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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一諾情》第66章
  番外之白諾言

  從小,我就喜歡與眾不同的東西,也希望自己能夠與眾不同。

  我喜歡賈寶玉出生便攜玉而生的奇異,也喜歡看電視裡演的某位王子出生屋頂就光芒萬丈,前者代表著這個嬰兒一定際遇奇特,後者代表這個王子一定就是這個國家的領導者了。我喜歡這些帶著預兆的故事,無論過程如何,我都相信他們的結果必定美好,只是美好的定義越發不同了。

  我是一個太過普通的人,所以渴望著不一樣的人生。

  小學的時候,我總想我可以努力的學習,成為全班第一名,可無論我怎麼努力,我就是不能成為第一。所以我努力的練字,可字也不見得有多好。初中的時候,那數學老師誇我是班上女生中成績比較好的人,可那也不是最好。我還記得,在某一次月考後,我考了班級第十名,有一個女生走過來誇我考得不錯,而她自己考了第七名,卻生氣的將那貼成績單的紙用簽字筆劃破了,她嫌棄自己考差了。

  我只是看她一眼,在她眼中,我就是那種處處不如她的人,而她也有著這樣的資本,畢竟後來是她考上了這裡最好的高中,而我只考了次好的高中。

  那一年,初中畢業。一個室友對另一個室友說誰誰誰不會喜歡X,那些誰誰誰全都是我們班班上成績好的男同學,而那X是我們班公認的班花,但這個班花性格有點太「外向」,不是男生最喜歡的性格。諷刺的是那誰誰誰喜歡的都是那X,幾個成績好的男同學同喜歡一個女生。

  我看見過在某同學的宴席後,那個女生一面說著她不喜歡那誰誰誰中的那個,一面卻和那個男生牽著手躺在床上。

  誰說的喜歡女孩子的心靈美?騙人的鬼話,誰會相信?

  至少,我不會相信。

  誰誰誰和X的結局就是都沒能成功,或許成功了,只是我這個關係不好的同學不清楚。

  那一年,我初中畢業,帶著最憂愁的情緒上了高中,沒有辦法,適應能力太差。

  沒有多久,媽媽去世了。

  我從未想過我會變成獨自一個人,別人都在用「這個女孩好可憐」的眼神看著我,我討厭那樣的眼神。我一個人跑到屋後的那個山坡上,一坐就是一整天,我不知道我想了些什麼,也不知道自己該做點什麼。

  人生有許多許多悲劇,在我眼中,沒有什麼悲劇能比的上自己愛的人死掉。活著一切都有可能,可一旦死亡,那便真的沒有半點可能了。

  他們說我變得消沉了,那些大人都來勸慰我,舅舅說他會照顧著我,他便是我在世界上的親人。

  表哥比我哭得還傷心,我記得外公死的時候他明明就沒有這麼傷心,可他看著我只會哭。

  在這之前,我很難想像,一個有著溫度的人怎麼就可以變得冷冰冰。那棺材中的屍體,證明了這是可能事件。那厚厚的白色布衣一層一層裹著這個我最親的人,她的眼睛是閉著的,沒有任何的表情。我不想哭,也一直沒哭。可將她臉上的錢紙拿開,看到她蒼白的臉,淚水便這樣掉到了她的臉上。我極少痛快的大哭,可這次真的痛痛快快的哭了。

  在這一刻,我才發現,也許我真的只有我自己了。

  我想起我之前還在怨恨著她。

  我舅舅家養的一隻貓,我很喜歡它。也是我第一次看見貓,那個時候貓多珍貴,一隻就要賣好幾百。它不漂亮,最普通的灰色,可我還是喜歡它。

  但那個冬天太冷了,媽媽不讓它到床上來,第二天,貓就開始嘔吐不停。

  我看見舅舅和舅媽一臉平靜的看著那隻貓一直吐著,然後貓就這樣去了。

  我一直看著那隻貓,一下子就哭了,和我一起哭的還有表哥,我哭我可以理解,表哥一個男的哭,我不理解。

  我總以為男人就該頂天立地,撐起一片天,我內心深處固執的認為男人就不該流淚。

  我常常想,如果媽媽當時肯讓貓睡進被窩裡,它就不會死了。

  可當媽媽離開的時候,我才發現,那只我曾以為深愛的貓算個什麼,我只要我的媽媽,可她再也不回來了。

  那一個冬天無比的寒冷,即使它沒有下雪。

  到了高中,我的成績很不好。

  我很想做點離經叛道的事情出來。我羨慕那些把頭髮染成五顏六色的人,也喜歡看著那些直接逃課出去打遊戲的人,雖然我更羨慕那些既玩了但成績又特別好的人。

  我在班上成績不錯,老師很喜歡我,因為第一次的測驗,我數學考了第一,而班主任就是數學老師。

  我成績不錯的前提條件是這是一個差班,沒有優等生的班級。

  年級上的人也會八卦,誰誰誰長得好看成績又好家庭條件又好。

  實際上被傳言的那個男生長得不咋樣,家庭條件不錯,可成績壓根不好。這樣的男生還被神化到了別的學校,有人專門來看他,果真是八卦心態作祟。

  我好像一直忘記了提一個人,我在心中將他視為我的初戀。

  抱歉了,我真不是個專一執著又癡情的女人,雖然我曾經也那麼認為。

  也不要因此否定我,在初中的時候,我是真想著我白諾言這輩子會一生一世只愛一個男人。

  因為這個念頭,還曾為了「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與「和喜歡自己的人在一起」兩個話題一起爭執過,我一心選擇「和喜歡自己的人在一起」,覺得可以少受點苦,爭論的最後沒有絲毫結果,誰都不肯服從對方。

  我又忘記說了,那個時候我有點胖,好吧,不是有點,是特別胖。

  那個他被我放到一邊了,我喜歡稱他為W,這不是他名字的縮寫,也不是他姓氏的縮寫,我只是喜歡以這個字母來代替他的存在。

  注意到他,狗血到不行,全是我們班主任的功勞,畢竟這個時候我還是一個純情少女,想著一輩子只愛一個人,這是我十三歲時發生的事。他就是我的同桌W,也是我初中唯一的男性同桌。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喜歡他,他長得不算帥,可以歸納到清秀中去,我特別喜歡他將袖子挽起的樣子,讓我悸動。

  我為我自己建造了一個愛情聖地。

  美好的愛情,通常都有著吸引人眼球的男女主角,我首先就不符合這要求。

  W好像評價過關於X,他不喜歡那種很鬧騰的女生,我一心都覺得他和別的男的不同,以此來證明我眼光不錯。

  事實是我眼光確實不錯了,但也太高了,高得他看不上我。

  初中畢業的時候,我很狗血的做了一件事,編了165只千紙鶴,很以為感動自己的將每個千紙鶴都寫上屬於我的字,寫了很多心情和喜歡,還留下自己的聯繫方式。現在想想,傻透了。

  我好像讓他回家後看,事實上,他在半路就看了,和他一起看的還有班上和他交往不錯的男同學。

  165只千紙鶴的寓意就是99+66,99代表我對他的喜歡,66代表著也許他不喜歡我,但我祝福他和別人。原來那個時候我內心就有著一股聖母的潛質,別被嚇到了,我還幹了件更狗血的事。

  事情回到高中,我和W沒有任何聯繫,但你想著一個人,總會希望發生點什麼。我喜歡在車站看著,因為我會有機會看到W。也看到過一兩次,心跳加速,可還是沒有勇氣走向前去。

  直到初中同學聚會,我看到他了,可還是一場沒有遇見的遇見。他遇到了他的同學,然後去聊天,回來後發現脫離了大部隊,他之後回家了。

  再後來,班上有個男生喜歡我,真難得,喜歡我心靈美,因為他誇我可愛,雖然我外表不可愛。開始的時候,我不知道他喜歡我,我把他當朋友;後來,我知道他喜歡我了,我把他當蒼蠅,避之不及。

  沒法,我喜歡美少年。(呸,你自己就一丑貨)

  也是因為這個男同學的刺激,我向W表白了,我好像是這樣說的:我好像喜歡你。

  他是這樣回答的:我知道。

  有然後沒有,沒有了,我說了句讓我自己都抖了的話;我會一直喜歡你喜歡到你有喜歡的人為止。

  多煽情,我自己都快哭了,還有人像我這麼癡情不。

  事實證明,我就一傻大姐,他早就有女朋友了,我去他空間看到的。我很難受,不過我心腸好,只是祝福,雖然還是很難受,還跑到新華書店去看書,看的是郭小四的悲傷逆流成河,於是我不悲傷了,我還沒到那種可悲的境界。

  然後是我的頹廢期,我把它歸咎為我失戀了,實際是我這人懶,不愛學習,不過我還是將它看成我失戀後的產物,這樣想起來不是我智商問題成績不好,只不過是失戀了,多好。

  初中和我玩得比較好的H還是和我走得比較近,她會偶爾說起W的情況,但我一般不主動問。一次和H出去,當時遇到一個沒念高中的同學,他聽錯了我的學校,當時直接說:連你也考上那學校啊?

  真是侮辱人,我憑什麼就不能考上,雖然我確實沒考上。

  這個男生,真是讓我畢生難忘,他對我說:也不看看你自己的尊容……

  我想我真受刺激了,我憑什麼就不能好,我憑什麼就不能有人追求,我憑什麼就不能考最好的學校。

  電視上演的天才都是假貨,努力真的很難,至少我復讀的一年是這樣來辛苦來的。可當別人問起我大學的時候,我很自豪。還有,那一年,我瘦了。我每天在家附近的一條路上來回跑,那路邊是土地,種著玉米,那灰落到手上,很癢。但我每次都會跑很久很久,直到衣服都濕透,那個時候我會有說不出來的成就感。

  念大學的那天,我告訴我自己,我要過新生活。

  在復讀那一年,我就發現,我自己很久沒想起W了。原來很多的喜歡,只不過自己去想這個人,突然有一天我不想了,這個人似乎也沒有自己以為的那樣重要。

  後來的同學會,我一次都沒有參加。

  雖然我曾經想過無數次,讓W看看我現在的樣子,我過得比誰都好,只要我肯努力,我可以考高分進好大學,我可以成為別人羨慕的漂亮女生,我還可以很有才華的寫文章寫歌詞作曲。

  可真當我有這個資本的時候,我沒有想做這事的慾望了,因為我問我自己,W回頭,我會回頭嗎,答案是不會,何況他也不一定回頭,我不過是浪費我的時間。

  可我要感謝W,我努力變得更好,真的因為他。

  內心深處想著努力的原因很大部分是讓他看到最優秀的我自己。

  可我問我還喜歡W嗎?當我自己搖頭的時候,我哭了。

  因為我想著,我一直喜歡忠貞不渝的愛情,可原來連我自己都做不到,憑什麼去要求別人。

  可我不想說,原來我並不像自己以為的那麼專一癡情,做不到一輩子只愛一個人。

  瞧瞧,我就是這樣一個虛偽虛榮的人。

  讀大學那天,我想,這就是我的新生活了。

  新生活是什麼,努力讓自己過得更好,可生活就是生活,我還得養活我自己。

  我一邊瞧不起那些坐在豪車裡面的女生,一面想著要是有個沒結婚的金龜也不錯,當然只是想想而已。

  我就是想得多,行動少的那類人。

  直到,我遇到了程沂哲。

  他太滿足我對自己生活的幻想了,我所有的悲劇,從過去到現在的不如意,太需要有一個人能填補那一份空缺。他就恰好在這個時候出現了,讓我填補我對愛情的空白,讓我追求那陌生的世界,讓我感受讓我激動不已的情懷。

  他是那樣一個人,帶動了我血液的沸騰。

  我想勾引他,目的明確。

  但我要的是什麼結果呢?

  如果我說我從來都沒有想要什麼結果,會不會有人去相信?

  我喜歡童話故事,可卻並不相信童話故事。

  連我自己都不曾相信,又如何去實現。

  程沂哲喜歡的是江桑榆,那個被傳善良美好的女生。我常常想我到底是嫉妒江桑榆還是羨慕江桑榆,後來我想,我既不嫉妒也不羨慕,我只是不願意相信我一開始就被她比下去了。在她面前,我的內心顯得醜陋不堪,所以我想要遠離她。

  我一面想遠離江桑榆,卻又想證明自己並不比她差。

  我在做什麼,我不知道。

  可當我看到程沂哲的時候,體內的那股激情猛然上湧,那是不計後果的奮勇向前,我好久都沒有這種一定上前的感覺了,麻木的神經都得到了刺激。

  我捲起了我的裙角。

  我特別喜歡電視或者小說裡女主角勾引男主角的戲碼,無論這個人是好色或者衣冠楚楚,無論是裙下之臣還是當了柳下惠,那場景都很讓人期待。

  能利用自己作為資本,這很好。

  程沂哲就這樣像我走來了,我看著他的眼眸,甜甜的笑了。

  那一夜,我從不後悔。

  我偷了他脖子上的項鏈,以及拿了一點錢。

  我無論做什麼事,都喜歡有點好處,不一定多貴重,但一定得有,否則我會不舒坦。比如我撿了一萬塊錢,還給了失主,他給我錢我肯定不會要,但他可以給我買一杯奶茶,我不喜歡作徒勞無功的事,但喜歡沾點小便宜。

  之後程沂哲告訴我那條項鏈對他很重要,可我打死不認。

  我第一次發現,原來我也可以臉皮很厚很厚。

  他不會對我怎麼樣,這是我對自己的認知。

  其實在內心深處,我知道我和程沂哲是兩個世界的人。可能和他在一起很興奮,這樣的感覺就是,我特別理解那些哪怕只有一個月也要和這個人在一起的心裡,不求任何結果。

  我不是個好人,永遠都不會是,我永遠都不會愛一個人毫不保留,我永遠懂得為自己留下後路,當我自己自私吧。

  再一次遇到程沂哲,真巧,這樣的場合。

  和他在角落裡,我覺得很刺激。

  以至於,回到自己的住所,我問自己,我在做什麼,這像我會做的事嗎?

  我安靜下來,總喜歡胡思亂想。

  我問我自己,我有多喜歡W,答案是,也沒有多喜歡。我不過是想找一個人來喜歡,彌補我青春時期的空白,至於這個人愛不愛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當我有一天回憶我的初中高中時,有一個人可以讓我去回憶。

  我只是想去喜歡一個人,不是喜歡上了一個人。

  因為,我太寂寞了,哪怕在腦海裡給自己安一個人物。

  我想了很多很多很多。

  我想我注定不幸福,因為我真的夠壞。

  我知道江桑榆喜歡孟津維,我也知道孟津維喜歡我,我什麼都不用做,我就知道江桑榆會傷心。

  很多時候,我都懷疑自己是不是病態,因為看著江桑榆偶爾的傷心,我還真覺得滿足。可很多時候,看著她那張臉,我又覺得很罪過。我很想很想遠離她。

  在白雯忌日的這天,我哭了。

  那天,下了雨。

  我不知道為什麼傷心,大概是傷感了,別人都有美好的家庭,而我什麼都沒有。

  我的衣服被淋得很透。

  我不知道那天,程沂哲為何會出現,明明他應該回他公司了,他父親好像讓他在公司擔當什麼職位,這些我不清楚。

  可我記得,他用毛巾為我擦乾頭髮,為我將衣服取出來。

  他的手很漂亮,像我夢中白馬王子的手一樣。

  罪惡的人,都以為自己不該得到幸福。

  可我,突然在想,幸福究竟應該是什麼。

  我看著程沂哲的臉,多順眼的輪廓。

  我很壞心的想,如果這人毀容了,我還願不願意去照顧他,留在他身邊。

  最後,我給我自己答案,我願意,甚至他如果毀容了,那他只能是我的了,因為別人肯定嫌棄他。

  我被我自己這種念頭嚇到了。

  是習慣嗎?因為習慣了這個男人的存在,所以才會這樣。

  可好像又不是。

  我喜歡看著他笑,喜歡看著工作,喜歡看他凝眉的樣子,喜歡看他修長的手指敲打著鍵盤,喜歡看他拿著手機對另一端的人下命令。

  我可以沉默的看著他,一直很久很久,都不會膩。

  真好,我很快樂。

  不用說一句話,不用做任何動作,我就可以得到快樂。

  可他不快樂,他並沒有公司的大權,很快被上級利用私權陷害了。他有苦說不出,一個人在那裡沉默了很久。

  我抱著他很久很久,看著天邊的落日。

  我想,這一刻很好,無論他怎麼,我都願意跟著他,哪怕他一無所有。

  我一直以為我自己很勢力,原來也分人。

  身邊的這個男人,只要他願意給我買酸奶,我就願意跟著他。

  除非他對我說他不要我,否則我絕對不離開他。

  原來,我還是挺專一,認定了也不願意放手了。

  我一直都想,他就是上蒼派來彌補我生命中那些失敗的過去的人。

  所以,我一直在深入,在陷入。

  就像,我明明知道他內心深處想娶的是江桑榆,可還是很固執的試探著自己的重要性。江桑榆是什麼樣,我就不會是什麼樣,我希望這樣能讓我自己與眾不同,能讓他更加知道我是什麼樣子。

  我從不知道,這樣的我,越發脫離他想要的那種女人。

  我不乖巧,不勤勞,不善良,不偉大。

  可他不知道,只要他不放棄我,這輩子,我絕對不會離開他,無論貧窮還是疾病,甚至我可以養他。前提還是錢要歸我管,對不起,我掃興了。

  我相信我自己比相信別人多。

  我想我自己也沒有多癡情,能遇到程沂哲,禍福難料。

  可我總歸不算太壞吧,畢竟我真不曾傷害了誰,哪怕我不是個好人。

  我總喜歡去想讓程沂哲遠離江桑榆,可很多時候,我又覺得他們很配。

  我很自卑,雖然藏得很深,可我自己清楚。

  我第一次看到江桑榆一家三口的時候,我哭了。

  因為我知道,我這輩子,都不會有這種時刻。

  我盼望著我可以獲得幸福,可如果連我自己都不去爭取,那我真的一點希望都沒有了。

  也許我並不恨江博遠、江桑榆和李晴,我只是恨我自己,為什麼我就不能幸福的微笑。

  程沂哲很喜歡江桑榆笑,她笑得很溫暖。

  孟津維有一天告訴我,我的笑很多時候有著不符年齡的滄桑。

  是嗎,也許我老了,也許我心已經老了。

  貪念總是無窮無盡。

  曾經我想過,以後我的要嫁給一個普通人,他也許是個公務員,也許是個醫生,也許只是個無業遊民,他可以帶給我平靜,帶給我安詳。

  哪怕那個人,不會是程沂哲。

  我真這樣想過,當然,我知道很多人都不信。

  我沒有別人想像中那麼偉大,覺得程沂哲都這樣對我了,我這麼卑微了,還不離開,太沒有尊嚴。可尊嚴拿來有什麼用,吃不得穿不得。

  我的底線,很簡單,只是很多人猜不透。

  我只是告訴我自己,白諾言,這個男人如果在你二十六歲了還不能愛上你,還不願意娶你,那就死心吧。

  我喜歡以時間為界線,比如一定要到22:00做作業,哪怕前幾個小時我什麼事都沒有,哪怕只是發呆,只能傻傻看著無聊的屏幕,可我也會等到那個時間點做事。

  而我,在等待我的二十六歲,這個年齡一旦到達,誰都阻礙不了我。

  你以為我傻,以為我蠢。

  也許我真傻真蠢吧,我總是覺得物質第一,精神第二。於此相呼應的則是,金錢第一,愛情第二。

  當然,這個金錢指的是穩定生活。

  我又矛盾了吧,可我並不矛盾,只是你猜不透。

  別人會笑我傻,被一個男人這樣欺負。

  我也會笑別人傻,我好吃好喝好玩占齊了,哪怕我沒能得到這個男人,我也得到了他好幾年,即使最後我什麼都沒有,我也有一筆巨大的精神物質財富。

  別給我放大愛情,以為它才是生活全部,它只是很小很小很小一部分,是你眼花了,用放大鏡在看它。

  我還沒到二十六,所以這場遊戲還沒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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