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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X(混音人生)(紈絝子弟攻xRapper少年受)》第110章
 第110章

  “他生在被遺忘的小巷

  沒一臉好模樣

  像條野狗緊貼著牆

  跟全世界有算不完的賬

  過路人叫他‘垃圾’,命裡與美滿相克

  太陽能夠照到的地方,不幸的人肯定不止他一個

  沒什麼資格,窮人不能談規則

  討厭做功課,大道理都是白費口舌

  人生自己負責,輪不到誰指手畫腳

  這是媽媽唯一教給他的,別被混蛋打倒

  沒嘗過血的味道,傷口怎麼驕傲

  繼續跑,繼續找,喊疼為時過早,我為他祈禱”

  這首歌是我在一個失眠的夜裡捧著手機寫下來的。我把螢幕亮度調低,右上角的時間顯示是兩點四十五。我做了個夢,驚醒的冷汗把床單弄得又皺又潮,側耳去聽室友們安睡時的呼吸,緩慢起伏如同潮汐,我終於平靜,把頭頂的窗戶開了條縫,放進那些從樹林裡吹來的風,對準鍵盤敲下一行行的字來。

  “如果苦難和愛一樣來得毫無徵兆

  他不會逃”

  我愛的人都在台下看著我。

  他們是音符,是信仰,是永不消逝的光。

  Battle過後我去後臺稍事休息,費娜要繼續solo的部分。我轉身背向舞臺時身心仍欠缺實感,兩首歌的時間不知怎麼就過去了。坐在丟滿別人外衣的長椅上,我抱著頭,咬緊牙關,興奮退去後手腳不自知地發抖,場內歡呼聲久久不落,因為我和費娜打成了平手。

  塔塔將門推開一條縫,進來遞給我的一瓶特意加熱過的溫水,蹲在地上豎起拇指誇了我半天。

  等她離開,我用手機登陸了音樂人主頁。

  這個除了發歌就再也沒人編輯過的介面,連頭像都是空白的,昵稱是未知數,按照我本名的拼音縮寫順手一填,留言板卻被刷了十好幾頁。

  我逐字逐句地翻閱起來。這些來自天南海北的、頂著各種風格名字的ID,每天每時每刻將他們的心情告訴一個不會回答的我。

  “好好聽!”

  “好棒啊!可是怎麼連資料都沒有填完整。”

  “風格超贊。”

  “歌是自己寫的嗎?”

  “我愛冷門。”

  “喜歡你!你的每一首歌都喜歡!”

  “自私的希望你永遠不要紅,這樣每次聽你唱歌都像唱給我一個人聽啦。”

  “今天失眠了,把你的歌全部聽了一遍,晚安。”

  “加油。”

  “加油啊!”

  ……

  小小的房間像個溫暖的紙箱,無人打擾。

  我把臉埋進手心裡,停了片刻,用力抹乾淨眼角滿溢的濕熱。

  直到下一個歌手推門進來,我跟他點頭示意,聽見外面傳來熟悉的吉他掃弦聲。

  此時站在臺上的女人像我第一次見她一樣,有一把綺豔而頹靡的煙嗓,說時吐字渾圓,唱時卻像指甲搔刮琴弦,聲音末尾有輕微的破碎。

  她不到二十歲就從underground脫穎而出,一個把“婊氣沖天”當褒義詞的公認女神,嗆辣難搞卻依然被圈內無數人垂涎。她從不聽誰的話,就像所有人都以為她會說的時候,她選擇了唱。

  她於我有知遇之恩。雖然她不喜歡我說謝謝。

  “那女孩早熟像一朵玫瑰

  她從不依賴誰

  一早就體會愛的吊詭和尖銳

  她承認後悔 絕口不提傷悲

  她習慣睜著雙眼和黑夜倔強無言相對

  只是想知道內心和夜哪個黑

  別要她相信愛無悔愛無悔太絕對

  她從不以為愛最美

  她說那全是虛偽”

  她對這首歌的演繹讓人懷疑歌詞是否為她所寫,像玫瑰的刺刺入血液,容於骨肉。

  “像曠野的玫瑰用脆弱的花蕊

  想迎接那旱季的雨水

  所以溫暖卻曖昧所以似是而非

  讓那直覺自己發揮

  她一直給 每一次給有即興意味

  心碎也無所謂”

  可惜我只能欣賞他們的背影,看不見何故的表情也猜不到他此刻的想法,弦音在高潮中戛然而止,費娜把話筒移到他嘴邊,聽他唱完最後一句。

  我們都想聽他唱最後一句。

  “每一次給也讓人回味

  那感覺久久不退

  像一場宿醉到黎明不退

  想一想也對她說誰怕誰”

  ——我們這一輩子撒了多少謊,總有個人能讓你認錯,你欠她一首歌,欠自己一個交代。

  現在都還清了。

  演出到午夜時分完美收場。

  工作人員引導聽眾們從場內有秩序地散去後,我們都沒走,聚在後臺的大廣間裡,DJ帶頭開了瓶香檳,一群人擊掌、先象徵意義的喝過一輪,便卸妝更衣準備赴後半夜的酒會。

  JOAH網站的老總,也就是其背後唱片公司遊牧音樂的CEO,邀請所有參演人員在酒店頂層開慶功party,每個人可以攜一位家屬,於是我攜了那位嘴上說著“我不轟趴好多年”卻扒著我的大腿死活不撒手的先生。

  我在沒人的樓梯間裡跟他抱了整整五分鐘。

  去洗手間把領帶系回它該待的位置,拂平褶皺的衣領,我一出門就見何故正抽著煙等費娜換衣服,宮雋夜這才告訴我,夏皆和李謙藍他們已經出去覓食了,讓我們中途溜號去找他們。我們四個商量了一下,暫且攔了輛車回酒店。

  熱鬧不給人歇息的時機,我們趕到時宴會已經開始,夜深而人不靜,我發現來賓似乎比我以為的要多。

  悄悄問了費娜才知道,一些製作人和投資商也受到邀請,借此機會覓得有潛力的新人,以酒會這種比較好看的方式提前溝通。

  當然,“這種方式”也很適合皮肉交易——急功近利渴望成名的年輕人,用青春和肉體從位高權重者手中換取寶貴的資源,這遊戲規則他們比任何人都瞭解——許多搬不上檯面的勾當能夠在推杯換盞間悄然作成。人人都愛玩自來熟。對此我不是沒見識過,因此實在難以提起興致,跟同台演出的幾個熟面孔喝了幾杯就作罷,放那油頭粉面的老闆和姿態萬千的姑娘在一旁談笑,加油吧姑娘,機會總是留給穿得少的人。

  我穿得也不多,室內溫暖如春,燈光炫目,酒氣熏得人臉頰發燙。而我就算現在脫光膀子也無人問津,主要是身邊帶著個太有存在感的男人。

  他是很乖,聽話不找茬,穿和我款式相同的三件套,髮絲不亂,禮數周全,帶出去特別給人臉上貼金。但就算他什麼都不做還是流露出暗斂的銳氣,令一些對他身份有所覺察的人望而卻步。

  他這一晚上就幹了兩件事,一件是跟前來搭訕的人從善如流地微笑,另一件是穩穩從我手裡奪過敬給我的酒。

  “他酒量不行,”話說得真心實意:“我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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