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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英雄》第4章
第四章 奪靈之術

  風,驟然升起,轉瞬間變得狂暴難馴,猶如無形的枷鎖,牢牢將妖狼束縛。

  妖狼拚命的掙扎,卻無法再向前半步,這頭可憐的草原凶獸甚至想到逃跑。

  瀕死的妖獸竟然想到逃跑,這恐怕是史上最冷的笑話,然而,在少年狂放的氣勢前,妖狼的確產生了那種念頭,妖獸都有種神奇的本能,知道有些力量是它無力挑戰的,並且能辨認出那種力量。

  風仍在瘋狂的昇華,以妖狼為核心形成駭人的龍卷,揚起飛沙草芥漫天狂舞。

  妖狼別說繼續向前,連站立都無法做到,最終被拋上了半空,像一截草芥在風中飄來蕩去。

  林諾無法停止下來,沉寂得太久了,再次掌控靈力時,他忘乎所以,沉浸在自己製造的領域中,對他來說,這無疑是世間最美妙的境界,為了這一刻,他苦等了千年。

  儘管林諾施展的僅僅是個一階巫術,還是憑借不到一階的靈力釋放,由他施展出來,即使看在強者的眼裡,也是令人窒息的驚艷,對於在場的新手巫師,則是無法言喻的震撼。

  「玩過頭了。」良久,自覺失態的林諾乾笑兩聲,風捲驀然消失,除了滿地狼藉,彷彿什麼都未曾發生。

  砰,妖狼的屍體像條死狗摔在地上。

  李凡第一時間翻身下馬,走了過去。

  從那幕震撼中擺脫出來的女孩攔在面前,楚楚動人的眼睛令人怦然心動,可惜李凡視而不見,如今他只能看見自己的獵物。

  「讓讓,那是我的獵物。」李凡嚴肅的提醒,有錢人才為勝利歡呼,窮人關注的是戰利品。

  「我不是要和你爭妖狼,感謝你幫助了我們。」女孩不由莞爾,大方的表達了謝意,然後,她聽見少年哦了一聲,繞過她,搬走了妖狼的屍體,上馬,走人,與張弓的動作一樣流暢。

  李凡並不是高傲,恰恰相反,出於本能,他和有錢人保持距離,別以為貴族對你笑,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以貧賤之軀接近貴族,等於自取其辱,這是貧民的哲學,

  另外,李凡有些失望,要是女孩用金幣表達感激,他會非常愉快的,但是如今,他想盡快趕回蝶溪村碰碰運氣,說不定酬金還有希望。假如妖狼不像傳說中的值錢,他還要繼續為生活發愁。

  可憐的女孩,過了片刻還恍如夢中,要是讓她知道,她的感激還不如十枚金幣的誘惑大,不知道會是什麼樣的表情。

  「好強大的傢伙,不過太傲慢了,夢黛兒,我們得盡快上路,趙羽的傷勢需要及時處理。」傷重的戰士被兩名隊友攙扶起來。

  「有什麼了不起的,我們遲早能超過他。」一名同伴憤憤不平的抱怨。

  「恐怕很難。」夢黛兒輕輕搖頭,風龍的氣勢雖然震懾人心,從施法時的綠色光環來看,仍然屬於一階的巫術,這並不能說明那人實力不濟。恰恰相反,將一階巫術用到這種程度,才叫高手,比他們先前狂用的二階、三階巫術高明了太多,從體形看,那人的年紀也不大,可能與他們相若,假如她的判斷正確,夥伴們不可能超過此人,差距還將越拉越大。

  李凡可沒想到過這麼多,以最快速度趕回蝶溪村,人群仍未散去,反而比先前增加了不少,見他扛著妖獸歸來,自行讓出一條通道。

  啪,李凡將妖狼屍體扔在村子中央,彷彿僅僅是一條死狗。

  「小子,揚眉吐氣的時刻到了,給他們點顏色瞧瞧。」耳畔傳來林諾的笑聲。

  老村長洛克聞訊而至,問明情由之後,當即滿臉尷尬:「原來是小英雄獵殺了妖狼,凱旋歸來,請恕老朽之前眼拙。」

  李凡沒想過給誰顏色,一如既往的直接,問道:「我之前不接任務,現在獵殺了妖狼,能不能領到賞金?」

  草原人是好客的,尤其是對待英雄,老洛克先是一怔,連忙說道:「自然能領,這是酬金,是蝶溪村的答謝。無論誰獵殺妖狼,一個金幣也不會少,小英雄年紀輕輕就有這種能耐,實在令人歎服,一定要在蝶溪村逗留一段時間,讓老朽和村民盡地主之誼,就當作是賠罪。」

  聞訊趕來的人越聚越多,擠得水洩不通,那些人對妖獸的興趣遠遠高於擊殺妖獸的英雄,李凡不免擔心,提醒道:「妖狼的屍體也歸我。」

  老洛克禁不住笑了出來:「這個是理所當然的。」

  所謂落袋為安,李凡不可想逗留,收到酬金迅速離去。

  破舊的帳篷裡,忙碌中的林諾嘮叨個不停。

  「『讓讓,妖狼是我的獵物』,你是怎麼想到的?」

  要不是林諾正在忙碌,而且是為自己改造角弓,李凡一定要修理這個喋喋不休的傢伙,方法待定。

  強壓怒火,李凡強調道:「你難道是用嘴改我的弓?妖狼本來就是我的獵物。」

  林諾停下手頭的工作,一本正經的說道:「誰說過妖狼不是你的獵物?人家也不是和你搶。對待女孩兒要溫柔,尤其不能吝嗇,即使你再喜歡錢,也要裝出矜持來,你就不能和人家說點別的?」

  李凡好奇道:「說什麼?」

  林諾徹底敗下陣來,歎氣道:「不談這個,接下來有什麼打算。」

  有了原始資本,能做的事可太多了,李凡當即兩眼放光。

  放牧!牧羊只能擺脫貧困,牛才是財富的象徵,假如妖狼的毛皮也能賣個好價錢,或許能買到上百頭牛,李凡有能力捍衛自己的牛群。

  看得出來,這小子的計劃由來已久,絕不是臨時想出來的,林諾乾咳道:「你的計劃是不是少了什麼?」

  李凡思考了片刻,問道:「你說的是牧場?」

  林諾突然停下手頭的工作,咆哮道:「缺少我們的協議!我履行了協議,幫你擺脫了貧困,你如今不再是個窮鬼了,如今輪到你履行約定,我幫你獵殺妖狼,可不是為了陪你養牛!」

  這是個讓人頭痛的問題,李凡讓步道:「你可以用我的靈力施展巫術,只要別嚇到我的牛就行。」

  林諾惱火道:「我能施展什麼巫術呢?難道對你的牛施展嗎?在這種鬼地方,連個像樣的對手都找不到,我要的是戰鬥!」

  李凡示意夥伴先冷靜下來,商量道:「你的意思是?」

  林諾認真的說道:「你有沒有考慮過,草原之外還有廣闊的世界。即使在草原,你也可以活得更精彩,有太多值得嘗試的樂趣,比養牛有趣得多!至少你可以先參加草原聚會,展示你的才華。」

  李凡撓頭道:「不到六歲的時候,我就要為第二天吃什麼發愁,我從來不考慮長遠的事,順便說一句,我的手在發抖,別毀了我的角弓。」角弓,顧名思義由獸角製成,畢竟是混飯的傢伙,李凡的弓看似稀鬆平常,除了尺寸偏小,選料方面還是很講究的,將弓弦換成妖狼筋之後,也能算得上是個小極品。

  李凡驚異的發現,他的手指竟然能靈巧到讓自己都難以置信的程度,控制一柄靈巧的小刀,飛快的在弓胎上舞動,猶如水到渠成的順暢,繁複的圖騰一撮而就,灌注了靈力之後,圖騰彷彿被賦予生命,跳動生生不息的脈搏。

  「生命由兩部分組成,靈和身體,兩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失去靈的身體就成了屍體,反之亦然,失去身體的靈也難以為繼,不過,這是一般的認識。有一個喜歡思考的巫師發現,靈才是生命的載體,生物的能力乃至思想都是通過靈來傳遞。與靈比較,身體的作用十分有限,充其量是裝載靈的軀殼,形象的說,就像是個容器,不過靈又必須依存軀殼才能長久存在和成長。於是,他設法將靈與原來的軀殼剝離,依附在別的物體上,在世俗的質疑和蔑視中,他經過不懈的嘗試,最終獲得了成功,他的理念得以證實,人們將他稱為奪靈師,他創造出的巫術被稱為奪靈之術,也就是你現在見識到的巫術。」林諾不是喜歡張揚的人,沒有說出奪靈之術在他縱橫的時代業已失傳,他能凌駕眾多同道之上,也和奪靈之術有很大關係。

  妖狼被箭射中快速死亡,秘密在於箭桿上的圖騰,它的靈被強行抽取出來,封印在那支箭裡,如今被林諾移了出來。

  不久前仍是活生生的妖狼,如今變成一團幽綠光球,依林諾所說,妖狼的凶悍、殘忍,以及強橫的能力,都隱藏在這枚光球之中,不過,這些能力需要載體才能釋放,林諾將妖狼的靈依附在了角弓上。

  外觀看不出多大變化,入手才能感覺得出,角弓彷彿活了一般,它不再僅僅是一件武器,還是主人的夥伴,撿到寶的李凡欣喜若狂。

  「用妖狼血浸泡至少三天。」林諾越加臭屁了,語氣不容質疑,不過感覺怪怪的,有一絲哀怨的味道。

  接下來的三天,李凡動手實施他的計劃,一切都很順利,他知道在什麼地方能買到既便宜,又健壯的牛,也知道如何討價還價,他編了個故事讓母親相信,他打獵撈到了一筆小錢,純粹是出於運氣,沒有冒多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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