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了一會兒,余菲菲又說:“你們手上如果有證據,就把我送到法院去判入獄吧……我要把這件事情永遠埋藏在心底。”
余非非的這句話究竟是對警方破案能力的挑釁,還是出於作案後的愧疚心態呢?
白毛的判斷是:兩者都反映在他的臉上了。
關隊長抓住這個契機,趁熱打鐵:“作為一個男人,你如果真心愛過江南冰,那麽不管發生了任何天大的事情……”
“你都必須給你曾經愛過的女人,給她的家人,同時也給你的家人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你現在可以不談任何事情,可是晚飯我們還是要吃的吧!”
余非非和關隊長他們吃過晚飯後,他為了早日解脫內心的煎熬,終於向關隊長和白毛倒出了深藏在心中10年的秘密:“江南冰已經被我做了,現在骨頭可能都已經爛沒了……”
原來,因為余非非和江南冰都是搞廣告宣傳的,他們無意中在網上結識了,兩人因為廣告的話題,聊得十分投緣。
余非非冒充自己是一個27歲的未婚男人,很快就和江南冰談起了戀愛,並極力邀請她到京北的通城,來和他共創廣告宣傳的大業。
起初,余非非對江南冰的確是百般呵護,感情顯得更加珍貴,並且無微不至的關懷著她。
但自從6月份以後,也就是江南冰懷孕之後,余非非擔心他們倆的婚外情會暴露……
而且他還一直對江南冰隱瞞自己是有家庭和兒子的,因此,他曾多次苦苦哀求把孩子打掉。
但性格倔強的江南冰堅決不肯把孩子打掉,甚至還和余非非說,要把自己的父母請到京北的通城來與他們說清楚,並且還說要去法院告他。
余非非感覺自己現在真是走投無路了,便萌生了將江南冰除掉的惡念。
於是,他表面上答應江南冰把孩子生下來,暗中卻開始盤算起謀殺計劃。
2009年7月下旬,余非非以給江南冰懷孕,要給她選一個設施好些的居住地為由,另租了通城土橋那邊附近一套環境偏僻的農民別墅。
江南冰一看余非非給她租的是一套又大又新的別墅,裝修設計也很漂亮,心裡立刻特別高興。
8月7日晚上9點,余非非趁著江南冰熟睡的時候,他戴上了手套,緊緊地掐住了她的脖子……
事後,余非非在別墅後院的幾棵桃樹底下,挖出了一個很深的大坑,然後把江南冰的屍體裝進了一個紙箱子裡埋在了桃樹底下。
第二天,他又挖了一個深坑,把江南冰用的手機和平板電腦,還有一些她經常使用的護膚品等東西都埋了進去。
由於地處比較偏僻,周圍的人家也都有挖地種樹和種菜的習慣……余非非的罪惡行動,並沒有引起外界人們的注意。
以後,他就用江南冰的QQ號告知給她的妹妹江南雪:她已經跟余非非分手了,自己到京北市的另一個廣告公司來工作了……
過了大約三個月的時間,余非非又用江南冰的身份證購買了京北到雲南的快車票。
他為了避免江南冰家人的懷疑,自從殺了她以後,余非非每個月都要以接生意為由,到京北市區去幾次……
在那裡用江南冰的QQ和她妹妹江南雪聯系,還在京北買一些土特產,在京北市的朝陽區郵寄給江南冰的父母。
頗有心計的余非非,每次去郵局都請別人代寫江南冰父母的地址。
這時,余非非開設的廣告公司的生意不行了,他的生活仿佛真的失去了目標。
老婆看著他外出的時間也很嚴緊,他感覺人生很累,也失去了常去外面給江南冰的妹妹江南雪發QQ的時間。
於是,他在QQ上告訴江南冰的妹妹,自己準備到雲南去散心和旅遊,並用江南冰的身份證購買了京北到雲南的快車票,用電腦發給了她妹妹江南雪。
按余非非的計劃,讓江南冰最終在雲南失蹤,如果就算江南冰的家人到雲南去尋找,也不會有任何結果。
這樣,隨著時間的流逝,他與江南冰的關系也就會慢慢淡出了他家人的視線。
余非非想也沒想到,由於江南冰的家人到通城的尋找,警員到他家的尋問,讓他借出差的機會,先是出逃到了緬甸,然後又去了越南。
在他的廣告公司生意日漸慘淡,生活遇到了瓶頸期的時候,而又要安撫死亡戀人家人的時候……他實在是力不從心了,三十六策,還是走為上策吧……
然而,逃離和沉默都讓自己的身心俱疲,還不如一吐為快,是殺是囚現在都無所謂了……
根據余非非的交代, 關隊長他們在他給江南冰租的土橋別墅的桃樹底下,挖出了江南冰當時使用的莫托羅拉手機和電腦,還有江南冰的身份證。
並在余非非的進一步的指認下,又在另兩棵高大粗壯的桃樹下,挖掘出了江南冰的屍體。
此時,在這塊掩埋罪惡的土地上生長的桃樹比旁邊的幾棵桃樹都要長得粗壯和高大。
栽種桃樹的別墅主人也十分奇怪,這些桃樹都是在同一天購買,並且是同一天栽種到這塊土地裡的……
為什麽就這兩棵桃樹越長越粗壯,越長越高大呢……而且每年結的桃子也比其它的桃樹結的多結的大,而且還特別甜。
難道就是因為掩埋一具屍體的緣故嗎……別墅的主人開始嘔吐了,因為這兩棵桃樹結的桃子,幾乎都讓他吃了。
整整10年,逃亡的艱難,惡夢的驚醒;但是余非非也為自己做下的這起所謂的“完美謀殺案”而暗自慶幸。
只是,偶爾在夜深人靜的夜晚,他回憶起和江南冰同居時的那些美好的日子時,內心會泛起陣陣漣漪,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思念嗎?
令余非非沒有想到的是,10年後,自己雖然做了整容,但還是被那兩隻妖貓給看穿了,還是被通城刑警隊給識破了,最終還是讓自己落入了法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