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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宣和遺事》第110章 奴仆
  茶湯一入口,楊末皺了皺眉頭。

  “這茶可是好東西,一斤重的一餅,值好幾貫錢!”普三兒“滋兒溜”一聲喝了一大口,“光有錢還不行,得用馬匹才能與你們交易。哪怕我們平時能喝到的粗茶,也不便宜!”

  楊末回味了一下口中的滋味。其實,這茶確實也不算太差,東京街頭提著湯瓶點茶的博士,最常用的就是這個品質,多半產自江南西路一帶。但這煮過之後,茶味特別重,苦中帶澀,又沒加香料,滋味是特別粗礪。昨天累了一天,沒有喝上過茶,如今一入口,倒是也有些特別過癮的感覺。一側銀碗,又是一大口。

  第二口飲下,茶湯中馬奶的腥膻味道卻是淡了。楊末又發覺這茶的好處——濃烈的茶湯被油脂含量頗高的馬奶一衝,茶香奶香竟是混合出一種特別醇厚的氣味,甚至於粗礪的口感也因馬奶的加入而變得細膩與滋潤,再被鹽味一激,舌面上居然彌漫開強烈的回甘!

  “沒想到茶煮過後再這樣搭配,滋味還不錯!”楊末不由得表示同意普三兒剛剛對這茶的評價。

  “唉,聽家裡老人說,這喝茶的習慣,也就從我太爺爺輩才流傳開。”普三把盤子裡切好的餅拈了幾塊泡到茶碗中,“打記事起,一日間飯可以隻吃兩頓甚至一頓,這茶卻總得喝個三回四回。”

  北人這麽愛飲茶,卻是楊末從前聞所未聞,雖然從前在關卡上,經常看到駱駝背上的茶包,從南往北進入遼境,但他以為也就遼國的富家貴人能夠享受這樣奢侈品。於是又問道:“那平常光景的北人家裡,能經得起這樣天天喝茶麽?”

  “平常家裡哪喝得起這個!這是大帥帳中的供應。一般人家,買的茶餅,都五斤一塊,都是粗老大葉,還有一小半的梗子。要煮時先得拿斧頭劈成小塊……”普三兒用右手拇指食指比劃,“就這麽一點子,丟在銚子裡,煮上兩刻鍾,滋味能夠都逼出來。一年下來,一家也得三五貫花在這喝茶上頭。”

  楊末點點頭,那種茶餅他也見過,只是沒想到能夠在北邊風行如此。拿過一塊烤餅放在嘴裡,滿口都是麥香,再就一口奶茶,更覺滋味無窮。一時間一塊餅一口茶,連肉干都不吃。眼見茶湯要見了底,莫肯又拎著銚子過來添滿,放鹽,加奶,一如之前。

  “兔子,你也坐下吃,不要光顧著照顧我們,正長身體的時候。”楊末嘴裡塞著烤餅,嘟嘟囔囔地招呼莫肯。

  莫肯一楞,放下鐵銚子,就在地上磕了個頭——他那側並沒鋪氈子,是踩實的泥地——嘴中說道:“不敢打擾大人……”

  楊末大大咧咧地揮揮手,“我算個屁的大人!”又伸出捏著塊餅的手指指旁邊的普三兒,“我是這位普大哥的俘虜!”

  普三兒正端著碗吹著茶湯,也立即將碗放下,正色道:“楊兄弟莫要說笑,大帥吩咐過,你是在軍中作客,要好好照顧。”

  楊末笑笑,也懶得再說,只是再三招呼莫肯一起吃東西。原來在東京家中時,仆役也伺候慣了,在北境軍中呆了這半年,卻是早已習慣凡事自己動手,而身邊都是弟兄——哪怕是上司和都裡的大頭兵。保況宋人的仆役,其實都是簽了或長或短文書的長工而已,這動不動就下跪磕頭的,楊末還真是渾身不自在,沒得折了陽壽。

  在楊末一再堅持下,莫肯跪坐在案子對面靠火塘的地上,將兩個手有前襟擦了又擦,才小心地拈起一塊烤餅來塞嘴裡。雖然手上動作小心,

餅真到了嘴裡,咀嚼得卻又快又急。楊末乾脆將盛著餅的銀盤推他面前,又道:“小心別噎著,拿自己的碗來喝茶。”  莫肯又磕頭謝過——楊末止都止不住——才起身去氈牆邊摸索,從一堆看起來跟垃圾似的破布裡掏出來個木碗,口徑倒比楊末用的銀碗大不少。

  莫肯畢竟只是個十二三的少年,不一會兒,就吃得興高采烈。楊末問一句,他就飛快地答一句,口齒原來是極伶俐的。莫肯家裡,世代就是劉昭家的奴仆,從東京遼陽府一直跟到上京臨潢府,然後又到南京析津府。到了莫肯這代,他是最大的男孩,這次放馬出兵,也是第一次跟著劉昭出來作親衛。因為年紀小,所謂親衛,就是管個端茶倒水跑跑腿——甚至於說,端茶倒水的工作也有別的人做,他還只是“學習”。

  楊末覺得劉昭對自己的態度,絕不是普通守夜人戰俘的態度——就算守夜人比一般大頭兵享受的戰俘待遇要強點,也不至於有單獨的氈帳住,有好吃好喝,還有專人伺候。但如他所見,進入中軍大營後,普三兒也一直就在自己眼前,沒有什麽機會得到劉昭的“面授機宜”。而眼前這個名字叫野兔子的小子,雖說是劉昭的家生子奴仆,也算是真正的親信,但一個小孩子能懂什麽。從他們這裡,顯然是得不到答案。

  楊末自認哪怕老爹是禦龍直的頭目,也還不值當身為都元帥的劉昭在自己身上下特別的重注。 這裡面還是另有特別的原因。但既然無法探知,那就老老實實地當戰俘好了。說起來,待遇也真不壞呢。

  三人聊著天,一整壺茶不知不覺就見了底。大半張烤餅也吃了個精光,倒是風乾肉條楊末沒怎動,基本都是普三兒和莫肯填進了肚皮。

  拍拍肚子,站起來活動活動筋骨,帳外金燦燦的陽光已經亮得刺眼。

  “我能出去散散步麽?”這是典型的得寸進尺。休息好,吃好喝好,徹底沒有了作為一個戰俘的覺悟。

  “有我陪著可以在營裡隨意走動,”普三兒倒是一口答應,“只要你不給我故意添麻煩,咱們就是好兄弟。”

  “哪能呢,我又不是心裡真沒點數。”楊末笑得燦爛,昨天還是你死我活的敵人呢,今天倒成了“好兄弟”了,偏偏看普三兒那表情,他還真不是隨口敷衍。

  都說北人多耿直,就普三兒來說,大概還真沒錯。楊末心裡這樣想著,又去找自己的襆頭——昨天接戰時,楊末是戴著鐵兜鍪的。被俘時甲胄都被收繳了,就只剩布裹頭。自己的一個隨身包袱在馬背上,昨夜是有人送進了帳中,裡面有換洗的中衣與頭巾襆頭。既是要在遼營中逛逛,還是要穿得正式一點。虎倒架不倒,哪怕是戰俘,也不能墮了守夜人的形象嘛。

  莫肯最是機靈,一看楊末顧盼,已是了然,立即就去拿過包袱來。也不等楊末吩咐,就解開包袱——這時代,主人的隨身動用,都是仆役打點,倒沒有隱私的概念——上面正是一頂烏紗的交腳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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