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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師(梵高之耳)+番外盤山路》第16章
☆ 16、鱷魚會不會哭(2)

  戚露露儼然已以“遲夫人”自居,可遲儻根本連她的名字都沒記住。他對這個漂亮護士的興趣僅限於肉體,女人賣弄風情的搔首弄姿,透著一股子人工雕飾的做作和廉價的香水味。她自作主張,提議讓謝羅彬回醫院主持大局,可對方卻以五萬元尚未還清為由加以拒絕。

  “給他準備一副拐杖,”難得逍遙的謝醫生在電話裡說,“既然手沒有受傷,總有辦法做手術的。”

  ※ ※ ※

  “你是誰?”遲儻從一身的傷痛中強將身子撐了起來,視線投向病房門口,“如果你是殷之純,麻煩請滾出去。”

  一個女護士聽見了這個名字朝這裡投來了目光。

  走進門來的年輕人一身灰色連帽衫,蒼白的面孔隱藏在帽檐擲下的陰影之後。他將手指豎于唇邊,微笑著搖了搖頭。

  然後就自說自話地坐在了自己的床邊。

  翻了對方一個白眼,忿然躺下,拿起一隻枕頭蓋在了自己的臉上。

  沒過一會兒,他聽見殷之純和同住一病房的男人相聊甚歡。一個有心臟瓣膜病的中年男人,滿臉橫肉,身材像鼓脹的氣球。靠“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工作”的計程車生意獨自撫養女兒,諸事不順的日子給了這位司機先生暴戾的大嗓門和永無休止的抱怨。

  “這傢伙簡直是個瘋子、變態、神經病!”看見電視新聞,他忍不住破口大駡,“可我的女兒愛他愛得死去活來。要不是我的妻子過早地撒手而去,我也不會把她寵得那麼無法無天,讓她把所有的精力投給這麼一個畸形兒!”

  電視新聞又在播出這個搖滾偶像的“驚世之舉”,砸毀了一輛世上所剩無幾的古董車又將其當街焚燒殆盡。他似乎知道記者偷偷隱藏的攝影機在哪裡,朝攝像鏡頭桀然一笑,甩手擲去一個燃著焦油的火把。新聞報導的最後一個鏡頭凝固在一片焦黑之中。

  似乎隱隱能聞到燒灼的味道。

  “是啊,他太瘋了。”殷之純將椅子往那個中年男人的病床處靠了靠,饒有興致地和他一起批判及唾棄起這個不可能更紅的搖滾偶像。

  “是吧,你也這麼覺得?”中年男人瞥了一眼這個以帽子掩住半張臉的年輕人,如遇知己般目露贊許神采。很是心疼地嚷出一聲,“那車已經很少見了。媽的。”

  “1960年版Coupe

DeVille,絕無僅有的粉紅色,依然敏捷如同剛出廠,百公里加速僅要10秒。”年輕人孩子氣地嘟了嘟嘴,“它的上一任收藏者是搖滾界的鼻祖,貓王普萊斯利。”

  “那他為什麼要焚毀這輛車?!憤世嫉俗?向樂迷宣戰?還是,借此搶奪搖滾界的王冠?”

  “Maybe,”連帽衫男人輕輕一聳肩膀,“just for fun.”

  “前天我答應女兒替她去殷之純的簽售現場——天知道這種垃圾她已經有了一堆。”中年男人一撇嘴,“那是真正的萬人空巷人山人海,一群瘋狂的男孩女孩把我裹夾成三明治中的培根肉。明明是冬天,卻叫人汗如雨下。我不顧生意,在悶熱得要窒息的環境裡等了他五個小時。”

  “所以,你拿到親筆簽名了?”遲儻重又坐起身,對那個中年男人說。

  “不,沒有。那個該死的混蛋才露臉五分鐘就匆匆而去。結果苦候了幾個小時的年輕人們開始憤怒地尖叫與彼此推搡,場面完全失控了,”那張敦厚肥胖的面孔露出駭色,似心有餘悸地說,“至少二十個人因為踩踏受傷而住進了醫院。其中就他媽包括我!”

  病床櫃子上擺置著一張唱片。

  聽到這裡的連帽衫男人淡淡笑了起來,“殷之純的簽名我可以模仿得很像。”他說,“沒人辨得出真假。”

  女兒即將來醫院探望自己,中年男人決定死馬當活馬醫。他拿出鋼筆讓對方在病歷卡上稍作練習。

  “不不不,‘純’的那個最後一勾應該寫得更花哨一點。”拿起病歷,眯起眼睛仔細甄別了一下,邊搖頭邊嘖嘖讚歎,“肯定練過一萬遍,那傢伙的字真是難以仿摹的漂亮!”

  “這樣呢?”按照對方的要求重新簽了一個,畢恭畢敬,彬彬有禮。

  簽了七八個左右,中年男人終於勉為其難地點了點頭,“好吧,還能怎麼辦呢?勉強有八分像了。”

  “也許今後我可以靠模仿他的簽名討生計。畢竟——”年輕人措辭客氣,好像隨時都會躬身行禮,一口一個“您”。若有似無輕翹的唇角,顯得可愛、稚氣而又溫文爾雅。“男孩女孩,人人都愛那個災殃似的殷之純。”

  “媽的!你說的是對的!他就是災殃、渣滓、敗類!”胖胖的計程車司機抖擻肥肉,酣暢淋漓地宣洩了自己的負面情緒後,對身旁的年輕人露出一個和藹的、父親般的笑容,“那傢伙和你該是一個年紀,卻遠沒有你那麼討人喜歡。”拍拍對方的肩膀,更為慈眉善目地補上一句,“你是一個很棒的小夥子。”

  不由得悄悄瞥了得了褒揚後微微垂首的殷之純好多眼,即使看不見那雙眼睛,也想矩細靡遺地尋索著他面部表情的變化。但遲儻發現,對方始終沒有看自己。

  他露出一口白牙,笑得好開心。

  ※ ※ ※

  “爸爸!”中年男人的女兒,那個剛剛邁入高中的女孩風風火火闖進了病房。殷之純重又坐回遲儻身畔,拉了拉帽子,將臉往帽檐後努力藏了藏。

  既然怕被人認出,幹嘛還到處亂跑?笑了笑,一抬手,將躲在灰色帽子下的腦袋按在了自己的腿上。看見對方以一個很服順的午睡般的姿勢伏在那裡,遲儻回頭對滿面愕然的中年男人說,“我弟弟,累趴了。”

  並不懼怕因此惹上“同性相戀”的閑言蜚語,但多少不願讓這本就聲名狼藉的搖滾偶像雪上加霜。

  那個夜晚他瑟縮在他懷裡,眼淚流淌成河,觸動了他難以解釋的憐憫之心。

  單親家庭長大的女孩朝那個伏于病床邊的背影瞟去一眼,依稀覺得有些眼熟。不過她甚至無暇顧及父親的傷勢,一張口就是:“殷之純的簽名呢?”

  接過唱片,女孩眯起眼睛,以一種古怪的神態仔細地看著專輯上的那三個漂亮的古典花體字。

  唯恐馬上就要露陷兒,胖男人早已嚇得魂不附體。家裡,四面牆壁都是這個男人的海報以及照片,他的女兒可以輕而易舉地從厚厚一疊唱片裡找出一張告訴你說,只有這張是殷之純親筆簽的,其餘的都是由樂隊的貝斯手模仿冒充的。

  “爸爸!”緘默良久,回過魂來的女孩激動得渾身顫抖,“這……真的是殷之純的親筆字跡啊!”

  籲出一口氣,朝遲儻悄悄豎起大拇指,意思是你弟弟真行!

  “有那麼多人可以喜歡,你為什麼偏偏喜歡他?”中年男人似乎還為那輛被無辜砸爛焚毀的古董車耿耿於懷。

  “別的偶像都是流於俗套的修辭,只有他的美渾然天成。他的聲線沒有疆域,可以直接掀起駭浪讓船隻觸礁,也可以化為妖嬈的海妖讓水手心甘情願葬身海底。他是撒旦,卻誕生于伯利恒的馬廄;他是冷酷的祭司,也是獻祭的羔羊……你們這些庸俗的人決不會懂——”

  “這並不難懂。”遲儻突然插口,“簡單明瞭地說,他就是個……怪胎吧?”

  伏在他膝蓋上裝睡的殷之純,發出響亮而放肆的笑聲。

  中年男人的高中生女兒依然手足並用地抒發著對搖滾偶像的拳拳愛意,而她那個肥胖粗魯的父親則一直罵罵咧咧低聲詛咒,兩個人彼此抱怨彼此攙扶,搭伴離開病房去用餐。

  殷之純坐直身體,“記得,你還欠我一晚。”

  “忘不了。”

  “今天先還我一點利息。”仰起臉,輕啟紅唇,“吻我一下吧,我知道你想。”

  這人居然忘了兩人之間的過節就這麼堂而皇之地來索要親吻!骨折多處,渾身都疼,自己簡直就是輛已經散了架的帆車。“殷之純,”遲儻壓低了聲音喚了一聲對方的名字,卻沒好氣地說,“你人格分裂嗎?”

  殷之純看了看他,搖了搖頭,“三天前的夜裡,你像只甲蟲一樣從二樓陽臺掉了下去。我推的。”

  “那麼說你是貓了?撓人一臉血,又過來輕蹭示好?”摘去他的帽子,伸出雙手捧起他的臉頰,將那稍長的烏黑額發從眼簾前拂開——像是一件珍貴至極的象牙雕鑿的器皿,惹人愛不釋手,目不轉睛。神采那麼甜美無邪,眼眸那麼純澈無辜。雖說紅顏彈指易逝,他真該永遠是不老的少年。

  遲儻不禁想起謝羅彬的話:這個人的要求,任你再鐵石心腸也無法搖頭說“不”。

  確實如此。

  “不過我事先聲明,”稍眯眼睛,露出一種威脅的神色說,“再咬我,我殺了你。”

  隨後英俊男人朝那個美麗少年傾過臉,溫柔一吻。

  這個甜蜜輕柔、無比配合的唇舌相偎像是落葉隨波悠揚地飄曳,居然霎然緩解了所有的疼痛,讓他一下子忘懷一切,一下子又滔滔不絕地憶起風景熱烈、陽光金色的非洲大陸。

  親吻持續很久,戰場從嘴唇轉移至耳廓、下頜、脖頸……一邊以一種饑餓者品嘗珍饈的方式,不肯善罷甘休;一邊又仿佛摒絕了所有肉欲的歡愉。

  直至模模糊糊聽見一聲低語:真可惜,你竟是第一個這麼吻我的男人。

  殷之純真的要走了。這才注意到床頭櫃上放著一盒自製的漬著糖玫瑰的蛋糕。他用指尖沾起一點蛋糕上的奶油放進嘴裡,非常熟悉的味道。“還有誰來過?”

  “那時候我在昏睡,根本不可能知道有誰來過。護士們說是個白衣素顏的漂亮女人,我猜大概是尹雲。”

  “我不喜歡別人覬覦我的東西。”起身就往外走,聲音聽來明顯不悅了。

  “嘿!你翻什麼臉?我又沒有碰過她,我對她絲毫不感興趣!”

  “主賓顛倒。”殷之純稍稍側過頭,“我說是你碰她了嗎?”

  ※ ※ ※

  天氣愈來愈冷,白天變的更加短暫,夕陽就像一場濃烈的火焰,迅速地襲卷天空,除了殘存灰燼,轉眼什麼都不再剩下。

  樂隊的貝斯手盧克豎起風衣領子掩蓋自己的面容,敲響了一所公寓的門。窄臉直鼻、深長的眼眸,盧克也是個相貌異常出眾的男人,只可惜這麼多年來他不能為人記住的原因是:殷之純的光芒太過於耀眼。

  他是伏特加混合青草汁,別的人都是肥皂水。

  奇怪的,不公的,而又高低立現的比喻。

  面孔醜陋至可怖的男人為對方打開門,迅速蜷縮回地上。他的身體發出一股極其難聞的氣味,他的房間密不滲光,像是相片未經曝光前的暗房,透射出一種詭異的暗紅色調。殷之純的照片大大小小貼滿四壁,無論從哪個角度去欣賞這個男人的臉,都能由衷地感到賞心悅目。以前這個攝影師也拍攝過別的美好的事物:灌木叢、野玫瑰、忍冬屬植物綻放刹那的芬芳。

  什麼都及不上他的美好。

  “你恨他嗎?”

  “不,我愛他!”顫動喉骨的怒吼,擲地有聲的愛情。

  “可是他拋棄你了。他現在和一個整形醫生打得火熱。”盧克說,“那個醫生名叫遲儻,和郝透的男朋友一樣是個滿嘴謊言的混蛋。”

  那些煞有介事的誇大其詞與憑空捏造,讓程子華就要被極端的痛苦與憤怒碾碎了。

  他自卑不已,因為一時受到殷之純的蠱惑與欺騙,居然切割掉了自己那能噴湧精髓的根莖;他滿心憎恨,謝羅彬信誓旦旦說要拯救自己結果卻袖手旁觀任由自己變成現在這樣。

  鼻頭腐爛凹陷的男人匍匐在地,最後他決定把這一切歸咎於那個未曾謀面的整形師,遲儻。

  “你要讓他接受你的奴役,甘願被你馴服。”盧克用充滿煽動性的語言鼓勵程子華去綁架殷之純,去強暴殷之純、去用淩辱肉體的方式佔有他、折磨他、俘獲他。

  “不可能了……”男人痛苦地低吼著、呻吟著。他的男性尊嚴喪失殆盡,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去打動他的愛人了。

  “動手去掠奪、去征服吧!那將比接受饋贈更有樂趣。”盧克蹲□子,將一隻可以戴於下體的假陰莖放在男人面前——非常誇張的尺寸與造型,不是製作於柔軟的橡膠,而是堅硬又尖銳的金屬。

  可以用之施刑,甚至,謀殺。

  走出程子華那個奇臭無比的房間,盧克走向街邊的共用電話亭,打了一個電話。

  “他的瘋狂只是假像,其實他比任何人更為理智清醒,別說海洛因,連搖頭丸也拒不沾染。”男人咬了咬嘴唇,“除了殺了他,我想不到還有什麼辦法毀了他。”只要殷之純在雲端,盧克就沉淪地底,永無出頭之日。因而他對他的憎恨來得非常簡單。他毫不掩飾自己的純粹的嫉妒,聲音聽來尖銳又刺耳,“他敏感、傲慢、自以為是;他冷血、殘忍、目空一切;他早已觸怒神明!”

  “你錯了,神即使不愛世人,也會愛這個男人。”女人笑了,“儘管如此,他依然遠比你想像的容易打擊和摧毀,只要你大起膽子,放手嘗試。”

  “可即便是你,也沒有辦法讓他沉淪毒品,徹底瘋狂,不是嗎?”

  “因為他身邊有個礙手礙腳的天使。”女人褪去身上那件從未在人前穿過的白色連衣裙,赤身露體地站在鏡子前為自己素顏的臉孔畫起了妝,抹上那種濃豔似血的紅色唇膏,“不過我有預感,很快那個天使就要被他動手攆走了。”

  “宓娜,我可不可以問你:你為什麼那麼憎恨之純,他對你難道不好嗎?”盧克諂媚而曖昧地笑出一聲,“我想之純做夢也不會想到,他奉為‘繆斯女神’的女人心心念念只想扼斷他的咽喉。”

  宓娜一言不發,隨手摁斷了電話。

  擁有不盈一握的纖細腰身與非常碩大而迷人的乳房,女人站在鏡子前對著自己的裸體左顧右看,手指探向雙腿間的茂密叢林,無比

  愛憐地自我撫摸與安慰。高潮後她點燃一根煙,繼續光裸著身體在房間裡走來走去。

  最後停駐于撲滿一整面牆的一張照片前,用煙蒂在照片中那張無暇美麗的男人面孔上點出一個醜陋的燙疤。

  一隻眼睛蘊藏嫵媚的笑容,另一隻氾濫瀲灩的淚光。

  “Au revoir, ma belle(再見,我的美人).”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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