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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歸人》第93章
  紅布條

  五月一日勞動節,沈固和鐘樂岑去參加韓近月的婚禮。

  最近沈固很輕鬆。兩個案子結得很漂亮,張學錚對他很是欣賞,在報告裡特地重重提了一筆,被人接走的時候還跟沈固約定回頭一定要好好喝一杯。然後最近濱海市又比較平靜,連柳五都閒得要長毛,小黑子乾脆又去做志願網警了。只有鐘樂岑一直在為沈固的身份擔心。東方辰那份報告已經提交上去了,當然,她只知道沈固是左穆收來的一縷遊魂,被強行安進了這個身體裡,並不知道鬼子的事。這麼一來,錯誤當然全是左穆的,至於沈固,不知者自然不為罪。只是鐘樂岑老是心裡不踏實,唯恐鬼子的事被人知道,雖然沈固覺得他是瞎操心,但他總是放心不下。

  不過,不管怎麼樣,這一段時間,兩個人過得都蠻舒心。尤其是沈固,非非送來的小內褲一條都沒有浪費,全部讓鐘樂岑「試穿」過了。自然,鐘樂岑也極力反抗過,但最後……咳咳,都被武力鎮壓了。戰況極其慘烈,以至於引起戰火的小內褲,全體陣亡了……

  韓近月的婚禮來的人不少。小康家是外地的,韓近月卻是本地人,同學朋友親戚,,呼啦啦坐了十好幾桌。按韓近月和小康的意思,沈固和鐘樂岑要坐第一桌,那可是救命恩人啊。不過沈固和鐘樂岑都覺得跟新郎新娘的父母坐在一起不太像話,所以還是推辭了。韓近月覺得很是過意不去,於是把兩人安排在了自己親戚那一桌上。

  其實吃飯這種事,跟不認識的人坐在一起,還是挺鬱悶的。眾目睽睽之下,沈固也不好意思和鐘樂岑說什麼悄悄話,要跟別人說話吧,又不認識,只好僵硬地坐著。沈固職業病,習慣性地開始審視全場,觀察每一個人。鐘樂岑則摸出手機,開始玩貪吃蛇。

  婚禮是11:38分開始,這時候人已經到得差不多了,這一桌上只空出兩個位子。沈固聽見旁邊的一個女人跟另一個說:「都這時候了,冰冰和他爸怎麼還不來?是不是又不來了?」

  另一個回答:「可能吧。這不馬上就高考了嘛。」

  「咳,就算馬上高考也得出來放鬆一下吧。冰冰學習已經那麼好了,還那麼刻苦,比我們家那個強太多了。你看,這不一放假,還跟同學出去玩了。你說馬上就高考了,怎麼就知道玩啊!」

  「都一樣,我們家那個也是啊,成天就知道玩,你要說學習吧,一說就急,說才高一呢,就催催催……也不想想,馬上就高二,接著就高三了,還不著急!人家冰冰,那哪用家長說啊!我兒子要是有她一半,我就燒高香了。」

  「不過我前兩天看見她了,臉色可不是很好。自從上次長那一場大病,我看她臉色就沒好過。這身體不好可也是個麻煩。」

  「也是。冰冰就是太用功了。其實考個好點的大學就行,還非上什麼清華北大啊?萬一把身體弄垮了可怎麼辦。她又沒媽,爸爸嘛,到底是照顧得不仔細。」

  正說著呢,門口走進兩個人來,是父女兩個,長得有八分相像,只是女孩看起來很瘦,臉色也不太好。兩個女人立刻招手:「冰冰──」女孩過來,分別叫了一聲姨。

  鐘樂岑抬頭看了女孩一眼,微微皺起了眉,一眼一眼地看起來沒完了。沈固悄悄捅了他一下,低聲笑:「怎麼,看小姑娘長得漂亮,拔不下眼來了?」

  鐘樂岑在桌子底下踹了他一腳:「胡說八道!」隨即把聲音壓得很低,「我覺得這姑娘身體不太好。」

  「太虛了。肯定是光熬夜學習,也不注意鍛鍊身體。」

  「好像不是。」鐘樂岑推推眼鏡,仔細又看,「我覺得她身上……好像不對勁……」

  沈固也仔細看看:「有什麼不對勁?」

  「你看見什麼了嗎?」

  「沒有。你看見了?」

  「也沒有……」鐘樂岑又把眼鏡摘下來,擦擦,再戴上,「看不見什麼,可我總覺得不對勁。」

  沈固眉頭一皺,下死勁再把那姑娘看了幾眼,可也並沒看出點什麼來。冰冰一直微低著頭坐著,聽著兩個女人說話,間或小聲回答幾句,一看就是很聽話的那種孩子。她的頭髮可能有點長了,劉海有點擋了眼睛,她過幾分鐘就伸手去掠一下,然後食指好像習慣性地,在眉頭上抹一下。沈固仔細看了看,發現她眉毛裡長了一顆痣,朱紅的,也就是針頭大小,如果不是紅色的,就根本看不出來。當然,即使是紅色的,在這個距離,估計也沒幾個人能看得清楚。這姑娘每次掠劉海的時候就會用食指抹一下,好像癢癢似的。

  不過沈固也沒怎麼上心。因為他聽見一個女人笑著對冰冰說:「等考完試就是你生日,要是考得好,大姨送你件禮物。你想要什麼?去買條裙子怎麼樣?姑娘大了,得有件漂亮裙子,穿著去新學校報導多好。」

  沈固沒注意冰冰回答什麼,一聽見禮物,他腦子就飛了──鐘樂岑快要過生日了。

  鐘樂岑的生日是5月16號,沈固看過他的身份證。去年這個時候他們才剛剛認識沒多久,今年可就不一樣了,該送個什麼禮物好呢?沈固已經想了好幾天,覺得挺傷腦筋。鐘樂岑沒有什麼特別喜歡的東西,生活上也很簡樸,當然,他愛錢,可是難道拿著一盒人民幣直接送給他?別說沈固還沒那麼惡俗,就算真想這麼幹,也沒那麼多錢──他現在的錢都是鐘樂岑在管呢──工資獎金發到手,先交給賢內助,然後從賢內助手裡領點錢做零花。要是忽然拿出一疊錢來,難保不會被認為在藏私房錢。

  手錶?鐘樂岑有手機看時間。手機?鐘樂岑手裡那個是前不久剛給他買的,要是再買,肯定會被罵浪費。打火機?那個是牌九的愛好。衣服?其實他比較喜歡鐘樂岑不穿衣服。內褲?咳咳,那個似乎不是送給鐘樂岑的禮物,更像是給他自己的福利。

  沈固翻過來覆過去的想。今年他過生日的時候正逢元宵節,鐘樂岑親手烤了一個小蛋糕,做得還蠻精緻,兩個人吃得不亦樂乎。所以說禮物不一定要值錢,重要的是費心。

  「看出什麼來了?」鐘樂岑悄悄捅捅他,沈固才回過神來:「啊?沒看出什麼來。」

  鐘樂岑皺起眉,小聲嘀咕:「難道是我反應過度?」

  沈固想了想:「你以前是看不見的吧?再說就算有──那個的話,白天也不會出來吧?」

  鐘樂岑也有點疑惑:「但是從上次年獸的事之後,我總覺得我的感覺敏銳了些。不過……算了,其實我也根本不知道什麼樣的感覺才是準確的。可能是我反應有點過度了。」

  沈固笑笑,習慣性地抬手想摸摸他的頭髮,伸到一半想起這是在別人的婚宴上,於是把手伸到桌子下面摸摸他的手:「別總那麼緊張,出來吃個喜酒嘛,放鬆一下。我看你是太擔心那件事,搞得自己都要神經衰弱了。」

  鐘樂岑翻他一個白眼:「你才神經衰弱!」

  沈固笑笑,小聲說:「過幾天你生日,想要什麼禮物?」

  「你別亂花錢!」

  沈固失笑:「我知道,所以這不是先請示嗎?」

  鐘樂岑想了想:「也沒有什麼想要的,現在不是什麼都有了嗎?」

  沈固也覺得確實沒有什麼很需要買的。正琢磨著,新郎新娘入場了。新郎穿西裝,新娘穿婚紗,都中規中矩。倒是後面跟著的伴郎伴娘吸引了沈固的目光──這兩個顯然也是一對兒,因為脖子上都戴了一個墜子,像是陶瓷的,有拇指大小,形狀有點抽象,沈固看不出來那算是個什麼,既像個笑臉,又像個核桃,做工也不是很精緻,像是手工的,但很明顯是配套一對兒,亮亮的映著燈光,很是招眼。

  沈固心裡一下就活動了。按說既然已經確定關係了,總得有個證明的吧。結婚,他們是沒辦法結了;戒指,戴了也不方便。如果弄兩個墜子什麼的戴上,倒是既隱蔽又有效果,至少,鐘樂岑一定會喜歡。但是不能花錢太多,不然,這傢伙又該心疼了。最好是自己動手做的,最能討他的好。

  沈固存了這心,於是下面那些節目他就根本沒注意看,除了給鐘樂岑夾菜,就是一直盯著伴郎伴娘。好容易逮到一個空子,伴郎出去上廁所,他就跟過去了。伴郎是韓近月的初中同學,也知道沈固在街上逮住了搶韓近月結婚戒指的小偷,所以一聽是他,就十分熱情。聽沈固問到自己戴的墜子,馬上十分詳細地講了一通:「這個是我自己做的,就在陶吧裡。利津路上有一家,我們就在那兒做的。老闆會教你怎麼做,樣子可以在那裡選,陶土也在他那裡買。其實花不了很多錢,也不怎麼精緻,但是自己做的,感覺就是不一樣。我跟你說,我就是拿這個跟我女朋友求的婚。雖然沒有鑽戒值錢,但是效果特別好。」他滔滔不絕地傳授了半天經驗,又把陶吧的地址特別詳細地告訴沈固,直到最後被憋得急了,才結束授課,匆匆鑽進廁所裡去了。

  婚宴一吃就吃到一點多鐘,沈固看鐘樂岑已經再吃不下了,婚宴也到了尾聲,就跟韓近月打個招呼,和鐘樂岑走了。鐘樂岑吃飽了有點犯困,沈固進了樓道就摟住了他,讓他靠在自己身上往樓上走。剛走到四樓,就聽402里砰地一聲,又不知道摔了什麼了。鐘樂岑嚇了一跳:「怎麼白天也打呀!」

  沈固皺了皺眉,無奈地搖頭:「沒辦法。」那天晚上他下去找過,總算安靜了幾天,但是沒出一個星期,又鬧起來了,而且似乎變本加厲。這一家男的本來是做生意的,大約最近生意不好,白天也不出去了。以前是女的以他回家太晚為藉口開吵,現在也用不著了,乾脆夫妻倆白天也不出去,就在家裡吵,吵得厲害了就砸東西,左鄰右舍找過幾次,都沒用。

  兩人這才走了沒幾步,屋子裡已經響好幾聲了,接著就是女人尖利的哭叫聲,像爆炸似地響起來。沈固忍無可忍,拍拍鐘樂岑:「你先回家,我去看看。」

  鐘樂岑困得厲害,點點頭就上樓去了。沈固剛走到402門口,就看見上次他拽下一根紅布條的地方,又掛了一根,而且還是在那個位置,一半夾在門裡,一半掛在門外,小風一吹,輕輕搖晃。沈固伸手又給拽了下來,然後敲門。門裡安靜了一下,又是男人開了門,沈固皺眉:「我說,你們家能不能安靜幾天?左鄰右舍都讓你們吵得受不了,2樓還有一家孩子要高考的,你們整天這麼個鬧法,還讓別人過日子嗎?」

  男人的氣色比上次還要差點,而且滿臉的頹喪。沈固記得元旦的時候還在樓道里碰見過他,西裝革履,一派春風得意的模樣,想不到也就是四個多月,變化就這麼大,好像心氣都散了的模樣。對沈固的指責,男人也好像沒什麼力氣去反駁,含糊地說了幾句,有點道歉的意思,但又不是很服氣。沈固也不好再說什麼,畢竟是人家家裡的事,雖然有點擾民,但也不是什麼大罪,也不能把人家怎麼樣,只好搖了搖頭。轉身正想走,目光在地上一掠,突然一怔──剛才他隨手扔在地上的那塊破布條,不見了。

  沈固顧不上男人在背後用奇怪的眼光看他,四下搜索起來。上次他從402門上拽下的那塊布條,是扔在門邊的垃圾袋子裡了。但是當時是凌晨四五點,他扔了東西之後立刻就上樓睡覺去了,而且樓道里光線也很暗,並沒注意過那塊布條有沒有不見。可是現在是下午兩點鐘,天光大亮,他看得清清楚楚,紅布條明明是隨手被他扔在地上,這會卻無影無蹤。剛才他和男人說話的這工夫,別說人了,就連耗子也沒一隻,這布條到哪裡去了?蒸發了?還是長腿自己跑了?

  沈固自從認識了鐘樂岑,經過了那麼多奇奇怪怪的事,現在又加入了特事科,對這種東西的敏感度已經大大提高。這會兒一發現紅布條不見了,立刻就把第一次出現紅布條的情況在腦海裡又過了一遍,回頭就問男人:「你家經常打掃衛生嗎?用抹布擦防盜門了?」紅布條掛的那個位置,只能是在擦防盜門頂上時把抹布夾在門與門框之間,然後撕下來的,否則,就是有人故意塞進去的。

  男人有些茫然,不知道沈固為什麼突然說出這話來,但被沈固的氣場壓迫著,還是回答:「防盜門?這一陣子沒擦過。」

  其實不用他說,沈固也注意到了,防盜門的邊角裡全是灰塵,根本不像經常擦的樣子。

  「那你們誰把布條塞在門縫裡了?」

  「布條?」男人更加莫名其妙,本能地抬頭往門框上看了一眼,「誰塞布條?倒是有推銷東西的往門縫裡塞宣傳材料的……」

  沈固再沒說什麼,回頭就上樓了。鐘樂岑只是食困,知道這時候睡覺不合適,正在屋子裡跟犬鬼和湯圓玩。沈固過去把他拉起來:「402不大對勁。」

  「嗯?」鐘樂岑一愣,最後那點睡意也沒了,「什麼意思?」

  沈固把兩次看見紅布條的事講了一下,最後又考慮了一下才補上一句:「現在想起來,上次我下去找過之後,402安靜了大約三四天,然後又鬧起來了,可惜我沒有注意過,那紅布條是什麼時候又出現在他們家門上的。而且如果我沒記錯,兩次布條都出現在同一位置,就算有人惡作劇,也不會兩次都塞在同一位置吧?」

  鐘樂岑思索了一會兒:「你的意思是說,是那紅布條讓他們吵架的?這──這種東西可沒聽說過。」

  沈固皺皺眉:「如果不是今天那布條就在我眼皮子底下消失了,我也不會往這方面想,但是確確實實,那布條就是無聲無息地不見了。」

  「我現在還想不出來是怎麼回事。不過,我們倒可以觀察一下。今天你把布條扯掉了,這兩天402會不會安靜一些;而且我們每天晚上去看一下他家門上有沒有再出現布條。我們先確定是不是這布條搞得他們吵架,然後再來研究這究竟是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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