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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戶》第103章
禦史

官場上過活,得罪了誰也不能得罪了禦史,得罪了官家,許還能搏個極言直諫的好名,得罪了上峰,還可改換門庭,得罪了禦史,只好他罵你聽。他便是叫你整死了,也是青史留名,你卻只好背著千載駡名。想叫個禦史不再罵了,辦法也不是沒有,卻要迂回曲折,難保旁人不會說些什麼,你這名聲兒,就更壞了,他更要揚名。

 禦史品階並不如何高,只消不是甚白刀子進紅刀子出的黨爭,尋常人也不好與禦史計較。且人生在世,總是要個名聲的,讀書人尤甚,哪怕做了個官兒,也想要個好名兒要張臉,真個能拉下面子來與參過自己的禦史計較的人,旁人看他便會側目,以後的路便要不好走。

 是以為黃燦雖然愛參人,也常危言聳聽,下手整治他的人卻極少。這也是托賴他參人從來胡說,因他說得嚴重,查來卻並非如此,故而被參之人常遭同情,並不曾受太大牽累之福。人既無事,便不與他計較,他也從從容容活到如今。更有一等人想,橫豎他參人總不見效,留在禦史台,白占個名額,總好過黜了他弄個鐵面禦史來找大家麻煩,也好少個尋事的人。

 每逢黃燦參人,朝廷上下都當個笑話兒來看,然參到自家頭上了,這滋味卻著實不大好受。洪謙因著林皓之事原就心裏煩悶,叫黃燦這麼一參,更覺堵得慌,林老秀才本是過兩日見了林辰便要回去,行李還未收拾妥當,這頭林謙叫人給參了!凡叫禦史參了的人,縱是梁宿,也須先出來請罪,被參的罪名重時,且不能視事。更可恨是這黃燦,語中竟有一股“因洪謙仗著是太子岳父是以如此胡為包庇”的意思來。

 洪謙忍著氣,出列請罪來。他卻“不是一個人”,隔後兩步還有一個難兄難弟,一道兒跪著朝官家請罪。

 褚夢麟被參的罪名更重些兒,又有李長澤等人一旁看著,比洪謙難過得多了。洪謙是東宮岳父,平素名聲又好,更因著有一個“親親得相首匿”,且區區一逃妾,真個算不得甚大事。倒是黃燦有個鬧笑話的名聲在外,反有些個人同情起洪謙來。

 褚夢麟就不同了,論起來妾的父親絕不是“親戚”,與褚夢麟干係並不大,雖則誰個都曉得他帷薄不修,法理上卻是真個與他無關的。他罪名重就重在這一雙明珠上了!

 這雙明珠說價值千金,也是個稀罕物兒,朝廷俸祿雖豐,他有一大家子人要養,余錢雖能買得此物,卻又如此大方轉手將一雙明珠與了個妾的父親,足證他銀囊頗豐,那這錢的來路便要不明。至如說是他經營來的,誰個都曉得他原本家境貧寒,這經營二字,便值得玩味了,不但眾人都曉得他原本家貧,更曉得他巴了個宰相岳父,還納了個有錢的富商小妾。這等經營,說出來比貪瀆還要叫人不齒。

 且黃燦又參他那富商“岳父”是“買良為賤”,國家“禁買販生口”,這般行事,已是違法。雖則是銀姐父母賣的她,也是犯法,卻又因著他們是銀姐父母,故爾無法深究,罪名便要著落在這富商頭上。

 落在這富商頭上,是“因其女侍奉褚夢麟之故”,更兼黃燦又拿出做禦史的看家本領——翻舊賬,不須翻到褚家祖宗十八代,只消說褚夢麟一個便好。他納個妾,因有官身,雖已有嫡子,倒也不違法,然褚夢麟是出了名兒的對女人好,不拘良賤,都是他心頭肉。黃燦以此說話,擠兌褚夢麟成了一個色令智昏、縱容姬妾之徒,哪怕你是貪瀆來的錢財,豈有未孝敬正經岳父,反與了這妾的父親的道理呢?單這一條兒,縱不入罪,也叫人鄙薄,便叫褚夢麟十分難堪。

 連著李長澤堂堂一宰相,也叫眾人看得面紅耳赤,險些兒犯了痰疾。女婿不著個調兒,好色無厭,已是叫他面上無光,平日裏誰也不好當面提及,都與他留些情面。如今卻是當朝叫禦史揭了出來,顯得他這正妻的父親、正經岳父、當朝宰相,還不如一個婢妾之父在褚夢麟心裏重要。你說丟人不丟人?!他不喜歡褚夢麟是有情可原,褚夢麟這樣打他的臉,真個說不過去了。且由此及彼,他又心疼起女兒李五姐來,不知道她在褚家過的是甚樣日子哩!

 李長澤更不肯為褚夢麟說話了,恨不得這貨立時死了,他女兒外孫還能過幾日舒心日子。又或者這姓褚的叫罷了官兒,他好擺佈這混蛋!

 靳敏正在處處與人為善的時候兒,見李長澤身子搖了一搖,忙伸手扶他一扶。兩個都是宰相,站得又靠前,不但上頭坐得高的官家看著了,下頭官員也見著了。褚夢麟于諸人心中又添一“罪名”——當堂氣壞老岳父。

 有李長澤引得眾人忍不住抻脖兒去看,九哥心頭一松,他也覺有幾雙眼睛往身上看。他在江州也有幾年,也曉得幾個洪家親戚,聽了這林家事,只覺可笑——林家算是洪家哪門子親戚?!這話卻不能他自己問出來——有偏幫之嫌。兀自生著悶氣。

 官家還不及說個甚,卻又有人一出列,九哥一看便喜。你道這人是誰?卻是大理寺卿朱震。無論洪謙與朱家有甚糾葛,這朱氏如今是幫著洪氏的。卻見朱震手捧牙笏,出列奏道:“官家,臣有話要說。”

 官家問道:“卿有何言,何以打斷禦史?”

 朱震道:“臣不過是因知律法,聽人滿口胡柴,便忍不得而已。這等不知本朝律例之人,還是個禦史,更是駭人聽聞!無知之人而可為禦史,國家威嚴蕩然無存矣!”

 官家道:“你這是要參哪個禦史,又要說的甚事?”

 朱震道:“便是這黃燦!臣只想問黃某,那林皓是北鄉侯甚樣親戚?”

 官家目視黃燦,這黃燦只得道:“是北鄉侯夫人娘家親戚。”朱震又問洪謙:“可是?”洪謙出列奏與官家道:“是臣妻外祖母娘家侄兒的孫子……”

 尚未奏畢,滿殿便哄堂大笑了起來,止都止不住,這等七彎八拐的親戚也拿來說嘴,也唯有某一權臣傾覆,又或是有一奸賊要陷害人之時,才好拿來用以“羅織罪名”。官家也哭笑不得,道:“是黃燦不明就裏,然禦史可風聞言事,不可因而降罪。”

 朱震將袖兒一甩,聲響滿殿,歸列。洪謙將頭兒低下,兩隻手袖子裏捏了又捏、搓了又搓。褚夢麟更覺難熬——竟無人幫他說話。這卻怪不得旁人,他也有幾個朋友,可誰個能出來說他將貴重珠寶隨手與了小妾、小妾與送回娘家,正經岳父且不得孝敬是對的?又或說他不曾貪墨,只是做了官便發家致富——這與說他貪墨也沒兩樣兒了。說他妻妾能賺錢?或有那一等沒出息的男子會羡慕,卻是不能在朝堂上說出來的。

 弄得褚夢麟也暗罵這“岳父”不曉事,年紀一把還要貪個年輕美人兒,逼得人逃了。又不將好物看緊,隨便叫人便偷了帶走,真是不曾將他放在心上,是以不好生看管由他府中流出之物。

 上頭官家又問朱震:“卿是大理寺卿,依律,此案當如何判?”朱震道:“此非臣現在可過問,雙方皆非京兆之人又事發於京兆,當由京兆先判。且是此女身份來歷均未有實證,是買是雇,均須看契,所攜財物究竟因何而來,也須問了失主。一應證據不全,臣不敢妄斷。又,黃燦一本參四案,一參北鄉侯包庇,二參褚夢麟縱容、貪瀆、帷薄不修,三言民間買販生口,四言林皓誘拐逃妾,牽涉甚多,非一時可解,不可不慎。”

 官家無奈,只得命京兆立案去審,政事堂一看李長澤並無阻之意,也厭這褚夢麟太會生事,極快便過了這道旨意,中書、門下等無人封駁,京兆痛快接手。發了簽兒去提那褚夢麟“岳父”並銀姐父母,且要身契等物證。又提問林皓。

 洪謙此時卻不能逐林皓出府,蓋因林老秀才父子亦在之故。林老秀才父子兩個初時慌了手腳,此時卻定了定神兒,林皓父親道:“最壞不過小畜牲領了罪,那也是該當。聽了君侯的,許還有條兒活路。”林老秀才心實許之。兩個打定主意,洪謙叫怎生做、便怎生做,且言語間要為洪謙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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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上頭催得緊,內外都看著,京兆辦事便也快,不數日,差役日夜兼程提了銀姐父母並原主人家等人到來。這便開堂。

 那銀姐的父母一見了女兒,上來抱頭便哭:“苦命的兒啊!如何叫人拐了去?!”張口便咬上了林皓,為的是替女兒開脫,也為著早將富商得罪個死,須抓緊了這救命的稻草。好叫林皓不得不娶這銀姐,更為林皓身後似還有個靠山,好叫富商不好報復。

 這話林老秀才卻不愛聽,自家孫兒,關起門來如何數說是他的事,公堂之上叫人說了,他卻忍不得。他因有功名在身,且是林皓祖父,過堂時便也到,卻有個優待:無論行禮還是旁聽,都高於林皓父子兩個。又因年高,京兆也要和氣與他說話,聽他訴說林皓何時離鄉、洪謙何時與他書信、他何時抵京,又將林皓路引呈上,且說:“便是他有心誘拐,也沒那個時辰去做下這等事來,還請明查。”

 京兆一比對著路引,便知他說的是實情。世情便是如此,一男一女犯了這陰私之事,總要怪這女的多,責這男的少。且林老秀才說的是:“因看她孤身上路可憐,故爾攜其同行,又買婢以侍,若這也是無禮相待,則如何才是不無禮?見著孤身婦人便扭送報官?我們鄉下人貧苦,卻不是哪家婦人都能使奴喚婢有人隨行的,路上遇個一二為難的,且要搭把手來,既是世情也是積德哩。”

 這便是連銀姐父母也無從反駁,須知凡立契,買賣兩家都須簽字畫押,迎兒身契上買家確是簽了林皓的名兒。頂天只能說是林皓半途見她美色,欲行奸騙之事,否則何以北鄉侯府將林皓與銀姐一道拘在府中數月?難道不是因知其事不好,是以遮掩,欲行不法之事?

 林皓父親一頭狠盯著兒子,口裏卻說:“我一個未成親的兒子,孤身上路尋親戚,到了親戚家,親戚長輩見著猛地多出個婦人來,又無戶籍,且不說是何處人,原主人家是誰,君侯能不疑心?能不憂心是何處騙子迷惑男子,欲行不法之事?只因不是同族又不是近親,不好擅自處置了,是以北鄉侯寫信與我,叫我入京來看兒子,這也有錯?”

 京兆心道,也是這個道理,將這婦人先送了官,屆時問案,也要提林皓過堂。洪謙總不好親戚使兒子來投奔,轉眼便因行事刻板將親戚兒子反送到公堂上去了。便將此節此按下,又問那商人:“你可是買良為賤?”

 褚夢麟那“岳父”因將女兒將與個大官人做妾,地方上也算是有些個勢力,連官兒也能見著幾個,此時過堂問話也不先問他,又叫人搶先了說話,且看林老秀才因年高且有功名,特許站著回話,他還跪著,心中實是不快。

 聽問銀姐事,便說:“契書在此,實是雇的她,不想這賤人手腳不乾淨,卷了寶物私逃!我本是做些買賣,縱手頭有珠寶,難道不許我販賣?”一語將明珠之事開脫了去,只作代褚夢麟販賣珠寶。

 他有此番言語,自是背後有人指點,非止是自身聰明。這時節固有訟師,有些個手眼通天的還能與官府通氣、叫小民受氣,有些德行的也能維持良善。然自古以來,朝廷斷案最恨便是訟師。一經察覺,先打個五十板子再說話。是以小地方訟師還能明著支招兒,如京兆問這等牽連權貴大案,訟師連頭兒也不敢露,只敢背後做個搖羽扇兒的。

 珠寶之事,死無對證,京兆不好就判了,卻先驗之書契,上頭果寫的是“雇”字。京兆見這上頭雇值頗高,便知端底,原來為著朝廷有明令禁買賣人口,許多人便另生主意,契書上不寫買,只寫雇,卻將雇值寫得極高。但看文契,真個雇的,價錢便少,名為雇實為買的,價錢便高——為避刑罰而已。然這書契卻是真的,實無個破綻。

 兩家竟是同將事情推往銀姐身上去,且說的也有大半是實。任憑銀姐父母如何哀哭,京兆也不能違法行事,只將那醒木一拍,道:“大膽!將女兒賣與人的是你們,你女兒手腳不乾淨是實,林皓路遇你女兒亦是實,如何是他誘拐了你女兒?”

 當下判來,銀姐父母實無“賣女”之事,不罰。既無人賣,自然無人買,富商便也不罰。銀姐卻是偷竊主人家巨額珠寶,以盜論,當追贓後杖責流放。林皓路遇婦女,不該輕易帶走,這卻又有一個“急公好義”的說法在內,並不好深責,也只問個行事不謹,將他打上十棍兒發回原籍,叫他父、祖管教。

 不想銀姐當場反咬這富商“□”,因羞於見人,方私逃而出,這卻又無法驗看了。她一身素衣,頭上只別支木釵,不施粉黛,卻也楚楚可人,看的人也有幾個心軟的。

 倚著那富商的性子,因恨這銀姐連累他上堂出醜,往日有此等事,他自有一干或訟師或管事等代為過堂,如今只好自己出來與這婢子爭辯,如此丟臉,當要狠治這“賤人”的,卻因褚夢麟有信叫他休要生事,也只得回嘴說:“一個女賊,路上遇個青年男子便隨他而行,這等無恥婦人,說個旁的有證的事兒倒也罷了,卻拿貞潔說事,豈不可笑?!有行婦人會偷竊而逃?”

 連京兆也覺他說得有理,且京兆知曉,這等高價“雇”來的婢女,多半是主人家收用了的貨,若有個婢女脫出時還是處子,反是主人家“高潔”了。這等高價“雇”一個少女,為的是甚,買的賣的看的都是心知肚明,此時再裝作不知內情,又裝節烈,真個是婊-子要立牌坊,拿旁人當瞎子聾子傻子了!

 以上皆是世情、不入律法,卻不妨礙著判官斷案時斟酌參考。

 銀姐父母不敢強辯,卻死咬著將銀姐雇與富商,女兒又不見,豈知不是甚搓磨?京兆雖是讀書人,不大瞧得上富商賣女求榮,更不喜褚夢麟私德不修,卻更惱了銀姐父母賣完女兒還要撒潑。原本還要叫林皓這頭酌情補償銀姐一二,畢竟林皓一青年男子,將個年輕婦人攜行數百里,那頭銀姐又一口兜攬是路遇著林皓,雖是個淫奔女賊,待林皓確是有情有義,林皓須有個擔當。

 現卻不提這話了,依舊照著原判,只不叫富商追討原銀,也是因京兆厭這富商一把年紀腦滿腸肥卻貪圖美色且有仗勢欺人之嫌,要他噁心噁心,有個教訓。他原還想將林皓革了功名的,沒想林皓太不頂事,連個秀才也不是,只好發回原籍,又行文與江州知府,使嚴加管教,休令出了江州。

 這林皓連日來叫父祖打得怕了,又過堂,連洪謙也叫參了,他也曉得怕了,雖銀姐一口兜攬了事情,他內心感動不已,眼下卻也只管淚眼看著銀姐。他竟是縮了。銀姐看他這樣,心內絕望,竟不再自辯,只歎:“是奴命苦。”自去領罰。

 反叫京兆感歎不已了。連褚夢麟聽了,也不顧那愛妾成日咒駡銀姐,卻出錢與這銀姐贖了罪過,將她身契歸還與她,又使人將她送往林皓處。這一回休說林皓父祖,便是洪謙,也想掐死這褚夢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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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卻說玉姐在後宮之中,於前朝消息本是頗為靈通,九哥但有事,回來總會與她說。然事涉洪謙,又是糟心的事,九哥便“報喜不報憂”,是以縱慈壽殿都曉得了,只是閉口不言,與她留個臉面,她還叫人蒙在鼓裏。還是碧桃往外與人閒話時,聽著別殿裏宮人說起時才急回來報與玉姐。

 玉姐自入宮中便不曾失了穩重,此時聽了這消息,也不由心生怒意:“林皓不用安尾巴就是頭豬!色令智昏!他道是讀個書生路遇狐仙的話本,白快活還有好處賺麼?”又罵褚夢麟多事,“自家還陳穀子爛芝麻的醜事一籮筐,又伸手與人添麻煩來。他倒好賺個仗義名聲兒,卻將燙手山芋丟往別人懷裏!”

 眾人皆不敢勸,玉姐自發了一回脾氣,卻又冷靜下來,問碧桃:“這是甚時候的事?”碧桃回說是足有半月,案子都判完了。玉姐一陣暈眩,心道:他也不與我說了麼?想來九哥也是好意,玉姐雖念他的情,卻不喜與己有關之事不在掌握之中。便動起打探朝廷風向的念頭來,卻知婦人幹政是大忌,雖則中宮、慈宮問政不比後宮幹政那般令大臣厭惡,若皇帝年幼,大臣還要請太后問政,她一太子妃,這般做卻不大好。須得謹慎行事,眼下只好從宦官下手,也只能從宦官處著手,以關心九哥為名,多問問“外頭有甚事叫太子擔心”。

 待九哥來時,玉姐卻先向九哥請罪致歉:“都是我不好,娘家人生事,恐有小人說到你頭上,于你名聲有損。”

 九哥大驚,把臂攬她起身,道:“這卻又是說的甚話?我不與你說,是因此事原就可笑,彼時岳父說那林皓是‘妻子外祖母的娘家侄兒的孫子’時,朝上笑倒一片——都笑黃燦多管閒事哩。”

 玉姐流淚道:“總不是件好事兒。爹既已是外戚,從來外戚有幾個有好名聲的?這等小事,認也便認了。只不合眼下你還在東宮,我真個怕妨著了你。”

 九哥心內感動,道:“這世上總是明理的人多。”

 玉姐道:“你又不說與我,我心裏原沒個底兒,乍一聽時,魂兒都要飛了,還道是事關重大,你說不出口來。你知道我有多擔心你?”九哥本不會哄人的,叫這妻子磨得也出了十二分的耐心,溫言道:“再不會了,但有事,必與你說的。”玉姐方收了淚,與他一道看章哥。

 章哥百日已過,照玉姐說法兒,九哥既已請旨將章哥慶典花費充作軍費,這百日便也一併儉省為好,好人做到底,做事做全套。何況北地戰事一觸即發,也是個要錢的勾當。九哥更感動,愈發覺著妻子深明大義,又覺了虧欠了她們母子,心裏更是疼愛這嬌妻愛子。他又要與玉姐做臉,也為她賣個好人,將這百日不多的花費亦請旨捐助出時,也說是玉姐之意。東宮名聲又好一聲,世人多贊玉姐乃士人之女,果然明理,極有國母之氣度。

 洪謙被參,無人跟風彈劾,也是托賴這女兒行事叫人贊的福氣。世人贊玉姐,卻不知她這也是程、洪兩家家法:要便不做,做便做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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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謙因女兒做了太子妃,仕途多艱,卻也因女兒這太子妃做得極合上下胃口,又免了一場口舌官司。

 原來這林老秀才因京兆有判,強令林皓還籍看管,須得儘早攜了一子一孫還鄉,林辰處境便尷尬起來。洪謙卻不計前嫌,並不逐林辰出太學。林老秀才也覺無顏見洪謙,卻又出錢叫林辰出府賃房而住。洪謙卻攔了下來,依舊叫他住在府中。

 洪謙想的卻是,林辰總算老實且不生事,又沾著些親,他若出去了,張三郎、張四郎兩個無親無故的又如何好收留在府裏?這是要三個齊逐的意思了。且林辰一出,便是與這一門親戚斷絕的意思“未免涼薄”。洪謙若想堵了人的口,便須做出姿態來,先彰顯仁義,往後有個故事,討伐他的人便少,為他說話的便要多。

 林老秀才與林皓父親羞慚感動不已,只說押了林皓歸家,再四說不敢再添麻煩。父子兩個心裏都明白,經此一事,洪謙心裏已是不喜了,再添麻煩,不定洪謙要如何應對。且此事經禦史宣揚,又有京兆之判,世人都知是林家行事不周,拖累了洪謙,洪謙卻是夠仁義,林家若再生事,便無人會說洪謙絕情。

 洪謙果然說:“我是看先時與老親有些交情才提攜辰哥,是看老安人面上,方不曾將皓哥送官、先致信老親。事是我做下的,有甚結果,我自然要擔著。反是老親,須得好生清理門戶才是。老親與我出了五服,縱造反,也連累不上我,老親自有親戚九族,休要連累了自家人才好。”

 林老秀才口上應了,暗想回去必要教訓老妻,卻又口裏發苦,如今情勢,頂好是析產分家,趁自己還在,將家事撕擄了,好叫不互相牽連。然而一家子人,最善經營者乃是林皓之父,仗其經營,方不致窘迫。分家固是分出了林皓這禍害,卻也是分出了林皓父親這錢袋兒。

 林老秀才心痛半日,還是想斷尾求生,諸子分家。主意堪堪打定,要動身回家,褚夢麟將個禍根送了來,林老秀才險些沒叫氣死!洪謙卻眉毛也不動上一動,命林家僕役雇乘轎兒將銀姐送與她父母棲身客棧裏,肚裏暗道一聲晦氣,原本事已瞭解,大家你不提我不提,只當沒有這回事。褚夢麟又來這一出,卻將他架上火來烤!收了噁心,不收又是不給褚某人面子。

 洪謙不得不修書一封與褚夢麟,道是:“彼既贖出,便是良民,未嫁之女父母尚存,豈有胡亂送人之禮?當歸還其父母,有何安排,看其父母行事。”

 這褚夢麟收了書信,卻說洪謙:“刻板無情。”不拿女人當人來看,銀姐父母能賣她一次便能賣第二回,何如叫林皓娶了,總是兩情相悅。不顧正在尷尬間,卻于下朝時攔著洪謙要說話。洪謙道:“林皓父祖不喜,我如何能越俎代皰?豈不是笑話了?”

 兩人你一言我一語,洪謙說話故意不壓著聲音,叫旁人聽了去。有知道褚夢麟癖好的,竟編排出褚夢麟看上銀姐之語。又將李長澤氣了一回,索性告病,使人喚了女兒、外孫來“待疾”。這是孝道,母子兩個立時便回。家中無了正妻,有錢那個小妾也覺受了委屈叫打了臉更不肯安生,褚夢麟再顧不上銀姐,回家來理事。林秀才祖孫趁機跑了。

 褚夢麟卻再沒心思管這等閒事了,非但李長澤一直病著,扣了他妻兒不放。那頭卻又有禦史參他家中“區區一妾便指使人當街強擄女子”、“不經官府私囚他人”等等。

 這參奏之人卻不是黃燦,乃是禦史裏頭鐘慎的得意門生,有名的鐵面禦史。此人正姓個鐵,與黃燦恰恰相反,他凡參人,總能捏著人痛處,凡補參者,重者服伏,輕者逃了刑罰也要壞了名聲。

 鐵禦史也不說這銀錢事,也不說這帷薄事,只說治安事。迎兒又不是褚家奴婢,縱犯法,自有官府制裁,褚府抓人囚禁逼問,便是犯法,是私設公堂,藐視朝廷法紀。更可恨是,此事還不是褚夢麟做的,只是他府中一妾,如此目無法紀,真是“駭人聽聞”。褚夢麟已不是帷薄不修,乃是縱奴行兇了。褚夢麟還未哄回妻兒,又因妾生事,妾所出的兩子一女又於他面前哭訴,真個一個頭兩個大。

 鐵禦史因太子妃賢德,便不扯這洪謙將銀姐關在家中勉強也算是個私囚他人,反無意中為洪謙開脫,說褚夢麟之妾“確鑿有證而不扭送報官”,意在說洪謙無法證實銀姐身份又是親戚所攜女眷,無奈收留。又因那“親親得相首匿”,林氏親緣雖遠,卻是親戚,褚夢麟的妾家卻不能算親戚。是以繞過洪謙。

 滿朝懂行的都贊這鐵禦史:同是參人,怪道黃燦參不出結果來,鐵某人卻一參一個準兒。人比得得死,貨比貨得扔呐!

 官家無奈,只得又發審此案。褚夢麟焦頭爛額,一個有份量的岳父又“病了”,此時方知行事孟浪,過於縱著寵妾了。京兆一看褚字便煩,當下便判褚夢麟這妾“不法”,連著行兇的僕役也一併判了,橫豎她有錢,褚夢麟也是錢多了沒處使去贖個犯婦,叫他們出一回血來豐盈府庫也沒甚不妥。至於褚夢麟,因官職頗高,京兆不好判他,卻退還官家另擇人判來。乃官降三級,罰俸一年,又奪那妾出兩子的功名官職——因查知此二人乃那妾撫養之故。

 褚夢麟交了錢,親往李家去迎妻子,李長澤只管不放人,叫人傳出話來:“想來你諸事纏身,還須搬了錢去贖那犯法婦人,我家姐兒向來賢慧,便不去與你添麻煩了,你該為誰個操心還為誰個操心去。”拿要傳與我外孫的家財去為個鬧事的妾贖罪,打了正室的臉又要接人回家,好大的臉面!

 褚夢麟忿而歸家,卻又遇著他嫁出去的一個女兒自婆家跑了回來。

 作者有話要說:肥吧肥吧?又寫暴字數了,碼到淩晨四點多的人傷不起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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