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étoies
之前出國都只帶了兩個箱子, 這次就是去彭伯裡, 克莉絲要帶的東西就更少了。
說是在書房搬書,攏共也就三本,已經做了不少標記的《國會法》,和目前用來和情報點聯絡的《格列佛游記》和《第十二夜》。
和老師聊過後,她開始有意識减少和走私方面的接觸,只是在倫敦的布置至今也有六年了,克莉絲有上輩子積攢的經驗,除了初期適應時代帶來的便利和困難, 連之後走彎路的時間都省了,因此攤子已經鋪得很大。
說解散就解散,那恐怕要鬧出不小動靜,反而引人注意。
把書放好, 又跑到衣帽間拿了幾件深色夏裝,克莉絲最後檢查了一遍,才去找她的客人。
「原來您在這裡。」
布沙尼神甫看著鋼琴出神, 似乎正在想事情,因爲她的突然出聲抬頭, 目光有些閃避。
「怎麽了?」克莉絲好奇問。
愛德蒙如實說:「我又得向你道歉了,因爲我似乎不小心發現了你房間的秘密。走到這裡時,我突然察覺到脚下的聲音有點不對。」
克莉絲笑了,「這算什麽秘密。」
她蹲身, 掀了那塊暗板, 露出下行的臺階, 解釋道:「我不太喜歡其他人進我的臥室,平時這間房到起居室的門是鎖著的,所以鋼琴調律師都是從這裡上來調試維修。」
女管家帶他參觀時,愛德蒙對這座莊園就已經有了一個大概的立體圖,這會心裡回憶推算了一下樓梯通向哪,突然明白了這個暗門的用意。
顯然浪博恩歷代的繼承人都是住在這裡,新嫁娘可以從這個地方下去,開始一天的事務,而不會打擾到丈夫的休息。
在姐姐們那裡解决了心事後,年輕人似乎心情很好,既然已經到了這個房間,便主動問他要不要聽曲子。
愛德蒙點不出歌名,只好請她隨心彈彈。
克莉絲彈琴時,愛德蒙幷沒有在長長的琴凳另一端坐下,而是站在一邊,看那些比琴鍵還要瑩然好看的手指起伏跳躍。
或許是因爲私下彈琴,班納特少爺不炫技,也不追求什麽名家名曲標榜表現自己,純粹找喜歡的曲子彈,就像姐姐們說的一樣,能宣泄心情就最好。
因此彈的都是旋律輕快的調子,這會思維活躍起來,中間會順勢過渡變調,歌劇的高潮部分,民謠,也有愛德蒙在一些宴會上聽過的舞曲的部分,什麽歌都能被串在一起。
今天之前,愛德蒙只聽對方彈過一次《馬賽曲》,還是在酒館那架破舊的琴上,也就是在那一天,對方說出了那番話。
——會選擇復仇這條路的人,往往已經走投無路、孤立無援了,根本不會有耐心去等待這種不知在何時的懲罰,當然會不擇手段,向另一個世界尋求力量。
愛德蒙陡然意識到,班納特少爺其實是個非常敏銳的人。
因爲心細,本性善良,還保持著孩子一樣的好奇心,所以能體會到剛才在會客廳和姐姐們說的,那些任由他是男性聽了也會震撼的話。
或許這就是爲什麽對方會被女富豪和國務大臣眷顧。
也是他忍不住靠近,一直因爲自己的私心被不斷入侵對方生活的原因。
愛德蒙能感覺到,這段時間下來,由熟悉的人介紹認識,這個年紀配合法利亞神甫的氣質,再加上他們在許多話題上都相當合拍,年輕人已經徹底接納了「布沙尼神甫」。
比起來,來歷不明、連名字都是假的且不通文墨的男僕,雖然能時時見面,却永遠都只能落後半步,看著那個清瘦的背影。
現在他們能够每天對話聊天,遇到功課問題時,年輕人最先想到的也是自己。
愛德蒙很珍惜目前的狀態,所以更加小心翼翼要將這個身份藏好。
好在班納特少爺性子再平易近人,說到底還是一個不列顛人,似乎不喜歡過分親密的肢體動作,聊到激動時,也只是互相幫著倒茶,彼此保持了適當的距離。
直到剛才在花園……
愛德蒙楞怔看向手心。
琴聲停下了,克莉絲看著他,一下誤解了他的動作,出於禮貌問:「您要來試試嗎?」
愛德蒙只說:「我不會彈。」
如果在這裡的是達西小姐,說不定還能陪著來一段四手聯彈。
換成總是說要嫁給他才五歲的總督小小姐,也可以在他彈琴的時候跳一個稚嫩却哄他開心的舞。
至於那位中部寡居的女富豪,在他們共同起居的時候,想必也會時時要求體貼的情人給自己伴奏,爲他唱一支動聽的法語愛情歌曲。
克莉絲想了想,可能自己太隨心,讓義大利神甫這種慣常聽贊美詩的人覺得無聊了,開始回憶自己會彈什麽義大利曲子。
好像她就只會那首光在佛羅倫薩就聽了四場,狂歡節還有人各種唱,於是成功在她這裡洗腦的爆紅麯《我的心兒在狂跳》。
克莉絲决定還是回報一下她的朋友。
愛德蒙:「……」
曾在歌劇院附近住,由於聽力過好,於是被迫聽了不下五十場,現在聽到這首《我的心兒在狂跳》,他的心臟就會驟停。
偏偏「布沙尼神甫」那段時間應該在西西裡島,不可能聽過這首歌。
這下無暇細想自己剛才那些的念頭,他只能硬著頭皮聽完,又適當表現出了好奇。
克莉絲對他竟然沒有聽過這支曲子覺得很吃驚,沒來得及和他吐槽這首歌有多受人喜歡,以至於她那段時間連洗澡都會下意識哼幾句,就聽到神甫問:「你原來去過義大利嗎?」
克莉絲點頭,「要是您當時在羅馬,我們說不定還能遇到呢。」
愛德蒙又說:「你這樣的年輕人,當然只會出現在社交舞會上,我是出家的教士,不跳舞,所以不會見面的。不過我因爲教廷關係,的確認識不少羅馬貴族,我們或許會由他們介紹認識。」
克莉絲不免開始回憶幾位關係還不錯的先生,一一提過,布沙尼神甫隻表示的確認識,不過都不太熟,還沒到會介紹朋友的關係。
她說了一連串,想到逃犯先生受爵銜時,神甫還在西西裡島,肯定更不認識了,所以始終沒提到基督山伯爵。
再說多就不免刻意了,愛德蒙遺憾放弃試探,順勢邀請道:「下次你去義大利,請第一時間寫信給我。我之前提到的那些絕版書都放在羅馬的房子裡,只要我在羅馬,你可以隨時來看。」
那些書說不定都是世上獨一份了。
克莉絲眼前一亮,機會難得,怕這位愛周游旅行的神甫一言不合又跑去更遠的地方,連忙道:「這兩年內,我一定會再去羅馬的。」
國務大臣會讓她去那積攢履歷這種事情就不必說了。
她非常順口道:「我在羅馬結識了一個朋友,本來答應了去他的埰地做客,結果因爲行程原因失約了,所以只要有機會出國,我一定會去義大利。」
愛德蒙忍不住笑了。
接著,他就聽得面前的人說:「到時候,我還可以介紹你們認識。」
愛德蒙:「……」
伊麗莎白婚禮當天,夏綠蒂還是來了,兩個人在房間裡說了會話,出來後眼眶都是紅的,讓班納特太太又大驚小怪了好一會,總算用了法子趕在婚禮前恢復過來了。
大姐的婚禮很溫馨,那麽二姐的婚禮就是莊重了。
伊麗莎白這樣愛笑活潑的姑娘,穿上婚紗站在教堂裡,也肅穆了表情,眼神堅定,認真虔誠聆聽誓詞。
反倒是達西這樣平日一絲不苟的人,看上去比她還緊張。
等到互相戴過戒指,兩個人才相視笑了。
這時候,衆目睽睽下,達西的隨侍男僕走過來,捧著一本書,向他們示意。
伊麗莎白雖然驚訝,這會又掩不住性子,打趣起來,「不是說要辦最傳統的婚禮嗎,爲什麽還要簽字?」
達西有些局促說:「這是我給賓利寫信借來的。」
伊麗莎白這才發現,眼前是簡婚禮時的見證簽字書,她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簽名,隨即就見到了達西用姓氏勾住她名字的那一筆。
這個發現克莉絲幷沒有告訴伊麗莎白,她還是頭一次見,所以一下就紅了臉。
達西伸手,將兩個人相扣的手按在彼此的名字上。
他深吸一口氣,看著他最愛的那雙眼睛。
「以前,有個紳士,他自私傲慢,誰都瞧不上眼,就連對喜歡的人也要挑剔一番,求婚時也態度輕慢貶損對方的家庭,像是施恩一樣。」
「還有個剛愎偏見的姑娘,她從不因爲外在優勢而討好獻媚,隻直面一個人的品性和態度,所以毫不留情點破一切,冒冒失失衝進了他的心裡。」
「我今天會這樣在你面前剖白,放下過去的自命不凡,是因爲我愛的是你。也只有你才能塑造出這樣的我來。否則,我與其他紳士毫無區別。」
「這一年裡,看到每一場婚禮時,我想到的都是你,寫下這個名字的時候,我就已經下定决心,就算是終身不娶也好,達西夫人只會叫伊麗莎白。」
「我不僅要你的名字後面跟著我的姓氏,還要讓我們的名字堂堂正正幷在一起,永遠都不分開。」
「今天,我終於得償所願。」
他的姑娘已經勇敢上前,泣不成聲擁住了他。
直到兩個人都平靜下來,新人們才親密挽著手走出教堂,在抛灑的鮮花裡踏上了馬車。
克莉絲乘的車在後面跟上,所以她沒急著走,只是坐在教堂的長椅上平復二姐出嫁的情緒。
發現喬治安娜在身邊坐下,克莉絲才半真半假感慨了一句:「達西先生真是不同凡響。平時還看不出來,這種時候說起情話簡直像個詩人。」
喬治安娜一臉贊同用力點頭:「其實我也嚇了一跳。就像我第一次看到嫂子和他開玩笑一樣。」
克莉絲調侃:「這麽快就改口了?」
喬治安娜認真說:「雷諾太太交代了,我以後就全看嫂子了,所以我得對她態度好一點。其實來哈福德郡之前,我還挺擔心的。」
雷諾太太是彭伯裡的女管家。
克莉絲沒想到這實在孩子把這種話都說給嫂子「娘家人」聽,哭笑不得安慰道:「你不用擔心,她因爲要用新身份見你,也忐忑了好久。」
喬治安娜吃驚睜大眼睛:「嫂子敢和哥哥打趣,原來也會害怕嗎。」
克莉絲點頭,「所以你可以放心。而且她親口告訴我,她很喜歡你。」
喬治安娜彎起眼睛:「我也很喜歡嫂子。」
他們說話的時候,達西的男僕走了過來,簡單道:「車已經過來了。」
她們連忙起身,跟著他走出教堂,結果不小心被外頭不知情的人也撒了滿頭的花瓣。
行李早就在婚禮前放在車上了,他們直接走向車厢,布沙尼神甫坐在背光的暗處,看到正要躬身鑽進來那頭沾滿花瓣的短髮,剛抬起手要幫忙拉一把,突然聽到了身邊窗戶劇烈的篤篤聲。
愛德蒙下意識側頭,和一隻停在車窗外雕飾上的威風凜凜大鳥面面相覷。
他在突尼斯待了快半年,阿拉伯人擅長幷愛好訓鷹,因此他一眼就認出這是一隻游隼。
克莉絲驚訝叫了一聲:「格里芬?」
她算到這次去彭伯裡說不定要打獵,加上之前才出國一年就讓隻和自己外出的鷹胖了那麽多,實在不敢放它一個鳥留在浪博恩,所以還是找人編了個框,把它帶上了。
「你是怎麽跑出來的?」她趴到窗邊問。
因爲喬治安娜看上去有些害怕,所以克莉絲沒有打開車窗。
結果從來都只看著自己的游隼沒有給反應,還是直勾勾盯著布沙尼神甫,又用喙狠狠啄了一下車窗。
愛德蒙看向克莉絲:「這是你的獵鷹?」
之前那隻鸚鵡不會變成這傢伙的口糧了吧。
克莉絲點頭。
因爲他的動作,格里芬跟著扭頭,看清克莉絲,又低低叫了一聲,這次倒是不撞車窗了,改用爪子撓玻璃,聲音聽著分外瘮人。
克莉絲忍無可忍從另一邊的車門跳了出去,因爲沒戴護具,所以也不敢吹口哨下指令,跑到箱子裡翻出備用的鷹帽,趁著它不注意給戴上,這下看不到神甫,才終於消停了。
再次回到車厢,喬治安娜說:「原來這隻鷹叫格里芬。」
克莉絲:「你見過它?」
喬治安娜笑了:「我之前來尼日斐,遠遠看莉迪亞小姐放過一次鷹。她很勇敢。」
克莉絲:「……」
過譽了,她只是腦子裡缺一根叫「害怕」的神經而已。
達西小姐很顯然誤解了她的這個停頓,又連忙說:「我覺得你也很厲害。」
克莉絲忍不住笑了:「我突然發現,你的確很喜歡動物,之前是因爲安格斯(啊,就是我那匹小白馬,),現在又是格里芬。所以你都不怕我了。」
被點破自己一直的想法,喬治安娜因爲愧疚紅了臉。
克莉絲安慰笑了笑,把話題揭過不提,轉而說起格里芬來,剛剛還被提醒過的姑娘再次被轉移了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