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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苑的門落了鎖,是從外面鎖上的。洛予辰看了也覺得不像是有人居住的樣子,不禁疑惑了半響。
他一路趕來以為一定能見到我,不死心地抓著鐵欄杆晃了晃,向著靜靜房子大喊了幾聲我的名字。
自然沒有任何回音。
他不甘心,掏出手機又打去搬家公司,和搬家公司確定了確實就是這棟濱海路的三層白洋房之後,他又叫了幾聲我的名字,仍然沒有用。
洛予辰不是那麼容易放棄的人,他把外衣一脫,抓住旁邊的鐵欄開始翻牆。
還好方寫憶不是那麼俗氣的人,不會在長滿爬牆虎的圍牆上面放玻璃渣和電網。
洛予辰翻牆進去以後,疑惑地四周看看,花園裡草木還修剪得很好,沒有一點荒蕪的跡象,卻沒有一點人氣,他微微迷茫了片刻,從佈置得很好的花園鵝卵石小路徑直走到門前敲門。
門沒鎖,他敲門也只是做做樣子,敲了幾聲之後就自己把門推開了。
門後是一片空蕩蕩,明明是裝修過的地板,粉刷好的牆,但是沒有任何傢俱,好像是正等著人搬進來一樣,我看著洛予辰愣在那裡陡然失落的臉,心臟的地方一陣酸楚。
他還是走了進去,腳步聲在空蕩蕩的屋裡迴響,他先環視了一樓,一無所獲,於是從廳裡的迴旋樓梯上到二樓。
二樓有張簡易的床。
他不知道那是我最後一晚睡過的地方,但是他停住了腳步。
一大堆我的遺物散落在床邊,方寫憶可能不知道該拿它們怎麼辦,於是就放在這裡沒動。
十年了,洛予辰招眼一看也知道都是我的東西,就像著了魔似的走過去,躬下身,修長完美的手指掠過我的幾捆書,窩窩囊囊堆在一邊的還有我從和他的家賭氣搬出來的床上用品,其他雜七雜八的小東西,還有幾隻行李箱。
他把它們一一打開,我很沒用,他連我行李箱的密碼都一下猜出來。
裡面除了是我的一些貼身衣服之外,就都是我的寶貝了。
反正我在他面前愛得早就沒有尊嚴了,也不怕他看了。
我的寶貝全部是他的東西,從出道開始發行的所有CD的限量初版和豪華版,寫真集,刻錄影像等等,也就不過是一個狂熱FANS的收藏品而已。
比普通FANS多的,可能就是一些他在表演的時候穿戴過的東西。他沒送過我什麼,我只能樂於收集這些,就連義賣的時候那些可能流落在外的東西,我都不惜開天價把它買回來。
他曾經不屑地說,這不是愛,這是迷戀。
我沒感覺到二者有什麼不同。
他看了一會兒,倒是眼尖,一把抓起的是一個小的深紅色絲絨盒子。
盒子裡靜靜躺著一枚式樣簡單的白金戒指。
他愣了一下,拿出來,瞇著眼睛看了一下。
然後表情突然沒有了鎮定,變得迷茫,變得很溫柔,很哀傷。
我敢說在拿起戒指之前,他都不記得我們之間還是有戒指這個東西的。
他二十四歲的時候我送給過他一枚普普通通的白金戒指。
我的母親從來沒有結過婚,我只知道雖然對我不是很關心卻還是養了我的舅舅舅媽是二十四歲結的婚。
我覺得那就是應該結婚的年齡,所以我送了他戒指,當然這個的意義他永遠也不會知道。
我所有禮物裡他看得上的就只有小路設計的那枚耳環,所以戒指,他當時嘲笑地看了看,之後就不知道扔在了哪裡。
這種東西太小了,就好像誓言一樣,要是不夠珍惜,丟了就確實很難找。
我從來沒敢讓他知道這是一對對戒。
給他的那枚裡面刻著「Love from H」。
H是「恆」。
而我偷偷收著的這枚裡面刻著「H love C for ever」。
當時也沒細想所謂「永遠」到底有多遠,我想大概就是一輩子,沒想到現在看來,還真的是一輩子的意思。
他試著把戒指戴上,但是我那樣一點美感都沒有的手指,尺寸肯定比他的美麗修長要大一些,他戴著鬆了,把戒指握在手裡,有點悵然若失。
有的時候,洛予辰真的超出我的理解範圍,他就這麼把玩著這麼一枚小小的戒指,在地上坐了很久很久,從太陽還在東邊,毫無概念地坐到了夕陽西下。
其間他好像在回憶著什麼,表情非常溫柔哀傷。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露出這樣的表情,這樣的神情讓我看得很害怕。
我怕他突然發現其實他心裡是有那麼一點喜歡我的。
可能又只是我的自作多情,但萬一真的是這樣,我就犯了重罪。
等到夕陽的光輝讓整個屋子都漸漸暗下來的時候,洛予辰突然回過神來,又開始在箱子裡找些什麼。
然後他找到了,是我的皮夾。
他把裡面的證件往外一張張翻。從護照、駕駛證、信用卡到原來家裡隔壁超市的會員卡、圖書館的借閱證。等證件全擺在那裡了,我和他一樣都在尋找的東西不在──身份證。
如果我的身份證在這裡,他就可以確定我是要回來這裡的,可是不在,他現在只能通過護照判斷我還在國內。
身份證去了哪裡,我想來想去只能是方寫憶拿了。我不是很清楚這方面的法律,但是我想人死了,身份證大概被國家上繳去了,因為留著也沒用,說不定還會被別人拿去做些違法亂紀的事情。
天已經快黑了,洛予辰大概也覺得我可能不在這裡,只好有點失魂落魄地離開了。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他拿走了我的那枚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