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上帝之血
“嘿——”
眼前晃動的黑影把顧頤又從沉思里拉了回來。唐驥在他面前擺著手:“你又想什麼呢?”
“沒什麼……”
“擔心你的日光性皮炎?”事情談定,唐驥又恢復了那副吊兒郎當的模樣,“別擔心,這麼漂亮的臉,我怎麼忍心讓它受傷呢?”
他一邊說,一邊習慣性地伸手,在顧頤臉上摸了一把。
因為這幾天唐驥敬而遠之的態度,顧頤真沒想到他竟然會故態復萌,猛地往後一仰頭,還是被唐驥的指尖從臉頰滑過。微微有些粗糙的指腹,卻帶著不容忽視的溫暖,仿佛火苗一樣,如果落進乾草裡,就會隨時騰地燃燒起來。
唐驥這也是幹慣了的事。美國那邊兒風氣開放,他長得又好,到哪兒都受歡迎,加上天生的撩賤脾氣,就養成了這個動手動腳的毛病。
不過撩賤這種事也要看物件的,大家都知道是玩笑那就沒啥,如果有一方當真就沒得玩了。所以唐驥一知道顧頤是個真GAY,頓時收斂了很多。誰知道今天聊天聊得有點起興,他又得意忘形了,不但順嘴調戲了一句,還順手伸了爪子。只等到顧頤這一躲,他才突然想起來這事不對勁兒,頓時手就僵在半空了。
兩人面面相覷,還是唐驥臉皮厚,眨了眨眼睛,硬是若無其事地把手收了回去,還順便捋了捋自己的頭髮:“那什麼,我那兒有種特製的防曬霜,短時間隔離一下陽光還是沒問題的,等我明天給你。到時候再加上頭盔什麼的,應該就不會曬傷了。”
他說到這裡,發現顧頤還是直直地盯著他,唐驥再厚的臉皮也有點頂不住了,乾咳一聲,從桌子上起身——沒錯,他剛才就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呢:“我先睡了,沒什麼事你也早點休息吧。不是今天下午還有點不舒服嗎?臉也冰涼,冷的話多穿件衣服。”
他一邊說,一邊莫名其妙地覺得自己臉上有點發熱,簡直不敢再看顧頤的眼睛了,走到床邊筆直地躺下去,又開始扮演鹹魚。同時在心裡抽了自己一個嘴巴:再叫你手賤!真要是把人撩上了,看你怎麼辦!
顧頤仍舊坐在椅子上不動。因為他赫然發現,露了破綻的不只唐驥一個人,如果不是唐驥提起,他竟然忘記了自己“有嚴重的日光性皮炎”,根本不應該跟他們去玩什麼野外真人CS,更不用說還答應唐驥要照顧李天翌和丹尼爾了。
疏忽了。這幾天先是弗林後是安德列,對他的衝擊太大,以至於在唐驥面前他都有些心不在焉,剛才居然還讓唐驥摸上了他的臉。幸好只是指尖觸到,今天又因為下雨氣溫略低,若是天氣再暖和一些,單憑他觸手生涼的體溫,就會引起獵魔人的懷疑。
不能再住在這裡了。甚至在風宇繼續工作下去也不是什麼明智的選擇。但是現在不行,弗林的問題不解決,他的行蹤一旦暴露,寧靜的生活就不復存在了。
誰能想到,過了七十多年,他還能遇見弗林呢。如果按照原本的計畫,他現在多半已經走到了人生的盡頭,發白齒落,皺紋橫生,即使弗林有一只好眼睛,也應該認不出來了。可是世事總是多變,在中俄邊境把那顆鑽石送給安德列之後,他就註定還要帶著這副永遠不變的面貌,一直生活下去了。
但是,安德列呢?
宣傳圖冊上的照片的確是他。如果據資料上說,安德列•莫洛佐夫,其祖父是一位大商人,于二戰期間發家,酷愛收藏珠寶,數十年間積攢了價值近億的貴重珠寶。傳到安德列手中之後,他不願讓這些珍貴的珠寶都埋沒在保險箱裡——尤其其中一些還頗有歷史意義——所以就舉辦了這個展覽會。
當然,如此一來,莫洛佐夫的商業集團也就跟著名氣大漲了。所以歸根結底這還是一種商業宣傳,所以什麼“不忍埋沒”之類的說辭,少不了也要被人詬病。
不過這對顧頤來說沒有意義,他關注的是另一方面。
安德列•莫洛佐夫,據說他的名字跟他的祖父、那位行商起家,一手建立了莫洛佐夫商業集團的人物完全相同,甚至長相也極其相似——這有畫像和照片為證。倒是他的父親,據說體弱多病,多年在國外休養,但仍舊很早就去世了,以至於安德列今年只有十八歲,卻要支持整個商業集團了。但看他的手筆,還真不像個初入行的毛頭小子,單是把近億的珠寶拿來做巡迴展覽這一條,就頗見氣度。
這些都是宣傳圖冊上提到的,但是顧頤很相信自己的眼睛,這位據說年僅十八歲的安德列,與他那位早就過世的祖父,根本就是同一個人。雖然頭髮眉毛都經過修飾,眼睛的顏色也略有不同,但某些連本人都可能未曾察覺到的細節是最難模仿的。尤其是,宣傳冊裡提到的血霧迷宮,那只有安德列本人才可能知道。還有始祖之血——即使安德列恢復成了人類,這種秘密他也絕不可能再向子孫隨意透露。所以,顧頤很肯定,這個安德列,就是他曾經在西伯利亞見過的那個安德列。按時間算,那已經是七十五年之前了。
沒有一個正常人能在活了七十五年之後還保持著十八歲的模樣——確實點說,安德列成為吸血鬼的時候只有十六歲,現在的十八歲大概都是為了法律上行事方便編出來的——所以說,安德列現在仍舊不是一個人類。
所以說,安德列沒有用那滴血。
顧頤伸手又拿起了那本圖冊,翻開第一頁,第一張圖片就是那顆“永生之血”,顏色深紅,切磨成水滴形,看上去的確很像一滴鮮血。
這會是當初鑲嵌在屍手戒指上的那枚鑽石嗎?但那枚是淡一些的粉紅色,而且是橢圓形切磨。但如果不是——為什麼要用永生之血這個名字,又為什麼要把始祖和血霧迷宮拿出來做宣傳?
又或許這真的只是個巧合?畢竟當初他送給安德列的根本不是什麼始祖之血,正相反,那是一滴可以讓血族重新成為人類的鮮血——那是一滴上帝之血。
是的,所謂屍手裡蘊藏著的“有關世界的秘密”,其實就是戒指上的那顆粉紅色鑽石,但那不是真正的鑽石,而是一滴固化的上帝之血。
在血族始祖該隱被驅逐的時候,上帝同時給了他一滴自己的血。只要該隱真心懺悔,吞下這滴血,他就能夠重新恢復成為人類,回歸天堂樂土。
但是該隱始終沒有使用這滴鮮血。在他看來,他殺害自己的兄弟亞伯固然有錯,可這件事的起因卻是上帝莫名地拒絕了他的貢品,難道說虔誠之心就是用貢品來判斷的嗎?想不通這個問題,他絕不懺悔。
但是血族的生命太過漫長,該隱在寂寞之中創造了血族的第二代,之後,第二代生出了第三代。再之後,第三代回過頭來滅絕了第二代,並且發動了血族內部的戰爭。
在血族之中,唯有第三代不是初擁轉化而來,而是兩名血族之間自然繁衍產生的,他們的能力也有特殊的異化,威力近神。這不但是他們的後代無法達到的高度,甚至連他們的父母都無法企及,所以血族內部一直有這樣的說法——只有血族之間自然繁衍的後代,才會超出世代的限制,變異出更強的能力。
哦,這些都扯得太遠了,重要的是該隱始終沒有使用那滴上帝之血,因為他雖然也厭倦了血族的生活,卻也並不想回歸那片樂土,所以在封印了三代血族之後,他隱居於血霧迷宮之中,而那滴上帝之血則因為戴在他的左手上,就隨著那只左手一起成為了梵卓一族的聖器,被供奉了起來。
如果想要取回左手,對該隱來說並不算什麼特別困難的事情。但是他沒有去做,直到顧頤帶著那只左手千年來頭一次進入血霧迷宮,走到他的面前,他才揭開了這個秘密。之後,他把這滴血送給了顧頤。
顧頤沒有在迷宮裡就使用這滴血,因為那時候,路易已經安排人在迷宮外面等著他了。假如他恢復了人類的身份走出去,簡直就是砧板上的魚肉,任人宰割。
顧頤不知道他究竟是哪裡入了該隱的眼,或許唯一的原因就是他們都已經厭倦了做一個血族吧。總之該隱決定幫忙幫到底,除了上帝之血以外,他還給了顧頤自己的一滴血。或許這滴血,才應該被叫做“永生之血”。
靠著該隱的那滴血,顧頤才殺出重圍,離開了血霧迷宮。之後他在血族的追殺之中流浪了六年,最終加入盟軍成了一名飛行員。在二戰的最後幾年,他駕駛的飛機“墜落”在西伯利亞,成為了陣亡名單上的一員。
就是在那兒,他遇到了安德列,一個十三代的小吸血鬼,弱得像一隻新生的小雞。
喬凡尼家族的吸血鬼都從他們的血脈中獲得了經商的天賦,即使作為一個血族能力不強,但這並不妨礙他們在世界各地都能做一個成功的商人。安德列的“父親”就是這樣一個血族,在寒冷的西伯利亞他生活得居然不錯,還發展了自己的後代。
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擾亂了原本平靜的生活,安德列的“父親”飛往瑞士躲避戰爭,卻把後代扔在了西伯利亞。顧頤第一次見到安德列的時候,他正被當地的村民追殺,眼看太陽就要升起,他卻還沒有能回到藏身的洞穴,很快就會被陽光灼成焦炭。
顧頤救了他。安德列需要血食,而一直被豢養的他根本沒有捕獵的能力。顧頤則需要一個藏身之處,以躲避那些跟蹤而來的殺手“同胞”。
他在西伯利亞住了兩年,才算擺脫了追殺。這時候,他離開祖國已經有一百年了。雖然明知道思念的親人都不可能再活在世間,但他仍然決定回去祖國,回去他曾經生活的地方。
他計畫從西伯利亞出發,步行向南,越過邊境,然後回到故鄉。但是他不能帶著安德列,他得留在自己的家鄉。可一個如此孱弱的吸血鬼,連晨曦都能將他灼傷,又要如何在戰亂中生存下去呢?
所以顧頤把上帝之血給了安德列。很顯然,恢復成人類可以讓安德列安心地生活下去,而保持吸血鬼的體質能讓他更容易地完成這段旅途。這是一個最好的選擇,對他們兩個都有好處。
顧頤知道那就等於放棄了再度成為人類的唯一機會——不可能再有一滴上帝之血了。但是看見安德列那對未來一片茫然和絕望的表情,他就仿佛看見了行走在血霧迷宮之中的自己。於是他把上帝之血留在安德列身邊,自己在一個深夜悄悄離開了。
當他走完一個長長旅途回到家鄉的時候,已經是物是人非。昔日優渥的生活已經隨風而去,他開始了自己平靜而辛苦的生活。有時候他也會想起那滴寶貴的鮮血,心裡不是沒有遺憾的。但想到有另一個血族重新回到了人類的族群之中,也算是一種安慰。
但是,現在看來,難道安德列根本就沒有使用上帝之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