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歸來去
歸來去
接下來的日子,對凱勒曼和阿帕契來說,簡直可以用死寂來形容,或者說用地獄形容更貼切。
加斯拉熊似乎失去了對一切的熱情,它不再嫉妒阿帕契粘著凱勒曼,不再如以往那樣幾乎無法安靜地在洞穴裡呆上片刻,不在乎每天無法起身動彈,也不再像以前那樣每天早上中午晚上特地去數它自己的桑毛甜漿儲存量。
凱勒曼和阿帕契努力讓它心情好一些,阿帕契經常給它講笑話聽,部落裡其他獸人也紛紛來探望。
然而,加斯拉熊總是沉默的,安靜的,沒有任何情緒上的激動。
壓抑的氣氛讓阿帕契覺得自己喘不過氣來。
對於樂斯的失蹤,他和凱勒曼心裡都有愧疚,畢竟是因為韋樂奇,樂斯才會出事。凱勒曼心裡更煩惱一些,樂斯是個雌獸,而且是蟻后一族,萬一將來有個事情怎麼辦?好在這裡離蟻后一族的部落遠,有什麼消息瞞著也就過去了。
晚上的時候,肖金過來了,他最近總是愁眉不展,可能跟冬天最後一次的部落族長聯盟會議有關。
知道樂斯的事後,肖金抽了半天煙,拍拍凱勒曼的肩,安慰他寬點心,之前在部落族長聯盟會上,肖金碰見樂斯部落的那位“阿姆”,對方不知道從哪裡得到的消息,已經知曉樂斯不在他們部落了,不過只是簡單問了一下原因,並沒有再追問其他什麼。肖金擔心部落因此受牽連,連連問如果出了事怎麼辦,那位“阿姆”只說了一句話,那是樂斯的選擇,生或死,已經與他們一族無關。
阿帕契在邊上聽了,不由地心寒,他抖了一下,看見加斯拉熊睜開眼睛,半眯著望著地上。
雪落啊落,到深冬的時候,凱勒曼已經開始掃第八次洞穴口的雪。因為雪下得特別大,如果不及時清理,可能就會被堵死在洞穴裡面。
月熊“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用粗壯的爪子將雪推到一邊。韋爾奇已經顫巍巍地可以站起來了,想來幫忙,凱勒曼拒絕了,讓他乖乖養傷,順便照看阿帕契。
祭師說,實際上韋爾奇已經恢復正常了,但是,熊兄弟倆看著韋爾奇那幅精神頹廢的樣子,說什麼也不相信,氣得祭師吹鬍子瞪眼,直嚷著“以後別來的我!”之類的話。
今天的天氣狀態並不是很好,雪雖然小,但是刮著股冷風,而且愈來愈大。凱勒曼將雪推好後,準備回洞穴時,突然回頭,它發現風雪裡有個小小的黑點,正慢慢地朝居住地移過來。
凱勒曼發出了警告的聲音,在來者的身上,它沒有發現熟悉的拉坎冬部族氣息。
小黑點很快移地過了熊兄弟們居住的地膚草界線,一腳一晃,將那片冬天裡異常耀眼的綠色大地膚踩得東倒西歪。
加斯拉熊聽到韋爾奇的叫聲,從洞裡蹣跚著走了出來,跟凱勒曼一起望向那個黑點。
“是個雌獸?”凱勒曼皺眉,大冬天的時候,怎麼會有不是本部落的雌獸出現?
風更大了,黑點歪了兩下,倒在地上,掙扎著,爬起來,繼續搖搖晃晃著往凱勒曼這個方向來。
“韋爾奇,我去看一樣。”凱勒曼嚴肅道。
月熊奔出沒多遠,就刹了下腳,然後,加斯拉熊聽到月熊的吼聲,“樂斯——?”
它也沖了出去。
救回來的樂斯顯得狼狽異常,身上裹著不知道什麼獸物的獸皮已經破破爛爛了,粉色肌膚上全是土,左一塊傷疤,右一條爪痕,一頭粉色的長髮粘在一起,髒肮不已。
“韋爾奇,你果然回來了。”樂斯張著占了半張臉的眸子,看著韋爾奇笑道,然後閉上眼睛,顯然一路身心憔悴至極。
凱勒曼又厚著臉皮將嘟嘟罵罵的祭師請了來,沒想到,樂斯堅持不讓祭師幫它查看,祭師的臉一下子沉了下來,但樂斯異常地固執,祭師只好將就著看著拿了些傷藥給了凱勒曼,走出洞穴裡,望著天上的雪花,長長地歎了口氣。
對於樂斯的歸來,凱勒曼和阿帕契表示異常激動。他們想加斯拉熊這下可放下心結了吧,樂斯還活著。
加斯拉熊是活潑起來了,但是,樂斯卻明顯地變了很多。
他不再像以前那樣隨便示愛,抱大腿,只是默默地看著韋爾奇,或者默默地睡覺。整整一個冬天,都是這樣。
熊兄弟們說話,樂斯也聽,但從來不回答。
春天很快就來了,黃色的小花像星星一樣鋪滿了大地。
阿帕契發現一個很奇怪的事情,自從樂斯回來後,這只蟻后,從來沒有化成獸形。
要知道,以前就算是在冬天,樂斯也是經常性時不時不小心就變成了獸形,原因是獸形自由,不受束縛。但是,整個冬天裡,樂斯從來沒有變成獸形一次。
開了春的天氣暖洋洋的,加斯拉熊就像放了禁的野馬,撒歡兒地溜了出去。凱勒曼勸樂斯也出去走走,樂斯總是蒼白著臉搖搖頭,說自己沒有恢復。
直到。
直到有一天,加斯拉熊歡快地跑過來,對樂斯說,“大螞蟻,咱們去采些桑毛甜漿來吧,你不是最喜歡喝嗎?”
彼此,樂斯的傷已經好了一大半,因為沒有即時用藥,那些爪痕刮傷在紅髮美人的臉上還是留下了不少傷疤,雖然淡了些,可怎麼看都有些缺憾。
紅髮大眼睛的樂斯仰頭看著加斯拉熊,“韋爾奇?”
“嗯?”
“韋爾奇。”
加斯拉熊皺眉,“叫我幹什麼?我就站在你面前。”
樂斯低下頭笑了笑,又仰起來,“你叫我什麼?”
“大螞蟻。”加斯拉熊響亮地回答,見樂斯又低下頭,趕緊大聲說,“你不就是一隻大螞蟻麼?”
春風輕輕拂著樂斯粉紅色的頭髮,將他的眼睛遮住。
阿帕契在洞穴邊上的石頭後面聽得跳腳,直想沖過去把自家二哥的腦袋給擰下來,你怎麼這麼時候還記不住樂斯的名字,這怎麼泡妞的。會死人……死雌獸的。
“怎麼,我,我一直都這麼叫你的啊。”
看見樂斯一直低著頭,加斯拉熊靠近了一些,不解地問。
樂斯笑著抬起頭來,占了大半張臉的眼睛像映著春日的湖水一樣,波光粼粼,“你說的對,我在你心裡,一直就是那只騙了你一罐桑毛甜漿的大螞蟻。”
說完,慢慢起身,“你自己去玩吧,我到湖邊轉轉。”
【壞了。】
阿帕契想,從石頭後面出來,狠狠地踩了加斯拉熊巨大的熊掌一下,“韋爾奇哥哥,你怎麼說話的?”
“怎麼了?”加斯拉熊看著阿帕契追在樂斯身後走遠,不禁非常委屈,“我真的是那樣一直叫它的啊,”想了一會,還是不明白,只好摸了摸自己的腦袋,異常歡快地哼著“桑毛甜漿啊桑毛甜漿”跑遠了。
阿帕契悄悄跟在樂斯身後,儘量放慢動作不讓對方發現自己。
樂斯也一路沒有理會他,一直走到河邊上,在河上站了會。
不會跳河吧。阿帕契想。
樂斯左右看了下,然後化出了獸身,湊到河邊,低著腦袋看河裡的自己。
啊!
阿帕契捂住自己的嘴巴。
樂斯的獸身因為受傷的緣故,本來就佈滿著很多疤痕,原來黑色的蟻身上,雜七亂八的裂口。但最嚴重的還不是這些傷口,最嚴重的是,樂斯失去了中間的一條腿和頭上的一條觸角。
稍微熟知點生物知識的人都知道,螞蟻頭上的兩條觸角相當於什麼。對人類來說,視覺永遠比其他四覺來得敏銳,而對其他生物來講,有可能是嗅覺或聽覺,而對螞蟻來說,佈滿敏銳嗅覺的觸角,是它們行路最重要的信號,是它們與夥伴交流資訊,承認彼此身份的媒介之一。失去觸角,就相當於失去人類的眼睛,連回家的路也找不到。
樂斯看了會水中自己的倒影,試著走了幾步,缺了中間左腿的五肢,雖然不影響走路,但明顯速度慢了不少,而且微跛。
阿帕契一下子明白了整個冬天為什麼樂斯沒有化出獸形的原因。也明白了一路上為什麼樂斯沒有在乎他跟蹤在他身後,這對蟻后一族來說,樂斯已經是殘缺了的獸體,而且少了一根散發資訊與探尋四周的觸角,只怕連一般的蟻族獸人也不如了。
樂斯走了會,挫敗地變回人形,坐在地上,呆呆地望著河水。
阿帕契走了出去,製造了點響聲,樂斯一下子回過頭來,眼睛下的皮膚比四周明顯要紅很多。
“樂斯……”阿帕契把手放在樂斯的肩上,卻不知道該說什麼安慰這只被族人拋棄,也得不到自己愛情的紅髮粉膚美人。
想了好久,阿帕契才想起之前他在雪地裡躺著想家時,樂斯安慰過他,“神讓你在這裡,必然有在這裡的理由。”
於是,他拍拍樂斯,“神讓你變成這樣,必然有讓你變成這樣的理由。”
“你,你都看到了?”樂斯結結巴巴地說。
阿帕契點點頭,在樂斯身邊坐下來。
“是因為我纏著韋爾奇嗎?”樂斯突然抽泣著問,“所以神處罰了我,讓我變成現在這樣?”
“你怎麼這樣想?不是……”阿帕契嚴肅地說,剛張了個口卻閉上了嘴巴。
當斷即斷。
韋爾奇並不喜歡樂斯,這樣的認知這對他們倆來說也許都是好事。
離開這裡,也許樂斯會過得很好。
但是……
阿帕契想了想那天肖金族長說的話,又不禁打了個寒顫。
肖金說過,那位“阿姆”說,
樂斯的選擇,生或死,已經與他們一族無關。
已經被拋棄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