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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師(梵高之耳)+番外盤山路》第7章
☆ 7、好似一尊炮(2)

  殷之純的戀人是個員警,名字叫作夏左泉。

  大他十歲,警隊中的佼佼者。五官不算出眾,比不上輪廓歐化的英俊男人謝羅彬,更別提連上帝也忍不住傾慕垂憐的殷之純。唯有氣質乾淨如泉水,一雙異常明亮溫暖的眼睛,濡著一種純淨無比的天空藍,凝神看人之時仿佛滿目陽光。

  笑起來也不賴。

  ※ ※ ※

  那個時候殷之純還沒有成名,終日混跡街頭,偶爾偷盜或賣淫。在一些年齡稍長的“朋友”的慫恿與脅迫下,玩起了地下音樂,一日三餐都是廉價的過期的食品罐頭。

  一夥子青年過著一度風靡於美國的公路電影般的日子,耽於亂交的快感與狂野的夢想。為了找錢錄製唱片,他們喝空了高堆如山的酒瓶,壯膽後結伴去搶劫一家雜貨店。用一根鐵棍砸暈了雜貨店的老闆與夥計,搜奪而去為數不多的錢財,順又抱走了大包小包的膨化食品和巧克力。員警聞訊趕來時,他們丟下被強行拽來望風的殷之純跑了個乾乾淨淨。

  因為員警們懷疑他將搶來的東西藏在了身上,所以一擁而上脫光了他的衣服。

  街上傾盆大雨。

  裸體的十七歲少年,皮膚潔白剔透得宛如浸於湖水之中。

  員警們很快掃興地發現那具單薄的身體什麼也沒有,而少年的眼神純淨無辜楚楚可憐,似乎也沒有跡象將他與那群搶劫犯歸於一夥。解氣般地拳打腳踢一陣,烏拉烏拉著警笛,撤了。衣物被離去的員警們踩踏得滿是泥漿,赤身露體的殷之純蹲在地上,穿自己那雙因為身體不斷發育而有點偏小硌腳的靴子。腳趾擠在一起,長滿紅腫的水泡。

  “嗨,陌生人。”一個沒有離開的年輕員警走上前來與他說話,開了一個無傷大雅的玩笑,“朝靴子裡吐口唾沫再穿上,它們就再不會硌疼你的腳。”隨後他用堅定的聲音祛除少年的恐懼,他說,你放心,我會告訴上頭,嚴懲那群混蛋。

  從雜貨店裡取出一條毛巾毯,溫柔裹住了那削瘦的肩膀。

  肩膀上的重量讓少年不由自主地輕輕一顫,仰起臉,難以自拔地長久凝視起那雙無比溫柔的眼睛。任何讚頌都顯得詞不達意,顯得膚淺和沒有價值。無法遣詞造句來描繪那雙眼睛以及透過它們所感受到的溫度,他想起了一個死在妓女家中的詩人:

  在你還沒有消失……轉動著的你的目光,曙光把它捧入藍天……

  一番欲言又止的掙扎,吞吞吐吐的音節粘上了嘴唇,他用同樣的口吻向對方打招呼,“嗨,陌生人。”

  “你叫什麼名字?我們是不是哪裡見過?”夏左泉笑了笑,想了想後自問自答,“沒准我們相見於彼此小的時候——我竟覺得與你似曾相識。”

  一道日光驅逐了密佈的烏雲,徘徊天際的幾株光線像花盤碩大的葵花,隨同黃昏將至的重軛接連倒伏向地面。周遭的一切都渲染著猛烈而溫暖的金黃。

  含在口中的話像在他的舌尖打了幾個迴旋,當時還沒有終日化著粗黑眼線戴著金色隱形眼鏡的少年最後說,“我叫殷之純,我很糟糕。十歲時被鄰居男人雞奸,十五歲時誘奸了他六歲的女兒作為報復。”

  “這不算什麼,”雨中,仍是不滅不熄、暖如篝火的一個笑,“我也做過一些很糟的事。”

  “比如?”

  “曾以為衣服上那種彩色的扣子是糖果,扯下來吞下去後,差點自我謀殺。”

  這句話說完,年輕員警逕自大笑起來,側過濕透的身體去與同樣濕透的少年抵頭相靠。

  “我會告訴你那些搶劫犯都住在哪裡。”筆直注視起對方的溫暖眼睛,一個極淡極美的微笑在這張稚氣未脫的臉孔上涅槃重生,神態既天真又冷酷,分不出天使還是魔鬼,“我想看你受到嘉獎。”

  ※ ※ ※

  搶劫雜貨店的那些劣質青年最終被一網打盡,他們窮凶極惡地瞪視殷之純,並揚言出獄後要給予他狠狠的報復。這個名叫夏左泉的員警,勇敢、聰明而且善良。他因為輕而易舉逮獲了搶劫犯而受到表彰與嘉獎,也因此得到了自己的愛情。一些人嫉恨他那在娛樂圈嶄露頭角的戀人是如此光芒萬丈,而一些人為他的性取向感到噁心,以與這樣的警隊敗類為伍而深感恥辱,不遺餘力詆毀他的清白。

  夏左泉死於一場街頭械鬥。有說是搶劫犯的親屬們對其的打擊報復,也有說是小混混們的毆鬥傷及無辜,但更多的人相信,這個前途無量的年輕員警是死于自己人的手裡。

  英勇就義的員警當日並不是一個人外出執行任務,與他同行的夥伴少說有半打。他們的同伴就在不遠處遭遇一群狂徒的暴打,鐵棍像雨點一般落在年輕員警的頭部和臉面——所有在場的人都聽見了被歹徒圍攻的夏左泉發出請求支援的呼喊,然而他們終究選擇背過身去。頭碰頭挨在一起,一邊大笑一邊聊天,聊男人與女人,聊陽具與陰道。其間有一個男人因不忍卒聽那聲聲淒厲的喊叫而用手捂上了耳朵,但是他身旁的另一個男人卻用手撥開他捂耳的手,淡然地說,只是一條垂死的狗在吠。

  直至男人的呼救聲越來越弱,漸漸化為一片死寂。

  獲悉噩耗的殷之純中斷演出,匆匆趕至醫院,走進了停屍房——屍體的面孔像只被捅爛的蜂窩,早已面目全非。半張著嘴,似乎正向那些冷漠的同伴發出最後的求救。嘴裡的牙齒幾乎統統掉光,一顆一顆卡在喉嚨之中。誰也辨別不出這具慘不忍睹的屍首就是原來那個清俊文氣前途無量的員警。

  觀者無不唏噓,因為這實在是個太過令人惻惋的場面。那個早已是萬人偶像的漂亮男人俯□,飽含深情地低頭吻了吻屍體露出大半塊齦肉的嘴唇——如果那還能稱之為,嘴唇。

  ※ ※ ※

  “我對此深表遺憾,”聽到這裡的謝羅彬聳了聳肩,輕描淡寫地說,“然後他就變成現在這樣,和屍床上的人偶一般冷血殘酷?”

  “那倒不是,夏左泉活著的時候,他就是個不折不扣的王八蛋!”郝透提及那段過往,沒表現出一點“聖母弱受”的惻隱之心,反倒顯出了完全相反的義憤填膺——夏左泉枉死街頭已成註定,可這個混蛋居然又搭進去一個被吃幹抹淨然後掃地出門的殉難者!

  郝透喜歡同性,而這個美麗得能令女人也汗顏的男人似乎對他也頗有好感,彼此間的關係開展得理所應當。但被好事的小報記者拍下了二人親昵的照片前來敲詐,娛樂公司的老闆毫不猶豫地決定捧一個棄一個,將他們所在的偶像組合強行解散——結果就是一拍兩散後郝透星途不順,而殷之純則徹底紅得都快爛了。

  可恨的是,這男人的態度比六月的天氣更變幻莫測。當郝透示意可以不為人知地繼續二人的關係時,殷之純勾出一個冷笑說,作為一條喪家之犬,你憑什麼還來乞求我的愛情?

  “難以想像當時的殷之純是如何以超乎人類的毅力,抑止自己不掉出一滴眼淚。他從那堆砸得稀爛的臉上撿起一塊骨頭,我記得……應該是頭骨。”男孩從兀自憤怒的狀態中平復過來,繼續說道,“他找了一條細緻的鉑金鏈子,將那塊頭骨掛在了脖子上,再未離身。”

  “呃……還真是感天動地。”

  “他甚至為夏左泉寫了一首歌。如果你看過他的演唱會,你就會發現他的一個習慣動作——每次他在演唱會上唱起這首歌,總是朝天空作出一個‘飛吻’的手勢,一雙眼眸仿似充盈淚光。對了,那首歌你聽過嗎?穿過頭骨撫摸你。”接著郝透自說自話地唱了起來,待那千奇百怪的音調一刹放開,謝羅彬趕忙走上前摟住戀人的脖子說,“Wow!親愛的,我們說重點就好。”

  這傢伙一唱歌,死了多久的鬼魂都能被嚇得還陽。

  “幹嘛。”郝透悶悶地小聲嘀咕,“這首歌真的挺不錯的。”

  蝨子不斷繁殖,候鳥遷徙不了;

  烏鴉盤旋不散,叼著半截指頭;

  久未分娩的黎明,指向通往祭壇的路;

  黑絲絨禮服爬出一隻昆蟲,

  弔唁死亡的光榮。

  日夜祈禱你在天國安好,

  安好,我的戀人。

  殺死一隻麋鹿,劃開她的咽喉;

  禿鷲展翼而來,摒除腐爛的癭瘤;

  披頭散髮的寡婦,手握弑父的匕首;

  石蠟和琺瑯封存你的笑靨,

  連同白堊蒼老的手。

  日夜祈禱你在天國安好,

  安好,我的戀人。

  安好,我的戀人。

作者有話要說:附錄:(這首詩作者非常喜歡,文中的翻譯是作者自譯的,通常版本如下——)

《在你還沒有消失》——魏爾倫 (法國)

在你還沒有消失,蒼白黯淡的晨星,鵪鶉千隻唱了,唱在百里香的花叢。

轉向詩人吧,他的眼裡充滿著愛情;雲雀啊,雲雀和晨曦一起飛向蒼穹。

轉動你的目光吧,曙光把它溶入藍天,多麼愉快啊!倘佯在這飄香的麥田!

然後,請點亮我的思想,那邊,遠遠地,遠遠地呦,-露珠晶亮喜悅地閃在草尖。

甜蜜的夢裡,激動著我那還在恬睡的愛人…… 快,快起來吧,看那金紅的朝陽升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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