線索記錄上去,逐一分析,已經成了李德地習慣。
“祖國消失了一百年,到底是什麽原因?”
從自己獲得地圖,破解出信息,然後踏入那片原始森林,尋找上個文明遺留的東西後,就開始變得不太正常了。
李德有理由相信,祖國的消失,肯定跟這個鬼地方有關聯,而且有很大的關聯。
也許是自己在無意中開啟了什麽東西,才導致了祖國連同祖國附近的小國一同消失。
這個問題暫時是想不明白的,因為缺少了太多關鍵的信息,隻能暫時先放下。
“你沒進來的時候,是哪一年?”李德問道。
“啊?好像是2208年7月的樣子。”道格瓊斯回想了一下說道。
“也就是說,距離我清醒過來的那一天,整整消失了一百年了。”李德皺眉。
“那道格瓊斯清醒過來的時候,時間是不是也過去了很久?”李德不清楚,在這個鬼地方,時間已經徹底錯亂了。
“對了,那個祭壇還告訴了你什麽信息?”
“唔,我想想啊。”道格瓊斯聽到李德問話後,站在原地想了想。
“除了告訴我東方古國的文明都消失外,還告訴我說,這個地方是東方古國的人設置的陷阱,意圖消滅所有西方文明,如果要活下去,並且打破這個地方的話,就要不停的殺人。”
“而且,祭壇告訴我,如果殺掉的人,獻祭的足夠多就能獲得超乎想象的力量,甚至能改變世界。”道格瓊斯看了李德一眼,小心翼翼的說道。
很多東西,在剛剛知道的時候,就已經告訴了李德,在確定李德不會把自己殺死獻祭後,這才跟隨在了李德身邊。
“有點意思。”李德沉思了一下。
對於道格瓊斯的話,李德持懷疑態度,因為祭壇的建造風格完全就不像是自己祖國的那種建築風格,更多的是像西方神話傳說中的建築風格,而且,在得到地圖後,對於這個祭壇,李德也查閱過多方的資料,這個祭壇唯一的作用就是用來進行血祭儀式。
“到底有什麽陰謀呢?”李德發現,一個漩渦正在不停的把他從外圍拉入中心。
“那麽,我的作用又是什麽?”對於這個遊戲的設計者到底有什麽目的,
李德不知道,但是,在遊戲中,每一個棋子都有它的作用,棋子每走一步,都不會是沒有意義的,要麽是誘餌,要麽是殺招。 如果把這個遊戲比作一個棋盤,那麽自己就是其中的一顆棋子,而這顆棋子,被定位在哪個地方,有什麽作用,每一次對這顆棋子進行移動的時候,會產生什麽樣的結果?
李德感覺自己越是掙扎,陷的就越深。
“如果讓道格瓊斯代替我,成為那顆棋子,不知道行不行得通。”李德面無表情,心裡卻在快速計算。
“這終究是一個辦法,可以試一下。”
“道格瓊斯,你以前是做什麽的?”把還未探索過的地方記錄在地圖上後,李德問道。
“以前?我以前可是黑幫老大!手底下管著好多人呢。”聽到李德的問題後,道格瓊斯抬起了胸膛。
“黑幫老大?怕不是糾結了幾個人,一起欺負同學吧?”李德斜睨了他一眼,笑了笑。
“額……”被李德拆穿,道格瓊斯臉色訕訕,有些尷尬。
俗話說,打人不打臉,李德這是直接用拳頭砸了。
“行了,不管你以前是做什麽,現在到了這個地方,你要轉變一下自己的心態。”李德擺了擺手,表示不在意。
通過觀察道格瓊斯的神色,這個少年的本性並不壞,隻不過是想要在所有人面前炫耀自己罷了,而這種炫耀雖然是建立在同學的痛苦身上,但並不能表明這個少年就是一個無可救藥的壞蛋。
從自己拆穿了他後,那尷尬的臉色就能得知,這家夥還是有一些良知的,知道欺負同學是不好的行為,但是卻又忍不住自己那種想要炫耀的欲望,說到底,隻不過是一個缺乏管束的熊孩子罷了。
“啊,老大,你說,我聽著。”道格瓊斯立馬做了一個乖寶寶狀。
“不用跟我裝了。”李德氣的瞪了他一眼,你又不是妹子,跟我賣什麽萌?
“首先!”李德嚴肅了起來,語氣也有些凝重。
“在這個地獄一樣的地方,你要學會殺人,如果學不會,你就要被殺。”
“啊,啊?”透過李德那冰冷的語氣,道格瓊斯打了個激靈,下意思的答應了一下後,又不可思議的看著李德。
還是一個學生的道格瓊斯,對於殺人,尤其是生活在現實世界這種安全的環境中,他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哪怕是在欺負同學的時候,他也不過是譏笑幾聲,又或者直接打一架,殺人?這似乎是一個冰冷而又遙遠的話題。
尤其是在一百年後的今天,世界總人口大幅的減少,就連恐怖行動都消失的無影無蹤,更不要提殺人了。
“老……老……大……”道格瓊斯有些顫抖,雖然腦海裡多了一些信息告訴他應該怎麽做,但是,自己真的還沒有完全接受啊。
“學不會沒關系,如果你要死了,我不會救你的,你應該比我更加了解這個地方的殘酷。”李德指了指道格瓊斯的腦袋,顯然,祭壇只會把這個地方的信息告訴西方人。
沉默了許久,道格瓊斯還是沒辦法接受這個事實。
唉,畢竟還是個少年,慢慢調教吧。
李德不知道他有多少時間能把道格瓊斯給調教好,看來隻能下一劑猛藥了。
“道格瓊斯,我現在教你一項技能,保命用的技能。”李德停下身體,轉過頭對著道格瓊斯說道。
“啊?是什麽,老大,你要教我功夫嗎?”剛才神色還有些默然的道格瓊斯聽到李德要教他功夫後,激動的跳了起來。
“不是。”
聽到李德的回答後,道格瓊斯臉色又垮了下去。
“但是能在這個地方保命。”
“真的嗎?”道格瓊斯有些意興闌珊,又不是功夫,光能保命有什麽用?
在網上看了很多關於東方古國的功夫視頻,尤其是那個叫什麽芳的大師,一掌下去,都沒碰到人,就能把好幾個人給扇飛,如果他也能學會這麽厲害的功夫,豈不是無敵了?
李德不清楚道格瓊斯腦子裡的想法,如果知道的話,怕不是要笑死去。
“這個技能可比功夫要厲害多了。”李德半忽悠的說道。
“老大,你別騙我。”道格瓊斯一臉雖然我文化不高,但是你也騙不到我的表情。
“學不學?”李德拍了一下道格瓊斯的後背,不是他不想拍腦袋,而是有特殊的原因,具體什麽原因就不說了,李德乾咳了兩下。
“學,當然學。”聽到李德不耐煩的語氣後,道格瓊斯小雞啄米似地點頭。
既然李德願意教,自己為什麽不學?總比什麽都沒有的強吧?
“你先挑選一些你自己認為能用得上的東西。”李德把登山包從道格瓊斯身上拿下來後,把裡面的東西都擺了出來。
“狗腿刀,鏟子,還有……”道格瓊斯瞄準了李德腰間的機械手弩。
“你會用嗎?”李德蔑視。
機械手弩雖然上手簡單,但是跟槍是沒辦法比的,尤其是彈道,完全不一樣,想要精通,非常困難。
“不會。”道格瓊斯有些喪氣了,雖然在現實中,摸了不少的槍,但是手弩確實不會用。
“挑選好了沒?”道格瓊斯把狗腿刀跟工兵鏟拿在了手中,李德問道。
“好了。”道格瓊斯自信滿滿。
雖然不知道李德要怎麽教他,但是他自認為有這兩個東西就夠了。
“你確定?”李德再次問道。
“確定!”
“嘿嘿嘿嘿。”李德陰森森的笑了起來,咧著一嘴白牙,看在道格瓊斯眼中,就好像死神的微笑。
“今天給你上第一課。”
“給你三十秒的時間從我眼前消失,如果被我找到,我會殺了你。”李德語氣森寒,氣勢逼人的看向道格瓊斯。
“什……什麽?”道格瓊斯有些難以置信,不是聊天聊的好好的嗎?又說要教自己比功夫還厲害的技能,怎麽轉眼間就要殺他?
道格瓊斯有限的腦袋怎麽也轉不過彎。
“你還有二十秒。”
李德拿起了手弩,箭匣準備完畢,上弦。
看到李德自顧自的做自己的事情後,道格瓊斯有些害怕了。
他剛才確認過李德的眼神,充滿殺氣的眼神,暴露出李德的內心,那是真的想殺死他。
“我…”道格瓊斯口乾舌燥。
“還有十五秒。”
聽到李德嘴裡的話後,道格瓊斯轉身就跑,他是真的怕了,眼前的人就是個瘋子,他不敢拿自己的命去賭李德不會殺死他。
看著道格瓊斯從自己有眼前消失,李德嘴角翹了起來。
隻要你肯跑,那就好辦了,就怕你不跑,那才是真的頭疼。
慢悠悠的收拾起登山包,把東西都裝進去後,沿著道格瓊斯消失的地方追了過去。
這個少年到現在都還沒有轉變心態,這樣下去是不行的,溫室裡的花朵必須要經歷過狂風驟雨,才能成長。
今天,李德就要把這個少年的心態給改變過來。
“呼….呼…哧…”
道格瓊斯一邊氣喘如牛,一邊慌不擇路的朝著前頭奔跑。
身後不時響起的腳步聲告訴他,李德已經十分接近他了。
“咻!”
鋼箭從手弩中射出。
帶起破空聲從道格瓊斯耳邊劃過,射在一顆樹上,帶起一溜的火花,驚起他一身的冷汗,如果不是他剛才下意識的偏了一下頭,恐怕就要被這支鋼箭給射穿腦袋。
從這支鋼箭上,道格瓊斯知道,如果不能從李德手裡逃脫,肯定會被李德殺死,他不是在開玩笑。
“這個混蛋!瘋子!殺人狂!”道格瓊斯咬牙切齒。
看到道格瓊斯跑遠了,李德這才把那隻鋼箭回收。
一場真實的追殺要有節奏感,尤其是在作為一個獵人的時候,不要過分的去逼迫獵物,時不時的讓獵物受驚,保持住獵物心中的恐懼感,才能讓獵物時刻精神緊繃,最後崩潰。
就好像以前有一次外出探險,路過某個山村,有一個年長的獵人告訴李德。
對付獵物的最好方法就是一直讓他受到傷害,卻又不致命,讓獵物一直處於驚弓之鳥的狀態,一個真正成熟的獵人需要具備的除了狩獵的技巧外,最重要的就是耐心!有耐心的獵人才是好獵人,否則就是死獵人。
因為狩獵也是有風險的,在沒有經驗的情況下,經常會發生一些困獸猶鬥的事情,獵人被獵物反殺。
李德今天調教道格瓊斯的第一課,就是讓他作為獵物,從自己的手中逃脫,如果逃脫不了,那也沒什麽大不了的,李德會給他創造機會,讓他繼續逃跑。
從喝下第二碗猩紅之血後,身體素質起碼比以前強了至少一倍,背著登山包絲毫不感覺到吃力,因此也不緊不慢的跟在道格瓊斯的身後。
又一發鋼箭從道格瓊斯耳邊劃過,他感覺面頰有些刺痛,伸手一摸,手上全是血跡。
“他真的要殺我!”道格瓊斯恐懼了,再次拔腿就跑,卻絲毫沒有發現,自己的眼睛裡開始出現了一絲猩紅。
最好的保命技能是什麽?那就是跑得快,讓別人追不上你,自然就能保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