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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樣的春天》第6章
06

  我買了兩本清泉牌紅封面練習簿,一本我保存,另一本給冉森,這樣照片目錄就有一個副本。我擔心他去墨西哥旅行時,會因毫不在乎或心不在焉而把我的工作成果弄丟。因此,我情願保存一個副本。今天,我翻閱這副本時,有一種奇特的感覺,如同在查看想像中照片的詳細目錄。如果連照片攝影者的命運也無法確切知道,那些照片的命運又是如何?冉森把這三隻手提箱全都帶走,還是在動身前把它們全部銷毀?我問他打算如何處理這三隻手提箱,他就對我說,他覺得這些手提箱礙手礙腳,他尤其不希望有“多餘的行李”。但他並未提出讓我在巴黎保管這些手提箱。最好的結局是,它們放到今天,在墨西哥的某個市郊爛掉。

  一天晚上,我在攝影室待的時間比平時要晚,這時他回來了,我感到驚訝,當時我把記在第一本練習簿上的照片目錄謄抄在第二本練習簿上。他在我身後俯身觀看:

  “這是賜福般幸運的工作,老弟……您沒有累壞吧?”

  我聽出他聲音裡有嘲諷的味道。

  “如果我是您,我會把事情做得更加地道……我不會滿足於兩本練習簿……我會做一個索引,把這些照片上的人名和地名按字母表次序排列……”

  他微微一笑。我張惶失措。我感到他在嘲笑我。第二天,我開始做索引,按字母表次序寫在大記事本上。我坐在長沙發上,周圍放著一疊疊照片,是我逐漸從三隻手提箱裡拿出來的,我依次寫在兩本練習簿和記事本上。這一次,冉森的微笑凝固在臉上,他十分驚訝地看著我。

  “我當時是開玩笑,老弟……您對我的話卻信以為真……”

  我可沒開玩笑。我承擔這一工作,是因為我不希望人和物不留痕跡就消失殆盡。但我們是否下決心做這件事?而冉森也顯出同樣的擔心。我查看我保存的目錄,發現他的大量照片是在巴黎拍的,或者拍的是人像。他在巴黎拍的照片背面寫有照片拍攝的地點,否則的話,這些地點我往往很難確定。照片上可看到樓梯、人行道邊緣、街溝、長凳,還有貼在牆上或柵欄上被撕破的廣告。他對秀麗的景色毫無興趣,而只是聽憑他個人的目光,我回憶起這目光中悲傷和關切的表情。

  我在這些照片中發現一張信紙,上面有冉森寫的幾條說明,都有標題:《自然光》。這是一家電影雜誌請他寫的一篇文章,因為他給六十年代初的幾位年輕導演當過義務技術顧問,教他們使用戰爭期間美國新聞攝影師用的泛光燈[1]。這些說明為什麼在當時使我印象深刻?從此之後,我發現要找到冉森所說的“自然光”是何等的困難。

  他對我解釋說,是他撕破了街上那些廣告,這樣,被最近的廣告覆蓋的舊廣告就顯露出來。他把廣告的紙片一層層揭下,細心地依次拍攝照片,直至木板或石牆上只留下最後一層紙片。

  我根據時間的先後給照片編號:

  325 昂維耶熱街的柵欄。

  326 加尼耶-居伊街的牆。

  327 洛贊街的樓梯。

  328 水潭街的天橋。

  329 冉森街的車庫。

  330 原雪松所在地,在阿爾豐斯·都德街和勒納弗街的街角。

  331 韋斯特曼街的坡道。

  332 科萊特。奧德街。

  我列出冉森拍的那些人像照的主人公名單。他跟他們攀談是在街上,在咖啡館裡,或在散步時偶然遇到。

  我今天散步一直走到盧森堡公園的橘園。我從栗樹樹蔭下穿過,朝網球場走去。我在滾球戲場地前駐足。幾個男子在爭奪一局比賽的勝負。我的注意力集中在個子最高的那個男子身上,他身穿白色襯衫。我想起冉森拍的一張照片,照片背面寫著我抄寫在目錄上的說明:蜜雪兒·L。帕西濱河街。日期未確定。一個穿白襯衫的年輕人,把肩肘支在大理石壁爐上,光線不大自然。

  冉森清楚地記得拍這張照片的情況。他當時身無分文,羅伯特·卡帕跟三教九流都熟悉,替他找到一份十分輕鬆又報酬豐厚的工作。那就是到住在帕西濱河街的一個美國女人家裡去工作,那裡攝影棚的攝影器材應有盡有。

  冉森對套間的豪華、寬敞和大陽臺感到驚訝。這個美國女人五十來歲,依然光彩奪目,可以當跟她做伴的法國青年的母親。冉森將給他拍照。美國女人希望給這個“蜜雪兒·L”拍好幾張照片,照片要有好萊塢攝影師的風格。冉森把聚光燈一一放好,彷彿他對這種工作十分熟悉。他生活了半年,用的是給“蜜雪兒·L”拍照所得的報酬。

  我越是觀察這個準備擊球的男子,就越是確信他就是“蜜雪兒·L”。照片上使我感到驚訝的,是那雙眼睛十分敏感,而且眼角朝太陽穴翹起,這使“蜜雪兒·L”的目光十分奇特,像是昆蟲的複眼,並使人認為他的視角要比常人開闊。我面前的這個人,眼角也朝太陽穴翹起,身材也跟“蜜雪兒·L”相同。白襯衫使我覺得更加相像,雖說此人頭髮灰白,面孔臃腫。

  場地用柵欄圍住,我不敢跨越這道界線,打擾比賽。冉森給他拍照的“蜜雪兒·L”和今天玩滾球戲的人之間,有著四十多年的距離。

  他走近柵欄,這時他的一個同伴擊球。他背對著我。

  “對不起,先生……”

  我聲音太輕,他沒有聽到。

  “對不起,先生……我想問您一件事……”

  這次我的聲音要響亮得多,而且每個字都說得一清二楚。他轉過身來。我挺直身子站在他的面前。

  “您是否見到過攝影師法蘭西斯·冉森?”

  他奇特的眼睛似乎在盯著地平線上某個東西看。

  “您是說?”

  “我想知道攝影師法蘭西斯·冉森以前是否給您拍過照?”

  但在這時,其他人之間發生了爭論。他們中的一個來到我們跟前:

  “勒穆瓦納……該你打了……”

  現在,我感到他在朝旁邊看,他不再看我。但是,他對我說:

  “請原諒……我該上場了……”

  他擺好姿勢,把球擊出。其他人齊聲歡呼。他們把他團團圍住。我不知道這種球戲的規則,但我知道他贏了這局。不管怎樣,他已把我忘得一乾二淨。

  [註釋]

  [1]泛光燈是一種可以向四面八方均勻照射的點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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