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在一條深不見底的胡同裡,雲芳一邊摸索著牆壁,一邊向前挪動腳步。
“前面是有人嗎?”雲芳喊道。
“你的眼睛看不見嗎?”一個男人的聲音從前方傳來。
“是啊,我是盲人。”
“怎麽會這樣.”
“我十歲的時候,眼睛就突然看不見東西了,去醫院治療也沒效果。”雲芳說。
“那你平時是怎麽生活的?”
“我們的父母去世得早,是我哥把我帶大的。”
“那你哥待你不錯。”
“當然了,這個世界上,除了父母,就是我哥對我最好了。”
這個男人扶著雲芳往前走,“現在這麽晚了,為什麽你哥哥不來接你,讓你一個人回家?”
“我哥啊,他是警察,忙著呢。我有個導盲犬,但是它生病了,所以這兩天我隻好獨自上班”
“你一個盲女,還要去上班?”
“對啊,不上班,我難道白吃白喝啊。其實有的工作做熟練了,盲人一樣乾得很好。”
“挺不容易的。”
這個男人扶著雲芳送她到了家,然後就回去了。雲芳要留他吃飯,他說不了。
其實,這個男人是雲芳的哥哥以前抓住的一個搶劫犯。這個搶劫犯出獄後,就想報復。
搶劫犯認出了雲芳,他手持一把匕首,本來是準備捅她一刀。但是剛才聊天的時候,他動了惻隱之心,沒下手。
其實,雲芳也認出了這個拿著匕首的搶劫犯,她看過這個犯人的照片。她之所以假扮盲女,當然是為了能感動這個出獄的犯人。
僥幸的是,她躲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